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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神医 完结+番外 (君羽落)


  立时有一队禁卫直奔方士居住的地方。
  阿珩:“......”听不懂人话是不?她说的是长期服食才会有问题,丹药本身没事大问题,是你自己拿丹药当饭吃,生生磕出了问题。
  虽深有人与猛兽无法沟通之感,然阿珩也不会蠢的在此时劝说齐王莫怒,野兽发怒时,保持距离最安全。躲都来不及,又怎会去惹?
  “寡人的身子可有法治好?”齐王冷冷盯着阿珩。
  “有。”阿珩不假思索的道,纵是没有,此时也必须说有,否则......没有两个字一出口,那些方士便是自己的前车之鉴。
  “金属丹毒虽无药可解,却可利用人体自身的排毒能力将丹毒排出体内......”
  自己的身体同寻常人有别,同样挨上一刀,别人伤筋动骨一百天,阿珩却只需要两三日即可活蹦乱跳。同样是给苍凛当药人,以毒.药为饭食,无人在苍凛手里活过三个月,自己却始终活得好好的,中毒后,即便苍凛不给她解药,过个几日,毒亦会被自身排毒能力处理掉,并且下一回碰上同样的毒,身体会有免疫,毒性会被削弱无数倍。自然,若一日两顿加宵夜皆是毒,且不带重复,阿珩也会吃不消。
  阿珩曾疑惑过自己的体质,因而专门对自己动刀子研究过。
  毛发、血液、肉、脊髓.......甚至骨头都抽了一根检验,在把自己玩死之前,阿珩的研究终于得到答案:她之所以异于常人,不是她非人,而是她体内有些地方不太正常。
  伤口愈合速度诡异,是因为她的血液里含有令血液凝结加速的东西。阿珩推测,这种东西,所有动物的血液里都应该有,否则动物在受伤后,血液便不会凝结结痂。只是,同样的东西,在她的血液里显然活跃过头,以至于她的伤口愈合速度诡异。
  至于对疾病与毒的免疫,这倒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
  阿珩记得阿母曾经说过,自己孩提时体弱多病,比其余孩子更瘦弱,也更容易生病,她一直担心孩子无法长大成人。更让做母亲的想抓狂的是,女儿病了,清从不给女儿吃药,净喂些补充元气的补品,为此,夫妻俩险些成仇。
  尽管生病后从不吃药,然阿珩仍熬了过来,且各种病都得了一回却奇迹的没死后,她的身体对各种疾病都产生了免疫,一种疾病,只要得过一回便不会再得第二回。毒的话,稍逊一些,却也只是多花些时间。
  阿珩对此的推测是:疾病应不是乱七八糟的中邪理论,而是生物,是活的,只是肉眼不可见罢了。如人族有诸多分支一样,疾病生物应也有分支,每一支都是不同的疾病,从而攻入人体使人生病,然人是活的,不是死的。
  她曾将两个健康的人的器官互换,结果两个人的器官都产生了排斥反应,若非她及时把器官给换了回去,那两个人就该衰竭而亡了。
  由此可见,人体对于异物是有排斥作用的,疾病生物亦是异物,人体自身的抗性与疾病生物之间展开了一场攻坚战,前者胜,病愈;后者胜,病来如山倒。而人体自身的防线一旦靠自己战胜了某个敌人,便会一直记得对方的弱点,下次再来犯,可一击致命斩杀敌人。
  羲和氏的体质与常人相比并不妖异,不怕疾病与毒也不过是自身免疫力比寻常人要更强大一些,记忆力更好。
  金属丹毒虽非疾病生物,却也是有害物质,人体自身也具有排毒能力,少量摄入,人体自己就能摆平,完全不用吃药。自然,齐王如今的情况,除非他也是羲和氏的直系,否则摆不平,因此需要借助外力。
  既然研究过金属丹毒,阿珩自然也研究过中了这种丹毒要如何解决,虽然她自己是不可能出这种问题,但可能碰上这样的病人,因此阿珩做了若干实验后整理出了几个法子。
  “齐王,我可否取你一皿血?”阿珩问齐王。
  齐王锐利的看着阿珩:“取血做甚?”
  “看看齐王你是中了什么毒,以及深浅程度。血液流经整个人体,很多问题都可以通过血液查出来。”阿珩解释道。
  给王侯治病就是这点不好,若是寻常庶人黔首,爱给不给,不给本大医师直接走人。然给齐王治病,阿珩敢说,自己若敢甩手走人,齐王立马令人将她枭首。
  且,纵然齐王不杀她,她也不能走。
  医者三戒,不见死不救。
  人没出现在她面前,她自可当不知,亦可绕道避开,然病人既已见到,便不能当没看见。
  华族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自残。而君王身体更是重中之重,连修个胡子都要挑挑拣拣日子和时辰,何况取血。
  自己提的要求足可齐王以意图谋害君王之罪将自己处以醢刑,因此阿珩提完后便很识趣的等齐王自己做决定,不答应也关系,拿捏不准病情最后出了什么问题,阿珩表示:她有把握病人死不了,但会不会多遭些罪可不好说。
  齐王犹疑许久,终究求生欲胜过被冒犯的恼怒,同意了阿珩的要求。
  阿珩目光在殿内摸索了一圈,最后瞧中了一只用饭的漆碗。
  原本阿珩是想寻个饭碗的,却不是这种,而是在辰军军营时用的那种海碗,放个人头进去都绰绰有余。奈何王宫里就不可能出现那样的海碗,全是婴儿巴掌大的漆碗,也就比茶蛊大点。
  寻好了碗,阿珩又取了自己的针袋,针袋有两层,一层插着长短粗细不一的银针,另一层则是一套薄如蝉翼、形如柳叶的小刀。
  阿珩斟酌了下,最后取了一柄柳叶小刀给齐王放了一碗血。
  齐王几乎是强忍着喊人将阿珩拖出去剁成肉酱的冲动看阿珩放血的。
  一国之君,龙体何其之重,竟被阿珩这般对待。
  然齐王终究是忍住了,阿珩什么破名声,与牧云原毗邻的齐国自是知晓,真把人给得罪了,死不可怕,可怕的是死去活来。
  到阿珩手里的病人,鲜有一命呜呼者,便是死了,她也能救回来。而这也是她声名狼藉的原因,医者医术好是好事,然你医术好却爱拿病人试药,纵然死不了,可死了又活,活了又弄死,还不如一开始便被治死。
  诚然,自己是尊贵的王,但齐王没把握阿珩不会对自己乱来。
  若能有半丝理智可言,这位医者便不会是血医了。
  取了血,阿珩提笔在御用绢帛上写了起来。
  捭阖时代的书写材料有绢帛、简牍、兽皮以及甲骨四种,其中简牍最常用,其次是甲骨,绢帛那是贵族的特权。庶人黔首没有使用绢帛的权利,也用不起,兽皮亦然。
  阿珩最喜在绢帛上写字,因为写起来最流畅,可惜金钱不够,更多时候仍是在简牍兽皮上书写。
  阿珩书写时,朝云瞧了一眼,错愕的发现阿珩书写的是青体书。
  人族古早之时的文字是同一种,然九州帝国覆灭,人族四分五裂,数千年过去,每个有文字的国族都发展出了具有自己特色的文字。同一个字,在不同国家的模样可能截然不同,国内的才子去了国外,九成会变成目不识丁之徒。也因此,捭阖时代往来列国,游说献策于君王的士子含金量为所有时代里最高的,每一个士子,不论才华出众与否,皆通晓五种以上的文字与语言。
  青体书乃离国废太子琚所创之书法,因其为离人,青体书不可避免的有着浓厚的离国文字气息,只有使用离国文字才能将青体书写出最好的味道来。然朝云最为错愕的却不是阿珩会写青体书,青体书是新书法,时人重视书法,有一种观念:见字如见人。因而列国贵族子弟,尤其是士子们,皆写得一手好字,青体书在刚出现的二十年里,风靡列国,人人向往,每一个能收罗到一幅废太子琚的字帖的人都会将之做为传家宝,供族中子孙临摹练习。因而,列国会写青体书的人着实不少。
  青体虽一度风靡列国,如今亦然风靡,然如今会习此种书法的人已然少之又少。非书法不好,而是太好,也太有特色。
  废太子琚性格刚直,戎马一生,其所创书法自然有着浓郁的戎马之风,特色极鲜明,唯有见识过战场惨烈厮杀,心胸博大,且性格坚毅之人方能得青体书之神。
  阿珩的青体书,形神俱备,且隐有了一丝不一样的味道。
  此女,当真只是一介奴子?
  青体书想要习好,需有废太子琚之字帖,而自废太子琚被离王诛杀后,此字帖便成了稀有之物。
  废太子琚死后,太子妃抱着废太子琚的尸首自焚于太子府,太子琚无数书法作品亦毁于火海,仅有少数在太子琚生前流出的得以保存,却无一不是为列国顶级的权贵所收藏。
  能够得到青体书的字帖加以临摹,且炉火纯青,并隐隐摆脱青体书法的限制,数十年来,前者或有人做到,后者却从未有过。
  阿珩并未理会朝云的目光,事实上,近些年她每每在人前写字,皆有这般目光。
  青体书再好又如何,创造者已化为一堆骨灰,且寻都寻不出,临摹毫无意义。
  文字嘛,写得别人能看懂即可,何必要求乱七八糟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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