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笙再醒来时,抬眼便看到了熟悉的白色病房,绿纱窗帘隔着窗外朦胧的树影。
啊,我才出院两个月呢。她漫不经心的想。
转脸便是许云暮憔悴的俊脸,他全然没了往日温和沉着的气度,眼眶里都是生生熬出来的血丝。朝笙觉得这样子的许云暮也很有意思,她笑嘻嘻道:“怎么啦,许云暮,把自己搞成这副样子。”
好像她的昏迷只是睡了一个有一点久的觉而已,醒来后依然能活蹦乱跳为非作歹,能够如许云暮所愿,继续祸害他很多年。
病房外,医生组织着措辞,含蓄地告诉周瑾:“夫人,小姐的身体本来就不太好,所以才仔细养了许多年,前几个月又出了车祸,底子本就不好的人伤那么重,其实活下来已算奇迹了……”
许云暮不做声,他握着朝笙的手,像握住了失而复得的珍宝,然而滚烫的泪水却淌满朝笙的手心。她轻轻在心里叹了口气,为着这个被她骗到了真心的青年。朝笙对这样子的许云暮好像起了点怜悯之心,于是她用插满针管的细瘦的手轻轻地拍了他凌乱的头发:“我不是醒了吗?”
朝笙难得用这样温柔的语气和许云暮说话,带着安慰,然而,然而。
许云暮眼眶通红。
谢家动用了一切资源,国内国外四处找医生,想要把朝笙从鬼门关拉回来。但是她的死亡是既定的结局,非人力所能更改。
查不出原因,找不到方法,她的生命在许云暮的目睹下飞速的流逝。
许云暮停了在谢氏的一切工作,谢敏行并未责怪他分毫,反而让他整日都陪着朝笙。
但他能做的仅仅也是陪伴而已。
药石无医。
二月的某个午后,周瑾来了医院,单独见了许云暮。
他迅速的消瘦,形销骨立,唯有一双眼睛在提到朝笙时还能见几分神采。
周瑾无法不痛心,眼前饱受折磨的是她的孩子,病房里生命渐渐流逝的也是她的孩子。
“妈,您怎么来了?”他知道周瑾近来忙于接见和筛选从国外而来的医生。
周瑾摇头:“再忙,也该来看看你们的。”
她拉着许云暮坐在医院楼下的花园里,江岛市的春天来得很早,虽然料峭未去,几处早莺已停在绿意微发的树上啼啭,万物欣欣向荣。
许云暮满目寒凉。
周瑾拿出了一个小巧精致的丝绒盒子,看得出盒子已经有些年头,唯有盒子外圈缀着的一圈宝石还熠熠生辉,她缓缓开口:“其实,知道你和朝朝身份互换的事情,我一度很生气,甚至想迁怒于朝朝……对于你,一开始也是内疚多于亲情……但血浓于水,而人心也是肉长的。对我来说,你也好,朝朝也好,都是我的孩子,我无法不爱你们,更日夜希望你们两个都幸福。”
“看到你和朝朝能那么要好,我也很欣慰,我的两个孩子没有反目成仇,依然在一起。”
她目光看向远处,两只黄莺依偎在新筑的窝中,沉浸于春来的喜悦。
“我默认你们的要好,却不想戳穿。你知道,对于我们这样的家庭,对于我们这座城市,无论接受了多么开明的文化,保守的一部分始终存在。养女挡灾已很为人诟病,若最后亲子与养女成了夫妻,更加让人觉得荒唐。”
“但是,但是……”她哽咽了,“我不忍心,直到朝朝生命的尽头,你们都不能光明正大的在一起。”
她将盒子递给了许云暮,示意他打开。
黑色的绒布上,躺着一枚做法极其考究的婚戒,优雅蜿蜒的同心藤蔓上,一颗红宝石折射出玫瑰般的光泽。
“这是我和你爸爸结婚时的婚戒,后来他送了我许多更为昂贵精致的戒指,但我依然最喜欢这一枚。”她含泪微笑,“云暮,将它戴在你心爱的人手指上吧。妈妈和爸爸永远祝福你们。”
他握住那枚戒指盒,最后重重的点头。
朝笙清醒的时间越来越短,到最后,一天里往往只有一两个小时。她已经不想在难得的清醒中再去见医生,她想在她舒适温馨的房间里度过最后的时间,遂向许云暮提出了这个要求。
许云暮答应了。
两个人对于注定的分别达成了共识。
清醒的时候,朝笙就窝在许云暮的怀里,要求他念书给她听,她的精力大不如往昔,连看书都懒得自己看了。
许云暮没有立刻问她想看什么书,而是环住了朝笙,握着她细瘦的手指,将那枚戒指缓缓推入指上。她的手指冰冷,甚至和金属的温度接近。许云暮咽下他的痛苦,只轻轻吻着朝笙柔软的头发,温声道:“喜欢吗?”
朝笙举起手,戒指滑过指节,轻轻晃悠到了指腹,那双原本光洁细腻的手如今只剩一层浅薄的皮肉。
和煦的阳光照在戒指上,折射出瑰丽的光,浪漫美好到难以言说。
她问道:“这是爸爸妈妈结婚时的婚戒对吧?”
许云暮又亲了亲她:“对。”
朝笙说:“我很喜欢。”
她兀自欣赏了一会儿,又道:“许云暮,你只问我这一句吗?”
许云暮感受着朝笙瘦削的身体上传来的温度,轻声道:“那么朝朝,你愿意嫁给我吗?”
朝笙将有些发酸的手放下,低头看着这枚戒指,反倒没有回答他。
许云暮几乎以为她又要昏睡过去,慌张地低头看去,朝笙恶作剧得逞,仰面嘲笑许云暮,又无赖似的在许云暮的喉结上轻轻咬了一下,那儿有一颗赤色的痣,她曾在昏暗的夜中用虎牙碾磨:“我愿意啊。”
再咬一口:“我愿意。”
许云暮复又抱住她,让她省点力气别作乱。朝笙确实如今虚弱得不行,她闹了一会儿,也觉得有些累了,于是窝在了许云暮温暖的怀中,又百无聊赖地抽出一本诗集:“今天读诗吧。”
朝笙其实还算喜欢许云暮,虽然她注定要离开这儿,但满腔赤诚的爱足够让她动容。如果要说最喜欢哪儿,大概是他温和低沉的声音,那是对朝笙最大的诱惑。所以她从前逗弄他,让他用那样的声音说出或卑微或羞耻的话——就算命不久矣,朝笙的恶劣丝毫不改。
许云暮不知道她心里的想法,翻开了书页。
微黄的纸张上一页印着隽秀的宋体字,另一页印着俄语的原文。
他读——
我曾经默默无语地、毫无指望地爱过你;
我既忍受着羞怯,又忍受着嫉妒的折磨;
我曾经那样真诚、那样温柔地爱过你
朝笙偏头,望向这一页诗篇,轻声念出了最后一句:“但愿上帝保佑你,另一个人也会像我爱你一样。”
她将书本移开,把戴着戒指的手放在了许云暮温热的掌心,微微闭上了眼睛睡去。
春天来临时,朝笙离开了这个世界。走的时候,鸢尾含苞待放,西子山上的槭树始绿,一切欣欣向荣,是一年之中最好的时节。许云暮看着心爱的女孩闭上的双眼,有点儿无奈的问她:“朝朝,又困了吗?”
但怀中的人没有给他回答。她不会再睁开眼,狡黠的笑,说这是一个恶作剧。
许云暮低头,一遍又一遍吻她,直到感觉到她的温度渐渐流逝。
他抱着她,眼泪胡乱的落下,可任凭泪水打湿朝笙闭上的眼,那只蝴蝶再也没有飞起过。
他颤抖着,握住了朝笙冰凉的手,无名指上玫瑰色宝石的光华随着它主人生命的逝去而黯然。许云暮贴着她的额头,将一对碧玺袖扣别在了朝笙的衬衫口。
“你瞧,我知道怎么扣袖扣。”但少女那轻慢的语气没有再响起,他失神了很久,往事如同北风向他撞来,灌满衣袖,他于冰冷中怔怔地想,这是他们在一起后的第一个春天。
明明外面春光如锦啊,但从此往后,许云暮再也没走出过二十岁那年的冬夜。
永失所爱。
第18章 忍顾来时路(番外篇)
言思朝从小就爱思考,自己究竟是喜欢大乔舅舅多一点,还是喜欢小暮舅舅多一点——毕竟有两个舅舅,因此,作为一个选择困难症的小朋友,她常常纠结这个问题。
大乔舅舅性子好,爱逗她笑,并且很会玩,去年生日时大乔舅舅带着她开游艇出海去玩了,又答应了明年生日带她去崖上蹦极——她的妈妈言乐天南海北的在国外旅行,忙着和年轻好看的叔叔们谈恋爱,陪她的时间并不多。
小暮舅舅和大乔舅舅截然相反,性子沉静而温和,对她当然也是有求必应,言思朝依赖这个谢家的长辈,但她偶尔觉得小暮舅舅有点儿难接近,他总是包容的面对她,但两个人之间却总隔着一层看不见的屏障。
并且小暮舅舅其实很忙,谢家的生意越做越大,在他的手中发展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规模。
她记得大乔舅舅第一次带她去玩滑翔伞的时候,她还有些害怕:“大乔舅舅,我不敢玩,这么高,摔下去不死也得残废。”
言乔笑话她胆子小,一点也没有长辈的样子,然后又说:“放心,小思朝,只要没死,你小暮舅舅手下的医生能把你完好无损的救回来。”
谢家的医疗集团在谢云暮的手中飞速发展,到如今,不单垄断了江岛市的私人高级医疗,连国外都遍布他们的产业。有无数一脚踏进鬼门关的人,最后都被谢氏的医生拉了回来。
言思朝歪头,问道:“就没有救不回来的人吗?”虽然她很崇拜小暮舅舅,但长在红旗下的言思朝小朋友深受唯物主义教育的熏陶,小暮舅舅又不是神仙,神明也不是无所不能。
她只是随意的一问,然而言乔露出了很少见的难过的神情。言思朝敏感的感觉到了什么不同,但她很知趣的没有问——谁还没有伤心的事情呢,快乐如大乔舅舅,强大如小暮舅舅,一定也都有。她是个体贴的小朋友,绝对不会去问的。
但如果是她自己发现的,那又不一样。
言乔情绪调整得很快,他捏了捏言思朝的笑脸,小姑娘胡乱拍开他的手,一双潋滟的丹凤眼里满是愤愤不平。
“言乔!你又欺负我,我会和小暮舅舅说的。”
小姑娘生气时和她妈妈如出一辙,没大没小的叫他名字,但模样是真不像她妈妈。言乐一向好美人,他不清楚小姑娘她爸是谁,言乐一直宣称“我的爱要平等分给所有帅哥因此结婚会阻挡我向世界传递爱”,但总归肯定是个极其符合言乐审美的男人。
所以没准是随了那个他素未谋面的“妹夫”,言思朝生就一双顾盼生辉的丹凤眼。
一如,朝笙那双曾让他一眼就心动的双眸。
他有一瞬间出神,自她去后,已有十五年。十五年足够言乐走遍七十四个国家,心动一百二十回,足够言思朝长成亭亭的少女,足够他从不可一世的言大少爷变成言家可靠的掌舵人,足够名字早就从许云暮变回了谢云暮的人掌管谢家,开疆扩土,成为新的商业传奇。
但并不能让他们忘记她。
他带着言思朝坐在滑翔伞上,乘着风向茫茫的绿林飞去,风声呼啸,言思朝前一秒还在害怕,后一秒兴奋得大喊:“我飞起来了!”
好像往事都落在了风中,言乔道:“抓紧了!”滑翔伞在空中划出优美的弧,言思朝快乐的声音也随风扬长而去。
言思朝因玩滑翔伞而带来的亢奋一直持续到她去谢家的时候。
银发苍苍的周瑾看到她来了,露出了温柔的笑容。
她飞奔过去,抱住了周瑾:“姨奶奶好!”
“我上周和大乔舅舅去玩了滑翔伞,好好玩啊!”她乐于和长辈分享这些快乐。
周瑾摸着她柔软的发顶:“言乔还是爱玩这些。”就像年少时候,他带着朝笙出海一样。游艇在海上乘风破浪,他们彻夜狂欢。
一晃,竟然已这么多年。
言思朝眨了眨眼,看着周瑾露出回忆的神情,很多年前,言乔玩这些的时候,是带着谁一起呢?
外面忽然响起引擎声,是谢云暮回来了。言思朝眼前一亮,小暮舅舅总是特别忙,她好久没有看到他了。
她哒哒地跑出去,站在台阶上等他。
谢云暮从车里下来,转眼便看到温柔的壁灯下,站着一个亭亭的人影,她朝他挥手,琉璃似的凤眼便微弯,带出清澈的笑来。
有那么一瞬间,他感觉岁月往后,时光回头,是十几岁的朝笙又站到他面前,朝他招手。
但谢云暮很快很快的清醒过来,那种伴生他十五年的痛苦清楚而残酷地提醒着他,这不是朝笙。
但他对言思朝与对其他小辈总是不同的,谢家小辈都觉得这十五年前才认回的谢家真少爷有些不近人情,性子看起来虽温和,手段却远胜过他的父亲谢敏行,和个无心的菩萨一样,面目慈悲,谁都不怜。
唯有言思朝,得到了他的长辈慈心。
“小暮舅舅,你今天回来的好早呀。”言思朝熟稔的开口,这个小舅舅向来是个大忙人。
谢云暮温声答她:“最近事情并不多。”
言思朝想起言乔时常抱怨她妈妈是个满世界玩的撒手掌柜,吐槽自己一个人经营言氏辛苦,她促狭地想,和小暮舅舅比,大乔舅舅你这才哪到哪呀。
谢云暮边走边和她聊天:“今天怎么过来了?我记得言乔说他这学年给你报了好几个特长班。”
想到这个,言思朝就牙痒痒,大乔舅舅对她妈妈怨念日浓,告诫自己不要走上和她妈妈一样的路,要做一个有担当的言家人,因此,他最近致力于把她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名门淑女。
可恶啊言乔,在你之前带我去蹦极出海潜水攀岩的时候,我就已经注定无法成为名门淑女了!
但言思朝在谢云暮面前一向乖巧:“是呀,最近正好在学大提琴,所以我来问问姨奶奶经验。”——毕竟可是曾经享誉全球的大提琴手,而且姨奶奶人又温柔,不像言乔总是唠叨她,她超喜欢这儿的!
说起这个,言思朝仰脸看向谢云暮:“小暮舅舅,你会拉大提琴吗?”
谢云暮默了一晌,最后,温声道:“算是会吧。”
和周瑾打过招呼后,他带着言思朝去了琴房。
琴房偌大,摆设却陈旧,是十几年前的装修风格,很干净,却没什么人气在。一把大提琴静静地放在最显眼的地方,看得出琴盒上岁月的痕迹,它被人爱护的很好,有种历久弥新的意味。
谢云暮置身这满是记忆的琴房,想起很多年前的某个午后,朝笙拽住他的衣袖,问他还会不会演奏大提琴,说她想听。那个时候,对她满心戒备,不愿被她的笑容而麻痹,谢云暮拒绝了她的请求。
往事如云走过,他坐在熟悉的高脚椅上,摆好大提琴,握住了琴弓。
多年不曾练习,早已经生疏。他回忆着,手底的旋律越发流畅起来。
他在大提琴上算是很有天分,但是这么多年来,他只会这一首《爱的礼赞》而已。他曾经无数次在这空旷的琴房中想念朝笙,过往的细节一点点被他反复的回忆,以为来得及,以为有机会,以为能和她度过这一生好年岁。
结果,连一支曲子都未能演奏给她。
是报复吗,朝朝?独留我一人这么多年。那你未免太小气了,轻而易举就离开了我。
言思朝屏住了呼吸,不敢打扰他,只安静看着他琴弓开合,乐声流淌,无名指上玫瑰色的宝石戒指熠熠生辉。
明明这首曲子是为了所爱之人而作,为什么小暮舅舅看起来......这样的难过?
周瑾不知何时来了,言思朝回过头去,发现这位温柔爱笑的长辈早已经泪流满面。
第19章 金丝雀与白月光(真替身梗 雷慎入)
朝笙醒来时,入目是一个装修得极致简约的房间,很大,落地窗前降下了灰色的半透窗帘,隔绝了窗外繁华的灯火。
她漫不经心地想,又是一个现代背景的任务世界。
小白的声音喜滋滋的声音响起:“朝朝,你醒啦!”
谁能想到三个小时之前,它还在为BE了的第一个任务世界而流泪呢。
朝笙挑眉,等着自家系统接下来的话。
“上一个世界收集到了100的好感度,完成得很棒!朝朝你好厉害呀。”
它现在对于这个宿主崇拜和喜爱之情飞速膨胀。
朝笙笑了笑:“因为小白一直有在帮我。”
语气温和,带着赞许,上个世界好像丝毫没有影响到她的心情。
小白不好意思地抖了抖,但它自觉在经历完一个世界之后,自己确实飞速成长了,立刻热情洋溢的向朝笙介绍剧情。
“现在有一个好消息与一个坏消息要告诉朝朝。”
朝笙被小白逗乐了:“先说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