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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福运小娘子 (衣布衣出)


  
“我也试试成不?”秦向儒问道。
  
这哪儿还有不成的?
  
袁冬初连着纸笔和墨汁,一并推到他面前。
  
秦向儒大喜,连忙把笔拿到手上。
  
但几根手指比划来、比划去,一时间,竟没想起袁冬初刚才是怎么握笔的。
  
袁冬初暗笑,再从匣子里拿出一支,给他做了个示范。
  
即使这样,秦向儒也是费了老大的劲儿,握笔才稍稍有了点模样。
  
小心的沾取墨汁,再小心的用笔尖接触纸张,一笔一划,手势生硬的写了几个字。
  
写到最后,没拿捏好力度,手腕有些沉。纸面传来笔尖划过纸张的声音,把他吓了一跳。
  
手一抖,一道不协调的粗糙墨迹洇染在纸面。
  
秦向儒尴尬的抬头,一边把笔放回桌面,一边说道:“我用不来这个,很难有毛笔那种圆润顺畅的感觉。”
  
然后,又打量一番袁冬初写的字,很诚实的说道:“用这个笔写字,好像写不出文字的风骨。”
  
“秦公子有见地。”袁冬初赞成。
  
人家到底是自幼读书,又有秦睿那样的老爸,一眼就看出硬笔和毛笔的区别。
  
“我也试试?”潘再水摩拳擦掌。
  
“行啊。”袁冬初笑道。
  
潘再水这时是站在桌前的。
  
为了显得正式一些,他拉了张椅子过来。
  
先坐端正了,又学着袁冬初的握笔姿势,拿笔蘸墨。
  
潘再水扛活儿的出身,虽然做了掌柜,但时不时的,便会用本色再现。
  
秦向儒怕他不知轻重,好心提醒:“下笔时轻一些,这是羽毛做的,娇气的很,千万不要把笔尖弄折了。”
  
“嗯。”潘再水虚心接受,笔尖轻轻落在纸面,缓缓滑动。
  
一个字写完,很惊讶的感觉:
  
居然还行?
  
他抬头看看身周几人,信心大增。
  
之后,照着袁冬初写的那行字,多蘸了两次墨,居然完完整整把那些字写完了,一点儿没出差错。
  
“我觉得还好,”潘再水放下笔,很积极的和秦向儒讨论,“比毛笔好用的,秦公子,你觉得,有没有可能,是我们没什么写字根底的缘故?”
  
张二柱着急,推了推他,说道:“我也试试。”
  
潘再水写字本就慢,又生怕把羽毛做的笔用坏了,那速度,可谓是天怒人怨。这货眼巴巴的,在他身旁等了好久。
  
“你来你来。”潘再水很体谅的让开位置,换张二柱坐下,抽出另一张纸重写。
  
张二柱那水平,距离潘再水还差一截。握笔时,更是小心翼翼加哆哆嗦嗦。
  
但两个字之后,同样信心大增。
  
他们是用木棍在沙盘上练起家,握笔姿势什么的,可就相当随意了。
  
这时,手臂稳稳放在桌上,手指握着木质笔杆,笔尖则踏踏实实的接触纸面。不用担心因手腕力度不稳,会粗一笔细一笔的。
  
“我也觉得比毛笔好用诶。”张二柱结束最后一个字的时候,也是惊喜异常。
  
他甚至已经在想,若羽毛笔制作不太难的话,以后是不是自己也能用这种笔写字了?
  
袁冬初却惆怅起来:这下子,把大家都教坏了呢。看看,都嫌毛笔练字麻烦,要改用羽毛笔了。
  
要提前替鹅们默哀啊。
  
周彩兰看着眼馋,当即也拿了纸笔,在袁冬初和秦向儒你一句我一句的指点下,有了很正确的握笔姿势。
  
之后,得出和潘张二人一样的结论:羽毛笔好用。
  
她还问秦向儒:“以后我也用这种笔写字行不?”
  
之前断言羽毛笔不好用,写不出文字风骨的秦向儒,在自家媳妇问出这句话后,立即便没了立场。
  
他不但点头点的利落,还很温和的说道:“行啊,怎么就不行?咱又不打算参加科考。你瞧袁姑娘,用羽毛笔写的字便很拿得出手,足够和人交流。”
  
袁冬初颇有意见地瞥他一眼,这算不算宠妻狂魔?
  
刚才吐槽她写字的时候,这家伙可是一点儿不打磕绊,有一说一,实诚的很。
  
如今媳妇表示,也想用羽毛笔写字,这家伙不遗余力支持媳妇。
  
不但如此,秦向儒还关心起羽毛笔的制作,拿起来又是一番端详,用指腹在羽毛笔的笔尖摩挲着。
  
随机,便提出一个很关键的问题:“袁姑娘,你这笔,若经常使用的话,磨损会很严重吧?”
  
袁冬初点头:“是啊。如果像今日这样写单,这三支笔很快就得换笔尖了。”
  
秦向儒撇一眼放笔的匣子,发现里面还有一把小小的裁纸刀,问道:“是不是还得经常修整笔尖?”
  
“是。”袁冬初不得不佩服,又机械专长的人,思维逻辑果然厉害。
  
秦向儒继续细致入微的观察,很快就被他发现,已经很细小的笔尖,中间居然还有一条短短的缝隙。
  
“咦?这个……难道是为了能让墨汁流淌顺利?”秦向儒自语。
  
袁冬初发自心底的赞叹。木讷、还是个慢性子的秦向儒,在这方面的思维,居然如此敏锐。
  
笔尖能有这种细微的结构,是前人不断试验、总结才得出的正确结论。
  
可这位,这么多年不被人看好,甚至觉着他是个窝囊、没本事的人,却只一眼,便看出了最关键的门道。
  
不得不佩服。
  
哪知秦向儒对她的钦佩更甚。
  
听到肯定回答后,秦向儒再看袁冬初时,面上的敬佩之色,差不多就是滔滔江水那样,既汹涌、且连绵不绝。
  
“袁姑娘才是真的不世之才啊!居然能想出如此精妙的办法,让一支细管所含墨汁,只在书写时才会均匀洇出。如不是见到实物,任谁也想不出这样精妙的解决方法。”
  
袁冬初则尴尬的笑笑:“碰巧,做的时候碰巧了而已。”
  
却听秦向儒又出惊人之语:“这个笔尖,说不定用铁……”
  
迟疑一下,便摇头:“不行不行……这个,也许用铜更好些。对,只要把笔尖磨的圆润,铜制的笔尖会更耐用,与纸面接触也更温和些。”
  
袁冬初没答话,秦向儒却是抬头征求她的意见了:“袁姑娘觉着,用铜片做笔尖,有没有流利书写的可能?”
  
“……应该能吧。”袁冬初给出的回答模棱两可。
  
而事实是,用铜做笔尖,再做些改良,那就是妥妥的蘸水笔——钢笔的雏形了。
  
在吸水钢笔出来之前,这种蘸水笔是绝对的主流书写工具,而且雄霸书写界很长时间。
  
然后,她笑眯眯的视线,在他们夫妻二人面上划过,说道:“我觉得,用金笔尖的话,也许更好。终究更软一些,又有耐磨,又不伤纸。

[319.第319章 这就很好了]
  虽然袁冬初说的只做笔尖,用不了多金子。但写字的笔用了金子,即使只用在小小的笔尖上,那也足够土豪、足够炫耀了。
  
她很坏心眼的想看看这俩人都是什么反应。
  
一向温吞的秦向儒,在这件事上却非常干脆。
  
“啊?”他先是困惑了一下,随即喜道,“是啊,若铜能做笔尖,金的自然也不差,甚至更耐磨,也不容易腐蚀。”
  
接着,便对周彩兰说道:“等咱们回去,我就试着替你做一个金笔尖的这种笔。”
  
周彩兰的反应更在线,连忙阻止:“做什么金笔尖,冬初这个羽毛的就挺好。也别弄什么铜的,太费事了,有时间相公你歇歇多好。”
  
房间里的人纷纷侧目,视线从不同角度齐齐望向屋顶。
  
这日子没法过了。
  
就算秀恩爱撒狗粮,也不能这样戳人心窝子吧?大家都还打着光棍呢!!!
  
“咳咳咳,”张二柱打破了这闹心的温馨气氛,问袁冬初,“若我们也改用这样的笔写字,那就得做几个铜笔尖,是不是得找铜铁匠人?”
  
秦公子他是不敢指望了。没听人家娘子心疼的,连自己的笔都舍不得用秦公子,要她家相公多歇歇呢。
  
潘再水也惆怅起来:“主要怕他们不会做。”
  
周彩兰却先急了:“哎呀,千万别。你找铜铁匠人,给他们知道了这法子,万一被别人开个做笔的铺子,咱这么好的写字用具,就白白便宜了他人。”
  
袁冬初:“……”
  
没想到小女子还很有生意头脑。
  
张二柱懵了一下:“那怎么办?”
  
“这个……”周彩兰跟着发懵,难道真得劳累自家相公?
  
她其实没有具体想法,只是下意识觉得,如果这种笔写字又快又流畅,掌握起来还简单。那就不能让别人抢了这么好的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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