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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锦 (伏弓)


  这并不是好兆头,我知道,他们的好日子不远了。
  老百姓也十分痛恨这两个家族。仗势欺人的恶棍,即便披上华丽的外衣,也仍旧是恶棍。这一点老百姓看的最为清楚。


  金尊冷 刘徇(三)
  我时常行走在各大酒楼,赌场,窑子,甚至是官员家族的宴请上。
  只不过,我的话比较少,我喜欢听,听到了一些事情后,再故作含糊的笑笑。反正已经没人注意我了,在他们眼里,我也是恶棍,混混,或者说,是如其他人一样的,长安城的纨绔。
  我身边的朋友形形色色,有江湖侠士,有正义的文人,也有龌龊的官员,更有彻底的贵公子。
  不过,张彭祖永远都是最特别的一个。
  我跟他说,跟我混没出息。
  他却神秘的笑笑。
  然后告诉我,你这是大隐隐于市。
  我给他一拳。
  他从不还手。
  “你知道吗?陛下的身子不好。”
  他凑上来幸灾乐祸的说着。
  我厌恶的看了他一眼。类似的难听话我听了很多。虽然我也恨刘弗陵,恨他抢了我爷爷的王位,甚至恨他将我扣留在长安。但是,我终究不能算是小人。
  张彭祖的意思我很清楚。
  可是我告诉他,我永远都只是个游侠混混。
  我知道,陛下将我留在长安是怕哪个诸侯以我为借口揭竿而起,这个世道,谁会真正将心掏给对方,一切不过是因为利益罢了。当要推翻君王的时候,我便是最好的借口。而长安是他的地盘,在这里,没有其他诸侯敢来,我便成了他眼皮底下的蚂蚁,随时可以控制。将晙留下,是为了牵制鲁国,鲁国地大物博,且兵力雄厚,是长安最好的屏障和后援。说到底,晙不过是陪着我做了大汉朝的人质。
  想到这个,我便会觉得对不起晙。
  他是为了我才被囚禁的,虽然他从不提及此事,然而,这份恩德,我该如何报答。
  我时常面对着渭水河而立。
  那汹涌而去的河水,就像是我的心潮,永远没有平复的一天。
  和自然相比,人是何其的渺小和脆弱,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便有可能牵连出一系列的变故,最终,将一部分人成就,将另一部分人葬送。
  就好像当年被抓的阳陵侠盗朱世安,他的一封告密信,本来只希望将公孙丞相拉下马,却不料,最终受害最深的,竟然是我的父亲和爷爷。
  冰冷的河水,泛着青黑的颜色。
  仿佛历史的长河,不断的奔流翻滚。
  沉浮中,将我的心事一重重的淹没。
  在这样的日子里,我声名狼藉,只有倚翠楼的姑娘们乐意见到我,旁人家的女儿,总是对我避之不及。
  也许,在世人的眼里,我真的成了无恶不作的坏蛋,甚至是随时可能坏人名节的恶棍。
  我的确有过太多的女人,因而,对于女人我从不觉得新鲜。
  唯独那个,我搬去尚冠里后,出现在我生命里的女子。
  我作为一个著名的混混,在街巷里时常遇见她。
  可是,她却从不曾回过头来,也许,是我的恶名吓坏了她。
  她总是目不斜视的从我身边走过。
  身上带着一种冷冷的香。
  再后来,我干脆爬上院墙,看见她坐在那里,一笔一笔的勾画着什么。
  原来她是一名画师的女儿。
  也许是她的面纱让我产生了兴趣。
  那块布,虽然叫纱罗,实际上,却是一点不透的。
  她到是死心塌地的要将面孔掩起来。
  可越是这样,我越想看看她的脸。
  这件事情,后来成了我一直追寻的问题。
  她的身子很婀娜,其实并不亚于倚翠楼里最好的姑娘,只是她太喜欢穿白衣了,让我不敢有轻易走近她的想法。
  那白色的,样式简单的深衣,没有半点花饰。就像一道天然的屏障,将像我这样的男人阻挡在外。
  后来我才得知,她比我要年长一些,至于她到底多大,我却永远没有机会知道。
  她的话很少,以至于在后来的日子里,想要回忆她的声音都变的十分的困难。以至于在我的记忆里,她渐渐变成了一团白色的影,发着微微的光。像西域进贡的和田玉一般,永远都是那么遥不可及,却自顾自的美丽着。
  可是,就在我为了这个垂纱女子日益遐想的时候,她竟然嫁给了别人,那个少府的都水长商誉。
  知道这件事情,是因为那天我去了倚翠楼。
  看见一个英俊的年轻人正在舞剑。
  他醉的十分厉害。
  然而,长剑,我颇为忌惮的长剑,在他的手里,竟然舞动的那么飘逸洒脱。
  于是,我驻足看了好一会。
  直到一个男子闯进来阻止了他。
  后来我搂着一个姑娘离去。
  无意间,听人说起,此人叫商誉,陛下赐婚明日便要迎娶杜飞华为妻。
  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令我有些无措。
  我皱着眉头,放下了手里的酒杯。
  杜飞华就是那垂纱的女子。为什么事情会发展的如此之快。
  然而,我已经不是往日那个冲动行事的正义少年。
  陛下赐婚,我无法干涉,那是最正式不可侵犯的婚姻。
  我呆了好久。
  直到那姑娘用手推我,才恍然间醒悟过来。
  那天晚上,我喝了好多酒,然后昏天暗地的睡去。那姑娘扫兴的推门出去。
  谁也没看见,我痛苦的抱着被子,蜷缩在帐子里的一幕。
  那是我今生最龌龊不堪的时刻。
  然而,从那时起,面对杜飞华的我,就总是这个样子。这根本就成了我无法左右的事情。
  终于,我还是熬到了第二天早上,约上了张彭祖,我们拦住了杜飞华的送亲队。
  我要求看看她的样貌。
  那时候,我真有种诀别的感觉,女人出嫁后,自然不可能再被我轻易看见,他的丈夫定然不会允许别的男人流连在妻子身旁。
  于是,我只想让自己记住她的脸,尽管传闻中说她十分丑陋,可是那婀娜的身子和顾盼神飞的眼睛都让我不相信这些话,即便是真的,我也要知道,我心里一直不敢轻视的女子,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总要留下个形象,让我怀念吧。我不是个肯于轻易放弃的人。
  谁知,她仍旧戴着面纱。即便在出嫁的日子里。
  我的心顿时沉了下去。
  那面纱,成为一道越不过去的壁垒,阻隔了我的殷勤。
  我不得不退了下去。然后,故作镇定的带着兄弟们去吃花酒。
  我不能让他们看出我的不快,要知道,我可是个混混,长安城著名的无赖恶棍。
  如果杜飞华或者商家为了这件事情来为难我,那我也认了。
  可是,事情竟然真的没有了下文。
  我鲁莽粗俗的出现被他们忽略掉了。
  这让我明白了,杜飞华根本没把我当回事,而商家也根本没把她当回事。
  我们同样带着面具,同样不被人喜欢,也许,这就是我们的宿命。
  然而,宿命,同样是宿命,将我最终推到了权利的巅峰。
  也是宿命,让姜浪萍在我之前,走进了杜飞华的生活。
  那天,他手持火浣鼠毛皮来找我时,我便惊异于他超然世外的风度。
  当得知他是姜望云的儿子,为了杜飞华的自由而要见天子时,我更是佩服他的胆识和勇气。
  那份勇于承担的爱恋,让我彻底的被他们两个人吸引。


  金尊冷 刘徇(四)
  当再次遇见他时,他的身后坐着仍旧垂纱的杜飞华,我几乎是毫不犹豫的将怀里的毛贵扔给了他。
  或许,我是希望毛贵跟着他们,保护他们,就像我如影随形一样。
  其实我很羡慕能四海为家的姜浪萍。
  虽然他比我还要不幸,始终需要在追捕中度日,然而,那大山河磨砺出的旷达和淡远,让我如不敢轻易走进杜飞华一样,不敢轻易靠近他。
  他们的身上有一种力量,抛弃一切,奋不顾身的力量。
  连我这样的游侠都不得不退避三尺。
  令我没有想到的是,那时候,我并不嫉妒他,我只是羡慕。
  后来,我继续做我的混混。
  渐渐的,我就习惯了这张面具。
  我把它经营的非常好。简直就如天成的一般。
  再后来,在我几乎要真正沉沦为一个混混的时候,许平君嫁给了我。
  陛下,也开始了一系列人们从未料想过的反扑活动。
  不可否认,那些事情,策划的极其漂亮。
  我还记得,我做了一个非常奇怪的梦,梦里到处都是金色,有一只黄金的巨龙,腾空而起。
  后来,我才知道,潜龙在渊的我,终于等来了一飞冲天的机会。
  这个机会是刘弗陵给的。
  在他将那块龙佩交到我手上的时候,便将我的命运一下子改变了。
  这次,我和晙几乎是同时保持了缄默。
  这实在是太重要,重要到几乎会掉脑袋。
  所以,我们不能做什么,一切要看宫里的动静。
  刘弗陵竟然在大局将定的时候被甘泉宫的大火烧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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