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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死后男主追悔莫及(伏菽)


朝笙也发现了这一点,她从浴室出来时,脸上的嫌弃之味很明显。
许云暮正在整理房间。他的房间也不大,胜在干净整洁,并且十分的简约,他好像没有什么多余的喜好,将一切都压缩到简单。朝笙环视这个房间,倒不排斥在这儿过一夜——至于许云暮要睡到哪儿,并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内。
他已经铺好了床,还换上了新的床单——对于朝笙的时不时的吹毛求疵,他已经十分的应对坦然。
朝笙还算满意,坐在了床头,双腿自然而然的垂着,过长的裤腿盖住了她雪白的脚,像穿了一条比例不太好看的长裙。她满头乌黑的长发随意的披着,时不时落下几滴水来。
吹风机的声音响起,许云暮的手抚上她湿漉漉的头发,热风对准了他宽阔的手,落在了朝笙柔软细长的头发上。
朝笙心安理得的享受这一切,像一只妄自尊大的猫,一点也不觉得许云暮或许也需要休息。
许云暮实在很会替人考虑,或者说,很会替朝笙考虑——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这几乎是他的本能。
但朝笙没有丝毫愧疚,她被暖风曛得有些困倦,头也忍不住一点一点往下低去,许云暮不知道要不要伸手扶住她,觉得僭越,又有些不敢离她太近。最后在犹豫之中,许云暮眼睁睁看着朝笙一头栽了下去,脸直接砸在了枕头上。
还是个荞麦枕?!
她撑着手臂重新坐起来,有些吃痛的揉着纤巧的鼻头。朝笙抱怨道:“许云暮,你怎么没扶住我。”
她的头发从他手中滑落,垂了下去,许云暮惊觉她的头发已经快长到腰际了,衬得她向来盛气凌人的美丽多了几分柔和。
许云暮被她通红的鼻头逗笑了,他温声说着抱歉,但朝笙分明听出了一丝揶揄。
敢笑话她了。
她仰起脸看向许云暮,他一脸正色,认真地拿着吹风机,让热风流过他指尖握着的一捧乌发。
许云暮和她的眼睛对上,看到朝笙的潋滟如琉璃的眼中映着他的脸,神情是难得的认真。
他心跳漏了一拍,又有些欲盖弥彰的移开了眼睛。
“头发快吹干了,别乱动。”他不轻不重地补充了一句,哄着朝笙重新坐好。
房间里只有向上浮起的热风,和吹风机低沉的呼声。他感受着掌心的发丝渐渐变得柔软而干燥,缓缓的松开了手。

第10章 假千金与真少爷(10)
折腾了半天,朝笙终于满意了,暖烘烘的头发随着她身体的向下而坠起,她陷进柔软的散发着皂香的被窝。
“我要睡了。”她向许云暮宣布,“明天记得早点叫醒我。”
许云暮站在床边,看着她卷着被子翻了个身,很快露出困倦的神情。
他沉默了一瞬间,想起自己好像没有地方睡了。
许云暮被她磨得毫无脾气,认命的去了浴室,把她随意丢在洗手池里的长裙浸在了水里。丝缎的布料手感冰凉,他掌心却发烫——一刻之前,有一个人穿着它来到了他的家。许云暮到底只有十九岁,思绪难得乱飞,却还是认真地把裙子洗得干干净净,拧干,晾了起来。
陪着朝笙折腾了大半个晚上,回过神来,困意来得更沉。
他压着呵欠,轻轻走进了卧室。那个素来骄奢的大小姐安然睡在他小小的房间里,把被子裹得像一个小小的茧。夜灯的光柔和暗淡,勾勒她面庞如一张沉静的画。
许云暮脸上带着自己都没察觉的笑。他动作极轻的推开衣柜的门,取出一床薄毯,拢着靠在了客厅的小沙发上。
醒来的时候,绯色的朝云染红了窗帘浅色的幕。朝笙撑着手坐起来,眼神中不带一点宿醉的疲惫。许云暮把她照顾得很好,自己却睡得很沉。朝笙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趿拉着拖鞋,慢悠悠晃到了客厅。
她微微弯身,饶有兴致地看着熟睡中的许云暮。许云暮的面容其实是生得十分俊朗的,轮廓清晰,气质却温和,总让人愿意生出亲近之意来。她伸出手,几乎差点儿碰到了许云暮纤长卷翘的睫毛,又不想让他察觉。
朝笙收回了手。
许云暮若有所觉,有些迷糊地睁开眼。他窝在不大的单人沙发上,长手长脚只能蜷缩起来,给人看出来一点可怜的意味来。
许云暮还有些愣神,就见到朝笙站在他面前,露出似笑非笑的神情。
“你起得比我晚。”
朝笙抽起他身上的薄毯,催促许云暮他起身,他也没有被这位大小姐吵醒的不虞,只温声道:“抱歉,睡太沉了。”
朝笙轻哼了声,勉强算作不计较这件事情。
窗外的清晨渐渐明亮,他走了过去,拉开了米色的窗帘,看到树木掩映之外白色的谢家主宅。
百米之隔,两个世界。这么多年来,许云暮就是这样,在这望着那栋城堡般的豪华住宅,望着一个和他有着截然不同人生的人,然后,和他的养父母一样,走过来,为这个三口之家服务。
朝笙顺势霸占了单人沙发,懒声道:“许云暮,你好磨蹭啊——我们过会儿就要出发啦。”清浅的阳光隔着微绿的玻璃窗照了进来,落在她姣好精致的面孔上,少女神情慵懒,带着不自觉地随意风情。
许云暮嗯了一声,然后一如即往地蹲下,替她挽起了过长的裤脚。崭新的白色棉袜不知何时早已拿出来,就像朝笙从Silver醒来的第一个早晨时一样,许云暮将袜子套在了她微微泛凉的脚上:“别感冒了。”
他很细致,温热的掌心触了上去,一丝不苟,毫不逾越,可是只有许云暮心里知道,自己居然想就这样握住她的脚踝,让她被禁锢在自己面前,看着他——
明明和之前做的是一样的事情,但好感度已经到了70,许云暮根本无法和从前一样,平心静气的面对他们过于亲近的关系。
朝笙看着他眼神中压抑着的情愫和渴望,任由许云暮一如既往细心地照顾。
棉质的袜子很柔软,许云暮半蹲着,骨节分明的手一只捏着她的脚踝,一只则利落将袜子向上推起,盖过她微微泛粉的肌肤——一开始作为“大哥哥”、“朋友”的责任,再后来是地位悬殊后的工作,他从始至终跟着她,照顾她,没有变过。
他实在挑不出什么错来,如果太过善良或是宽容是错的话,那倒另当别论。朝笙散漫地想。
她以侵略性的目光注视着他,眼前温润的少年是她的任务目标,他原本是一颗珍珠,但被人换进了鱼目堆中,一无所知,从不自苦。她只是稍稍软化了些态度,蓄意接近,许云暮就卸下了心防,、若不是原来的谢朝笙太丧心病狂,他也许不会黑化成后面那样。
于是朝笙像小时候那样,伸出了手,轻轻拍了拍他的头。
许云暮的手一顿,而后松开:“好了,我去取车。”
朝笙想到之后的剧情,嘴角勾起一抹明艳的笑:“快点。”
许云暮效率很高,等朝笙慢悠悠走到了庄园前的广场时,许云暮早已经打点好,和周瑾报备了朝笙的行程,周瑾向来放心他,只让朝笙早去早回,别让谢敏行等太久。
谢家的司机业已准备妥当,许云暮只负责朝笙的出行,谢敏行和周瑾都有他们各自的司机。
朝笙看过去,银灰色的车在晨光中像把锋利的刀锋,割开了乳白的朝雾。
朝笙揉了揉困倦的眼睛,眼角攒出生理性的泪水来,她随口道:“走吧。”
许云暮替她拉开了车门。
江岛市不愧为亚东的金融中心,清晨就已经满城喧嚣,熙熙攘攘的人群在雾色中穿梭,为这座城市的运转而奔波。
车窗外,日光从云霞中升起,从西子山一直到伊丽莎白港,绚烂绮丽的光向上飘升,好像是天河落到了人间。朝云如练,银灰色的车如一道疾驰的线,向郊外的港星机场驶去。
朝笙嘟哝着抱怨,靠在了许云暮的肩:“起得太早了。现在就困了”
她随意捏着许云暮的手玩,力气小得像只猫在许云暮的掌心踩奶。
“睡一会吧,到了我叫你。”他好脾气地应下朝笙的絮叨。从他这个角度,只能看到朝笙小巧精致的下巴微收,微微卷翘的睫毛轻轻颤动,像是确实快睡过去了。
前方,司机全神贯注的开车,一心只想避开渐渐拥挤的车流,准时的接到谢先生。车后,明明座位宽敞,朝笙却坐在许云暮身旁,枕在许云暮的肩上,她百无聊赖的玩着许云暮比他大了许多的手掌,两个人就像是一对恋人。
——许云暮被自己的想法一惊,可朝笙似乎并不觉得这一切有什么不妥。
他蓦地想起许多天前那支舞,想起言乔邀请她,而她也是这样,将手覆在言乔的掌心,尔后,她被言乔拉入舞池的中央,水晶灯下,他们旋转起舞,任谁也不能说不登对。许云暮突然感到自己的软弱卑鄙来,明知她将要有婚约,明知她曾经何其恶劣,依然沉溺于眼下小小的温情。他手指微蜷,将朝笙的手松了又握,复又松开,只虚虚连着。
朝笙垂眸,纤长的眼睫在眼下投射下浅浅的阴影,她察觉到眼前许云暮若有似无的纠结,并不言语,反手抓住了许云暮的手,声音娇蛮道:“别乱动,吵到我睡觉了。”
小白一边紧张地记录着他好感度的变动,一边尽职尽责地提醒朝笙。
“还有五分钟——”
那场改变谢朝笙与许云暮命运的车祸即将发生。
她悄然睁眼,目光散漫地看向许云暮终于回握住了的手。
“五、四、三……”
小白越来越紧张,它觉得宿主实在是太不管不顾了,居然要以这种方式来获得好感度。那样美丽而温柔的人,在感情上的手段却激进。它迷惑于她的复杂,却因为阅历太浅而想不出什么来。
一辆货车突然偏移了轨道,向银灰色迈巴赫撞来,前面的司机手忙脚乱,然而早就来不及了。沉闷轰然的撞击声响起,车身忽然剧烈的倾斜。
明明是短短一瞬间的事情,但对于许云暮而言,这一刻在很久很久之后,也依然像一张漫长的影片,缓缓的在他眼前回放,让他痛不欲生。
——她骤然被巨响惊醒,几乎是条件反射般,她伸手抱住了许云暮,车窗破碎,车辆翻滚,她倒在他的身上。
玻璃的碎片飞起,划过少女白色的长裙,昨夜他亲手把裙子洗净晾干,又在清晨收下来,吹干了最后一点潮湿才递给了她。她换下那身不合身的睡衣,穿回了自己的裙子,连神情都生动明亮了起来。
血珠迸开,从他眼前飞过,温热的,冰冷的,落在了他的眼中。而朝笙无力的倒在了他身上,像一道锁,从此永远地要禁锢住他。
她真的很轻,很瘦,许云暮背着她扑过蝴蝶,背着她走过沙滩,背着她爬上一层层楼梯,他从未觉得吃力过——
血腥味传来,许云暮微微一动,好像听到了骨骼碎裂的声音。
朝笙倒在了他身上,修长的脖颈重重垂下,像一只濒死的天鹅。汨汨的鲜血流淌,从他的肩膀往下,黏腻而滚烫,她的呼吸声变得粗重,断断续续地传到许云暮的耳中。
他在剧烈地疼痛之中昏沉过去,天旋地转间,许云暮以为这是一场梦。
“朝朝……”

第11章 假千金与真少爷(11)
江岛市顶尖豪门谢家继十九年前的绑架案后再次遭祸。车祸的事情很快见报,在整个江岛传得沸沸扬扬。
闻着血味的记者赶来,拍下了车祸的现场——价值千万的迈巴赫整个车头都凹凸扭曲,车窗粉碎,漂亮的银灰色被火熏得一片黑烬,依稀可以见到从车门的缝隙里淌出的干涸血痕。车里抬出一前一后抬出两个浑身是血的人,有眼尖的记者认出,有一个便是言家夜宴那日来的谢大小姐。
小报见了天的渲染车祸的惨烈,沸沸扬扬,讨论着谢家继承人出事的影响。无数记者蹲守在谢家名下的医院外,想拿到第一手消息,知道谢家唯一继承人的境况。守在医院中的谢家人充耳不闻,只命人将医院守得严丝合缝。
因为这不单只是谢家遭遇的车祸。
“你说——朝朝不是我们的孩子?”
得知女儿出了车祸,周瑾便立刻赶来了,她向来端庄自持,嫁入谢家二十几年以来,没有什么事情叫她皱过眉。赶来医院时,眼泪虽已经忍不住,却还是勉力坚持。
她的孩子还在病房里,她不能先慌了神。
然而接下来的消息却让周瑾如遭雷击。
谢敏行抱住妻子轻声安抚,然而眉头紧皱,一口郁气在心。
纵横商场三十余年,再大的风浪也都见过了,宵小暗算,尔虞我诈,通通被他碾碎,成了他的踏脚石,自认这一生所向披靡,竟然在血脉亲情上遭人愚弄二十年。
身后的病房里,两个孩子还在昏迷,面上覆着呼吸机。
如珠似宝捧在手心里的女儿并非亲生,而本该活在锦绣里的亲生儿子,却照顾了鸠占鹊巢的谢朝笙八年。
周瑾抬眼看到病房里的情景,眼泪终于落了下来。
尤记知晓怀孕是在一个清晨,她坐在露台上,和丈夫分享为人父母的喜悦。彼时朝阳初升,鸟雀啼啭,能看到是人间四月好时节。她心念一动,说这个孩子就叫朝笙。希望她如“朝发扶桑露气新”,希望她能“三花树底坐调笙”,要她这一生都明亮顺遂。谢敏行笑着点头,说,那就这个名字吧。
是朝阳的朝,笙歌的笙。
——她的朝朝,自襁褓之中被她照顾长大,从懵懂婴孩长成态浓意远骨肉均亭的少女。她美丽、乖巧、聪明,纵然有些贪玩任性,却始终是周瑾的骄傲。
可是今朝却知,这不是她的“朝朝”。
一腔爱意倾注,娇养大的孩子并非亲生,而自己的亲子在自己的眼前长大,她一无所知。
总是觉得许云暮亲近,小时候,他送给她一盆鸢尾,她心中喜爱,却以为是自己爱屋及乌。在他“父母”去后,她关照他,却也总隔着一层,带着怜悯,到底不曾交心。
医院满墙素白轰然入眼,周瑾忽然想起三年前,许云暮的“父母”去世,半大的少年一身白,寂寥地坐在雨里。那双往日总温和含笑的眼里都是哀恸茫然,捧着黑木盒子孤零零不知去哪。她看到了,觉得心疼,便让谢朝笙问他要不要留下来。
寸土寸金的江岛市,一方小小坟丘,榨尽亡人身前遗财,对于谢家来说,却只是一句话的事情。
然而许云暮承此恩情,从此待谢朝笙更加尽心。他把自己变成了朝笙的影子,替她处理一切麻烦,替她做一切事情,只为了报答这荒谬的“恩情”。
可他这一生,本不必经历这些——
他本该长在谢家,长在他们的爱里,生来瞩目,不罹忧愁,他不必在渔村中独自长大,坐着脏乱的货舱渡过南沙湾,漂泊到江岛,又在十六岁时成为孤儿,为偿还谢家的“恩情”照顾谢家的“大小姐”。
怎能不痛。
“阿瑾,还来得及……”谢敏行拂过妻子微乱的长发,叹息着安慰她,也安慰自己。
周瑾终于含泪呜咽,在偌大空荡的医院顶层中失声痛哭。

第12章 假千金与真少爷(12)
谢敏行手下的人效率很高,只要想查,总归不是天衣无缝的事情。于是,昔日眼中老实可靠的许赫如何偷偷换了孩子,如何贿赂登记员,如何将许云暮在乡下放养到十一岁,又胆大包天的把他接到谢家庄园,让他成了“谢朝笙”的玩伴,都清晰摆在他面前,如果不是一场车祸,两个人都重伤乃至失血,这场荒谬的交换不知何时才能被发现。
重伤的人中有谢家唯一的继承人,而血型吻合谢家人的,居然是许云暮,朝笙的血型与她的父母截然不同,这才牵连出这一切。
许云暮睁眼时,眼前仿佛蒙了一层薄薄的云翳,他隔着一层蒙蒙的雾,看到了头顶温柔的白色灯光。
他好像做了一场漫长的梦,又好像终于回到人间。
“……朝朝。”他在混沌的思绪中呢喃出声,眼泪无意识的滚落。然而偌大的病房之中,只有他身下这一张病床。
他撑着手坐起,先被疼痛扯出一声干咳。
“刚醒着,不要乱动。”微微低沉沙哑的声音响起,许云暮怔怔抬头,还没从长时间的昏睡中清醒。
谢敏行坐在病房的阳台里,手中的书已翻过一半。
“谢先生。”许云暮忍着痛坐起来,不想失礼。
然而他越温和知礼,作为父亲,谢敏行心里愈痛。
亏欠他十九年,为人父者,纵然是受蒙蔽,也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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