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穿变年轻+团宠+无cp+事业型+系统+基建+萌宠+一统六国+改变二世而亡的结局
赵九元刚参加完朋友的汉服聚会,就被老家老爹催促回汉中老家,开车穿过隧道时,竟然误入时空隧道,穿越到了两千年前的秦国不说,还绑定一个满口谎话的系统。
什么?不能改变秦二世而亡的结局就不能回家?
还必须给未来留下文脉种子?
开什么玩笑,以一人之力撼动整个大秦,疯了吧?你凭什么自信我能够做到?
……赵九元独白版……
从进入历史的视野开始,我便在下一盘大棋,所有人都是我棋盘上的棋子,包括我自己……
……我知道,故事的结局还没到终章,我还会再度站在故事的开头。
(本书故事明暗两条线,涉及未来、现代、战国古代,多世界融合)
注意:①本书会恢复女装,以女子身份上朝。②系统是伏笔。③本书没有反派,一切都是利益使然。④无雌竞。⑤主朝堂谋略。⑥嬴政信任无猜忌。⑦本书是绝世小甜饼
公元前238年,岁在癸亥,四月十七。
彼时正值秦王政九年,二十二岁的嬴政于秦旧都雍地行加冠礼。
在咸阳城吃喝玩乐的嫪毐有组织地发动兵变,攻打雍地,没想到嬴政早已准备瓮中捉鳖。
嫪毐兵败而逃,后被生擒。
秋九月,秦王政下令夷嫪毐三族。
次年冬,秦相吕不韦受嫪毐叛乱牵连,在诸多势力联合打压下被罢免,秦王政彻底掌控秦国大权。
时有郑国间谍案引发逐客令,李斯上呈《谏逐客书》,力陈客卿对秦国的贡献,以期秦王收回逐客令。
然,秦王醒悟时,李斯已经出了咸阳城。
凌冽的寒风在温阳的照耀下化作轻巧的鹅绒被,温暖了整个咸阳城,但没能捂热孤独的李斯。
大地仍旧一片萧索,咸阳城外,李斯正忧心忡忡地坐在一家农院内。
“李兄这是有心事?”赵九元手握铜壶,挑眉看向眼前这个满面愁容的中年男子。
李斯闻言,默默抬头,拱手道:“斯此来是向赵兄告别的。”
“只可惜斯在大秦还未位居高位,就要草草收场,没能向大王行举荐赵兄一事,实乃愧对赵兄了。”李斯惭愧地说道。
赵九元温润一笑:“无妨,现在秦王行逐客令,有李兄一篇《谏逐客书》,焉知不能峰回路转呢?”
“照我看来,李兄的福气还在后头呢。”
“赵兄当真认为秦王能听余一言?”听着赵九元肯定的语气,李斯狐疑,为何赵兄总对他充满信心?
他曾是吕不韦的门客,现在吕不韦被罢,赶回封地。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吕不韦和与当年的商君何异?
而他虽做了秦国客卿,眼下却又受到郑国案的牵连,被秦国驱逐,恐怕此生都难以实现抱负了。
“李兄有经纬大才,且等着吧,秦王不是个不听劝的人。”赵九元继续笑道。
这笑让她原本英气的脸上,又增了三分爽朗。
“那便借赵兄吉言,若李斯还有出人头地的一天,必定在秦王面前举荐赵兄。”
赵九元之才,埋没在这乡野之间着实可惜了。他就该如他李斯一般,在这纵横交错的天地间留下自己的色彩。
更何况赵九元可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救命之恩,当涌泉相报。若是他还有复起的一天,一定要举荐赵九元。
赵九元并未将李斯的话放在心上,有著名韩非珠玉在前,我怎敢信了你的邪?
她端起陶壶又给李斯斟了一杯茶。
两年前,二十九岁的她被朋友强烈要求换上男装战国袍,陪着拍摄情侣写真,顺便参加汉服圈聚会。
刚参加完朋友的汉服聚会,她就被汉中的老爹催着回老家过国庆。
她直接把衣服换在了越野车的后座上,连头发都没拆,就匆匆开车去了花鸟市场,买了老爹要的特定品种的蕃薯、土豆、玉米,卖种子的送了她一小撮油菜种子、辣椒种子和一把南瓜子,说是新品种,可以尝试种一种。
尤其是油菜,即便不留种,当个时令鲜花看看也好。
至于南瓜,这东西埋哪儿都能长,不仅瓜能吃,花和尖儿都能吃,是一道不可多得的好菜。
老爹老妈退休后,回了汉中老家,两口子过着惬意的田园牧歌式生活,没什么烦恼,就是老爱让她从西安带特定品种的种子回去。
她一边买,还一边吐槽老爹事儿多。
这些东西老家难道没卖的吗?非要她千里迢迢带回去。
想到国庆路上可能堵车,于是她又去超市胡乱采购了一大批东西,吃的喝的都有,她当天夜里就开车上了回汉中的高速路。
好不容易突破拥堵路段,谁知刚入秦岭大山中部,在一节较长的隧道中行驶没多久,她感觉像进了万花筒似的。
周围花花绿绿地一片,还不断闪烁各种画面。
她顿时慌了。
明明是晚上,隧道里应该只有黄晕的灯光才对,她也没吃菌子,不可能菌丝上脑。
她狠狠一闭眼,等再次睁眼时却发现——天亮了!
车子也不动了。
她的车子被牢牢卡在一个山洞缝里,恍若和山洞融为了一体,只有车头露在外面,比压在五指山下的孙悟空还惨。
周围全是参天大树,树枝树叶遮天蔽日。
而她本人,悬在山崖上。山崖旁边是一棵目测超过千年树龄的巨大古树,强壮的枝干延伸到了车头处,又因阻碍而拐了个弯生长。
她脑海里还凭空出现了一个叫千古名臣系统的东西。系统告诉她只有成为千古名臣,才能回到原本的世界。
她当场懵逼。
这是给她干哪儿来了?
系统识趣道:“公元前239年,秦王政八年。”
赵九元:啥玩意儿?
你说这个原始森林遮天蔽日的地方,这个时间是先秦?
这里是秦国的终南山?
还要她成为辅佐嬴政统一六国的千古名臣?
可她是女的啊!
开什么玩笑?
历史上除了寡妇清,你还见过哪个女人受到嬴政重用的?
系统笑嘻嘻:“监测到宿主长相英气,女生男相,雌雄莫辨,还飞机场,是先天男装圣体,穿上男装战国袍,妥妥战国美男子,本系统相信你一定可以做到。”
“混蛋!你再说一遍!”
赵九元拳头捏了又捏。
系统手动噤声:“哔——”
根据系统的定位,她此时正在终南山的某一处山坳里,离此时的咸阳城还有上百个山头的距离。
她杀了系统的心都有了。
“照照镜子,有穿越福利哦——”系统继续诱导。
照镜子后,赵九元看到了自己二十岁时的脸,不由得惊呼起来:“我去!我几十年没见过这样清晰的世界了。”
五百度的近视,二百多度的散光,全都消失了。
现在的她视力强得可怕,一眼可以看到一公里以外的小东西,而且格外清晰。
不会是趁机给她做了激光手术吧?
算了,既然完成任务还能回去,而且给了这样的大福利,认了。
系统还勉为其难给提供了2立方的空间,刚好把她后备箱里杂七杂八的物资塞进去,严丝合缝的。
换上行李箱里的长衣长裤,赵九元敲碎挡风玻璃,慢慢爬上古树的枝干,小心翼翼下到了地面上。
她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的爱车,深深叹了口气,踏上了去往咸阳的路途。
这一走就是一个月,等她从深山老林子里钻出来,浑身破破烂烂的,整个一野人。
知道来了个什么世界,空间里的那些种子显得格外珍贵,什么红薯土豆,饿极了才敢吃一个,于是一个月下来,还剩一大半。
好不容易见到了人烟,她捯饬了一下自己的形象,凭借系统给她的语言一本通,融会贯通了这个世界七国的语言和文字,很快凭借着一口流利的上古方言融入了村落。
得知这里便是咸阳城外,她谢天谢地。
系统给她解决了户籍问题,让她不至于出山就是流氓。所以她才有机会去咸阳城卖掉黑色朋克风衣服上的大合金链子,获得第一桶金,而后在这个叫小坎村的地方买下一片田地,并建起了院子。
刚站稳脚跟的第二年夏,她就在村子外的河沟里捡到了李斯。
看了看李斯身上的衣裳,她当下决定换上自己那套战国袍,给自己武装了一个赵国公子的身份,依靠系统给她的《史记》《资治通鉴》等书,成功忽悠了李斯,被李斯奉为知己。
李斯不理解赵九元为何不去咸阳城里住,偏要到这人烟稀少的村子。
在赵九元看来,这个时代的古代咸阳城。除了内城墙和低矮的建筑物,和村子也没什么区别。
实在太古朴厚重了。
经过两年的奋斗,她现在不仅坐拥良田千亩,还将半麻袋红薯、土豆,发展到了现在的三千多斤。
就等着来年开春,继续种植,然后逐步将其推广出去。
但这两样东西绝不能取代粟、稻、麦的主食地位,究其原因,是因为它们不仅对土壤肥力需求高,而且还爱生病,还是传染病,一死死大一片,也容易造成饥荒。
但作为饥荒补充粮,是个好东西。
至于南瓜、玉米。
南瓜因为太好养活的缘故,第二年就已经推广至整个小坎村,几乎家家户户都留了几粒种子。不过目前还没达成推广出村的能力,相信再过几年便可以遍布整个大秦了。
玉米太容易生虫,因而种地不多,目前也就三四百斤的样子,亩产很低。
她买了奴仆,在土地上进行土壤改良实验,种植了冬小麦,目的是提高亩产。
在这个物资匮乏的时代,现代人常吃的蔬菜水果全都没有,什么葡萄、石榴、香菜、黄瓜,那是张骞出使西域带回来的。茄子、扁豆是三国魏晋从印度、东南亚传进来的。
就连大蒜这种调味品此刻还在西域呢。
当真是要啥没啥。
她每每看到自己菜园子里的茄子、黄瓜、豆角、西红柿、大蒜、辣椒,都恨不得给老爹老妈磕一个。
她当时要不是去超市买了这些菜,她在吃一途上,恐怕要哭唧唧。
养了两年,也才一个小菜园的菜。
尤其是豆角和黄瓜,现代人追求无籽蔬菜,豆角黄瓜里能种活的种子少地可怜。
当初她把豆角扒拉烂了,一共才获得两颗种子,埋进土里只活了一颗,第一年结了四五根,得了十来颗种子。
这些东西,以后都要造福大秦百姓。所以她这两年一直缩食,不敢多吃,心思全在培养种子上。
蔬菜至少还要培养四五年,才能广泛传播出去。
至于红薯、土豆,明年就能卖给咸阳百姓了,相信很快就能在大秦境内广泛种植。
视线回笼,赵九元的院子外传来敲门声,她眉眼微动,对正在院子角落里皮肤黝黑的劈柴的大汉道:“阿旺,开门。”
阿旺放下斧头,将门栓撤下,只见外头站着两个身穿软甲手持兵剑的兵士。
其中一个拱手道:“李斯在否?”
见到李斯,他立刻道:“李斯,大王要召你。”
李斯蹭的站起,回头看了看赵九元,还真让她给说中了。
他李斯当真是当世大才!
顺手抽了根挂在屋檐下的苞米,拜别赵九元,李斯跟着兵士匆匆进了章台宫。
章台宫内,刚收拢大权的年轻秦王嬴政正手持竹简,一目十行扫过竹简上的文字。桌案上还放置着一大摞竹简,将他的政治生活堆砌得满满的。
“大王,李斯带到。”内侍轻声呈奏。
“宣。”
“唯。”
李斯双手置于腹前,一副受了委屈似的模样走进大殿,他顿了顿,对着上首的秦王作揖道:“拜见大王。”
嬴政抬眸,视线从竹简上移至李斯身上。
这个李斯的确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李卿,你这奏书寡人已看过,依你之言,寡人应当如何?”秦王问。
李斯想了想,拱手道:“臣以为,应当以利诱之。”
“哦?”秦王起身,抬步走到李斯面前,两人相对而立。
“韩王为削弱秦国使出疲秦之计,我强秦不惧此计,反利用之。”李斯抽了抽鼻子,接着道:“间谍之法,秦亦可用之。”
“自逐客令下,秦客多流于六国,赵王设赏金台,吸纳大量人才,大王可派人前往坏之。”李斯挑眉道。
“另,大王可派遣使者携带金银珍宝,秘密前往各国游说各国士者,能收买的,当收买之,不能收买的,则暗杀之,如此使其君臣离间,百姓不服,他国内部不一致。数年之后,其自土崩瓦解,大大利于我秦国。”
秦王觉得李斯言之有理,嬴政道:“彩!”
“李卿真乃当世大才,寡人恳请李卿留在秦国,辅佐寡人一统天下。”嬴政言辞恳切道。
“斯自然愿意,多谢大王。”李斯躬身作揖。
“只是斯还有一事,望大王成全。”
“哦?”秦王疑惑。
“斯有一知己好友,也是个才华横溢之人,臣实在不忍心其埋没于乡野,今日冒然向大王举荐他。”
“此人有何大才?”
李斯娓娓道:“此人精通农事,会墨家之术,时而口出老庄之言,时而又道儒家之理,语出惊人,却总能令人茅塞顿开。”
“斯佩服,窃以为,他之能力不在斯之下。”李斯思索后,慎重说出这句话。
吕不韦倒台,他在秦国四下无援,若是赵九元入朝,未尝不是他的助力。故而为了引起秦王的注意,他也是拼了。
这极大的挑起了嬴政的兴趣。
第3章 李斯远赴他国
“不在你之下?此人眼下在何处,有何特异之处?”嬴政颇感意外,李斯自带一股傲气,能让他佩服的人,难不成真是个妖孽?
“此人是赵国人,名赵九元,眼下正在咸阳城外小坎村。一年前,斯差点命丧水中,是他救了我,我与他相谈甚欢,引以为知己。那时他醉心于农事,拿出了许多斯未曾见过的种子,说是要将其种出来,等他日推广全国,以求百姓有饭可吃。”
李斯从袖中抽出一根玉米棒子来。这是今日离开赵九元院子时,顺手从屋檐下取的。
金黄色的玉米棒子,上面的玉米粒如玉一般,颗颗玉雪可爱。
“这是何物?”
“赵兄说这是玉米,可直接煮来吃,也可磨成粉面来吃,斯自诩见多识广,也未曾见过此物,赵兄格外宝贝这个,斯有幸吃过一回,滋味甚是不错,且极为饱腹。”
嬴政拿着玉米端详许久,从上头掰下一颗来,拿在手里瞧了又瞧,闻了又闻。
玉米味道淡淡的,十分清新。
“赵兄土地上还不止这一种粮食,另外有两种叫红薯和土豆的,也是斯未曾见过的。”李斯又道。
“亩产如何?”
“斯不甚清楚,但听赵兄说,那名唤红薯的,亩产可达千斤。”
“千斤?”嬴政双眼睁地老大,震惊不已:“你没听错?”
“当时斯也很震惊,实地看过之后,才确认并未听错。”
“那为何你先前不说?”嬴政语气有些急切。
李斯委屈道:“是赵兄不愿李斯披露,赵兄的意思是,她的种子数量太少,若贸然透露出去,恐引来祸端,不如等种上两年,有一定产量了,再向大王汇报此事。”
“大王明鉴,李斯原本已经离开咸阳城,正在赵兄处,没想到等来了大王的召见。大王放心,赵兄一心向着大秦,不然也不会在秦国土地上种植这些。”
“只是赵兄这人……”李斯低下头,沉吟半晌。
嬴政道:“怎么?”
“性子太过娇气,不似大丈夫般四平八稳。”李斯摇了摇头,甩出脑子里每次见到赵九元时,他都躺在榻上不起来的画面。
嬴政这才恢复正常神色,他道:“寡人要亲自前去看看。”
“若真是如李卿所言,真是天佑大秦,李卿可真是立大功了!”
李斯面上一喜,当即拱手说:“臣这就去安排。”
咸阳城外,小坎村。
系统急吼吼道:“宿主,已经两年了,你到底什么时候进咸阳城,完成系统任务?”
赵九元窝在躺椅上,漫不经心道:“急什么,我不去见大山,大山自会来见我。”
阿旺的同胞妹妹阿珍小跑进来,乐呵呵对赵九元道:“公子,村长来了。”
一个年过半百,胡须发白的老者迈着稳健的步伐踏步进来。
他拱手对赵九元作揖道:“按照公子的吩咐,麦田里的杂草已锄尽,这批麦子麦苗长势很好,相信来年一定会丰收的。”
赵九元起身回礼:“等开春之后,我地窖中的红薯种下。届时村长可组织村民来学习扦插之法,将红薯推广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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