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彭祖走了。
我一个人坐在灯下,那东西好像一个蓄势待发的活物,虽然一动不动,却总是令我着慌。我必须马上将它弄开。
忽然间,一个念头闪过。
五行术数是当时极为流行的东西,这东西在树下埋藏了多年,上面包裹的应该是树根,这是属木的,那么火是不是可以克制它呢。
于是,我在院子里燃起一堆火。
晙披衣出来,先是觉得有些可笑,后来倒也觉得有些道理。
于是,我们一起将它扔进火堆里。
当再次将它取出后,我们惊奇的发现那些树根上竟然多了许多细小的裂痕。我们十分惊喜,忙用手去抠,却不料烫的很,而且仍旧如铁一般坚硬。
再后来,晙回屋去了,我一个人坐在石阶上,手捧着那个巨大的木茧发呆。
也不知过了多久,天空忽然飘起雨来。
我一动不动的坐在雨里,竟然有些气愤。
为什么我要做什么事都那么难,我的生活仿佛被堵住的洪水,本来激情昂扬雄浑激荡,却不得不被挤压变形,沿着狭窄的河道,一点一点的爬行而过。
我痛恨这样的自己。
于是,我愤怒的将手中的木茧摔了出去。
只听见“噗”的一声响。
那茧竟然炸开了。
望着眼前的景象,我惊呆了。那雨雾弥漫的水帘里,茧状的根须已经断裂成无数的小段,破碎了一地。
里面露出了一段青绿色的东西,仿佛琉璃一般光亮。
我忙俯身去看。
那东西先前的光极为耀眼和璀璨,渐渐的,随着雨水滴落在上面,竟然越来越淡,最后,终于回归成了一片苍劲的灰色。
我确信,刚才看到了光。
绿色的光。
将它拾起后,才发现,地上那些根须碎末竟然如铁屑一般坚硬。
原来是年长日久,金属与树根结合在一起,发生了难以想象的融和,我忙俯身看手里的那块金属。
青灰色的家伙,触手之处皆是冰寒的凉气,隐隐有种透骨的威势。
我欣喜若狂,定然是那火和雨起了共同的作用。
第二天一早,我没有找彭祖,只身一人去了南郊密林。
老人刚刚起床,正准备进山打柴。
见我一脸喜色,他点了点头。
就这样,我拥有了一件绝世宝器。
记得当老人完成最后的工序时,抬头问我。
“给它取个名字。”
我想了想,正色问道:“老先生如何称呼?”
他笑了笑。
“毛贵。”
我还记得,当时他的脸被炉火映的红彤彤的,一道道汗顺着苍老的皮肤留下,那瞎掉的眼睛显得很狰狞。可是我喜欢这样的老人,他像个穿越时间的人,有着令人钦佩的沧桑和尊严。
我点了点头。
“我的剑,就叫毛贵。”
就这样,毛贵二字,被用纂书刻在了剑柄上。
极细小苍劲。
金尊冷 刘徇(二)
后来,老人告诉我,这块金属叫木铁石。我十分疑惑,到底是木,是铁还是石头呢。
老人说,这东西是他年轻的时候从昆仑山带回来的。是极为稀有的铸剑材料,只是多年未遇见有缘人。
它本身是种金属,不过长时间埋在地下会吸引树根过来包裹它,待到树根将它包住后,金属便向外扩张,与其结为一体,吸收植物体内的日月灵气。渐渐的,那灵气会形成涌动在矿石内部的一种琉璃色的光芒,实际上,便是一种看得见的杀气。
我这才恍然大悟,那杀气,我见过的。
就是那天晚上雨水里面闪过的琉璃之光。
原来杀气是这样的。
其实,它很美。
我这样对自己说着。
老人却咧嘴笑了。
对我来说,它代表着特别的意义。本来,我想永远将它留在身边,甚至准备带到棺材里的,可是后来,我还是将它送了人,送给了姜浪萍。是他改变了我的生活。
我是历史上唯一受过牢狱之苦的帝王,不过和高祖刘邦一样,我也曾是一名地道的混混。
我知道,连晙都觉得不可思议,我怎么会变成整日里飞鸡走狗的游侠。
实际上,在长安的日子里我虽然什么都不缺,却过的十分不快乐。
一切,还要从我十六岁那年的一起殴斗说起。
那时候,我还是很正派的一个少年,只是天性喜欢交友,所以经常和一些朋友出去游玩。
那天在长安街头遇见了几个少年,他们飞扬跋扈,硬是逼着一个穷孩子给他们当马骑。我十分气愤,冲上去和他们理论。后来,竟然演变成了一场战斗,打的十分凶狠,我们和对方都有人受伤。
我情急之下拔出毛贵来要往上冲。
不料彭祖却一把拉住我。
他说,你疯了,知道对方的头是谁吗?那人是霍光的小儿子霍云。
不说霍云到还罢了,一提我更生气。
我等了十六年的爵位和封地迟迟不到,空有一身皇室血统又有何用。可是霍家子弟仗着自己有辅政大臣的父亲,竟然时常在长安城为非作歹。
那时候,霍光的权势基本已经达到可以敌国的程度了。
于是,我不顾一切的冲向霍云。
霍云是个菜包子,不到几个回合便倒在我的毛贵之下。
看着倒在血泊中的霍云我并没有畏惧,我只觉得精神振奋斗志昂扬。
霍云的跟班们见到这种状况,忙四下逃散了。
正在我沉浸在英雄的云端时,张彭祖适时的提醒了我。
他说,快跑吧,你要倒霉了。
后来,我们沿着长安的大街逃窜。
然而,谁都知道,我就是刘病已,戾太子刘据的孙子,没有爵位和封地的名义贵族。
那件事情闹的很大。张贺,就是掖庭令张贺,带着我跪在霍府门前负荆请罪。
那时候,晙已经去了战场,邴吉也去戍边,他们都离开了我,只把我交给张贺,据说,他曾经是我爷爷的家臣。
我跪在霍光的家门口,眼里却仿佛要喷出火焰一般。
我凭什么要向他们低头,明明错的是他们。
然而,霍家的大门始终没有开过。我们像两条快要被晒干的鱼,我看见张贺不断滴落的汗水,心里竟又升起莫名其妙的悲恸。
事情并没有这样过去。
其实霍云并没有死,他只是受伤,受了非常严重的伤。废了一条手臂。
后来,据说上林苑的树倒了,树叶似乎被蚂蚁咬了很多小洞,好事的人发现,那小洞可以连成字,竟然是,病已立。
我本来是个无足轻重的人物,所以,努力的学习着如何让自己更加出类拔萃,我希望能如我的祖先和兄弟们一样,从陛下那里获得我该有的封地和爵位。可是,当得知这个消息后,我才明白自己的处境有多么的凶险,我是只徘徊在明处的兔子,猎人们都隐藏在我看不见的暗处,时刻准备着对我张弓拔弩,只要有一处纰漏,便有可能万劫不复。
为了这件事情,晙甚至特地还朝。
就在我以为死定了的时候,刘弗陵竟然下诏书说我是被人冤枉的。
我逃过了一劫,却已不敢再妄动了。
我终于知道我的毛贵不能轻易出鞘,如果没有充分的准备,必然倾塌的,会是我的世界。
于是,我成了浪迹长安的混混刘病已。
整日里逛窑子喝大酒。
呼朋喝友看似莽夫一般浑浑噩噩的荒废着自己的青春。
是的,我要尽快的将自己荒废掉。
让所有人对我放心,让他们觉得我是个不足以挂齿的小人物。
我学会了隐藏锋芒,这是几乎用性命交换的人生经验。
就这样,我戴上了第一张面具。
不去伸张正义,不去显露才华,我只是个漠视道德和世俗的混子,在长安城里,我们这种人有个很好听的名称,游侠。
做游侠的日子也是很快乐的,我可以竭尽所能的浪荡,这种张扬是以颓废的自我放弃为基调的,因而,众多的权贵都乐于去接受,并且乐得看热闹。
我仍旧会打架,不过尽捡一些无关紧要的软柿子去捏,尽量避免与那些如上官桀和霍光,桑弘羊之类权臣的子弟们冲突。
不过,也好像因为我曾经将霍光的儿子废掉,他们竟然也都不太敢跟我真刀真枪的硬干,基本上也就都以我主动放低姿态而收场。
这些纨绔子弟,只要你给他们点台阶下,他们是不太敢和我这种亡命徒硬拼的,可是,实际上这个时候,我已经学会了理智和冷静,打架也要看对手,惹不起的主,我会将他们拉拢成为朋友。
于是,后来,我的朋友里,竟然也有金日蝉的儿子们。不过,上官家和霍家,我还是主动的回避的。
此时此刻,我已经有了初步的政治嗅觉。
这些家族太过兴旺,已经飞到巅峰的鸟,是不会飞再高了,接下来的,只要不掉下来,就是万幸。
而且,随着这两大家族权力的膨大,开始了内部的冲突。
街头时常能看见霍家和上官家的人发生口角,甚至大打出手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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