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解:“我送你字画,应该是你报恩,怎么变成我报恩了?”
我理直气壮:“我给了你让我亲你的机会,当然是我施恩。”
他叹了一声,很是委屈的样子:“夫人,你又开始蛮不讲理了。”
每次看见他这个样子,我都觉得又是心疼,又是愉悦。我把我们四儿子轻放在床上,坐到他的腿上,开始肆无忌惮地揉他的脸。
常人都认为物极必反,我与律生相识相爱,太过迅速顺利,最后一定不得善终。然而,几十年后,我和他不仅结成连理,儿孙满堂,甚至连我姐姐和方龄平也都一起白头偕老。
人生虽路漫漫,却也是转眼的事。
律生虚长我四岁,我七十七岁,他八十一岁那一年,我们竟一起在一张床上合眼离世。
再次睁开眼的时候,我独自一人出现在一条路上,道旁开满红花,顺着这条路走到尽头,竟有一条滚滚长河,黑色雾霭中,有行船来来往往。一艘船停泊在河岸,旁边站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还有一个穿黑衣戴高帽的男子。
“夫君?”我大喜过望,加快脚步走过去。
“夫人,我们都死了。”律生叹了一声,指了指身边的黑衣男子,“这是地府阴帅,无常爷。”
黑无常一只手里拿着招魂牌,上面写着“正在捉你”,一只手里拿着厚重的锁链。他朝我点点头:“文夫人,请上船随我来。”
“夫人,来。”
律生朝我伸手。他的身形已经佝偻,但风姿不减当年。我把手放在他的手上,上了船。然后,两个老人一起坐在船头,顺着忘川往前走,最终到了奈何桥旁,上了岸,走向鬼门关。鬼门关前站了一个姓崔的判官。见我和律生过去,他摇了摇笔:“文律生,董美美,你们上辈子死后都在阴间有过功勋,现在只要进去,和阎王爷打个招呼,就可以立刻投胎转世。”
“现在就要转?”我踮脚看看,鬼门关里面是幽都,孤魂野鬼处处飘荡,“我想进去看看。”
崔判官道:“最近定下来又好命的夫妻胎很抢手,七天之内就只这一对,你们要等七天后还了魂再转世,要办的手续就多了。地府来了几百次有什么好看的,过了桥你就忘记它长什么样了。文爷,您还是抓紧时间去吧,夫人在这里候着便好了。”
“好罢。那夫人你在桥旁等等我,我去去就来。”
虽然好奇,但相对于下辈子的命来说,还是后者重要些。我老实地站在鬼门关前等律生,却大老远地看见一群勾魂鬼,手拿锁链,勾着生魂。他们把生魂一个个引入鬼门关,黑无常是他们的领头。
我一头雾水:“何故我和夫君的魂就是黑无常亲自勾的?”
崔判官随口道:“那是因为有人在地府里帮着夫人。”
我更迷惑了:“有人帮我?”
崔判官清了清喉咙:“是以前和你一起巡逻的阴司,现在夫人都记不住人家,就别多问,不然多不礼貌。安安心心转世吧。”
我点点头,似懂非懂。
不知几时起,黑无常怀里多了一团雪白的东西,在他胳膊间钻来钻去。我一时好奇,忍不住靠近一些去看——那竟是一只长了九条尾巴的银白小狐狸。我这人对小动物没有抵抗力,走到黑无常身边,弯着老眼笑道:“哦,这小狐狸长得真精神,让奶奶好生看看。”
小狐狸细长的眼原本淘气地眯着,此时睁开一只,相当鄙视地翻了个白眼,又钻进黑无常怀里去。黑无常道:“他怕生,董夫人还请别见怪。”
“没事没事,这么可爱,喜欢还来不及呢,怎么可能怪它。”我笑眯眯地观察了小狐狸一会儿,抬头看了看周围,“无常爷,时人道‘黑白无常,阴间双煞’,怎么我只看见你一个人?”
黑无常皱了皱眉:“我兄弟他有事出远门了。”
见他正忙着,我也不方便打搅他,便又蹒跚着脚步,回到鬼门关前。催判官道:“夫人,方才您在打听白无常的下落?”
“是啊。”
“哎,这是他心头的一道伤啊,最好别再提了。”崔判官摇摇头,“白无常几十年前跳进奈河魂飞魄散了。”
我愕然:“怎么回事?”
和崔判官聊了一会儿,才知道原来白无常有个妻子,和他恩爱百年,但妻子死了,后来阴间来了个后台硬实的大小姐,强取豪夺,让他入赘。白无常因思妻心切,又生活苦闷,最终一头撞入奈河,为情自杀。
再回头看看只身一人的黑无常,我不由有些愤慨:“这大小姐真不是个好姑娘,怎么可以做出这种伤天害理的事?”
崔判官却只是轻轻摇头,看着远处的忘川,不再说话。
没过多久,律生从阎罗王那里回来。我把白无常和他妻子的故事告诉他,他有些叹惋,又道:“这种事不会发生在我们身上,因为我一定会豁了命保护你。”
年纪一把还说着这种肉麻话,旁边的崔判官都忍不住笑了。我推了推他的胳膊:“好了好了,别说了。”
又和崔判官聊了一会儿,我和律生一起走上奈何桥。
七十七年的一生,真是转瞬即逝,但是却没有丝毫遗憾。因为至始至终,我握着夫君的手。
看着桥对岸的三生石,还有坐在一旁熬汤的老婆婆,我又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律生:“律生,来世我们真的还是夫妻么?”
“是的。”
他的话从来都能坚定我的信念。我理了理苍白的发,尽量挺直了腰板,最后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阴间景象。桥下忘川声声,岸边红花盛开,幽都不知何时飘下了毛毛细雨。奈何桥下,鬼魂飘荡,同时站了一个人,一瞬间就捉住了我的视线:黑发红衣,手握玉笛,一个四眼书童正为他撑着油纸伞。他将玉笛放到嘴边,吹起了优美的音乐。
旋律凄凉,又如此熟悉,让我几乎当场就坠下泪来,以至于忘记自己还站在奈何桥中央。
“夫人,怎么了?”律生伸手在我的面前晃了晃。
“你看那个人。”我指了指那个红衣鬼,“那个人……”
“年纪一大把了还喜欢俊美小伙儿?不准看了。”律生的老毛病又犯了,跟我耍横。
一曲很快终了。
那红衣鬼收好玉笛,隔着重重红花,薄薄雨雾,抬头遥望我。
我喃喃道:“他好像在看我。”
“老婆子,那公子看上去也二十来岁,你已经是别人的祖奶奶,不要为老不尊想一些有的没的。”律生牵着我的手,朝桥对面走去。
其实隔得这么远,我根本看不清楚他在看哪里,可是那首曲子……这大概是我和律生一生中,唯一没有交点的地方。我从来没告诉过任何人。
走了几步,我禁不住又回头,看了一眼那个红衣鬼。他没有再吹曲,也没有离开,只是静静地站在原地,像是在等人,又像是在目送我们离去。
崔判官说得没错。过了桥,喝了汤,一切都将忘却,一切都会重头,何苦让自己有太多介怀的事,免得投个胎都不安生。
我知道我不该再回头。
尽管很想再回头看看那个人,但我还是一鼓作气和律生走到了桥尽头。
人的一生,真是短暂如朝露。睁眼闭眼,一晃便过去了。
*** *** ***我运气很好,出生在太平盛世。无奈好的国家遇到好的官员,好的官员却撞上了个爱砍人脑袋的暴君。砍人脑袋是咱们皇帝老子的惯例,百姓对此有诸多戏谑之词。从我出名后,对犯人被砍头,百姓们便有这么一句说法:“喝三口陈年女儿红,不如啃一口安阳言梅肉。”
每个死囚被斩首前,都会喝三杯行刑酒以便浑身疏懒,下刀顺,落头快,不然一刀下去卡住就尴尬了。女儿红是咱们朝代最受欢迎的行刑酒,通常只有名臣大将才有喝女儿红的待遇。但相比安阳曹大厨做的新鲜醉鹿肉,女儿红也得靠边儿站——没错,安阳言梅肉是和苏州东坡肉齐名的好肉。而这位神通广大的名厨,正是小女子曹言梅。
名厨绝非一朝一夕练就,我十来岁时,可是差点用亲手做的饭菜毒死亲爹。当时老爹吃过那顿饭,上吐下泻,三天三夜,最后洛阳名医张大夫探亲访友,路过此地,才救了他一命。大病初愈后,老爹亲手写了四个大字“吾女难嫁”,将之题为金匾,高悬中堂,警醒全家,流于后代。被人说做饭难吃不是一天两天,但被亲爹如此对待,我觉得这是已经上升到了人格尊严的问题。从此往后,我背井离乡,刻苦钻研厨艺,最后在洛阳拜师学艺,在九霄饭馆帮衬厨子,继续荼毒当地老百姓。令我不解的是,每次别人吃坏肚子去看病,看得恰好都是当初救了老爹的张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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