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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小厨娘 (婳七娘)



  季长歌惊醒过来,连鞋子都没来得及穿,就冲到了季长安的房门外。房内不仅有季长安的惊恐的叫声,还有季长乐的哭声。
  她也顾不得别的了,推开门就进去了。房内没有点灯,只有窗外的月光照进来。朦胧之中,季长歌看到一个人正掐着季长安的脖子。
  ——是今天她捡回来的少年!
  “哎!你干嘛?你要是敢伤害我的家人,我马上把你给丢出去!”
  大概是记得季长歌的声音,少年松开了手,直勾勾地盯着季长歌看,“你是谁?”
  他痛苦地哼哼了两声,倒在床上只喘气儿。季长安和季长乐都被吓坏了,连滚带爬地跑到了季长歌的身边。
  季长歌安抚地拍了拍季长乐的后背,“不怕,我保护你们。”她走过去,直视少年的双眼,“我是今天把你救回来的人。你放心,他们都是我的家人,我们不会伤害你的。”
  这孩子被她带回来的时候就快要死了,想必是差点被杀死,给他留下了很深的阴影。因此他醒过来后,还当季长安和季长乐是什么坏人。
  少年喘了两口气,肩膀的伤口差点又要撕裂。他不敢再乱动,仰躺在床上,茫然地盯着黑漆漆的屋顶,“你是谁,我是谁……”
  季长宁拿着火把走进来,火光照亮整个房间。她护着季长安和季长乐,手中的火把晃了晃,“怎么了?大哥怎么了?”
  没有人搭理她,季长歌震惊道:“你不记得你是谁了?”
  那少年衣着不凡,她还以为自己捡了个宝贝疙瘩回来,回头好歹讹个百来两银子呢!结果这倒霉孩子,竟然失忆了?
  少年只觉得脑中一片空白,什么都想不起来了。他点点头,“我忘了。我只记得是你把我带回来的,再往前的……我都不知道……”
  药丸!
  带了个麻烦回来!
  季长歌内心小人捶胸顿足,要养三个孩子就已经让她很困扰了。再加上这个伤号……还不如一头撞死再回末世呢!
  可惜她知道,她回不去了。
  不如……
  季长歌眼珠子一转,少年似乎察觉了些什么,马上说道:“我虽不记得我是何人,但心中总觉得我大概是个有家底的。姑娘,我能否借住你家中,待我想起一切后,必有重谢。”
  他说的是地道的官话,季长歌不想答应。
  且不说这空头支票什么时候才能兑现,就说这人的伤和她当初的差不了多少,谁能保证把他留下来,会不会有什么恶徒闯进门来?
  但少年又说:“我的性命是姑娘救回来的。如果姑娘非要我走,那我出去之后,也不会对旁人有所隐瞒。姑娘大恩大德,我永生难忘。”
  话说得好听,偏偏这个意思就是说,如果季长歌敢把他赶出去的话,他就要告诉所有人他是季长歌给救回来的。到时候杀他的人知道季长歌干了这样一件鸟事儿,肯定也得上门来算账!
  真是……气炸了!
  “长歌……他太凶了……”季长安怕怕地低声说道。
  哪儿有人半夜想要掐死自己的救命恩人的?这不是忘恩负义么?
  季长歌头疼,“你们俩去我房里睡。我今晚去和阿宁凑合一晚,有什么事,明天再说。”
  没说让少年留下,也没将人给赶出去。
  季长安瞅了少年一眼,牵着季长乐出去了。季长宁看着少年,不愿走。
  “你先睡,明天我家里会多出一个远房表哥,是家里遭了难来投奔我们的。你叫什么名字……算了,你忘了,就叫……南风吧!”
  是“南风作秋声,杀气薄炎炽”的“南风”。
  少年对此很满意,点点头,安心地闭上了双眼。
  季长歌和季长宁凑合睡了一个晚上,早上醒来得早,索性上山去摘了把南风要用的草药。路上遇见了在山脚劳作的村民,季长歌顺便提了一嘴,昨儿回来迟了,正好在路上遇见了她阿娘那边的远房表哥。那表哥也是可怜,小小年纪没了爹娘,不得已来投奔他们了。
  回到家里,季长宁把昨天买的肉骨头剁了,正在煮骨头红薯粥。而那副猪大肠,已经被她洗干净了,就放在碗里。
  她正在和季长安抱怨说家里的米怕是不够过冬了。
  村里地里的粮食早就收了,现在正是富足的时候,季长歌想着过断时间,再多攒点银子,她就要去买粮食了。
  今天还是要照常进山的。不过季长歌并不打算去捡栗子,她盯上了那棵柿子树。
  她和季长乐说了一声,让他在家里帮忙照看南风,随后就背着背篓,和季长安、季长宁俩人一起出门去了。
  季长安和季长宁还去捡栗子。季长歌和他们分开走,去摘了满背篓的柿子,随后又去摸了一窝野鸭蛋,逮了只鸡回来。
  板栗已经被他们兄妹摘得差不多了,明天得换地方了。季长歌三人下山去,新捡回来的板栗并不急着处理了,她昨儿听牛车上的人说,村里有人家的母牛生小牛了,那母牛产奶很多,小牛吃不完。
  乡下人家并不喝牛奶,听说那户人家喝不惯牛奶,还挤下来倒掉了。
  季长歌当时就有了主意。做板栗酱是得用牛奶了,而牛奶还可以做别的很多好吃的。单靠着板栗挣钱当然是不够的,野果到底是季节性的东西,还得整点儿别的玩意儿。
  季长宁和村里人熟,季长歌取了银子,让季长宁去买一桶牛奶回来。季长宁撅着嘴巴,拿着季长歌给的五十文钱,“那玩意儿味道重得很,有什么好喝的,浪费银子!”
  但她还是把牛奶给买了回来,只花了五文钱。那户人家也姓季,叫季大山,沾亲带故的算是堂叔。开始没打算要季长宁的铜板,季长宁愣是留下了五文钱。
  五文钱买了小桶牛奶,可以说是很划算了。
  牛奶味道重,季长歌把牛奶倒到大锅里,大火煮开,沸腾后离火。落滚后再加热,反复了个三四回,再加两勺糖,牛奶的膻味已经很淡了。
  季长歌将牛奶给倒出大部分来,放到小桶里晾凉了。
  余下的几碗牛奶,季长歌往牛奶里加了白糖,打发三个蛋,将泡沫给过滤掉,随后将牛奶和鸡蛋搅拌在一起,再将牛奶给分成三大碗,上头用毛巾给盖住了,在锅里蒸上一刻钟。
  这就是牛奶布丁了,香甜软滑,入口即化,季长乐和季长安都很喜欢。


  ☆、第17章板栗酱

  家里多了个伤号,晚餐野鸡汤。
  野鸡剁碎,煮水焯一遍。姜切片,蒜剁开,大火下的热锅中倒点油,把姜蒜放下去爆香,放入鸡肉,翻炒两下加酒去腥味。鸡肉炒得差不多了,再捞起来,放到小锅里去煮。鸡汤沸腾后,再加入今天带回来的木耳和香菇,伴着小火慢慢炖着。
  另一边的三个孩子也没有闲着。就在季长歌把鸡肉捞起来后,他们就洗了锅,把洗干净的栗子给放到锅里煮熟了。
  离吃饭还有一段时间,季长歌进去给南风换了药,又出来和三个孩子一起将板栗肉给挖出来。一天捡回来的板栗有二十斤,挖出来的板栗肉却只有十五斤左右。
  挖板栗肉是大工程,他们才挖了一半,鸡汤就已经飘香了。季长乐朝着汤锅看了好几眼,咽了咽唾沫。
  这几天的日子过得很滋润,和季家的人分开过之后,他们几乎天天都可以吃肉。尽管并不像一开始一样馋肉,但季长乐还是很期待今天的鸡腿。
  又挖了一会儿板栗肉后,季长歌把手头的勺子放下来,起身去把鸡汤给端起来。主食是红薯馒头,白面加红薯揉出的馒头,甜丝丝的。
  还有一个菜,是猪大肠。李大娘今儿送了两个青椒过来,正好可以做个火爆肥肠。
  肥肠切段,锅里入油放姜蒜爆香,再加入肥肠,加盐加酒爆炒至水气收干,表皮泛黄变脆微焦,加糖翻炒至肥肠上色。最后一步是把青椒给放进去翻炒,香味四溢的时候起锅装盘。
  一道火爆肥肠就完成了。
  季长歌叫了一声“开饭”,三个孩子呼啦一声散开来,各自去洗了手,端端正正地坐在饭桌前,等着季长歌分鸡腿。这次轮到季长宁和季长乐吃鸡腿,季长安吃鸡翅。季长歌的鸡翅被她剁成了小块,拿进去给南风吃了。
  南风早就闻到香味儿了,季长歌端着馒头和鸡汤进来,他看了被剁碎的鸡翅一眼,脸上有点红,“我,我喝汤就行了。”
  他似乎听谁说过,乡下的日子是很贫苦的,什么鸡肉猪肉之类的,是很难吃到的。人家小姑娘长得瘦肉,没道理他抢人家小姑娘的吃食。
  季长歌不介意,“吃了赶紧好,咱们的屋顶啊门啊都得修,你看着最强壮。”
  意思是,那都是你的活计,你以为白给你吃饭?
  南风于是就没有再推辞了。
  季长歌放下饭菜,就出去和三个孩子一起吃饭了。
  季家三个孩子都是头一回吃到火爆肥肠这一道菜。以往畜生内脏这些东西,都是没什么人要的,因此卖得很便宜。结果季长歌这么一爆炒,肥肠香喷喷的,青椒上带了肥肠的油气,又脆又香。
  一只鸡就算是五个孩子,也是吃不完的。留下的明天可以继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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