不过,公子兰郁闷的发现,这招无聊冲动归无聊冲动,却很有效,因为所有人都是怕死的。他们渴望登临绝顶,而登临绝顶的前提是活着,只要活人才能坐上那个位置,若是死了,也就没有意义了。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公孙係很担心,便问这位一直支持着自己的伯父。“大伯,此事......”
“父王不会计较的。”公子兰淡淡道。
若是别的人做的这事,离王肯定夷了那人三族,但阿珩,离王绝不会因此动她一根毫毛。哪怕阿珩将王族所有人都给杀了,公子兰完全可以肯定的说,他那位老子一定会很高兴的鼓掌,然后含笑九泉。
不过,把这么个家伙带回邺城,究竟谁会是活到最后的人呢?
养蛊,是将一堆的毒虫关在一只盒子里相互厮杀吞噬,直到杀得只剩下一只毒虫,那只毒虫便是蛊。
所有人都想成为最后活下来的那只蛊,但阿珩的归来,盒子里的毒虫还能按着正常的方式厮杀吞噬下去吗?
公子兰很是疑惑。
不过,能否正常进行又如何呢?所有人一起死了,不是很好吗?
春季到来,冰消雪融,被冰封的云水解冻,原本厚达数丈深的冰面裂开,化成无数碎冰在河面上漂浮着,一般的船根本不敢在这个时节行船。河面上的冰块最小的也就比婴儿巴掌大点,最大的却是跟小型冰山似的,被砸中了,那就是真的要命。船沉之后必然要跳水,而云水里,肉食鱼类很多,比人还大、甚至几丈长的鱼鳖比比皆是,运气更差点,有蛟在里头......船沉了,除非是在人类聚居地附近的河面沉的,否则是别想活着上岸了。
云水浩荡万里,但它的历史并不算久,至少相对于整个大荒的历史而言,它的历史不算久,也就几万年,但相对于人族而言,它的历史真的很长久,人族还在茹毛饮血时它便已出现。谁也不知道这条历史悠久,深不可测的大河深处沉睡着多少上古时代便是横行天下的恐怖生物,令人族头疼不已的蛟在这条大河里只能算食物链中下层的一个环。
公子王孙自然是格外惜命的,反正没什么急事,除非雪完全融化,否则不打算出发。
雪完全融化时,河里的鱼类也会苏醒,很多有回溯习性的鱼类会在这个时候自云水下游甚至海里逆流至云水上游产卵,这时节,云水里到处都是鱼群,数以十万计,很危险,但这些鱼群也是那些恐怖生物的大餐,那些古老的生物会在这个时间饱餐一顿,然后继续沉睡。
阿珩与巫盼拿了鱼竿日日去钓鱼,凡是肚子里有崽的鱼,这两位都会放生回去,只留下那些没崽的鱼类做鱼羹。
“巫就是这点不好,不能食用动物幼崽与带崽的母兽。”钓了一日也没逮着一条没带崽的鱼,巫盼很是郁闷。
“天生万物,生生不息,人族不能破坏任何一个环节。”阿珩道。
虽然挺无语,但阿珩得承认,万年前制定这些规矩的炎帝真的是个人才,她要没给人族定下这些规矩,那这陆地上的动植物早该被人族给吃得差不多了。尤其是动物,人族的发展史上,一定会有数之不尽的物种灭绝,灭绝原因?自然是被人族给吃得绝种了。
不过不能消灭带崽的母兽与动物幼崽也有弊端,九州大地上的兽灾从未停止过
巫盼微叹。“现在都没几个人还会守着这些旧制了。”
“别人吃.屎,我们难道也要跟着吃.屎?”阿珩反问。
巫盼错愕的无言以对,许久才道:“离王一定会被你气死的。”
☆、第十五章水上之城
吃了一个月的鱼羹、烤鱼、鱼脍、鱼片粥......在吃得巫盼与阿珩都想吐的时候,船终于起航了。
离国的疆土很辽阔,自稷泽至沃州西境,皆为离国疆土,其中大部分是太子琚活着时从别的国家抢回的失地以及开拓的新疆土。也是因此,哪怕离国接二连三的内斗也没亡,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底子在那摆着呢,禁得起折腾。
稷阳至邺城,水路将近四千里,阿珩琢磨着,要不是北境大部分疆土在三十年前被齐武王给抢走了,其实列国之中版图第一的应该是离国。自然,只是版图第一,人口不是,离国自离厉王时起便被内战给折腾得够呛,人口凋零。后来开疆拓土,也因为中州东部的特殊情况,开发度不高,人口并不是很稠密,得慢慢蓄养起来。
巫盼还好,沃州水泽密布,坐船是很寻常的事,且船上的伙食很好,新鲜的肉类与四时果蔬,应有尽有,巫盼吃得很是满意。阿珩吃得想吐,贵族乃肉食者,饮食自然以肉类为主,而羊为贵,豕为贱,因此百姓吃豕肉,贵族吃羊肉,且以羊肉为主食,而不管什么肉,阿珩都没食欲,因此是继续抓鱼吃。
吃的永远都是鱼,看的景象也永远都是水,云水下游河面比上游更宽,最窄的地方也有数里,最宽的地方能有百里,除非生了鹰的眼睛,否则除了水便不可能看都别的东西,不算水里忙着去上游繁衍后代的鱼群的话。
在阿珩吃鱼看鱼得开始琢磨这辈子是否不再吃鱼时,邺城终于到了。
邺城是天下间最神奇的王城,它不是修建在陆地上的,它是一座修建在云水之上的水城。
邺地本来没有城,也没有水,是一片富饶肥沃的平原,曾是东夷人的一片重要牧场,出产战马,但后来......云水改到,几百里的邺原变成了泽国,又变成了河道。
再后来,离厉王时昏聩无道,为了揽权肆意诛杀重臣,闹得天怒人怨。
当年的苏氏族长便是被离厉王给杀了的,虽然用的理由是苏氏族长对君王不敬,但不敬这个罪名真的很需要考究一番,什么是不敬?蔑视君王是不敬,作为列侯,没将最好的东西献给君王也是不敬。
苏氏族长是离国的侯,他在封地里猎到了一只白狐,看狐裘好看便给妻子做了条坎肩。这本没什么,然白狐裘是珍贵之物,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古往今来,这样的好东西都是要献给君王的。苏氏族长没献,便是对君王的不敬,所以被离厉王给杀了。当然,所有人都知道,所谓不敬就是个借口,苏氏族长真正的死因是知道得太多,且掌控兵权,功高震主。
离厉王与苏氏族长是发小,一起长大,也因此,夺嫡之时,苏氏族长站在离厉王的阵营里,帮助离厉王登上了王位。然而,君王与公子是两种存在,跟君王讲情义,那是活腻了,苏氏族长犯了这个错,他以为,离厉王还是他少年时的好友。因此做为大将军,一门心思往前冲,从不往后看,他相信,离厉王在后方,他不需要担心后方。
没有任何悬念,苏氏族长被离厉王给杀了,苏氏一族也因此交出所有权利不问朝政。
离厉王不仅杀了苏氏族长,还利用杀苏氏族长之事将朝堂上所有对自己有意见不听自己话的臣子给杀了,甚至夷三族,死者上万。自此,离厉王在朝堂上说一不二,无一人敢对他的话有异议,哪怕他要说太阳是从西边出来的,夜里的月亮只有一轮,所有人都会表示,王上好聪明,太阳就是从西边出来的,月亮只有一轮,不是两轮。
不过好景不长,没两年,东夷的铁骑踏破了离厉王的锦绣山河,让离国的江山换了主人,若非东夷是游牧民族,而游牧民族马上打天下的本事一流,下马治天下的本事却是九流,离章王绝无法复国。
当今离王与苏后少年夫妻,携手征战天下,驱逐了东夷,也砍了列国伸得太长的手,并且开疆拓土,邺地这一带便是在那个时候变成了离国的疆土。
邺地后来成了太子琚的封地,太子琚于此筑城为据点抵抗东夷的侵袭,并且将国土向东向南开拓出千里之地。
阿珩很是诧异。“他把你的族人打得那么惨,你好像不怪他。”
巫盼饮了一口酒。“我为何要怪他?当年东夷西进,究其原因还是沃州战场失利,后勤也出了问题,为了族群能够延续,族里分成了两派,一半是继续坚持远古时的盟约,虽然立约的另一方早就死干净了,但我们同羽人的仇恨还在;另一半则认为不论是盟约还是仇恨都及不上族群的延续,因此毅然向西扩张灭了离国。前者虽然坚持自己的意见,但因为离国水土丰茂,是块好地方,能够提供很多物资,因此也没反对,并且支持了不少人马。不过,打了几千年的仗,我们早就忘了如何顺应时代的治理国族了,打下了离国,却没治理好,被赶了回去。太子琚,他虽然与东夷打得厉害,抢走了不少土地,但后期时他也休战了,并且自东夷手里接过了沃州的部分战场,更与东夷立约,每年为东夷提供大量的后勤物资。”
阿珩微怔。“可他已经死了。”
“所以离王撕毁了盟约。”巫盼道。
阿珩刚想说节哀,便听得巫盼继续道:“不过他也没因此得到任何好处,我与太子琚当年交换了一部分土地,他将抢去的部分沃土还给东夷,而东夷将与羽人一处战场所在土地交给了离国,太子琚死后,我诱导羽人将主力投入了那一处战场,将那里变成了主战场,令得离国折损了二十万精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