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巨石从三米的高度,砸中一个肉身,应该与一只硬汉的手,一拳击碎一个鸡蛋差不多。
很不幸,此时,这块大石头正朝着我的头顶而来。
众人齐齐发出一阵惊呼,但并不能阻止石头向下滚动的势态,离得较远的人们早就躲闪一边,几个侍卫奋力护住刘彻,而我……等等,还有一个人,玉奴,呆立在原地,一步也迈不出去。巨石如果落下,就正好不偏不倚地落在我俩的头上。
0.1秒能干什么?原子弹爆炸?林肯中枪?或者,一块巨石砸中两个女人……通常,小说里在此时,都有英雄救美的情节,我勉强混进美女的队伍,而两个大英雄,就在边上。
老天爷可能一夜未睡,想出这种狗血的情节来让英雄们显示他们对美女的重要性,并通过这一巧合,来试验哪位美女在英雄心中的地位更高一些。
两个身影闪向了我们,一只大手搂住了我,将我的身体轻盈地一带,我只觉耳边呼呼风声,意识模糊了半刻,落定下身体,回神看去,却见我倒在卫青的怀抱中。他亮晶晶的眼中闪着坚定与沉着,我的心怦怦直跳,触电似地从他怀里跳出来,再望去,却见霍去病的怀里也搂着一个人,却正是玉奴。
我的心本是跳得极快的,但这一刻,忽然戛然而止。
巨石重重地落在地上,击起一地尘埃,我闭上眼睛,脑中却残留着霍去病抱住不住发抖的玉奴的画面,再睁开时,似是湿润的。
事故发生时,他本是离我最近的,若说是千钧一发来不及想救谁,他救的人也应该是我,然而,他毅然奔向了玉奴,而弃我于不顾。若不是卫青上前救我,我恐怕真就砸成了肉饼。
心里有种难过,我终于明白,什么叫做痴心妄想。
我恐怕是在那一刻,彻底坚定自己远走高飞,到大汉朝的某一个角落中,开一家甜品小屋的想法。珍爱生命,远离霍去病。
事故过后,现场混乱一片,如果在现代,刘彻恐怕就要下发一个关于“安全环境整治”的红头文件来,这样惊扰圣驾的事件,在古代可大可小,但他对霍去病自是宠爱之极,只是简单地发表了一些要注意安全的言论,也没有追究霍去病的责任,便起驾回宫了。我作为事故的受害者,却彻底被大家忽略,弱小的身子被混乱的人群挤到了角落中,可怜兮兮地望着霍去病与一大群人围着玉奴问长问短,似乎这件事受惊的只有她一人。
我再次意识到自己无足轻重,决定消失。
我低着头在曲折的小路上走着,一边走,一边想,其实没有资格暗自神伤,说句实话,我对大色狼来说,什么也不是。我蔑视自己,蔑视自己会沦落到去在意一个花花公子的表现。我应该明白,他那套吸引女人的手段,在无数个女人身上屡试不爽,我却还被他这点伎俩击中要害。
我早应该明白,像他这样的男人,或者说是千千万万的男人来说,女人,分为三种。一种是丑女,男人当作垃圾;一种是平凡女,像我这种,算作礼物,男人来之不拒,却也不会在意多一点,少一点;还有一种,是像玉奴这样的绝世美女,这种女人,是珍宝,他们捧在手里,含在嘴里,舍不得放开。男人和动物一样,只看外表。我能期望男人看到我的内心吗?事实上,我的内心也没有光明伟岸到足以打动谁的心。
算了,谈情说爱是小资们的专权,我却是连人身安全都难以保证的倒霉穿越人士。要说我是女主角,那也是惊悚片的主角,而不是浪漫言情片。
我失忆,我还有着糟糕的仇家,在府外等着我的出现。我寄予大色狼的篱下,并要迎接无处不在的怨妇们的明枪暗箭。这一切,已经混乱到了极致,我却不知自己做错了什么,我却还留在这里,好像在等什么。或许我留恋大色狼可以保护我的感觉,但,我迟早要发现,这里不是我的家。
我可以远走高飞,世界那么大,总有我落脚的地方。反正上一世,我也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只是换个朝代而已。我可以一边打工,一边赚钱,甚至,我还能用不错的武功加盗术杀富济贫,待到掘到第一桶金,我便可以实现我的梦想,成为甜品屋的鼻祖。
我走着,想着,忽然意识到身边一直多着一个人。
“卫将军。”
我有些失神地朝他看去,他却转头朝我淡淡一笑。
我停下脚步,他却唇一勾:“怎么不走了?”
“呃。”
“你绕着院子走了三圈。”他轻轻笑着,像朝阳一般明亮。
这又是另一种类型的韩剧男主角,他与霍去病的张扬不一样,淡得像水一样,却有着致命的杀伤力。他的眼睛仿佛能看透人,似乎你什么也不说,他也知道你想说什么。
“将军寻我有事吗?”我咧嘴一笑。
他仍笑着,指了指屋檐底下的两个字,我看去:“卫宅”。
“这原是我的府邸,后来陛下赐予去病。但这小院一直保留着,有时与去病商量些事,我便回来住上一阵。”
郁闷,敢情我在他的地盘上转悠着,还问他找我有什么事?
我干笑:“真真是来谢过将军方才的救命之恩。”
他柔声问道:“方才可受伤?”
我连摇头:“还好,毫发无伤。不过若没有将军相救,恐怕就成了包子馅了。呵。”
我笑得其实很勉强,他那么洞察秋毫,估计也听出来了,眼神微微一闪,上前一步道:“你受惊了吧。”
阳光照射在他琥珀色的眼眸上,有种穿透力的光线,仿佛一汪不见底的深潭。
我想起吊在黑黑的屋子里反省的那一幕,一种淡淡的情绪在酝酿。
“谢谢将军关心,真真先告辞。”我躬身作离。
珍爱生命,同样,远离卫青。
我回到屋子,站了会儿,于是翻开箱子,开始整理衣物,理了一阵,却又重新放了回去。没什么好带走的,除了这具身体。本想到那家伙房里洗劫一空,如今这想法也打消了。我只想早点离开这里,因为再不走,我便真要深陷其中。
窗外的天色终于暗下,我缓缓起身,深吸一口气,披上一件斗篷,最后看了眼屋内,转身朝外走去。
第十二章 丐帮之行
我用斗篷遮住脸庞,挑了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准备跃出围墙,就在身体跃上墙头的最后一瞬,眼角却不经意地看到一个身影。
从她那修长苗条到可以上巴黎时装周的身材,我可以断定她是谁。
只是,这样的深夜,这样的不起眼的角落,她又是这样一身黑衣打扮,行动如此鬼魅,她到底想干什么?
我傻站了会儿,一阵冷风吹过,方才我还是个被伤害的伤心小女人,这一刻,我却被迎面袭来的好奇打击得面目全非。我抛开所有要离开这个世界的想法,快速作了决定——跟上玉奴,一探究竟!
夜色快速倒退,玉奴的身影在我眼前若隐若现,她的轻功极好,用凌波微步来形容也不为过。我是连吃奶的气力都用上了,才勉强跟上她,愈走却愈觉得心惊,她竟是有武功的人。她到底是谁?
我跟踪她到了一处深林处,只见她停下脚步,警惕地朝四周望了下。密林里走出一个颀长的黑影,二人开始窃窃私语。
风很大,但丝毫没有影响我的听力。我听到玉奴道:“霍去病虽接我入府,却难接近得很,只等新婚那日,再下手不迟。”
那黑影倒微微点了下头,玉奴又道:“刘彻准备出兵了。”
“好,我即刻通知左贤王。你处处小心。”
有股寒气从脚底升起,渗进血管让我身体瑟瑟发抖。玉奴是左贤王的人!
我怔在原地三秒,思维如过山车般在脑中激荡,无数的火花迸发,最后变作嗡嗡直响,让我忍不住倒退了一步。这该死的一步,让我后悔已经来不及,因为它不偏不倚,正好踩中了一堆烂泥,于是脚下一滑,身体不受控制地向前倒去,前面是一片荆棘,我第一反应便是捂住自己的脸不至于破相,然后只听砰一声,身体重重摔进万刺丛中,密密麻麻的刺痛感铺天盖地而来。我疼得眼泪直流,半会儿才睁开眼,却已见到他二人站在我面前,一脸异色。
我张大了嘴,怔在那儿,足足僵了有一分钟,终于揉着身体咧嘴从地上爬起,朝二人干笑:“今晚月色不错,二位在此是赏月吗?其实我也在这里赏月,要不我们一齐喝一杯如何?”
玉奴脸上已满是阴戾之色,转头对身边的男人道:“她是韩真真。”
那男人面露精光,只对玉奴说了句:“你先回去,我对付她。”
说完,已如闪电般跃到我面前,双手一张,化为一个凶猛的招式直捣我的命门。
我见他武功在我之上,与他正面冲突肯定是个死字,灵光一闪,大喝一声:“等等!”
他收住身势,我却将目光投向他的身后,故意一脸惊色:“你怎么来了?”
这一记,充分调动了他的好奇心,他忍不住转头朝身后看去,我瞅住这个机会,拔腿就跑。
耳边风声呼呼,身后很快传来了脚步声。估计他知道上了当,于是追了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