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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英美]我的披风成精了 (卡夫卡的熊)


  这个时候,酒吧里突然出现了一点儿喧闹声,大概意思是有个新来的家伙不长眼地撞上了某个长得像犀牛的男人,两人差点儿要打起来了。罗茜伸长了脑袋还想继续看的时候,酒吧里突然安静下来。在这寂静中,罗茜喝完了自己的水果潘趣,又悄声叫酒保给她一杯柠檬汁。
  酒吧里突兀的安静带着不言而喻的紧张,人们有默契地低眉顺眼干自己的事,吹萨克斯风的干瘦黑人很有眼色地在闹剧开始之前就停下了音乐,好让保安们通过尖叫声确认事情闹得有多大。
  酒吧中央对峙的二人体型不甚匹配,长得像犀牛的大汉在一片寂静中捏紧了自己拳头,另一只手放在他对手的肩膀上,黑豆小眼恶狠狠地盯着他面前那个穿棕红色皮外套的男人,一会儿又回头看了看站在自己身后的同伴。“他今天运气不大好,对吗,我的朋友们?”
  “把你见鬼的脏手从我衣服上拿下来。”棕红色外套的男人语气平静地说,“别烦我。”
  犀牛皱紧了自己的眉头。他不习惯有人这样和他讲话。或许几分钟前两人还有息事宁人的可能,但现在,他得顾虑自己在这里强悍的名声、朋友面前的威严和今后的事业。
  他顾虑了三者片刻,结果犯了个错误:他突然扬起自己的胳膊,挥出一记重拳,却挨都没挨到那个男人。男人飞快地矮身躲过那一拳,用膝盖顶了一把犀牛的腹股沟,趁他弯下腰的时候一把揪住他背部的衣物,双臂旋转着、摇摆着、挥舞着,将打手飞掷过整个房间。
  打手飞过两张桌子,砸在一张台球桌上,动静大得恐怕佛罗里达都能听到。他蹬了两下双腿,接着不动了。
  围观的群众慢慢让开一条道,窃窃私语声渐起,《莉莉曾经在这里》又从老爵士乐手的萨克斯中缓缓流淌而出,酒吧重新又恢复了几分钟前的宁静祥和,没有尖叫、没有慌乱,仿佛刚才的闹剧根本就没有发生过,那个飞过整个房间的壮汉也只是飘过半空的幽灵。
  这一切,她猜测都和那个穿棕红色外套的男人有关。
  作者有话要说:
  杰鸟:我是能把一个200磅重男人抛过吧台,却仍然会被小女孩捏痛手的柔弱男子。


第32章 讨论会
  在那个男人从人群中自动让开的路走过来,坐在隔她两个位置的高脚椅时,罗茜乖乖地举起手中的柠檬汁,将吸管放在嘴边吸了一口,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
  这声音引得男人斜眼看了她一眼,而罗茜正襟危坐,目不斜视。
  “请问现在几点了?”一个在现在这个时间点打扮得过分妖娆的女子绕了远路过来,靠在他身上问时间,身上的香水味儿隔着两个高脚椅都传到了罗茜鼻子里,“你刚才可真够猛的。”
  “八点还不到,小姐,你应当都还没喝醉才对。”男人纹丝不动,借着从酒保手中拿酒的巧劲推开了女子的手臂,罗茜看的好笑,便暗自乐了两声,引得男人又看来一眼。
  搞什么?她暗自纳闷,不自在地在高脚凳上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坐姿。
  “只是问问而已嘛。”女子不满地从他身旁绕开。
  “不算晚,但也不早了,huh?”
  罗茜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男人是在和她说话,她颇有些傻气地指了指自己,“和我说话吗?”
  “嗯。”那个有着深沉蓝眼睛的男人说道,微微转一下身子对着她,“在这消遣?哥谭的夜晚可不算太平。”
  “呃……”她语塞了好一会儿,“在这儿等人来着。一直没来,所以……”
  他维持着淡淡的笑意听着,好像真的对她在说的那些废话感兴趣似的,笑容里带着一点认真的神色。
  为着这一份认真倾听的神色,罗茜和他又聊了会儿今天的天气。不知为何,这个古老的话题似乎可以是一切谈话的开端。
  罗茜猜测他大约在二十二岁上下不超过两岁,他的面容看上去还很年轻,可眼睛却已经饱经风霜。那张脸给她带来一种奇特的感受:仿佛这张脸是按照某个英雄人物的架子造出来的,骨骼端庄分明,轮廓清晰,眉眼鼻唇乃至一切神采,都与罗丹的雕塑展现在人们面前的气质别无二致,到后来,又在这基础上进行了一番慎而又慎的修整,将其往感性和秀气的方向简简单单雕琢几分,恰好处于二者的完美平衡上,再多几分就会破坏那张脸上的男子汉气概。
  他的手指轻轻敲打着冰凉的酒杯,而水珠从他的指尖滑下。
  他们接下来聊了半个小时的人生和理想。
  “当你意识到人们只是在观察你的皮囊,而并非透过那些外在的东西看清你真正是谁,就完全不用感到难为情了,因为那些眼神不是在脱下你的衣服,而是在为你穿上衣服。”她神采奕奕地说,话匣子完全被打开了,“人类当真拥有很复杂的灵魂。当你站的远远地打量的时候,就好像站在一个巨大的看台上看演出……”
  “而看台上、舞台上全都聚满了幽灵。”他慢悠悠地说,“如果你是想这么说的话。”
  罗茜愣住了。有那么一会儿,他看上去很冷静,但那副冷静的神色下你能看到一种特别的悲伤,非常安静,像是装在特供的隔音容器里。
  不知怎么,罗茜下意识就觉得面前这个男人有着沉重的过去,那些过去填满了他的灵魂,满溢出来淹没了这方天地。
  “差不多那个意思吧。”她甜甜地表示赞同,又补充道,“可倒也不是所有人都是幽灵。我认识的某些人中拥有金子一般的灵魂呢。”
  “我也认识这样一些人。”他说,“可他们的灵魂总是倾向于自我毁灭,为的是让那些幽灵意识到自己曾经也是人类。我们边走边聊?”
  他的酒早就喝完了。罗茜犹豫了一会儿,虽然他们聊得很好,她的确很想跟他一起走,但她还没有等到红头罩。酒吧里的钟短针已经指向九和十中间,他这个家伙可真能放别人鸽子的。
  “哎……我等的人还没到。”她考虑了一下,拒绝了他的邀请,不过还是伸出一只手,“我得等到他才成。不过今天和你聊得很愉快,我叫罗瑟琳,大家都叫我罗茜。你呢?”
  蓝眼睛的男人微微笑起来,伸出一只温暖有力的手和她握了握,“杰森·陶德,大家都叫我红头罩。”
  她的微笑僵硬在脸上。
  两分钟之后,罗茜拿着一沓详细介绍了哥谭历史和法尔科内家族的资料,和红头罩一同漫步在夜色中的旧城区。听上去很是浪漫,可他们谈论的话题可远远谈不上浪漫,浪漫的话题在刚才就已经全部谈完了。
  “所以现在那个克隆体还在韦恩酒店里?”他沉思了一会儿,慎重地说,“那算不上很安全。不如说,任何有心人都可以轻易查到她的住处,然后下一分钟你推开门的时候,或许看到的就是她血淋淋地躺在床上。你准备怎样处置那个克隆体?”
  罗茜对他的说法表示不赞同,“她说到底只是一个没几人知道的克隆人,除了真正的菲比,谁还会知道她的存在?而且,我不喜欢你用处置这个说法,她有心跳,也有呼吸,她是一个人类而非机器,拥有活着的权利。”
  ——这就是克隆的麻烦所在。你总不能像丢掉一个小时候迷恋的布娃娃一样把它扔进垃圾桶,那样未免太冷酷,太绝情,而且犯法。
  最主要还是犯法,罗茜猜想。
  地球的法律是很不一样的,在这里,你杀掉一个很坏很坏的人可能会被投进大牢,和很坏很坏的人站在一块却可能家财万贯;你隔着半个房间把过来挑衅你的蠢蛋扔过去可能没人敢找哥谭警署,砸碎橱窗偷一块面包又会被关进拘留所,和一群杀人未遂、抢劫、纵火犯关在一处。
  有些地方出错了,但又没办法改过来。错处太多、太深刻,以至于想要大动斧钺的时候,整个城市乃至半个海岸都会摇来晃去,只好作罢。
  “那可说不准,一旦这个世界上像这样突然出现两个一模一样的人,其中一个就必须消失得干干净净,不然就会出大乱子,何况菲比·法尔科内还并非普通人。记得布罗迪吗?那是她现在的男朋友,我们可以从他身上下手。”
  罗茜记起来昨晚听到的那通电话,有个法尔科内对着一个布罗迪嚷嚷了不少狠话,大概意思是他能把布罗迪像拿调羹吃玉米糊一样干掉,布罗迪最好是好好照顾他的妹妹,不然那把调羹就要伸到布罗迪脑袋上了。她一时间有点为菲比感到悲伤,这个傻姑娘被爸爸宠坏了脑子,爱上谁都可以,偏偏要爱上一碗玉米糊。
  “噢,那碗可怜的玉米糊。”她点了点头。
  “先放一放那个在韦恩酒店里的菲比·法尔科内吧。”罗茜听见他接着说,“我们先去查一查这个布罗迪知道些什么。”
  “什么时候?”
  “你睡醒之后。”
  罗茜没有告诉他自己不用睡觉这回事,哪怕红头罩已经知道她是个外星人了,她突然有种很奇怪的想法,生活在这个星球上,未必就要站的远远地围观他们的生活。
  她猜这和普罗米修斯所主张的恰恰相反。他看上去倦慵懒散,事不关己,随心所欲地冷嘲热讽,全因为他从不认为那些事情是真正值得关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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