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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叛道二周目 完结+番外 (圣城)


  明琇按了按眉头,回忆起早晨莲花台上的那一幕,她就愈发烦躁。
  李青莲不仅收了沈爱为徒,还将他曾经最珍爱的佩剑问酒剑传给了她。
  明琇记得五年前,在火锅店里,李青莲喝醉了,不禁深情地唤那把剑“酒儿”,还说,当今世上,没有人比他更能驾驭仙剑问酒。明琇笑话他说问酒剑怎么成了他的小情人,结果他还孩子气地回道,“剑和人不一样,我用心修剑,它便不会背弃我”。
  明琇走在集市上,一脚踢飞路上的一枚烂橘子,暗暗“切”了一声。到头来呢,他收了个可爱的小徒弟,从前说过的那些话就都不作数了。两人还没说过几句话,他倒好,大方地把剑都给送了。
  沈爱哼着中原小调,穿梭在这充满异域气息的集市上,腰间挂着问酒剑,一晃一晃。她身量娇小,剑身对她来说似乎长了一些,几乎要拖到地上。
  剑鞘素体无纹饰,剑身散发着淡淡的青光,剑柄上结着约二尺长的蓝色剑穗,上面还系着一块玉牌,刻着当年他一字一画刻上去的两个字“问酒”。
  明琇盯着那把剑看了许久,怎么看怎么扎眼。
  “啊,好酸!”沈爱吐了吐舌头。
  明琇回过神来,下意识道:“胡说!我才没有酸呢!这算什么,我根本不在……”
  话都说了一半,明琇才发现,原来沈爱是在试吃小番茄,小番茄的酸味酸得她龇牙。
  明琇的声音一下子弱了,“那个,我刚才自言自语呢。”
  好在沈爱根本没在意她的话,兴致勃勃地试吃着各种西域传来的新奇的水果。
  “我刚才吃的是什么?”
  “这叫番茄。”
  “这个长麻子的呢?”
  “这叫无花果。”
  “真有趣!那这个呢、这个呢?老板,你都告诉我,这里的一切,我都喜欢!”
  ……
  明琇抱着胳膊站在一旁,神游方外。
  大漠的暮色仿佛瞬间就席卷了整片天空。这里地域开阔,空气洁净、干燥,闭上眼睛就能看到“野旷天低树”的诗意。
  逛到傍晚,沈爱买了一大堆新奇的小玩意还有水果,肚子里还消化着一路上试吃的美食。女孩一点也不觉得累,依旧神采奕奕,“明琇,我从来没有来过这么有意思的地方!一会儿夜市开了,听说还有伶人、驯兽团表演,我们……”
  “我不逛了。”明琇打断了她的话,兴致寥寥。
  明琇并非不爱逛街,以前总是碍于口袋里没钱缺少底气,现在有了钱,反倒没了兴致,心里总像是蒙了一层阴霾一样,怎么也不敞亮。
  沈爱:“是了,明琇你早上还吐血了。我之前看你没事,才拉你来逛街的,对不住对不住!你不舒服?”
  明琇其实并不能感觉到疼痛,但好歹病号永远是个不出错的理由,她便捂着肚子,“嗯”了一声。
  沈爱好似发现了什么,走到明琇背后大叫道:“呀,你背后的伤口的血又渗出来了!”
  背上的伤是御剑那天,挨李成壑的戒鞭留下的伤,由于她受伤后并没有好好处理伤口,纯粹把伤晾在那儿,伤口好得很慢。今天上午又被十几个男人踩了数脚,这才使得伤口重新留血。
  沈爱是个急性子,还没等明琇说什么,就取下问酒剑,催动御剑诀。“快!我们御剑回去疗伤!”
  仙剑青光熠熠,点亮了黄昏。周遭的人无不行注目礼。
  沈爱第二次驾驭问酒剑,倒是没出什么岔子。
  站在问酒剑上,飞到半空,明琇更别扭了,“沈爱,你为什么就能驾驭这把剑啊?”
  这把横得不得了、和原主人一样跋扈、贪杯的臭剑!
  沈爱没大在意这事,很是佛性地说了一句:“是缘分到了。”
  明琇:“……”
  .
  大匡城弟子的居所就位于大匡城的中心。
  建筑的屋顶盖着粗粝的瓦片,墙壁也没有涂成千篇一律白色,而是尽可能保留了材料天然的样子。宅子的布局开阔,内门弟子的房间零落在各处。许是长年累月吹着边城的狂风,这宅子也天生带了不羁的性格。
  趁着天还没黑,李青莲带着内服丹药走到明琇的房前。明琇未曾拜任何人为师,但她有恩于息夫人,因此李家上下都对她有求必应,特意分了一间风景上好的屋子供她暂居。
  二十米外,李青莲的脚步就僵住了。他白皙的脸颊上出现了一丝古怪的红晕。
  “啊……啊……再重一点啊!”
  “对、对对,就那个位置!别怕,真棒!”
  房内传来明琇夸张的叫声。
  “啊……你快一点……好痒哈哈哈哈。别摸了,我很怕痒的!”
  “什么?没想到你是第一次,技术不错嘛!”
  “明琇!”李青莲的脸都青了,攥紧了拳头,用尽了忍耐力才没有一脚踹开房门。
  他站在门外吼道:“你当这里是什么地方!?由不得你胡来!”
  “师父,你怎么来了?”里面竟传来沈爱的声音。
  沈爱一开门,李青莲就大步冲了进来。
  原来,刚才只是沈爱在给明琇背上复又裂开的鞭伤上药。
  他松了一口气,却一时忘了回避还裸着背的明琇。
  沈爱后知后觉地发现明琇衣冠不整,她大叫一声,一紧张,便将手里的药碗尽数泼洒出去,药粉正好朝着李青莲的眼睛飞去。赤色的药粉吹到白衣上尤为明显,李青莲迅速用袖子捂眼,由于药粉颇为刺激,连嘴巴都不能张开。
  明琇不紧不慢地穿上衣服,心道:好像白菜上撒了辣椒面子!
  只见沈爱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后,匆匆跑到李青莲身边,愧疚道:“师父,你身上都是药粉,我帮师父拍拍!”
  接下来,明琇就看到沈爱的小手十分自然地替李青莲掸去身上粘的药粉、细心周到地掸,前前后后都顾及到。待李青莲睁开眼,些许药粉还是吹进了眼里,那双极美的褐眸中立刻蒙上了一层淡淡的水雾。沈爱见状踮起脚尖,扶着他的手臂,殷勤道:“药粉进眼睛了,我给师父吹吹!” 
  拍拍?吹吹!?明琇嘴角一抽,目光从李青莲和沈爱之间划过。
  “啊!好痛啊!”两腿一蹬,白眼一翻。
  只是她现在的演技比不上白日里三成。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读者“鲸鱼”,灌溉营养液+5】
榜单要求,接下来四天晚九日更

  第31章 世人见我恒殊调

  屋内陈设简单,无非一张床, 一套桌椅, 几张檀木柜。窗台上放着一盏香炉, 里面正烧着线香,几缕青烟冉冉升起,小屋里弥散着若有若无的清幽檀香。
  明琇对香道一窍不通,唯独熟悉这种檀香味。她想李青莲的房里肯定也熏这种香,所以他身上才常常带着檀的味道。
  许是她的表演太过浮夸, 她装痛装到一半,就开始嫌弃自己,干脆往被子里一钻,背对那对新师徒, 闷闷道:“走吧走吧, 我要休息了。”
  大多时候, 明琇都欠缺缺乏细腻的感情,因而她很少体会过现在这种微妙的心情, 就好像是一个平常不喝茶的人喝了一杯茶, 喝到一半才发现茶叶早就潮了,只是件不足挂齿的小事,倒不至于难过, 却也很难欢喜。
  她印象中的李青莲是多么高傲的一个少年,目空一世,宁可玉碎,不能瓦全。结果他挑挑拣拣, 最终却收了沈爱这样一个文不成武不就,唯独气运逆天的小丫头。十六岁金丹,百年难遇,沈爱有着逆天的好命,被宠爱着长大,又娇又软,凡事不必费力,就水到渠成。
  饶是满屋子沉静的香味也压不住明琇满心的燥意。他究竟为什么要收沈爱为徒呢?明琇设身处地地想,顿时了然:假如她是个血气方刚的男人,也会喜欢美少女,将一个不知世事的小萝莉养成日后的绝色美人,光是想想,就是多么令人血脉喷张的事!沈爱肉嘟嘟的脸颊一看就很好捏,葡萄眼,小翘鼻,嘟嘟嘴……就是这张天真无邪的脸,又隐隐暗示着几年后长开了定是个大美人。而且,这样的沈爱,除去脾气有点大,既不是骄纵的霸王花,也不是扭捏的小白莲,大大咧咧,干干净净,就连她也逐渐开始喜欢这个丫头了。
  想到这些,明琇就将半个脑袋窝进被子里,当一只把头缩进壳里的乌龟。最沮丧的发现,不外乎就是发现自己嫉妒的对象,同时也很讨人喜欢。
  李青莲将散发着淡淡广藿香的丹药放在桌上,“明琇,我给你带了丹药,调养血气用的,放桌上了。”
  听到他清冽的声音,明琇却早已神游到了另一个剧场,凭借前世看泡面剧的经验,脑补了一出大戏:白衣谪仙,懵懂少女,拜师大典,一见钟情。
  “拿走!”明琇向来不擅长掩饰自己的情绪,心情郁闷,说话便更不客气了。
  沈爱一头雾水,“你又发什么神经?”
  李青莲对沈爱道:“你先回去。我让明琇把药吃了。”
  沈爱虽然有些奇怪,但不敢忤逆师命,便速速离开房间,合上了门。
  原本,熏香的味道很淡,久居屋内,几乎不会让人察觉。可明琇觉得满屋子都是这种味道,她的鼻子里、脑子里也都被这种味道充斥着,指向同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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