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疼。”
“你先躺着,我去房门外喊一声,让芍药煎药。”玉璧吩咐完又进来,这时萧庆之正睁着眼似乎在琢磨事儿:“你在想什么?”
“在想自己为什么活,活得有什么意思。”
……
玉璧很想告诉萧庆之,她也就是随便一感慨:“你还是别想这种没有答案的问题为好,刚才流了那么多血,还要耗费心力去想这种永远找不到正确答案的问题,很难痊愈的。”
“你有答案吗?”萧庆之盯着玉璧问,似乎是想从她脸上看出什么来。
这个问题她哪有答案,玉璧摇头说:“没有,这个问题就跟‘我是谁’这样的问题一样,再聪明的人试图找到答案都会成为疯子。”
“我是谁?”萧庆之压根没看出来,玉璧这完全就是句顽笑话。
“噢,这个是有典故的,从前有个叫姬无命的可怜人,就因为试图弄明白这个问题的答案,而自己把自己弄死了。”别怀疑,说的就是《武林外史》。
“你又哪里听来的破故事,以后别上茶馆听那些闲书,尽是些无聊之谈。”萧庆之没注意到,他最近形容一件东西或一件事不好就用“破”,完全是被玉璧给传染了。
“知道了……芍药,汤药煎好了,来给我吧。”玉璧接过芍药递来的药放在小榻边的矮几上,然后扶着萧庆之慢慢坐起来,又转身把药端了递给他:“喝药吧,医师说了,早晚各一服。”
说完,玉璧就端起自己那碗葱姜红糖水喝光光,等她放下碗,才发现某侯爷正在对着药碗满脸纠结成一团,那脸色,就差和碗里的汤药一样黑了!
萧庆之小时候是那种死都不肯喝药的,后来身体好,少病少痛,就算遇上病痛了,到御医那里开药也能开着不黑不苦不那么像汤药的。现在可好,端着这碗药,他真没法说服自己喝下去:“能不能……不喝!”
玉璧眯起眼睛瞪了他一眼,然后又笑开了,凑上前去特招人恨地说:“你该不会是怕苦不肯喝药吧,来来来,乖乖张嘴,把药喝下去伤口才会好的哟!”
这哄小孩的语气让萧庆之差点眼前一黑倒下去,亏她说得出口,不对,他更吃亏,因为这话说的就是他。没好气地看玉璧一眼,萧庆之长吸一口气然后呼出,举起碗,一股脑把药灌进嘴里去。
放下药碗,萧庆之居然看到一颗糖在他眼前晃动:“陈玉璧!”
“小时候娘亲就是这么跟我说的,乖乖喝药的孩子才是好孩子,好孩子才能有糖吃。来,吃糖。”不由分说把糖塞进萧庆之嘴里,然后端过药碗迅速跑开,省得他反应过来挠她。
啼笑皆非地看着玉璧端了药碗出去,萧庆之含着嘴里的糖,竟觉得这颗糖分外美味香甜。
或许,人生很多时候真的不需要想太多东西,就像此刻,一颗哄小孩的糖就把他哄满足了。
但有些事,却不得不去想,眼下的江南是一场大局,正等着他去一一破题。淳庆帝说过,这一趟赵提司和徐御史做副手,主要的事情都必需他去办。
“既然伤了我,你们就要做好准备,一旦我好了就没你们的好!”
第七十六章 借问好茶何处有,行人遥指杏花村
五月二十,宜乔迁,玉璧和萧庆之搬入新居,小门小院十分舒坦。
萧庆之的伤已经好得差不了,只留下一身略带着浅粉色的疤痕,只是还不能动刀兵,怕把长好的伤口扯开。萧庆之这段时间倒是很老实,天天也不出门,没事就把自己关在屋里,不知道和俭书令武商量什么。
玉璧也忙,所以没工夫多过问,而且公务上的事,萧庆之一般不跟她说详细的,只让她安心去装修茶馆。茶馆的名字萧庆之也取好了,因为茶馆的楼舍前后原先就种了百余株杏树,所以他写了“杏花村”三个字去做牌匾,甚至没告诉玉璧,说是到时她一定喜欢。
不过,玉璧在茶馆里指使着人摆各类陈设时,见到那牌匾一点都不觉得自己喜欢:“杏花村,萧庆之,这就是你说的我一定喜欢。亏你想得出来,听说京城那个茶馆也是你取的名字,为什么那个叫静庐这么雅致,我开的这个你就给取个杏花村这么俗的名字。”
跟在萧庆之身后的俭书轻笑一声扶着牌匾道:“夫人,这名字未尝不雅,下马疑无路,飞花扑面来,村横西岭下,只把杏花栽。”
哼,她还有比这更好的诗呢,可这也不能掩盖这是大路货的事实:“算了算了,杏花村就杏花村吧,明儿就开张了,现在临时换名字也已经来不及了。要不你再给我写个字挂中堂,就写‘借问好茶何处有,行人遥指杏花村’。”
山寨也山寨了,不怕再多这一句添头。
却见萧庆之凝神,点头说:“好句。”
无言以对的玉璧只能招呼人去挂牌匾,挂好牌匾再叫人里里外外收拾一遍。芍药已经提前去买菜了。她还记得自己答应过萧庆之,他给她开茶馆,她就给她做好吃的。
今天让芍药去街市上挑新鲜的蔬菜鱼虾买,夏初的吴州正是河鲜上市的好时节,萧庆之伤口已经痊愈。正好可以吃鱼虾了。河虾最是简单易做。当然,如果不嫌麻烦。可以蒸饺子,也可以做丸子,剁点生嫩的青菜进去。加一点点盐。拿鸡汤养熟了煮一煮,那滋味非同一般。
鱼就更简单了,野生的小鲫鱼处理干净,姜丝先下锅。再下小鲫鱼煎到两面略微金黄,加水不加盐。炖五分钟后加一点盐起锅。鱼汤色泽奶白中带着一点金黄,因为做法简单,所以对食材的要求就很高。一定要是水质清澈的水域里嫩生生的小鲫鱼,巴掌大小的最好,大了就容易有土腥味儿。
蔬菜要么焯了拌酱,要么清炒、醋溜,保持蔬菜的新鲜爽嫩口感。咳,傅大厨说过,做给自己人吃的菜,不要那么复杂华丽,越简单的东西越能把人的胃口驯服。
一顿饭吃得萧庆之一直在咂嘴,自家小玉璧的手艺真没得说,就是这么简简单单的几样菜,真是拿御厨做的席面来也不能比。不过为什么要问哪道菜最好吃呢,哪道菜都很好吃嘛!
“鱼汤吧,味道很干净,就是骨头太多,吃起来麻烦。”那小半碗鱼骨头,让萧庆这直觉得应该养只猫。
“萧庆之,是不是有句话叫礼尚往来,我给你做了饭,你是不是也该给我做!”玉璧其实就是想看看,是不是所有的男人在下厨上都有一定的天赋,要不为什么馆子里的厨子全是男人。
“咳,最近没工夫,下午我有事要忙,茶馆那边应该没什么事了,你好好歇一歇,明天有得忙。”萧庆之对自己那锅糊了的粥记忆犹新,他就尝过那么一小口,当时就为玉璧肯把粥喝下去而满怀感激,这么难喝的东西,亏她咽得下去。
所以,萧侯爷想明白了,自己还是不要碰厨房为好,免得折磨了吃东西的人,也浪费了粮食。不过,萧侯爷确实有事要忙,他现在好了,就该是践诺让别人不好的时候了!
萧庆之去让谁不好,玉璧倒不管,她就知道她的……嗯,杏花村要开张了。剪彩这样的事是没有的,放鞭炮请乐舞也不像是茶馆开章应该做的,所以玉璧早早就准备好了招儿。此时,杏花村外正张贴着一张布告,上边写着,明天杏花村开张,特请京中说书界的名宿余从海老先生来说书,而且还是从来没说过的故事。
但凡有点见闻的,都知道余从海,这就好比萧庆之在儒生圈儿里多为人知一样,只要是闲着没事爱听点故事的,没人不知道余从海的大名。
“余大先生要来这里说书,太好了,我在京城听过一次,那滋味,毕生难忘。上回余先生说的是《风云会》,这次来吴州不知道说什么,听说是从来没说过的故事。”
“有这么好吗?”
“那当然,明天去杏花楼一听就知道了。”在缺少娱乐项目的时代里,余从海这样的腕儿一出现,整个吴州城里无比翘首以待。这个主意是萧庆之给的,余从海也是萧庆之托关系给请来的,要不余从海这样的腕,哪里肯出京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