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拆迁也是一个难题,拉拉扯扯的很耗时间,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正式动工呢。
他每天之所以搞成这样,是因为去了斯曼秀酒店。
这个酒店以前是两个人合伙,随便干干的,孟泽的初心就是带着顾承赚钱,帮扶他一把,但是这个酒店势头很猛,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顾承是个宅男,整天窝在荣城压根就不出去,酒店管理也全权托付给孟泽。
孟泽一开始也没在意,全都交给温迪打理,但没想到越做越好,斯曼秀酒店现在也渐渐有了不小的名气。
在附近几个城市都有分店,孟泽这才渐渐重视起来,打算给他转型成高端酒店,所以今年在深市再开两间分店。
设计师是从法国过来的,孟泽很有信心,一旦建成斯曼秀会是深市又一地标建筑!
知道那什么度假庄园连影都没有呢,庄潇潇也就不在意了。
她现在反而对酒店感兴趣!她认为顾承多掺和在这里面是好事,虽然话不好听,但事实就是孟泽有钱有势。
碾死他们就像碾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
人一旦掌握权利是很可怕的事,你事事放权给别人,时间一长所有人都会习惯,给出去容易,拿回来可就难了!
但好在孟泽目前看来不是这样的人,甚至看起来还对顾承有些恨铁不成钢!
认为他好好的资源都浪费了,就算真的不打算再回孟家,带着孟家的孙子在外行走都会有说不尽的好处。
但是顾承这个人死脑筋,还有些较劲,庄潇潇知道过去的这些对顾承而言全是伤害,所以她也没有劝过!
“那你明天还去吗?”
顾承沉默一下,“去,那……我明天穿旧衣服去,就不穿新衣服了!”
这句话又把庄潇潇拉回来了,眉毛一竖,“你还想穿新衣服,有自知之明早就该穿那些旧衣服了,你搬个砖每天还要穿西装,你瞅瞅那西装还能用吗?你搬几天的砖才能正挣一身西装钱。”
顾承忍不住笑了,“没钱,我是去做白工的!”
庄潇潇没忍住翻了一个白眼,瞧着你还挺骄傲,“就穿前天的旧衣服吧,我都给你洗完了,明天给你拿出来。”
又想起一件事,“对了,酒店在哪?我明天没事过去瞧瞧!”
“嗯?你要去,那边挺乱的,还有点脏。”顾承低头看着怀里的妻子。
“说什么王权富贵,说什么戒律清规……”
电视的歌词吸引了庄潇潇的注意,她抻着头去看电视,嘴里说道,“没关系,我就是过去看看你,又不搬砖,待一会就走。”
她穿的睡衣是低领的,又没穿内衣,从顾承的角度能隐约看到这一点春光。
精致的锁骨,白皙的皮肤……
他也抬头看向电视,看着电视剧千娇百媚的女儿国国王。他以前很理解唐僧,认为他做的很对。
因为顾承就是这样干的,他的前妻也是一个难得一见的美女,可是他就是能把对方独自放在家里,他出门打工。
直到对方跑了,他才有点恍惚,夫妻关系好像不是这样的。
他不太想庄潇潇去工地,那边全是粗男人,还有点偏,到处乱糟糟的。
不过妻子想过去看看他,顾承又不忍心拒绝,犹豫了一下。
“那行吧,你别待多大一会,影响别人干活,什么时候过来?我去接你。”
庄潇潇道,“上午我去市场给你买点衣服吧,这些西装穿坏了就不要了,干活也不舒服。到时候我给你多买几件换着穿。”
“穿坏了就扔掉,反正也不心痛。”
“我大概两三点钟吧,我自己过去了,看看你就回来。”
顾承早上穿的就是前天被弄脏的衣服,工地上弄的污渍根本就不好洗。
经过庄潇潇暴力洗涤之后,衣服还有些变形。
但是顾承面不改色的穿着这样的衣服下楼。
最先注意到的是孟泽,他看着顾承身上的衣服微微有些不悦。
“你这穿的是什么东西?”
“我每天去工地也穿不着太好的衣服,就先凑合一下吧,让潇潇今天再给我买点,来的时候也没带太多衣服。”
想起顾承这几天的表现,孟泽难得也有一些无语,他让顾承去看看酒店,是让他代表上面的人过去监工视察。
谁知道对方真的天天在那搬砖,每天搞得脏兮兮的回家。
但是……也不能真穿成这样……
等两个大男人上班之后,王晴还特意问庄潇潇,顾承是不是没衣服,需不需要她跟着一起去买?
男人走在外面,衣服就是脸面,无论如何也不能就这样出门。
庄潇潇很同意衣服就是脸面这句话,出门在外肯定要收拾的干净漂亮,她就是这么干的,但是顾承吧……无所谓了!能穿就行!
第104章 遇见故人!
庄潇潇又去了商场,这一次买的东西比上次还要多,毕竟好不容易来一次,多给家里买点需要的东西。
这段时间其实已经买不少了,倒是商场里的奢侈品没给买过,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王晴。
随便给家里买点小玩意,她都争抢着付钱,说是给家里人的一点心意。
庄潇潇哪有这么厚的脸皮带着她去买奢侈品,薅羊毛也没这样薅的!
不过这次她给顾承买的是最多的,本来他就没带什么衣服,后来过来这边给他买了几件西装,也全让他糟蹋了。
东西买齐她又去了批发市场,最近一段时间,她除了练车就是往批发市场跑。
现在她对批发市场可以说是熟门熟路,最近一段时间没少往这跑,乱七八糟的东西也买了一些,最主要的还是想看看市场情况。
她给顾承一下批了大概十几件衣服,衣服摸起来都很不错。
琢磨着能不能弄一批回家卖,然后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她够忙的了,还是别给自己找事了。
打算给家里的男士都安排上,看在庄惜文的份上,她还给赵强买了几件!直到小汽车里塞得满满的,一件衣服都塞不下庄潇潇才停手。
我可真是一个好姐姐啊!没影的妹夫都挂念着。
不过这么多东西走的时候该怎么拿回去……
来这边王晴就给买了很多,刚过来那几天,她俩天天出去玩,乱七八糟的东西没少买。
再加上最近她又跑了几趟批发市场。
自己这段时间买的东西差不多可以用卡车拉……而且真拉回家也是一个麻烦事,他们住的那个小房子根本放不下……
怀着快乐又郁闷的心情,庄潇潇一边开车一边还想着难道为了这些东西还要再买个房子?
其实也不是不行,荣城的房子极其便宜,老房子几千块钱就能买……
想想荣城和深市的消费简直天差地别,那边的生活好像一直以来没有太大的变化。
可这边王晴买个买个包都要上万。
和她接触一段时间,难免会有一种不把钱当钱的感觉。
不管庄潇潇是谁,没有升值价值的奢侈品一律不买,她这个土狗还没修炼到随意买奢侈品的境界。
开车刚进家门,立刻就保安开门,保姆也很有眼力劲儿的过来拿东西。
庄潇潇一上午跑了不少地方,踩着饭点回的家,王晴还在犹豫要不要给庄潇潇打电话,不知道她是不是找顾承吃饭去了。
这段时间中午吃饭一直都是她们俩,顾承和孟泽不回家的,听见车响就知道是庄潇潇回来了。
她也往门口走了走,靠着门框,看见保姆在井井有条的往下搬东西。
“潇潇怎么买了这么多东西啊。”
庄潇潇跟着保姆一起在往下拿东西,“是啊,去了一趟批发市场,一不小心就买多了,正在发愁呢,这么多东西怎么带回去。”
王晴失笑,这段时间确实是买了不少东西。
“嗯……要不你先把用不着的东西放在锦绣花园那边,需要的带回家。”
嗯!着确实是一个好办法,自己早晚还要来深市的,不能次次都住在小婶家,把自己不太能穿到的衣服放到锦绣花园那边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说干就干,中午吃完饭,庄潇潇就跑到屋子里收拾东西,把确定要放在锦绣花园的东西收出来。
光收拾东西就到了两点钟,王晴在家没事也跟着一起去。
庄潇潇道,“我下午打算去工地看看顾承,你就算去了锦绣花园,我也不能陪你。”
王晴笑了,“我还需要你陪,你该忙什么忙什么吧,我和张姐她们给你收拾。”
“收拾好了,我自己就回来了,你们两个在外边多玩一会,我闲着也是闲着,给你帮忙干活。”
“那行,”王晴都这样说了,庄潇潇还能拒绝,话是这么说,王晴到地方什么也没干,往沙发上一坐,盯着家里的几个保姆给庄潇潇收拾家里。
东西送到地方时间就不早了,庄潇潇怕顾承等急了,跟他说的两三点钟,现在已经快3点了。
从兜里掏出几百块钱递给王晴,“小婶,这些钱你帮我分给张姐她们,这些活也不该她们干的,但是我也找不到其他人,钱虽然不多,多少是我的心意。”
她们当保姆一个月也有七八百块钱,出来干活虽然不太累,但还是有点不高兴,毕竟这已经不属于她们的工作范围了。
但是没想到庄潇潇这么大方,一出手就是一个人100块钱。
王晴推辞,庄潇潇道,“小婶,我这也不是给你,是给张姐他们,又没多少钱,你就不要再跟我推辞了。”
王晴一想也是,就痛快的伸手拿着了!
顾承一整天几乎都心不在焉,不停的看向大路,虽然知道庄潇潇说是下午才过来,可现在已经3点多了,怎么还没来?
微微有些担心,她新手上路,不会是路上出了什么事了吧?
按耐不住转身去车里拿大哥大给老婆打电话,刚打通没多久就被接了。
“喂,潇潇你在那呢?”
庄潇潇的声音有些杂乱不清,“我在路上呢,马上就到,有什么想吃的吗,我给你买点。”
“那行,你慢点,我不吃什么东西。”知道庄潇潇没事顾承就放心了,赶紧挂了电话,怕她开车打电话会出事。”
把大哥大继续扔回车里,顾承就打算回去,马路对面有一个卖烤红薯的,香气扑鼻,生意还不错,围了两三个人在挑选。
顾承看了看自己的手,脏的的简直没眼看,打算洗了手再来买红薯。
洗手的时候,旁边有工友看见,以为顾承这就打算下班。
“这就打算回去啊。”
“不是,打算去买个红薯。”顾承笑笑没有多说。
擦干净手就接着去马路对面,他叼着一根烟,从兜里掏出钱夹,“老板给我来个红薯,烤焦点的。”
“好嘞,大哥你看这个怎么样,八块钱。”
“行,”顾承从钱夹里掏出10块钱扔在桌上。
老板娘很细心,红薯还用报纸包装好才放到塑料袋里。
“您拿好有点烫,我找您……”抬眼两人四目相对同时愣住!
马娟大惊失色,情不自禁往后退了两步,攥着钱的手也在微微颤抖。
她上下打量顾承,不知道怎么能在这里遇见他,而且还是这副样子,对方身上穿的的衣服腰侧还刮了一个口子。
浑身脏兮兮的,白瞎了一套西装,也不知道是捡谁的,马娟下意识认为衣服肯定是别人不要给他的。
要不然谁穿西装上工地啊,这么多年来,顾承还是这个样子,一点长进都没有。
马娟认为顾承是来找她的,就算不是来找她,两个人只是碰巧遇见顾承也不会放过她的。
想起当年,马娟情不自禁打了一个寒颤……
“我……我告诉你,我不会跟你回去的,你就死了这条心吧!”
而且顾承也不一定娶媳妇了,毕竟他家条件那么差,又不是很会说话,就算真的再娶一个,肯定不如自己,说不定还会是一个二婚的女人呢,这样也般配!
这句话把顾承从往事里惊醒,上下打量了一眼马娟,从前的她年轻漂亮,刚结婚的时候她是青涩,但不可否认她是美的。
特别是顾承给她的钱越来越多,她渐渐的学会打扮,那一丝青涩也褪去,更是美丽。
要不然……但凡是个长相普通点的姑娘,就凭两个人的关系处成那样,顾承也不能经常给她钱,其实就是有讨好她的意思。
可现在,当年那个皮肤雪白的姑娘已经没有了,现在虽然说不上黑,但确实有些发黄。
当年圆圆的脸蛋有些发福,整个人看起来胖了不少,但是精神头却比当年好了不少,穿着黄色的上衣黑色裤子,带着围裙打扮的干净利落。
“你还挺自信。”
马娟被噎了一下,看出来顾承好像真不是来找她的,估计是碰巧遇上,暗骂一句什么运气,早知道他这在边干活,自己说什么都不会过来的。
这么多年都过去了,顾承说不定早就结婚生子了,面对她就算有些不甘,估计也不想节外生枝。
“找你两块钱,你赶紧走吧,我早就又结婚了,你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了。”说完马娟还左右看看,怕被熟人看见自己。
马娟很直白的猜中顾承的想法,他接过那两块钱,没忍住说了一句,“那你现在看来过得挺好,愿意出来烤红薯。”
马娟微微有点不自在,她当年和顾承在一起的时候什么都不要干,就等着顾承给她打钱。
没事就拿着钱去镇上溜达,有空约几个小姐妹去市里玩,描眉画眼的潇洒极了。
听的出顾承话里的嘲讽,想着自己都已经是当妈的人了,要攒钱给孩子,用不着打扮和穿那些好衣服。
而且这边是深市,跟农村可不一样,这边随便买一件最差的衣服,也比乡下好。
本来马娟是有些害怕顾承的,可是说这么几句话见顾承也没有发火,往日里的性子立刻就起来了。
“跟你有关系吗,咱们两个早就离婚了,我都嫁给别人了,我知道你放不下我,但是我也不能还跟你回去啊!”
顾承懒得理她,这都是八百年前的老黄历了,如今她在嫁,他再娶,互不打扰就是最好的结局。
当初是有些意难平,可是这一切随着他和庄潇潇结婚早就烟消云散了。
拿着红薯干脆自己剥开吃了,前妻烤的,他在拿给庄潇潇吃,怎么想怎么膈应,好好的东西扔了也挺可惜……
见顾承打算走,马娟也松了一口气,立刻开始收拾东西打算带孩子离开。
“家宝,快别玩了,赶紧出来,咱们回家。”
顾承下意识看去,小推车下爬出来一个大概三四岁的小男孩。
他瞬间瞳孔缩小,心重重的跳了一下,死死的盯着这个看起来虎头虎脑,还有些脏兮兮的小孩。
“等等!”
马娟吓了一跳,注意到顾承的眼神瞬间知道他误会了,当初她们两个是有孩子,可是早就被她打掉了。
看见顾承的状态有些不稳,看见这个孩子比他看见自己还要让他震惊,马娟有些害怕,强装镇定,把孩子往身后推。
“这孩子跟你没关系,当初那个孩子被我打掉了,何况年纪也对不上,他才三岁!”
顾承不闻不问,还在紧紧的盯着面前这个看起来有些羞涩的小男孩。
这小孩看起来很壮实,身上穿的也很暖和,不过看他这么胖,顾承也说服不了自己他已经有5岁了,因为个子太矮了。
长的既不像自己,也不像马娟,看来是像另外一个男人,顾承也说不清自己是什么心理,发现这一事实,他竟然松了一口气。
既然和自己没关系,那他也懒得多问,咬了一口红薯转身离开。
!!!“潇……潇!你什么时候来的!”
顾承这一刻恨不得晕过去,脑袋里一片空白,他老婆什么时候过来的,他怎么一点都没注意到?
都怪马娟和他儿子吸引了自己全部精神,就连老婆来了他都没发现!
庄潇潇没有说话,掀着眼皮打量顾承,又看看愣在原地的马娟,顾承此刻的心比刚才跳的还快,有一种出轨被抓包的诡异感……
“说说吧,怎么回事!”庄潇潇的话里没什么感情,听不出来是不是生气。
她刚才老远就看见顾承在摊子前,她以为顾承在买红薯,没想到是在和前妻叙旧。
马娟倒是看见庄潇潇了,但是她不认识庄潇潇,只以为是一个看热闹的陌生人,所以也没有在意!
顾承刚才嘲讽前妻的气势一点也没了,立刻出言解释,“我真不知道她在这,我这几天真的是老老实实在这里上班,从来没有跟她私会过!”
顾承有些语无伦次,乱七八糟的出言解释,就怕庄潇潇认为他借着上班的功夫出来私会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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