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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女书商 (鸡丁爱马甲)


  “借个盐!”放下刀、撒上盐。
  “借个筷子!”叉上了。
  “借个火!”蹲到他炉子前烤,抬头问,“啊,你刚刚说烧的什么?”笑容始终无辜单纯。
  “土豆炖狗肉……”守墓人呆呆的继续,“很多人不吃狗肉……”
  “为什么?”宝刀困惑的皱起鼻子,“都是肉。”
  烤蜗牛的香味已经弥漫开,混进土豆炖狗肉的香味里,鲜丽而富贵。他们的晚宴,并不比任何筵席逊色。
  “对。”守墓人掀开锅盖,挟一块肉给她,“吃!”
  宝刀有板有眼转动蜗牛肉,歪着脖子叼那块狗肉进嘴里,手头没有停下:“谢啦!待会儿,请你也尝尝我的。”
  这顿夜宵,这一老一少吃得很过瘾。狗肉炖得稀烂,香透屋顶;土豆一口咬开,“哗”的,里面吸收的热力和鲜香味全逸出,烫得人忍不住张开嘴“呵呵”晾舌头,但又舍不得张太久,怕把美味放走。那汤鲜得让人喝完了、还想把碗都舔一遍。宝刀烤的蜗牛肉又嫩又脆,竟然也非常好吃。“那是,我老手了。”宝刀得意洋洋,剩下最后一颗蜗肉,舍不得吃,揣起来,“我带回去给朋友。”
  守墓人一言不发,飞快捞出一大块狗肉,汁水淋漓用荷叶包了,递给宝刀。
  “给我带走?”宝刀呼噜呼噜把荷叶边渗出来的汤汁舔吸了,满足得像一只猫,“谢谢伯伯!我走啦。”
  她说走就真走了,守墓人环顾着小土屋,黯淡火光撒在凹凸不平的丑陋土壁上,一张铺秸杆的矮脚木床,几个随便充当凳子、台子或是其他什么的树桩——这还是他居住这么多年的住所,但是有什么不同了。自己斫出来的木碗、木筷子,一副是他吃的,另一副……是某个小妖精、或者会说话的小动物用过了。她把汤汁舔得一滴不剩呢!
  他把炊具收拾了,上床睡觉,睡到一半,忽然醒来,借着月光满屋乱找。劣质苞米酒的后劲在他脑壳里嗡嗡的烧,他记得有个小精灵来陪过他,后来怎么不见了呢?是他睡着时不小心翻个身压死了吗?压死了这么多年里唯一主动来陪他的小东西?他想了很久,最后想起来,她是自己走的。在他混乱的头脑里,他还仿佛觉得她眼里有畏缩和厌恶,像外面那些人投给他的一样。所以,她肯定是被他吓走了,像生命中他所有爱过的人一样。酒劲无可避免的消褪了,留下头痛和空虚,他回到床上,像孩子一样蜷缩着哭起来,并且,因为羞愧,始终用粗大手掌捂着泪眼。
  只有月光与他在一起。
  宝刀溜回屋子,兼思一动不动蒙着被子躺在床上,好像睡熟了似的。宝刀也不叫他,就慢条斯理拿着荷叶包在兼思床边晃来晃去,让香味刺激他的嗅觉、他的味蕾,还有,他的口水……
  “嗷!”兼思实在受不了,掀被而起,“白宝刀,你干嘛?!”
  “看看你要不要吃啊。”宝刀笑眯眯把荷叶打开给他。
  “这是什么肉?”兼思表情纠结。
  “狗肉。”宝刀实话实说。
  “不吃。”兼思大义凛然。
  “为什么?”宝刀很困惑,把鼻子凑到肉上闻,“现在是冷了点,不过闻起来还是蛮好啊,吃起来应该也蛮好……”
  “重点是,它是狗肉!”兼思强调,“狗是人的朋友!”
  宝刀呆半天,举起一只手指:“牛!”又把其他手指也陆续竖起来,“鸡!羊!兔子!为什么它们不是朋友?还有……如果决定不是朋友就吃肉没关系……它们是不是太可怜?”真诚困惑。
  “啊真噜嗦!”兼思被久违的肉香逗得心烦意乱,“总之就是不行!”
  “那……獾肉没有问题?”宝刀小心翼翼问。
  “嗯?”兼思很小心挑起一角眉毛,生怕跌进她的陷阱。
  “这个是狗獾哦!有点像猪、有点像狗熊那种动物。这样就没问题了吧?还有这个,蜗——啊,我是说,是一种外地田螺,肉质不错哦!”宝刀把食物塞进兼思手里,笑容透明透亮。
  多么低级的谎言。兼思瞪她片刻。他才不是贪馋乱吃东西的人!他彬彬有礼、进退中节,身世隐密、心情沉重,才没精力顾及口腹之欲,而且山乌槛最近风雨欲来,简老板却镇定得可疑,他要观察、思考的重大事件好多好多……糟糕,这也架不住肚子狂叫!呜,不管了,吃就吃吧!他张开嘴,狼吞虎咽。虽然冷了一点、虽然他不肯承认,这味道还真是见鬼的好!三口两口吃完了,他回头:“宝刀——”他本来想说,“你想笑就笑吧。”
  但是宝刀已经歪在床边睡着了,仰着头,桃红色嘴唇还是很没形象的张开来一点,扯着小鼾,睡颜安然,两只脏兮兮小手摊在旁边。
  兼思轻轻碰了碰她的脸,什么也没说。
  [1]此处描写的是可食用蜗牛:光亮大蜗牛。实际中,它主要分布于土耳其、南斯拉夫等国家,系温带型种类,个体大,肉质鲜嫩,食用价值较高,为世界主要的人工养殖品种,也是法国及西欧其它国家群众食用的蜗牛之一。该蜗牛易饲养,适应性广。光亮大蜗牛喜阴暗潮湿的环境,习惯于昼伏夜出,为杂食性动物,较耐低温,生长活动所需温度为5℃~35℃,正常温度为15℃~30℃,最适宜温度为20℃~25℃,在5℃以下开始休眠,在0℃以下开始死亡,在35℃以上进下夏眠。其生长活动所需饲养土湿度为30%~40%,空气相对湿度为85%~95%,喜钻土栖息。休眠时停止吃食,并在缺乏水份时可存活100多天。光亮大蜗牛贝壳大型,壳质厚而坚实,不透明,具有光泽,呈圆球形。体重可达40~50克,壳高2.8~3.5厘米,壳宽4.5~6厘米,有5~5.5个螺层。螺旋部增长缓慢,呈低圆锥形,体螺层膨大,壳口不向下倾斜。壳面呈深黄褐色或黄褐色,并有多条黑褐色色带,在幼螺期尤明显,其上并有明显的螺纹、生长线和皱褶。壳口椭圆形,口缘锋利,口唇外折,壳顶成体的脐孔被轴唇所遮盖。
 

第八章 螳螂大佬捕金蝉
更新时间2014-5-1 17:09:35 字数:2568

 第二天,守墓人逮住了两只糟践蔬菜的田鼠。他把田鼠收拾了,毛皮晾在外头备冬天用,爪子剁去,细骨头认认真真全剔出来,只剩净肉,打开柜子,晃了晃油瓶,上次拿一张狼皮换了一身布衣裳、二角油,这油几乎没怎么动过。他很满意,又把整个瓶子放回去,摘了个大冬瓜,外头找人好说歹说换了半板豆腐,回来搁着,也不烧。
  这天的夕食[1],他只啃了冷红薯,没有喝酒,精神仍然亢奋,像灌下了半坛子够劲儿的米酒,脑袋晕乎乎的,干什么都有兴头。太阳落下去了。安城的东边、南边有山,西侧、北侧都是平原,它每次落下去的地方都在山线和平原线的交接处,落得比山头更低一点时,艳红喷出光焰来,像一支火炬,金粉流丽的、照亮了从西边奔流而来的云晓河。守墓人到田里,掐了半篮子嫩南瓜藤、两根当龄莴笋、一把葱、半个蒜头,回来支起汤罐,烧开了水,豆腐扔进去滚着。他开春打的一只狼——就是狼皮已拿出去换东西的那只——当时吃了大半,剩下一只腿、半片背脊,制成了肉干,如今也在最肥美的部位拉下一条来,切细了,一并丢进罐子里慢慢炖着。
  万家炊烟,还有工坊里熬纸浆、煮蚕丝的烟,融和在一起。
  太阳下去了,云倒浓起来,好似暮烟趁夜凝成、弥漫了夜空。月亮露不出脸来,但天空并没有漆黑一团,仍然微微发亮。这微光不知从何而来,仿佛是白昼结束后的余光,完全靠着惯性维持在那里,比黑夜白一点、比白昼黑一点,是种难以捉摸的灰色。在这样的灰夜,什么事都可能发生。
  守墓人深埋着头。他在期待什么事呢?什么都好,他不敢说出来。他害怕什么事都不发生。
  他换了那身新簇簇的布衣裳,卷起袖口,粗糙而有力的大手毫不费力的把嫩南瓜藤上的绒毛、细刺全都揉掉,将藤叶上的筋也揉酥,和面一般捏成一团,在砧板上剁碎了。之后再干点什么?他很清楚。接下去应该烹调。但是,如果菜烧好了,她没来,怎么办呢?如果菜冷了,她还没来,怎么办呢?
  他高大身躯呆呆对着小砧板站着,没了主意。
  窗外窸窸窣窣的响声。也许是她?不,也许是耗子。他抬起头,不,不是耗子,是她。
  宝刀怀中拎出两只死麻雀,高高举起,并歪了歪头。
  守墓人紧张凝视她的脸,像读着一本他不懂的书。轻视、厌恶、畏惧、不屑?没有!都没有。那些全属于他自己的妄想。她只是个自带了食物、想来加入他的夜宵的客人。她举起食物,歪头向主人打招呼、请求进来呢!
  听说彬彬有礼的吸血鬼要得到主人的同意,才能进屋。守墓人笑起来:他不在乎她是什么。他也不在乎她会把他变成什么。他是主人、她是客人,就这样。
  狼肉煮浓、豆腐也滚老了。正要老豆腐才更入味呢!他支起油锅,把绿莴笋和葱蒜切进汤罐,给汤加点清味,油锅烧热了,里面汪汪的是他几乎所有存油。他毫不吝惜把田鼠肉放下去,炸得金黄酥脆,盛进洁白新香的葫芦瓢,剩下那点油,倒进半锅嫩南瓜藤,翻炒了,直炒到藤叶变得墨绿,散发出青菜、白菜都没有的丰厚异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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