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查问:“有仙门叛道,就有九阙平道。而肃清害人的异端也是为道统造福祉的事。你这小子,我倒想问问你,对战争有何看法?”
一个接着一个的问题显然更棘手了。这本是大匡城的拜师大典,竟让一个无关的人频频无视规矩,冒昧提问。李成壑走到陆子约身前,道:“监查大人的问题对于这些年轻的修士来说,未免太过艰涩。”
“他们都是九阙未来的栋梁啊,城主连这种问题都觉得艰涩,未免太过溺爱这些弟子了。”红衣使者闪着寒光的目光扫过八名修士,“这个问题也不必只有这个剑修回答,问的是在场的诸位。”
莲花台上静了许久。那些新弟子中,有的是第一次出远门的名门贵族,有的是慕名而来的年轻散修,回答这个问题,却都面露难色。这个问题的难处不在于其本身,而在于该怎么回答,违心地说九阙打得好打得妙,红衣使者是听了舒坦,在未来师长心里却免不了留下虚伪的印象;而若是直言不讳,那等于是找九阙的毛病,也就是给自己找不痛快。
只要有第一个人回答,打破现在的安静……
“我来!”沈爱也不知是读不懂气氛,还是有意出头,竟大大咧咧地上前一步。“诸位师长好,红衣使好!我是文修沈爱,我记得以前爹爹教我背过一篇文章,我觉得那篇文章里论战争比我论得要好。我背了啊——”
“浩浩乎,平沙无垠,夐不见人。河水萦带,群山纠纷。黯兮惨悴,风悲日曛。蓬断草枯,凛若霜晨。鸟飞不下,兽铤亡群。亭长告余曰:“此古战场也,常覆三军。往往鬼哭,天阴则闻。”伤心哉!秦欤汉欤?将近代欤?”
女孩的嗓音清亮中带着丝丝甜味,十足认真地念着吊文,声音青春而内容苍凉,融合出一种惊艳而震撼的效果。
沈爱也不懂得掩饰情绪,念到悲处,微微梗塞,就红着眼眶坚持念下去。
在场的文修之中,有许多都背过这篇《吊古战场文》。人们开始肃穆地看着台上的人,看着那祈福和平、美好的天女像,有的人口中也轻轻跟着吟诵。
背到一半,沈爱似乎忘词了,停顿了好长时间。
就在这时,陆子约也上前一步,抱拳道:“弟子请求一续。”
“尸踣巨港之岸,血满长城之窟。无贵无贱,同为枯骨。可胜言哉!鼓衰兮力竭,矢尽兮弦绝,白刃交兮宝刀折,两军蹙兮生死决……”
他依旧没有念完全篇,因为不时又有修士站出来。
“下面弟子来接!”
“我来!”
……
文道的玄妙之处就在于,好的文章有着直指人心的力量,那些原本脸色极其难看的红衣使者中,也有人随着吟诵声逐渐动容,站起身来,注视着那站成一排的年轻修士。
文章快到末尾的时候,早已不止一人在诵。
在场的修士,但凡记得文句,齐声吟诵:
苍苍蒸民,谁无父母?提携捧负,畏其不寿。谁无兄弟?如足如手。谁无夫妇?如宾如友。生也何恩,杀之何咎?
正值烈日高照的午间。
阳光下的天女像莹白、圣洁。
大匡城弟子身上的白衣一样亮得发光。
有的人一开始只是默默在嘴里含着念,后来也逐渐放开声音,一时间,声音洪亮,传遍了整片广场。
必有凶年,人其流离……明琇在此之前从未听过这篇文章,听过后也不能完全听懂,但这样的氛围让她觉得很振奋——这对她来说是一种鲜有的感觉,就好像,心也随着乌云散去后的太阳一样明亮起来。她听到的是一篇悲壮的吊文,可心中却充满希望。
即便这不是一个完美的答案,更不是红衣使者想要听的答案,但终究是几百人的答案。此刻他们因为一篇文章凝聚在一起,每个人都获得了比自己更大的勇气。哪怕是九阙,也没有充足的理由,因为一篇由集体吟诵的文章,而惩罚所有人。
即便没有他们,也总有人能越过时空,千年之后,千里之外,从文章听到共鸣声。
是信仰,明琇想,文道中存在着信仰。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明琇穿进的小说的题材是文道,所以关于诗文的篇幅会比较多的,比如在火锅店的那一段,还有这章...就是希望太太们不要嫌弃枯燥 (╥╯^╰╥)
明琇顺利赖在边城,从此过上了没羞没臊的生活【误】
下章青莲就要收徒了
第30章 何当共剪西窗烛
拜师大典结束后,明琇头一件事就是跑到市集, 去胡商那里买酒。明琇在大典上所做的事就像是长了翅膀一样, 不出几个时辰, 街头巷尾那些消息灵通的商贩就都听说了。明琇戴着帷帽,穿着大匡城的白色校服,走在集市里很是扎眼,因而到了卖酒的摊位,胡商热情地请她品尝各色美酒。
那胡商的汉文说得不太好, 乐呵呵地对明琇道:“哇,小凉子,泥就是那个仗义解围的臭女吧?”
“臭女?”明琇感觉自己好像是被骂了,后来才反应过来“哦原来他说到是丑女”。
丑女也没好到那里去!
胡商的语气听起来并不像是在骂他, 反而还十分欣赏。这说明, 她一丑成名了。
明琇摸了摸鼻子, 不由得觉得有些尴尬。她一巴掌拍在小摊的桌上:“我付你双倍的钱,你去跟那些说我是丑女的人说, 明姑娘其实是个美女, 绝世大美女!”
豁出去,将息夫人酬谢她的钱取了大半甩在人家的小摊位上,总算过了一把财大气粗的瘾。
谁知, 那人虽是个小商贩,但很有节操,将钱一推,正色道:“小凉子, 咱生意人,不楞诓人!”
明琇指着自己面纱下的脸,道:“没有叫你诓人!是真的,我真的漂亮呢!”
胡商投来一个质疑的眼神,“小凉子,这样子泥就能开心吗?”
明琇捂着心口,感觉又受了一波打击。
“也罢。从前仙门美人榜中我还名列探花呢!现在不过是脸上多了……多了点东西嘛!你们欣赏不来我这种后现代的美,我姑且不同你们计较!”明琇烦躁道,“买酒,最烈的酒!”
胡商:“小凉子,窝脚得女滴不能吃最烈的,还是吃这种甜酒好……”
“问这么多干嘛,拿来!我有钱!”她已经很多年没有体会过口袋里有钱的滋味了,一下子揣着一把银叶子,走路时胸膛都挺了,脚步也轻飘了。
“有的是钱!”明琇又强调了一遍。
胡商被明琇的土豪气场所折服,悄悄地带她去到藏货区,取出两坛其貌不扬的土罐酒。
“这是窝老家自己酿的,特意带出来给自己吃,就这两坛。窝要不是看在泥今天为大匡城解围,绝对舍不得把它让给泥!”
这些广告语明琇都不关心,她只关心:“烈不烈?”
胡商“咚咚”地拍胸脯:“保准烈,比烈女还烈!”
“哈哈哈哈哈哈哈!那吃一坛应该就醉了吧?”
“吃一坛!?”胡商连忙摇头,“小凉子憋开玩笑!边城的汉子都能饮酒,可哪怕是酒鬼,半坛下去,人也能上天!”
明琇试了一小口,咂咂嘴,深表认同,于是豪气地甩下一把银叶子,抱着两坛酒大步离去,“不用找了!”
胡商追上,“不够!”
明琇又摸出一片银钱,“你要是敢坑我,小心我半夜来找你!”
胡商吓得直摇头,“生意人,不诓人!”
明琇想到这厮刚才拒绝收钱吹她的彩虹屁,委实是个难得的有节操的商人,应该不会故意讹她,想来是她对这里的物价太不熟悉。
“我来替她买下!”
沈爱突然出现,丢过来一支金钗,又对明琇道:“你好不容易有了点前,可别几天就用光了,省着点花吧!”
有人买单自然好,明琇素来皮厚,也不推脱,欣然接受,拱手道:“沈爱小姐才是真土豪。本暴发户决定听取你的建议。”
胡商常年走南闯北,自是识得这是一支童叟无欺的金钗,他握着那跟钗,就好像金钗会发烫一样,把玩在手里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仍旧不确定地问:“小凉子真的愿意拿这个换?”
沈爱:“不过就是跟小钗子,我就像拿它换酒,店家你收好,我们走啦。”说着便挽着明琇的胳膊走去市集上。
要说沈爱与明琇两人,绝对不是那种会手挽手一起逛街的小姐妹的关系。但现在她们确实正在手挽手逛街。
这种过分和谐的气氛令明琇感觉有些变扭:两人一碰面,沈爱要不就是冲她翻白眼,要不就是一言不合就开吵,而她也没少从挤兑沈爱中获得爽感。能够解释沈爱现在的举动只有一个理由——她太高兴,高兴得都快疯了。
沈爱蹦蹦跶跶地走路,嘴里时不时发出几声傻笑,甚至还会和完全不认识的路人问好。而她之所以如此高兴,是因为在拜师典礼中,红衣使者被百人齐声吟诵的《吊古战场文》气走后,每个新弟子都拜了师父。
今年,李青莲收了第一个弟子,也是唯一一个。
他也不知道是按照什么标准,偏偏挑中了写作水平停留在打油诗层面的沈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