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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嫁 (月明华屋)


  外间的厢房和里间寝阁隔了一道花梨格子月洞门,外厢很大,然而,这么久以来,明珠虽无法视物,但从某个位置到某个位置,具体需要走多少步,她已经计算得清清楚楚。比如,从现在她扶着的这块墙面到月门便有二十来步,如果方向正确,她很快就可以走过去——
  “明珠,能自己走么?”男人缓缓转身,一团漆黑墨眸凝聚在她身上,像要看穿她一样。
  明珠脚步一顿,依旧扶着墙,慢吞吞地摸索而走。
  地板很滑,又打了蜡,像是因为每天要被老妈妈们擦洗数遍之故,好几次,她都险些滑到在地板上。明珠摇摇头,她想,明日定要让她们隔几天擦洗一次才比较好。
  “明珠,一定要这么逞强么?”男子摇摇头,声音有无奈和自嘲。
  明珠弯弯嘴角,恍若未闻地,依旧继续走她的路。蜗牛虽然爬得慢,但总有到达终点的一天。
  “明珠——”
  就在快要走至花梨月门时,男子眸色一变,突然,他猛地上前两步,将正在摸索着走路的明珠拦腰一个旋转,然后,明珠“啊”声未启,他已经将右手往墙面一撑,左手紧叩着她的后脑勺,就着她那娇艳似滴的半张红唇,埋下头,狠狠、狠狠吻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吐个槽:看见满屏幕的鸭蛋零分,作者乏开心了。
作者真没想到,几十万的文,作者刚开了头,就有人‘火眼金睛’看出作者的结局和设定了——“再怎么圆也很牵强。”好吧,作者没什么可说,感觉作者怎么写都很牵强!那么您老读起来也牵强!既然如此,您随意吧。
再者,关于本文,作者文案写得清楚明白,破镜重圆,渣男洗白,如果不合你口味,就不要点了。读者玻璃心,作者也是玻璃心。另外,关于男主,反正作者挺喜欢这个人物的,是那种隐忍内敛型,不会把爱啊喜欢啊放在口中,而且,作者剧透过,开头男主的选择,是有原因的,女主最后才会明白。
PS:语气可能有点冲,但实在忍不住,每天熬夜写出来的东西,眼药水也用了几瓶,结果到头来,却是满屏幕的喷,有点灰心丧气。。。而已。

☆、第十三章

  两只飞蛾围在灯罩边上飞来飞去。
  在这一刻,明珠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羞耻与愤怒。因为,就在男人的唇舌铺天盖地向她逼压过来时,她居然,可耻地沉沦了!
  明珠忽然觉得,自己就像“蹶叔三悔”的蹶叔,都说事不过三,然而,她却一而再,再而三,直至眼也盲了,人也残了,她还不知悔改地、继续迷醉在男人所带来的唇齿亲吻中。
  明珠抬出右臂,想要使出全身的力气,一壁叫他“滚”,一壁重重扇他给个大耳刮子,然而,全身僵硬着,才发现,一个人越是到了这种极至激烈的情绪,就越是连手根指头都动不了。
  “相公,你今早的‘迷药’还没解么?”
  终于,就在男人吻得自己都觉透不过气,逐渐肯松开了她时,明珠呆滞着眼睛,淡淡说了一句。
  齐瑜明显一怔,向来儒雅隽秀的脸庞先是暗了暗,尔后,点漆的墨眸透出一抹心痛与无奈。
  “明珠。”他把她轻轻、轻轻拥在怀里:“……明珠,你现在这个样子,很不好。”
  明珠又想笑了,她很想问问他,在他眼里,她什么时候就“好”过?
  “我决定还是搬过来住,我想,荣叔说得对……明珠,不是为夫不放心你,而是我请来给你看眼睛的那名大夫长得实在年轻又为人放浪了些,且比我会说、会哄女子开心,而我也不能因噎而废食,所以,我决定让荣叔再搬一张床榻来,这样守着你,我也踏实一点。”
  齐瑜的嘴角泛着涩涩笑意,是那种带点酸、又夹着着强词夺理、蛮横无礼的霸道的笑。明珠当然看不见,不过,对于他口里所说的年轻大夫,这些天也隐隐约约听说过一些。
  听说,此人姓薛,就像坊间常常听见“神医妙手”、“华佗再世”的江湖骗子一样,这个人,也有个装神弄鬼儿的尊称,叫做——“妙应真人”。太医们看不了的病,他能看;天下名医治不了的人,他能治。不过,就是给人治病的条件非常非常苛刻。首先,每月看一个病人就不说了,且病人至亲还要闯过他设置的三个问题与关卡,否则,就连他的‘圣尊’都无法瞻仰一面。
  不管这男人是如何把这蒙古大夫请来的,不管这蒙古大夫究竟有多厉害,总之,明珠心里很想骂一句——呸,没得扯淡!说起来,你也是朝廷响当当的国之栋梁,殿前御试的头名状元,这种骗人鬼话你也信?就算你也信,或者真的有那连宫中太医都不及的本事,那又怎么样?难道,这就能减轻你心底所谓的那份自责与内疚?告诉你,我明珠不需要,什么也不需要……
  “随你吧。只是,相公若真要搬过来与奴家一起住,那得考虑考虑清楚才是。”
  明珠从他怀里轻轻挣脱,抬袖擦擦自己的嘴。此时此刻,她的这张小嘴红肿、水亮,因为刚被这个男人唇齿相缠的缘故,到现在,都还残留着浓浓的靡昧、香艳气息;一根细细的水丝粘在上面,在朦胧的烛辉中泛着晶莹的光,甚至,还带着男人深深遗留下来的、特有的湿腻暧昧之味……明珠抬袖擦了擦,然后,才静静地,对他微微一笑;很慢很慢地,一个微笑:
  “壶小易热,量小易怒……这有残疾的眼盲之人,自然脾性涵养好不了哪儿去。相公,奴家没别的意思,就只是忽然想到这一层而已。”
  说着,她朝他欠欠身,唤了声“拾香”,彻底走进了里间厢房。
  时序九月,庭院中的一株株桂花越发散晕出浓郁醇厚的香味。阳光如一波波潋滟的湖水,移到哪儿,哪儿都有种翻动滚涌的曲折波浪。
  那名被称为‘妙应真人’的年轻大夫被管家领到明珠的阁楼时,明珠正躺在一张红木摇椅下晒太阳。
  明珠喜欢这样的感觉,喜欢这种被阳光照拂着、全身透着温温煦煦的松散懒意、甚至带着点春日般的融融绚烂;因为这种感觉,仿佛又让她回到从前万事万物都可以在她眼里静静描摹、细细绘出的康健岁月。
  其实,现在的明珠也并非完全没有光感。
  当时,她把自己木偶一样扔在那火场中,傻站着,任由着大股大股浓烟吞噬她视野的光线,一动不动,就那么木然而然看着那个男人抱着另一个女人逃出火海——那个时候,她就有一种“死了也好、瞎了也好”的念头。死了,重生到一个没有那人的世界;瞎了,就再也看不见那两个人带给她的创伤与背叛……然而,到了今天,她终于明白一些事情:一个人,不能单单为别人活着。一个人,不管是恨,还是爱,都不能没了“自己”。
  明珠喜欢这样庭院中晒太阳的滋味,当笔直的阳光如一股股泉水投射到她的眼睛睫毛上,她把眼睛眨了一眨,她很想告诉别人,告诉自己,她的眼睛,并非完全黑暗无光的——那偶尔投进到瞳仁中流星般的一茫暗灰色雾线,她感觉得到。尤其,当太阳对着她眼睛的时候,她真的可以感觉得到。
  “我……好像看见了一些东西。”
  明珠轻声地说着,唇畔弯着笑。
  “小姐,您、您说什么呢?您说您……您看见了?”
  丫头们的声音小心翼翼,生怕一个不小心,就听错了。
  “是啊!”明珠长长叹了口气,伸出手笑道:“就是眼前虽然一片漆黑,但偶尔也会有乌云般的东西在我面前很快一闪,虽然很快,很混浊,但对我来说,这种感觉就像流星一样……不过,当然咯,没有的太阳时候,是没有这种感觉的。”
  丫鬟们沉默了,也许,这样的说法不仅没有让她们感到一丝“惊喜亢奋”,甚至,鼻翼还在煽动发酸。
  “小姐,太阳虽好,但你不能老让它对着你眼睛,这样久了,眼睛会疼的。小姐,咱们还是回屋里去吧……”
  明珠被老实忠厚的云容搀扶起来,明珠点点头,正要走,忽然,脚步一顿,因为她听见外廊下几个丫鬟的叽叽喳喳笑声穿过来。明珠问云容:“怎么了?今天是什么好日子?大家好像很激动的样子?”
  “哦,小姐您不知道么?”云容便一五一十说了。
  原来,是那名姓薛的年轻大夫。因为被一群家仆领着,甫一进院门,丫鬟们的目光全在他身上凝聚不动。据说这人长得丰神俊朗,曼脸若桃红,微笑如兰丛。罩着一身月白色水纹纱袍,形动间如清风入怀,举觞间若春水漫漫。
  明珠好奇地问:“如此说来,这人定长得很美了?有多美?能美到‘惊天地泣鬼神’的地步?和你姑爷比又怎么样?我就奇了,按理说你姑爷也常常在这里进进出出的,我怎么没见过你们对他有这样垂涎三尺的表情?”
  在眼珠眼里,她这相公长相已经是人中龙凤了,难道,是她孤陋寡闻,还有更好的没见过?可惜,她的眼睛看不见。
  “也不是这么说,”云容开始绘声绘色形容起来:“这就好比,姑爷是冬天山顶上的白雪,照在月光里,好看是好看,可惜靠近了会冻死人的;而这个大夫就不同了,他是人间四月的春天,春天里桃红柳绿,万物复苏,谁看了不觉得心旷神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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