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她永远都不走呢?”
“这里不是我们的家。”云洛道。
巫盼盯着云洛的眸子,轻笑。“看来你已经猜到了一些东西。”
他又不瞎,这世上人有相似,物有相同是很正常的事,但两个长得有三分相似,其中一个又对另一个有着特殊谋算,说两人没关系,鬼都不信,至少云洛无法说服自己阿珩与公孙係没关系。“她是我的妻,一定会跟我走。”
“权势最是腐蚀人心。”
“她是阿珩。”
“她也流着那个人的血。”
“血并不能代表什么。”
巫盼不置可否,有些东西,是一些人生下来就浸在骨髓里的。
云洛很是疑惑。“你若是如此认知,又为何随她来邺城?”
“她就这么一个后人了,若是死了,那么她在这世上存在过最后一丝证明与延续也就不复存在了。”巫盼叹道。
云洛无语,这老头也够痴情的,六十多年了还没放下。
柴劈好后阿珩问云洛:“你想去下馆子吃大餐还是我下厨?”
“你的那一种烹饪法?”云洛觉得这一点必须问清楚,若是胡来的那种,还是下馆子比较好。
“认真烹饪。”
“在家吃。”
“行,那去买菜吧。”
云洛没反对,却将阿珩给拉上了。
邺城最多的食材自然是鱼,而来了邺城不吃鱼绝对会是一大遗憾,云洛在鱼市里挑了半日也没决定好挑什么鱼,阿珩看到鱼市旁边有卖牛肉的地方,想了想,让云洛慢慢挑,她去买些牛肉。
东夷以牛羊鲜鱼为主食,尤其是牛肉,牛肉肉质有嚼劲,且富含脂肪,是很不错的食材。只是大部分华族都不准宰牛吃,邺城稍微好一些,农业虽发展了起来,但还没别的华族国家那般将耕牛看得比什么都重要,不少离人以放牧牛羊为生,在离国,牛羊很多,因此可以吃。
阿珩买了一头牛身上最好的二十斤牛肉,又买了二十斤羊肉,这才去找云洛,找到云洛时云洛正在同一人抢一条蓝鳍金枪鱼。蓝鳍金枪鱼是一种洄游性鱼类,分布极广泛,也是海中的一种常见鱼类,大海里到处都可以看到蓝鳍金枪鱼的鱼群。不过在沿海地区已经不多见了,这种鱼的肉太好吃,不论是做鱼脍还是做酱都是很好的食材,被捕捞得多了,这些海鱼都跑到有鲛人的远海区域了,那里是人族不敢去的地方。
这些年,能吃到的蓝鳍金枪鱼都是不超过两尺的,然而现如今鱼市上这条却有十五六尺长,加起来比两个成年人还要长。
不管是小的还是大的蓝鳍金枪鱼云洛都没吃过,辰国是内陆国家,虽然因为云水和国内各种蓄养鱼鳖的水渠的关系,打小吃的鱼也不少,却从未吃过海鱼。如此大的海鱼,加上在书上看到过关于这种鱼的味美记载,云洛便决定了今儿的晚餐,就它了。
云洛有钱,比起仓促出门的阿珩,他带足了盘缠,因此不论蓝鳍金枪鱼多贵他都买得起,然而......想买这条鱼当晚餐的不止他一个。
阿珩回来时这条鱼的叫价已经到了六千刀币。
离国的铜制钱币与齐国一样是刀币,但齐国的刀币是雁翎刀,刀背略弯,分量也很沉,离国的刀币是平直刀,一枚刀币的分量只有齐国刀币的三分之一,但六千刀币也不是小数目,抵得上一户普通人家三四年的花销了。
阿珩木然的看着云洛在那叫价,击败了一个个竞争对手,最终只剩下一个锦衣华服的白发老者。
“一万刀币。”云洛道。
“两万刀币。”老人财大气粗道。
云洛继续加价:“四万,我说老爷爷,你都耄耋之年了,还有几颗牙?还是回家喝粥吧,养生,延年益寿。”
老人也死不撒手。“十万,老夫牙口好得很,不需要你个乳臭未干的小子指手画脚。”
眼见斗气越来越严重,叫价完全够买几十条蓝鳍金枪鱼了,阿珩赶紧打住:“这么大一条鱼反正一个人也吃不完,你们不如一起买,各付一半,然后一起吃?”
云洛与老人犹豫了下,同意了,再这么叫价下去,太得不偿失。
云洛发挥与列国谈判的本事跟鱼贩将鱼钱给砍回了正常的市价,然后与老人各付了一半鱼钱。
蓝鳍金枪鱼做成鱼脍吃最好,但做成鱼脍前,这鱼不能死,不然就新鲜了,因此云洛问白发老者这鱼去谁家烹饪,拒绝在鱼市上拿刀将鱼给砍成两半,否则半截死鱼带回家的时间不够影响鱼的新鲜度了。
白发老者考虑了下,说去云洛家里,他家最近死了不少人,不合适整治这样的大餐。
云洛不解,死了不少人?“是你不在乎的亲戚吧。”
“死的是我儿子。”
云洛刮目相看,死了好几个儿子你居然还有心思寻访美味,为了条鱼在这跟他叫价叫得快成笑话了?
“你也说了,老夫已是耄耋之年,老夫已经习惯了身边的人离我而去。”老者很是落寞的道。
云洛没安慰老者,而是感慨道:“如此看来,太长寿也不是好事啊,都快活成非人了。”见鬼,他还要争取活得比阿珩活得更久呢,还好,阿珩也不会太短命,自己不至于落得跟这老家伙一般。
老者:“.......”
☆、第十八章晚宴
阿珩将羊肉与一条一尺长的鱼一起炖了,本来她更想用蓝鳍金枪鱼来炖羊肉的,但不论是老者还是云洛都反对,觉得做鱼脍就应该用完整的鱼,因此给她另外买了一条鱼炖羊肉。
牛肉则被阿珩放在锅里用油煎了个七分熟,再撒了葱花,分成了三份,一人一份。
最后的蓝鳍金枪鱼也被阿珩给料理了,用刀将整条鱼给切成了薄如蝉翼的薄片,云洛拿箸夹起一片鱼肉,看着那薄得透明,清楚得能看到纹理的鱼肉,不由感慨:“普天之下也只有夫人你能将鱼脍切得这般薄。”
阿珩闻言毫不犹豫的道:“那是自然,我切了那么多人,这点手艺还是有的。”
云洛很淡定的忘掉了阿珩那双将鱼脍切得完美的双手曾经切过成千上万人的经历,不然这鱼脍没法吃下去了。老者不如云洛那般对阿珩的过去知根知底,忍不住愣了下:“切过人?”
云洛诚实而自豪的道:“我夫人是医者,切过很多人,活人死人都有,加起来也有成千上万,否则如何练得出这一手刀法?”
老者没吭声,但他的某些细微的神态流露出了一个事:他没有刚才那么有胃口了。
云洛很满意。
阿珩将焖好的粟米饭摆到大案上,晚餐正式开始,巫盼不知为何没多少胃口,而老者被云洛所干扰,初时也没多少胃口,直到尝了一片鱼脍,发现味道着实不错后便忘了阿珩的双手是否切过人,以及切了多少人这些事,胃口好了起来。
虽然都称得上是狼吞虎咽,但在场的四个人用膳都很与众不同,阿珩用膳,粟米饭至少咀嚼十下,鱼肉亦然,这是她幼时被清与苍凛给训练出来的。
一个人若想活得长寿,必须保护好两样东西,一是牙,二是胃。牙齿好才能吃嘛嘛香,吃得香,胃口自然好,而胃口好,自然长命百岁。至于养好胃,牙齿再好,若胃有问题,那再香的食物吃着也不香,就算吃得消,肠胃也消化不了,那吃得香反而是对身体的一种负荷。
清因为心疾,自幼琢磨着怎么个长命百岁,自己观察琢磨出了这套理论,游历过很多,他发现,凡是活得长寿的人,无一不是有着一副好牙或好胃。
苍凛是被师祖给教出来的习惯,而师祖的习惯得一路追溯到上古时代。古早的时候,巫是文明的传承者,也是战士,如同一只生活在荒兽横行的丛林里的狼,必须与各种猛兽厮杀获取存活的资格,然后才是如何将自己继承的知识传下去。为了活下去,并且活得更久,巫必须保证自己的身体不出问题,否则麻烦很大,轻则无法活着将自己的知识传下去,重则......如炎帝,一场大战,哪怕是不死药也只能维持她不死,却无法维持她如早年那般活蹦乱跳的活着,一年有十个月在闭关。这样一个王,对国家的掌控力不免开始走下坡路。若非她在人族的威望无人能及,谁敢推翻她就会成为人族公敌,真不好说炎帝会被推翻多少回。
花费了很多年的时间,古巫琢磨出了养生的法子,不需要专门吃什么或不吃什么,做好两件最基本的事就可以:保护牙齿,保护肠胃,保护好这两样,就足以活得长久了。
养生成了习惯,习惯变成了传承,每个巫的传人都有这样的习惯:吃东西一定会反复咀嚼,每日清洁牙齿。
阿珩很是无所谓这种习惯,她从不求长命百岁,尤其是以前的她,一心只想早点死,早死早超生早解脱。因此对这种习惯,想起来就做一做,想不起来就拉倒,直到近几年才开始重新拾起来。
云洛与巫盼也是巫的传人,吃粟米饭咀嚼十余下,吃肉再多咀嚼一倍的次数,不过细嚼却不慢咽,打小就这样进食,咀嚼速度非常快,因此进食速度不比寻常人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