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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婚三嫁:王爷轻点撩 (雅诺)



我心里像沸着一锅水,无数的气泡涌上来,不知为何就要迸裂开来一样。我硬生生压下去,像是对自己说一样,一字一句咬得极重:“我不爱你,所以我不能留下”。

他的手心冰冷,眼里却像是要迸出火来一样。那手劲像是突然失了控制,骨节僵硬的捏着。

我的手上受了剧痛,可是心里更乱,像是一锅沸水全倾了出来。

“我就说,跟着四爷准是没错”,李卫和十六阿哥驾着马缓缓踱步而来,看清我俩的神情均是一愣。

我下意识的抽手,却被他更紧的拽了回去。

我一诧,再次慢慢的将手抽回来,一分一分的抽回来,别过脸去,努力微笑着说:“既然大家都在也好,省去我和你们一一道别。黄河水患的事既然已经解决,我也该走了”。努力保持着话音平缓,却终不敢看向四爷。

“恐怕你现在已经走不了了”,四爷漠然道,“皇阿玛已经下了旨,指了名要你跟我们回去”。

我、十六阿哥和李卫均是一愣。

我一急就呛到了自己,不禁咳嗽起来,立时牵到伤口一阵剧痛:“是因为我打了郑州知府朱启令的事?”

四爷没有回答,但眼神告诉我,我所猜得不错。十六阿哥更是震惊:“皇阿玛已经知道了!”

我苦道:“四爷说的对。是我目无章法,自以为是”。

四爷道:“皇阿玛连下了两道圣旨,先前一道,是刚打了朱启令后,经三司明令颁发的,后一道却是朱启令伏法后,皇阿玛对身边近侍的口谕。倒未必是罚,但是如果你不跟我回去,就是抗旨不遵,罪不当恕”。

我终于抬头,目不转睛的看着他,被寒风吹僵的面孔没有丝毫表情:“如果我执意要走呢?”。

四爷:“那这个世界上就再也没有蓝若诗这个人了”。

十四阿哥:“四哥!”

李卫:“王爷!”

我看着他的眼睛,似深渊上拢起的一层薄雾,我看不清,也摸不透。乌黑的眼眸在看向我时却变得益加寒彻,直射心底。

我起身,一步一步从他跟前走过。风中纠缠相结的发,恍若不能触碰的禁忌。

李卫喊道:“若诗!”我脚下一滞。

四爷黑着脸:“谁也不许拦她!”微微颤抖的双臂,好似强自压抑着什么。

我继续迈步,与他交错而过……

瑾曦哭着跪下:“格格,格格,带铃铛一起走……”

我掰开她的手:“你留下,将来还有可能成为格格,跟我走,只有死路一条”。

瑾曦抱着我的腿不撒手:“瑾曦不怕……”

我道:“我还有十几家铺子,那是我的心血,你得守着,如果你还念着姐妹情分,你就得听我的”。

瑾曦哭着磕了个头:“格格……”

清凉的寒风打在脸上,一阵刺疼。

第一百一十九章 狭路相逢

时隔不久,皇榜昭告天下,雍亲王治水救灾有功,加赐九锡。九锡,指衣服、朱户、纳陛、舆马、乐则、牙贲之士、鈇钺、弓矢、秬鬯等九种器物及待遇,是帝王赐予诸侯大臣的最高礼遇。

先前四爷为了黄河赈灾,被迫立下了军令状。我总是疑心康熙有意将储君之位另属他人,故想要借赈灾来打击四爷。如今想来实则不然,倒是有些先抑后扬的味道,

如此细想,十四爷此去西藏,也未必凶途叵测。康熙如此煞费苦心,看来目光还是主要放在四爷和十四爷身上。

话虽如是说,但一赏一罚,只在朝夕,实则看不出什么,只是凭空猜测罢了。

此行黄河救灾,随行者一律受了封赏。瑾曦(指小铃铛,后皆称瑾曦)也因此被封为四品‘多罗夕颜格格’,算是十七阿哥名符其实的妹妹了。唯有一事意外,皇上竟也恢复了我的品级——三品和硕文格格。

我正暗生疑惑,旨意又下,榜文张贴五湖四海,圣上隆恩,不惜悬金十万两黄金寻找我的下落。我方才明白始末——四爷毕竟还是留了情了,只向皇上说我被乱民掳去,生死未卜。一来向皇上有了交代,二来给我留了回旋的余地。

八月上旬,台风席卷。冰凉的冷风顺着颈间缝隙灌入脖子里,不免打个哆嗦。八月的天,脾气古怪的很。时而烈日当空,时而风雨交加。昨个天气还很炎热,像蘸了辣椒水,生生得扎在脸上。可今日,阴霾的风吹得毛发都要竖立起来。绸缎的丝帕握在手里,也只觉触肌生凉。

这样的冰冷天气里,伤口是不易感染的。可如今颠沛流离,几番奔波之下,伤口竟也开始化脓,从绷带条里渗出黄白色的物质,又粘又黏,散发着一股恶臭。

我艰难得扶着墙根喘息,最后挨不住,索性靠着墙角坐下。

但这些都不是最难的,最难的是无时不刻的躲避官兵的追查,无时不刻的防备被人认出。我买不起饭,也吃不起药。包裹里装着成沓的银票,可我更加知道一旦我将银票花出去,朝廷马上就会追查到我的下落。

这次重伤,我自知伤了根本,古代医术贫乏,我不知这一回自己究竟能支撑多久。我不在乎十四爷是否利用过我,我不在乎他是否真的有所谓的青梅竹马,我也不在乎自己这样煎熬下去,究竟还能活多久?我只想在临死之前,能听十四爷对我说一句真话。

回忆一幕幕重演,泪水化成雨下满天。八爷说一切都是虚情假意,我不信!想起我和十四牵手的画面,是那样情真意切。

我艰难的抬了下头,朝廷寻找我的皇榜就在眼前。我不知道上头的万两黄金,究竟晃花了多少人的眼。终于,无视、转身,拖着疲惫的身,一步步走远。

没有食物,我就去山里寻。没有户籍,我就侨办成乞丐进出城。(那个时候乞丐都是些黑户,三五九流的人都有,这就是当初我为什么费劲苦心跻身领侍卫府的原因,没有了户籍,就像现代没有了身份证,举步维艰)。

事实是——山上并不是处处都有野果的,水里的鱼也并不是你想抓就抓得着的。高中虽然学过生物,但这对于寻找食物没有任何帮助。理论就是理论,现实就是现实。

脑袋开始觉得晕眩,我不知道这究竟是由伤口引起,还是得了风寒的缘故。但无论如何,我都要尽快寻找有用的植物自救。经常受伤总算还有一个好处,经历总会教给你很多知识。譬如我已经学会如何识别治伤的草药。但是生活中往往潜伏着意外。

深山野岭里总是危机四伏,除去凶猛的野兽,蚊子、虫蚁也往往携带着致命的细菌和病毒。除此之外,还有人!

我在溪边清洗完伤口,正嚼碎了草药敷在伤口上。忽的不知从哪儿蹿出两个家伙,一个长得贼眉鼠眼,一个倒是有几分相貌,只是过浓的脂粉气无端端添了几分丑陋。

那‘鼠眼男’率先叫到:“公子,这里有个女人,长得可标致啦,瞧着俏可人的模样,莫不是狐狸变得?嘿嘿”。

那‘脂粉男’拿扇柄打了‘鼠眼男’一个脑门:“不得无礼”,又对着我调笑道:“小娘子孤身一人,又受了伤,好生可怜,不如让本公子代为上药可好?”

此刻,我刚上完药,衣襟散开,好生狼狈,换做其他女子只怕要哭出来了。可我是现代人,甭说只是散开了点衣襟,就算是露胳膊露腿也算不得什么。我不动声色道:“如果我不愿呢?”

‘脂粉男’就朝‘鼠眼男’使个眼色,嬉笑道:“入了本公子的怀中,都是不愿本公子停手的”。

话音刚落,‘鼠眼男’便扑了过来,我侧身避开,挑了挑杏眼道:“公子难道不觉得,由我来替公子上药不是更好吗?”。

眼里流光飞转,‘脂粉男’看的春心荡漾,连喊了几个:“去去去”,将‘鼠眼男’赶了走,就腆着脸想凑近。

我转了个圈避开,嗔嗲道:“不要,他还在这里”。

‘脂粉男’哄道:“他早走远啦”。

我嘟着嘴道:“我不信”。

‘脂粉男’没法,就喊了几声:“耗子丁,耗子丁!”

果听那‘鼠眼男’在远处答应。‘脂粉男’气急败坏道:“他奶奶的,兔崽子,给老子滚远点”。

如此几回,那‘鼠眼男’果然远的没了声。

‘脂粉男’这才嘿嘿笑着就去解自个儿身上的衣服,我甜甜笑道:“还是让我来为公子宽衣吧”。

‘脂粉男’听了,更是心花怒放。

我走到他身后,轻轻将他的外衫脱下,退至一半,正值胳膊肘处。他双手后背,我猛得将衣服往手上一缠,绑了个仔细。

他猛得一惊,挣扎了两下,未能挣开。张口就想喊,我顺手抓起河滩边的泥巴,一把塞了满堂。河滩的泥巴,墨汁样的黑,夹着碎枝,鱼骨,腐肉,腥臭难闻。‘脂粉男’瞬时被熏了个七荤八素。我还不解恨,揪着他的辫子,就是七八个大嘴巴子,又抓了一把刚才草药糊在他脸上。这草药遇上伤口,又辣又痒,他想喊不能喊,想挠不能挠,生不如死,急的直拿脸往地上四下乱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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