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并不是好兆头,我知道,他们的好日子不远了。
老百姓也十分痛恨这两个家族。仗势欺人的恶棍,即便披上华丽的外衣,也仍旧是恶棍。这一点老百姓看的最为清楚。
金尊冷 刘徇(三)
我时常行走在各大酒楼,赌场,窑子,甚至是官员家族的宴请上。
只不过,我的话比较少,我喜欢听,听到了一些事情后,再故作含糊的笑笑。反正已经没人注意我了,在他们眼里,我也是恶棍,混混,或者说,是如其他人一样的,长安城的纨绔。
我身边的朋友形形色色,有江湖侠士,有正义的文人,也有龌龊的官员,更有彻底的贵公子。
不过,张彭祖永远都是最特别的一个。
我跟他说,跟我混没出息。
他却神秘的笑笑。
然后告诉我,你这是大隐隐于市。
我给他一拳。
他从不还手。
“你知道吗?陛下的身子不好。”
他凑上来幸灾乐祸的说着。
我厌恶的看了他一眼。类似的难听话我听了很多。虽然我也恨刘弗陵,恨他抢了我爷爷的王位,甚至恨他将我扣留在长安。但是,我终究不能算是小人。
张彭祖的意思我很清楚。
可是我告诉他,我永远都只是个游侠混混。
我知道,陛下将我留在长安是怕哪个诸侯以我为借口揭竿而起,这个世道,谁会真正将心掏给对方,一切不过是因为利益罢了。当要推翻君王的时候,我便是最好的借口。而长安是他的地盘,在这里,没有其他诸侯敢来,我便成了他眼皮底下的蚂蚁,随时可以控制。将晙留下,是为了牵制鲁国,鲁国地大物博,且兵力雄厚,是长安最好的屏障和后援。说到底,晙不过是陪着我做了大汉朝的人质。
想到这个,我便会觉得对不起晙。
他是为了我才被囚禁的,虽然他从不提及此事,然而,这份恩德,我该如何报答。
我时常面对着渭水河而立。
那汹涌而去的河水,就像是我的心潮,永远没有平复的一天。
和自然相比,人是何其的渺小和脆弱,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便有可能牵连出一系列的变故,最终,将一部分人成就,将另一部分人葬送。
就好像当年被抓的阳陵侠盗朱世安,他的一封告密信,本来只希望将公孙丞相拉下马,却不料,最终受害最深的,竟然是我的父亲和爷爷。
冰冷的河水,泛着青黑的颜色。
仿佛历史的长河,不断的奔流翻滚。
沉浮中,将我的心事一重重的淹没。
在这样的日子里,我声名狼藉,只有倚翠楼的姑娘们乐意见到我,旁人家的女儿,总是对我避之不及。
也许,在世人的眼里,我真的成了无恶不作的坏蛋,甚至是随时可能坏人名节的恶棍。
我的确有过太多的女人,因而,对于女人我从不觉得新鲜。
唯独那个,我搬去尚冠里后,出现在我生命里的女子。
我作为一个著名的混混,在街巷里时常遇见她。
可是,她却从不曾回过头来,也许,是我的恶名吓坏了她。
她总是目不斜视的从我身边走过。
身上带着一种冷冷的香。
再后来,我干脆爬上院墙,看见她坐在那里,一笔一笔的勾画着什么。
原来她是一名画师的女儿。
也许是她的面纱让我产生了兴趣。
那块布,虽然叫纱罗,实际上,却是一点不透的。
她到是死心塌地的要将面孔掩起来。
可越是这样,我越想看看她的脸。
这件事情,后来成了我一直追寻的问题。
她的身子很婀娜,其实并不亚于倚翠楼里最好的姑娘,只是她太喜欢穿白衣了,让我不敢有轻易走近她的想法。
那白色的,样式简单的深衣,没有半点花饰。就像一道天然的屏障,将像我这样的男人阻挡在外。
后来我才得知,她比我要年长一些,至于她到底多大,我却永远没有机会知道。
她的话很少,以至于在后来的日子里,想要回忆她的声音都变的十分的困难。以至于在我的记忆里,她渐渐变成了一团白色的影,发着微微的光。像西域进贡的和田玉一般,永远都是那么遥不可及,却自顾自的美丽着。
可是,就在我为了这个垂纱女子日益遐想的时候,她竟然嫁给了别人,那个少府的都水长商誉。
知道这件事情,是因为那天我去了倚翠楼。
看见一个英俊的年轻人正在舞剑。
他醉的十分厉害。
然而,长剑,我颇为忌惮的长剑,在他的手里,竟然舞动的那么飘逸洒脱。
于是,我驻足看了好一会。
直到一个男子闯进来阻止了他。
后来我搂着一个姑娘离去。
无意间,听人说起,此人叫商誉,陛下赐婚明日便要迎娶杜飞华为妻。
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令我有些无措。
我皱着眉头,放下了手里的酒杯。
杜飞华就是那垂纱的女子。为什么事情会发展的如此之快。
然而,我已经不是往日那个冲动行事的正义少年。
陛下赐婚,我无法干涉,那是最正式不可侵犯的婚姻。
我呆了好久。
直到那姑娘用手推我,才恍然间醒悟过来。
那天晚上,我喝了好多酒,然后昏天暗地的睡去。那姑娘扫兴的推门出去。
谁也没看见,我痛苦的抱着被子,蜷缩在帐子里的一幕。
那是我今生最龌龊不堪的时刻。
然而,从那时起,面对杜飞华的我,就总是这个样子。这根本就成了我无法左右的事情。
终于,我还是熬到了第二天早上,约上了张彭祖,我们拦住了杜飞华的送亲队。
我要求看看她的样貌。
那时候,我真有种诀别的感觉,女人出嫁后,自然不可能再被我轻易看见,他的丈夫定然不会允许别的男人流连在妻子身旁。
于是,我只想让自己记住她的脸,尽管传闻中说她十分丑陋,可是那婀娜的身子和顾盼神飞的眼睛都让我不相信这些话,即便是真的,我也要知道,我心里一直不敢轻视的女子,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总要留下个形象,让我怀念吧。我不是个肯于轻易放弃的人。
谁知,她仍旧戴着面纱。即便在出嫁的日子里。
我的心顿时沉了下去。
那面纱,成为一道越不过去的壁垒,阻隔了我的殷勤。
我不得不退了下去。然后,故作镇定的带着兄弟们去吃花酒。
我不能让他们看出我的不快,要知道,我可是个混混,长安城著名的无赖恶棍。
如果杜飞华或者商家为了这件事情来为难我,那我也认了。
可是,事情竟然真的没有了下文。
我鲁莽粗俗的出现被他们忽略掉了。
这让我明白了,杜飞华根本没把我当回事,而商家也根本没把她当回事。
我们同样带着面具,同样不被人喜欢,也许,这就是我们的宿命。
然而,宿命,同样是宿命,将我最终推到了权利的巅峰。
也是宿命,让姜浪萍在我之前,走进了杜飞华的生活。
那天,他手持火浣鼠毛皮来找我时,我便惊异于他超然世外的风度。
当得知他是姜望云的儿子,为了杜飞华的自由而要见天子时,我更是佩服他的胆识和勇气。
那份勇于承担的爱恋,让我彻底的被他们两个人吸引。
金尊冷 刘徇(四)
当再次遇见他时,他的身后坐着仍旧垂纱的杜飞华,我几乎是毫不犹豫的将怀里的毛贵扔给了他。
或许,我是希望毛贵跟着他们,保护他们,就像我如影随形一样。
其实我很羡慕能四海为家的姜浪萍。
虽然他比我还要不幸,始终需要在追捕中度日,然而,那大山河磨砺出的旷达和淡远,让我如不敢轻易走进杜飞华一样,不敢轻易靠近他。
他们的身上有一种力量,抛弃一切,奋不顾身的力量。
连我这样的游侠都不得不退避三尺。
令我没有想到的是,那时候,我并不嫉妒他,我只是羡慕。
后来,我继续做我的混混。
渐渐的,我就习惯了这张面具。
我把它经营的非常好。简直就如天成的一般。
再后来,在我几乎要真正沉沦为一个混混的时候,许平君嫁给了我。
陛下,也开始了一系列人们从未料想过的反扑活动。
不可否认,那些事情,策划的极其漂亮。
我还记得,我做了一个非常奇怪的梦,梦里到处都是金色,有一只黄金的巨龙,腾空而起。
后来,我才知道,潜龙在渊的我,终于等来了一飞冲天的机会。
这个机会是刘弗陵给的。
在他将那块龙佩交到我手上的时候,便将我的命运一下子改变了。
这次,我和晙几乎是同时保持了缄默。
这实在是太重要,重要到几乎会掉脑袋。
所以,我们不能做什么,一切要看宫里的动静。
刘弗陵竟然在大局将定的时候被甘泉宫的大火烧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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