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又露出了那种狡猾的笑。
跟随菲尼亚斯来到新港时,运河中心已经用升起篝火平台,两岸人满为患,几名打扮得同样时尚的青年在人群里踮起脚尖冲他们招手。
“菲尼亚斯!这里!”
梅菲则惊讶道:“斯泰尔斯?你也在呀。”
被称做斯泰尔斯的青年穿着朴素的格子衬衫,鼻梁上架着黑框眼镜,正格格不入地缩在人群边缘玩手机,闻言也抬起头,瞪大眼睛:“May?”
他惊讶完,抓了抓自己的卷发,坐立不安道:“呃……那个,我朋友叫我来的。”
菲尼亚斯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拍掌大笑:“我懂了,原来她就是你说的那名住客,怪不得!天意!真是命中注定的天意!”
“菲尼亚斯!”
斯泰尔斯慌忙打断他,尴尬地向梅菲解释道:“我们是中学同学,嗯,一直保持着联系。”
陆景和烦躁地皱起眉。
怎么又来一个。
根据他在翡冷翠留学的经验,陆景和很快意识到,这场派对不止是‘朋友们’的聚会。甚至许多人之间压根不认识,算是群大学生们交友相亲,甚至寻找一夜/情对象的派对。
听说他们二人是游客后,不但没人排斥。反而都对这两个长相精致的亚洲人感到好奇。
梅菲漂亮又风趣,很快被高大的异国青年团团围起,陆景和虽然不爽。但他自己也分身乏术,被一群花枝招展的北欧女孩缠得无法脱身。
晚上十点整,天空仍明亮如白昼,河心篝火点燃,狂舞的火焰落进了河水的每一寸波纹里,映出千朵万朵花火,整条河好像都因此燃烧。
一箱又一箱酒搬来,又被一只只风格迥异的年轻手掌拿走,垃圾箱里的空瓶越堆越高。
乐队演奏开场,菲尼亚斯依依不舍地放下手中啤酒,登上临时用木箱搭建的简陋舞台,一把薅掉扎头发的发圈,摆了个造型,电子键盘甩出一阵洪亮的音符。
“你也学的油画吗,我也是油画专业的。”
一名染着蓝色头发的女孩兴致勃勃地凑来搭话,手上套了三个拜占庭风格的巨大戒指。
“是,但我已经毕业工作了。”
陆景和默默后退半步,保持着两人之间得体的社交距离,尽量有风度地向她们拼命传达‘我没兴趣’的信号。
“诶?可我看你很年轻啊?说不定比我还小呢,我今年23,刚读硕士。”
女孩锲而不舍地继续贴上。
在震耳欲聋的流行音乐之下、在灼灼燃烧的河上烈火旁边、在喧闹与酒精中,一切规则和礼貌、暗示和犹豫似乎都变得不必在意了。
这群年轻人热烈地讨论,放肆地大笑,与昨天还素不相识的人畅谈人生与理想,与明日就会形同陌路的一夜/情对象相拥而吻,似乎要把自己用不尽的精力全部燃烧在这里。
无忧无虑,无畏无憾,没有悔不当初的沉重记忆,也没有穷途末路的不堪将来。
也许青年人本就该如此。
但对陆景和来说,在翡冷翠上学时的记忆久远得像是上辈子,他早就忘记了无忧无虑是什么滋味。
他与这里格格不入。
时针转到十一点半,太阳终于有了西落的倾向,天边浮现红云。
他从长椅上起身,躲开一只想攀上他肩膀的手,目光往梅菲所在的方向找去。
这种集体癫狂的状态,他怕梅菲应付不了。
出乎意料的是,梅菲身边竟然相当清净,她正在舞台边踮着脚与中场休息的菲尼亚斯交谈,菲尼亚斯听得连连点头,乐队剩下的那几人也在一旁,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闲杂人等。
不知道她面带笑意说了什么,那几人一阵哄笑。
陆景和心中一时五味杂陈。
他遥遥目睹着梅菲如鱼得水地穿行在社交场中,河风扬起她胸前的衣带,丝质的裙摆拂动,她与各色各样的人谈笑风生,又轻盈地滑走。
如同一阵清风,或是流云,轻易俘获他人的尊重,欣赏,甚至爱慕,却没人能将她扣留。
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陆景和的眼角却抽了抽。
她分明属于我,他难以自制地想到。
他的目光扫过她嫩白的耳垂、优雅的脖颈、细弱的手腕,还有纤长的手指。
全都干干净净,保持着与生俱来的模样,不挂一丝人间繁琐无趣的利与欲。
而陆景和此刻忽然理解了古人的想法、忽然赞同了梅菲的观点。
他想用黄金打造、镶满宝石的镣铐囚禁她,想将称做项链的颈枷扣上她的脖颈,将称做手镯的手铐戴上她的手腕,将称做戒指的圆环铐住她连通心脏的手指。
好像这些沉重的金属与宝石能够拖累她、绊住她,让她无法轻易离开自己身边。
陆景和默立良久,才垂下眼帘。
那眼眸幽深,翻涌着阴暗粘稠的独占欲。
“嘿,朋友,酒又喝光了,我们一起去搬两箱回来吧。”
菲尼亚斯忽然揽住陆景和的肩,这自来熟的高大青年一头卷发没了束缚,爆炸似的散开,活像头狮子。
没等陆景和表态,活狮子已经不由分说拽着他走了。
“走吧,走吧,总不能让可爱的女孩子们去搬吧。”
陆景和本就相当高挑,加上身份特殊,自他长大以来,这还是头一回被另一个人蛮不讲理地拽得踉踉跄跄。
“等等,刚才那不就是一家酒吧吗,而且我们是不是走错了,这条街我好像来过。”
新港的建筑密密麻麻,小道四通八达,菲尼亚斯一头扎进去,无头苍蝇似的东绕西绕。
“是吗?哎,不管了,这边,这边有家酒吧,卖的酒超——级好喝。”
他一张嘴,酒气熏天,陆景和自知无法跟醉鬼讲道理,放弃了理论,任由他拽着自己走。
一通至少十分钟的乱窜后,陆景和突然站住脚步,甩开了菲尼亚斯。
“……你们特意分开我和May,到底想做什么?”
他蹙起眉头,单手插兜,目光阴郁又危险。
菲尼亚斯却突然不醉了,他掏出手机看了眼时间,喜笑颜开地转身,大力拍了拍陆景和的背。
“时间差不多了,走,兄弟,咱们回去。”
而陆景和仍不善地盯着他,那眼神不是孩子假装出的冷酷。而是真正见过血的人才拥有的眼神,锋利如出鞘之刃。
他整个人站在街角的阴影里,好像一条毒蛇。
——真的存有杀意。
菲尼亚斯被他的目光锁定,忽然后背一凉,仅存的醉意也尽数消散。
“嘿,嘿,兄弟,别生气,这主意可是你女友提的,我只是帮她的忙而已。”
菲尼亚斯后退几步,举起双手示意自己没有恶意,小心翼翼地觑着他的神情解释。
“你跟我回去就知道了。”
陆景和凝视他良久,才抬了抬下巴,示意他走前面。
两人一前一后,飞速穿行于两人宽的小巷里,菲尼亚斯听不到身后男人的脚步声。却始终能见到他的影子,寂静无声地缀在自己脚边。
让他想起了童话中披着人皮的狼。
菲尼亚斯一阵不寒而栗,加快了步伐。
陆景和一边快步行走,一边在心中默默计算这些天来自己所有的行动。哪一环失误了吗?哪一处暴露了吗?这些人究竟是哪一方的势力,怎么会追到哥本哈根来?
就在这样精密地思考中,他听到了一阵优美的琴声。
刚才还众口嚣嚣、沸反盈天的河岸竟然已经安静下来,唯余柴可夫斯基《六月船歌》的旋律荡漾在人潮中。
正当日落时分,海风顺着运河偷偷潜入,徐徐而过,似乎合上了古典钢琴曲的节奏。
不管是喝得不省人事的青年,还是精力旺盛的孩子,舞台周边的人们尽数屏息凝神,怕打扰了这悠长而甜美的琴声。
似乎有人喊了句:“来了!来了!”
琴音戛然而止,舞台上弹键盘的女人似乎飞快地抬起头,含笑看了陆景和一眼。随后从她指尖流出的曲调骤然转了个向,变成一首欢快到有些可爱的乡村小调。
默默无闻许久的乐队成员终于得以大展身手,纷纷跟上,架子鼓和贝斯齐响,顿时将小调吵成了摇滚,主唱第一个开口,高昂的嗓音直冲云霄,生生把原本寂静冷清的场面喊热乎了。
很快,许多丹麦人都哼起了这首耳熟的歌曲。
“I dag er det Maruiss f?dselsdag(今天是Maruis的生日)
Hurra, hurra, hurra!(好耶!好耶!)
han sikkert sig en gave f?r(他或许已经收到了)
som han har ?nsket sig i ?r(今年想要的礼物)
med dejlig chokolade og kager til.(还有巧克力蛋糕)
人群的热情被点燃,尽管许多人根本不知道Maruis是何许人也,也跟着主唱放声,豪不吝啬地为这位陌生人送去祝福。
到最后,哪怕是不懂丹麦语的留学生,或者酩酊大醉的醉鬼,全部加入了这场欢呼,一齐大喊。
“Hurra, hurra, hurra!”
梅菲的乐感很好,不管乐队成员如何添加曲调和节奏,她也能压住阵脚,闹哄哄的合唱中,菲尼亚斯用手肘戳了戳僵成木头的陆景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