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事?”阿珩问朝云。
无事不登三宝殿,若不是来对付情敌的,那就是有别的事了,阿珩琢磨了下,琢磨不到。她三年不曾踏足条邑,条邑如今的情况,着实不了解,也就无从分析。
“我请你去救一个人。”朝云道,她今日来此,一是为情敌,不过这个目的在见到真人的那一刻就没必要了;二是请医者,如果阿珩有真材实料的话。
“先说是何毛病,非疑难杂症我可没兴趣。”阿珩懒洋洋道。
好困,偏偏睡不着,想做研究提提神,这客栈里也不敢随便玩,一个不留神,整个客栈的人都可能被她给弄死。
瞅着阿珩的模样,朝云略气不顺,倨傲的医者并非没见过,然阿珩这样的,少见。
虽然,阿珩确实有些本事,苏神医之名早已深入牧云原的每寸土壤与血脉。
思及此,朝云终是把气给理顺了。“丹毒。”
阿珩闻言略微错愕,这是哪家贵族子弟磕丹磕出问题来了?
凡药带三分毒,丹药亦然。
没事别乱吃药,丹药也是。
阿珩学过炼丹,与苍凛相识的第一年,她是苍凛的药人,被喂了整整一年五花八门的毒.药,她对毒.药的高深造诣便是那时打下的基础,搁谁拿毒.药当饭吃,且一天两顿加宵夜绝无重复,都会对毒.药出神入化。
第二年,没被苍凛玩死的她终于得以拜苍凛为师,苍凛这才想尽法子救人。没病尚且不能吃良药,何况苍凛那花样百出的毒.药,熬过药人的那一年后,阿珩的身体简直就是个筛子,千疮百孔。阿珩一直都很佩服自己,这都未死,真是命硬。自然,这与苍凛医术卓绝也有一定关系,没苍凛的医术,她命再硬也没用。
阿珩的炼丹术基础便是在第二年打下的,那一年,苍凛手把手的教她炼丹,炼出来的丹药给她当饭吃,吃了一年,身体这才堪堪养正常了。
虽然苍凛心狠手辣,不拿弟子的命当命,时不时拿弟子试药,但有一点却是无可指摘的,苍凛是真的见多识广,学识渊博。
丹毒这种东西,苍凛为阿珩讲解过。
丹毒严格来说,分为两种,一种是专门炼制的毒,另一种则是乱磕丹磕出来的毛病。
苍凛对后者了解不深,他炼丹绝不可能炼出有问题的丹药来,反倒是前者,他门清,阿珩在第一年就没少吃他炼制的丹毒。
虽然苍凛不曾深入研究,清却研究过,得出一个结论:丹药这玩意,吃不得。
炼丹时加入了大量的丹砂、铅汞等物,清每一样皆取了一些喂兔子,日积月累,兔子全死了。
死因?主要为内脏衰竭。
拿有毒的东西炼丹,吃不出问题来,除非太阳自西边升起。
阿珩将两者的研究加以比对,得出一个结论:丹砂、铅汞等物,喂死人的话,却能保存尸体,然生死是一道界限,死者能用的东西,生者不一定能用。且,死人尸体不腐不朽,并非尸解成仙,实为可防腐的金属吃多了以至尸体防腐。
不过,丹砂铅汞等物,寻常人用不起,有能力磕丹养生寻求长生的都是贵族。
会是谁呢?
☆、第十一章齐王
王是个非常古老的字。
古早的时候,人族的文字里是没有这个字的,它始现于蛮荒纪末期。
燧人氏被灭族后,以其为首的部落联盟也遭到了重创,炎帝在燧人氏废墟之上重建联盟时,初时追随她的人极少,直到她后来做出了成绩,加上羽民王朝对其它种族的统治越来越高压,因此别的人族部落才纷纷来投。
当炎帝的威望超过了曾经所有的联盟首领后,有人提议炎帝应该有一个独一无二的称谓,炎帝觉得有道理,然后......随手指了一头猛虎额头上的花纹做了新称谓,即王。
这随便的......每个读这段史书的人都不禁无语凝噎,吾等知您老有个性,却也不必如此个□□。
阿珩对此有新的理解,炎帝当年或许并不是随手而为。
何谓虎,择人而噬者谓虎。
王难道不是择人而噬者吗?且,猛虎噬人,尚知吐骨头。王者却不然,食人不吐骨头的同时以愚民之法令庶人黔首认为如此理所应当。
以上是阿珩见到齐王宫时跳出来的想法。
齐国的宫室不少,每次迁都都会营建新的宫室,加之每代国君都会修建行宫。齐国的宫室数量之众,无国能及。
众多宫阙中,最大气堂皇的当属位于条邑的王宫,几百年前齐庄王动用数万人力,累死上千民夫,耗费二十余年修建而成。之后数百年,每代齐王都会扩建几座宫室,到如今成了阿珩所见的占地万顷的千层宫阙,殿宇楼阁鳞次栉比,层层叠叠,一眼望不到头,端的气势非凡。
阿珩忍不住估算,若将这座王宫给变卖了,价值几何,可让自己做多少研究,最终得出的结论是无价。
暴殄天物,钱多的没处花为何不给她做研究呢?
阿珩颇为痛心疾首。
浪费啊!
可耻啊!
朝云额头青筋忍不住跳了跳。
阿珩不知是天性使然还是肆无忌惮,大多时候,心里想什么,脸上就差写上什么。
朝云破天荒的痛恨起自己察言观色的能力,看这么一个人在想什么,真的挺......她亦不知用什么词来描绘,只知阿珩的脑子与所有人皆迥异。
朝云道:“你若能治好阿翁,定会有重赏。”
“治不好则人头落地。”阿珩似笑非笑,当她不了解王宫里乱七八糟的风格吗?在民间为人治病,只要不是故意将病人治死,即便救不回来,也只需尽力了即可。然在王宫,尽力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贵人是否救回来,救不回来,则根据贵人的身份地位会有若干医治不力的医者为贵人陪葬,严重的话,可能整个御医司皆要殉葬。
朝云反问:“这是你跳窗的理由?”
她去寻阿珩,阿珩却在得知要治什么毛病后毫不犹豫的跳了窗。
客栈为了招待更多的客人,建筑物都是两层的,阿珩住的便是二楼,毫无身手可言却玩跳楼这种高难度动作,结果可想而知——如今是被抬着进宫的。
摔断了一条腿的阿珩根本跑不过健仆,斟酌了下,下毒也改变不了境况,只得认命入宫。
阿珩摸出一根百年人参扭过头默默啃着。
齐王是个极有威严的中年人,看得出来,保养的不错,近五十岁的人与六十岁似的。
这真不是阿珩的讽刺,实是国君每日要忙的事情太多,保养得再好,操劳过度仍会未老先衰。越是勤政的王,老得越快,这由人的身体先天条件所决定,谁也无法抗衡。
做为一个勤政的王,看上去却只比实际年龄大十岁,着实不易,年纪轻轻便华发早生的君王可不少。
许是疾病折磨,虽仍保留着三分威严,阿珩却敏锐的在齐王的身上感觉到了一丝虚弱。
狮子老了,也病了。
对于狮群的王而言,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狮王一旦虚弱,豺狼会渴望瓜分它的王国,其余的狮子亦会渴望撕碎它。
阿珩顿时了然齐王为何肯让自己这个声名狼藉的医者来诊病了,对于此时的齐王而言,他最迫切的需要是恢复健康,旁的暂时顾不上。
不过,都快五十岁了,就算没病,也该死了。
生老病死,天理循环,谁也逃不掉。
心里腹诽着,阿珩示意齐王伸手。
齐王伸出手放在了臂搁上。
阿珩瞅了眼,脸上保养得再好,手臂也暴露了现实。年轻时越是肌肉发达的人,年纪大了不再坚持不懈的锻炼,皮肉便会不可避免的松弛肥胖起来,齐王手臂上的皮肉极松弛,阿珩觉得,便是清死时都比齐王看着精神。
一诊脉,阿珩微默。“齐王时常磕丹?”
方士的丹药,阿珩研究过,偶尔服食一辆丸亦有养生美容的用处,然若因此而常服便是寻死了。
齐王的内脏衰竭得挺严重,阿珩已然能闻到他血液里散发的某些金属味,这分明是金属丹毒晚期。
早知今日,自己就不该进城,如今可好,殉葬品的命运俨然在载歌载舞的向自己招手。
齐王幽深浑浊的眸子直视着阿珩的眸子问:“寡人如何?”
阿珩不客气的与齐王对视,不就是目光吗?谁怕谁?
齐王不自觉的回避了下,阿珩的眸子太过妖异,人的眸子即便明亮也有极限,阿珩的眸子亮若妖鬼并非虚言,着实是正常人的眸子都无法亮成那般。
对此,云洛若在,只会告诉齐王:诚然,阿珩的眸子亮得妖异,然羲和氏直系血裔的眸子都有这问题。
齐王不知羲和氏,却不妨碍他恼怒一介奴子竟敢直视自己,且自己更是可耻的退避了,不可饶恕!
一抹杀意自齐王的眸底划过,却止于阿珩开口。
“齐王丹药磕多了,而丹药之中都有加入丹砂铅汞等物,服食少量确有益处,然长期服食却会导致这些东西在体内淤积,中毒,以至于内脏衰竭。”阿珩道。
齐王闻言怒道:“方士安敢谋害寡人,来人,将方士皆拖下去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