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瑟很狂妄,认为大学也教不了他什么了,作为一个诗人,他已经学到了应该具备的知识,别的,他不需要。
维塔丽很反对他这个态度,“你说的不对,大学给你的是你的人生阅历,是其他你在沙勒维尔学院学不到的知识。”
“比如?”
“政治,历史。”
“我可以看书,看书就足够了。”
“那也不对。你应该去跟别人讨论、去辩论,这样才能开阔你的视野。”
“你说的有一点道理。但是,巴黎还很乱,现在我还不想考虑这个。”
“你总要先把毕业会考考了吧?”
他不太情愿的说:“我会去考的。”毕业会考还是很重要的,不管将来是找工作还是上大学,都需要会考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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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一个13岁女孩的教师还是很好找的,阿瑟很快就为维塔丽找到了合适的老师,学习时间是每周去5天,上午8点上课,中午在老师家吃饭,下午4点下课。学费包含一顿午餐钱,一个月学费150法郎,一年上9个月课,一年的学费是1350法郎。
兰波太太挺心疼这笔学费支出,但菲利克斯舅舅答应会给一半学费,她只需要支付另一半675法郎,于是便还算愉快的同意维塔丽去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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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好妹妹的学习大业,阿瑟就又出去浪了。他的好友欧内斯特·德拉埃原本住在邻近的城市梅济耶尔,战争期间,德拉埃家被炮弹炸了,全家赶紧跑到沙勒维尔这边的乡下。于是两个小伙伴经常从这个村子走到那个村子,走到天黑才回德拉埃家,偶尔也会去罗什村小住几天。
菲利克斯舅舅不太喜欢阿瑟,但也是跟喜爱维塔丽相对比的,只是“不太喜爱”,并不讨厌他-->>
,实际上可以说还是对他挺好的。他在舅舅家住着很愉快,菲利克斯不管他,他还学会了偷偷弄点舅舅的藏酒,跟小伙伴一起喝酒。
噢,还有,他听说了小夏尔上次打了维塔丽,于是跟德拉埃一道,把夏尔狠狠揍了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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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尔上次闯了祸就跑了,有一周都没敢回家,直到伯父和维塔丽去了沙勒维尔,又去了第戎,他才敢回家。
菲利克斯出门将近一个月,夏尔是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颇是爽快了好一阵子,等到菲利克斯回家,他又跑了,经常一周才回来一次。但就是这么不巧,偏偏遇到阿瑟和德拉埃在罗什村小住,最终还是没逃掉这一顿暴揍。
揍完了,阿瑟还逼他向上帝发誓,从今以后不许他碰维塔丽一根指头,不然就把他的一双手都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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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是维塔丽的13岁生日。
一家人简单的在一起吃了一顿比平时丰盛一点的晚餐,就算是给她过了生日。维塔丽不在意什么生日,生日对她的意义就是她又长大了一岁。孩子总是迫切的希望长大。
过了生日,她就正式开始在皮埃尔先生家里上课了。
皮埃尔先生有5个学生,加上她,6个学生。学生的年龄相仿,进度不一,但大部分课程都在一起上,主要是文学和历史、地理、数学,生物和化学这些科目在这个时代课本内容很少,有的学校干脆就没有生物、化学课,皮埃尔先生不教生物和化学。
第一天上课,有个名叫朱尔斯的14岁男孩一直拽她的发辫,使得她烦不胜烦。当天下课,弗雷德里克来接她回家,路上经过理发店,维塔丽进去把头发剪了,剪成了男孩的短发。
回了家,兰波太太吃惊她居然剪了那么短的头发,但听了她的解释,也觉得剪短头发比较省事。
几天后,弗雷德里克找机会堵住了朱尔斯,吓唬了他一通。
上了4周课,皮埃尔先生给学生们放了两个月假,要到9月中才回来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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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兰波太太在考虑要搬去生活费用更低的周边小镇或罗什村居住。
当初兰波家住在沙勒维尔,是因为兰波上尉不愿意在有限的假期里住在罗什村;后来是因为两个男孩要上学。现在,男孩子们都不上学了,伊莎贝尔去了修道院女校,家里只有维塔丽要在沙勒维尔上学。
兰波太太当初继承老居夫的遗产,其中有一所位于梅济耶尔附近小镇圣洛朗的房子,现在租给一户人家居住,她想把房子收回来,跟弗雷德里克搬到圣洛朗居住。但问题在于,这样维塔丽就必须找一户人家寄宿,或者一大早从圣洛朗赶到沙勒维尔,下午下课再赶回家,这样他们就需要买一辆厢式马车。
算来算去,兰波太太还是觉得至少在维塔丽上学的这三年内,住在沙勒维尔比较合适。三年后,维塔丽16岁,伊莎贝尔14岁,就都可以不用上学,到那时候再考虑搬家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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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塔丽放假了,于是,兰波太太带着长子弗雷德里克和长女维塔丽回了罗什村。
小夏尔怕弗雷德里克为了上次他打了维塔丽的事儿再揍他一顿,有半个月没敢回家,整天在外面跟那些“坏胚子”瞎胡闹。兰波太太本想管束一下夏尔,但他不回家,她也不能满世界堵他,也就随他去了。
此时是夏收季节,居夫家的田地大部分租给农户耕种,自家也留了不多的一些地,雇人耕种。以往到夏收季节,兰波太太总会回到罗什村,帮忙收割小麦。
弗雷德里克和阿瑟都会干一点农活,阿瑟不喜欢做农活,弗雷德里克因为是长子,知道家里的事他逃不了,必须要做,还算是任劳任怨的。
维塔丽也不喜欢做农活,每次跟妈妈回罗什村,她就会“生病”。
兰波太太在家,菲利克斯舅舅不敢喝酒太多,老老实实的跟着下地干活。
阿瑟偶尔回家住两天,他这时候总跟德拉埃在一起。欧内斯特·德拉埃是弗雷德里克的同桌,因为弗雷德里克总是吹“要说我弟弟,那他真是了不起”,于是德拉埃缠着他非得认识一下他弟弟,两个人就此成为要好的朋友。
德拉埃跟兰波兄弟都是好友,对兰波家的女孩也很熟悉,他还在沙勒维尔学院上学,明年夏天毕业。德拉埃既不特别聪明,在诗歌或是文学上也没有特别的天赋,维塔丽真不知道他俩是怎么就成了无话不说的好友的。
第17章 罗什村
德拉埃对维塔丽眉飞色舞的说怎么暴揍了夏尔一顿,给她出气,阿瑟就在一旁笑眯眯的听着。他俩把小年轻的恶习学了个十足十,除了喝酒之外,还学会了抽烟。但又不是大城市里年轻人时髦的卷烟,而是烟斗。
阿瑟喜欢戴着一顶平顶的小礼帽,嘴里叼着烟斗。烟斗不大,里面放着一小撮还算不错的金黄色的烤烟烟丝。维塔丽反复确认了,大-麻这种东西在沙勒维尔还没有流行,只在巴黎和一些大城市里,是那些时髦文艺青年的必备品。
维塔丽担忧的是,按照哥哥这种“但凡被禁止的事物我都要尝试一下”的性子,他接触到大-麻之后,准会喜欢。要说文艺青年都爱好弄点可致幻的玩意儿,美其名曰“找灵感”,阿瑟也不会例外。
还有苦艾酒。他现在没有沉迷苦艾酒,完全因为他手里没什么钱,但等他结识魏尔伦,再去巴黎,可能就会……
他现在着迷于“帕尔纳斯派”诗歌,对魏尔伦、马拉美很是赞赏,而且还听说保罗·魏尔伦有亲戚在阿登省这边,就在沙勒维尔附近,前不久因为巴黎公社的事情,魏尔伦还到亲戚家避难了一阵子。
阿瑟听人提到过魏尔伦,说他可以写信把他的诗歌寄给魏尔伦。他相当自鸣得意,觉得自己的诗可棒了,但得不到他人的认可,这才是令他十分苦恼的事情。
现实就是,他一个没有名气的年轻男孩,就是写出花儿来,得不到外界的认可,仍然只能是一个默默无闻的阿登男孩,乡下小子。
他的诗歌跟以前流行过的诗歌、现在正在流行的诗歌都不一样,虽然人们公认真正的“天才”只有数学和音乐天才,但文学也是,不管是诗歌还是,一个有天赋的作者即使没有受过多么高深的教育,他写出来的文字也跟别人需要反复修改才能“完成”的文字大不一样。所谓“灵气”就是“天赋”,不能“习得”,也无法“模仿”。
兰波家没人能看懂阿瑟的诗歌,维塔丽也不敢说她全能看懂。他的诗歌从去年的纯朴自然演变成了现在的带有攻击性的愤世嫉俗。他讨厌沙勒维尔小城的拘谨和无趣,也讨厌妈妈不停的唠叨,但他又没法真正离开,只能以孩子气的叛逆中二来表达自己的不满。
“不。所有这些污秽始于我们的神甫!
噢!人民已不再是娼妓。我们齐心协力,
向前三步,就将巴士底狱踩得粉碎。
这头畜生,每一块砖石都渗出鲜血,
令人恶心;巴士底狱站在那里,
斑驳的石墙向我们讲述着一切,
而我们总是被它的阴影所笼罩。
当我们占领城楼,它便分崩离析!”
这首题为《铁匠》的长诗大概表达了他对巴黎公社失败的愤慨和失望。他是直率的,也是天真的,他用纯净没有过多修饰的语句表达自己的思想;他具有一个天才的敏锐和自负,但也还是需要别人的认可。而他最深刻的烦恼,第一是没有钱,第二是过于年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