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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情(木鬼衣)


“这是大一升大二过暑假,她来上海看我。”沈从之轻声说。“我家境不好,能去上海赴考,靠的还是阿沁的嫁妆。所以考中后,口袋基本就空了,得到处找兼职养活自己。大一那年的暑假,承云给我介绍了一份洋行的零活,我就没回家,留在上海打工……”
“那时候从资州到上海,得先坐马车到重庆,再坐船到汉口,然后是几天几夜的火车。很辛苦,也很危险。可她还是来看我了,一个人。”他声音愈发轻了。“我那会儿也年轻,心气儿高,非拽着她去照相馆留念,跟她发誓毕业后进交通部当工程师,谋个一官半职,让她享福。当年做工程师也的确是条很好的出路,没想到后来……”讲到这里,他顿了顿,然后是复杂的一声笑。“说来好笑,当年为了在阿沁跟前显得像个顶天立地的男人,我可劲儿让她花钱、买礼品带回家,给家里的长辈。等她走后,我穷得吃不上饭,还是霜月救济的我。”
苏青瑶低眉,体贴得微微笑一下。
沈从之继续翻相册,一张张模糊的面孔在指腹划走,布衫、筒裙、两件式马甲、曳地长旗袍……最终停在女人端坐在太师椅,两手怀抱满月婴儿的瞬间。
“阿沁很聪明,也比我能干得多。”再开口,他看向苏青瑶,笑是苦的,眼睛也是苦的。“苏小姐,你说要是当初换成她上大学,没准她会是能成就一番大事业的那个。”
苏青瑶听闻,心顿时胀大了,胀得有几分难言的阻塞。
或许吧……可成就一番大事业,哪有那么容易?
她咽一咽嗓子,劝慰道:“沈先生,即使您想……那时候南方又有哪所公立大学会收女学生?就算奇迹发生,她斥重金去读了教会大学,二十年前的社会又愿意给她一份体面的职业吗?您毕业了,能进交通部当工程师,而她要想做政府职员,除非一辈子不结婚生子,否则就立刻辞退。谁也料不到后来大学会集体开女禁,谁也料不到后来女人也能独立出来谋求一份职业。这都是……没办法的事。”她话音说得很低,很慢,嗓子沙沙的,是想到了自己。“沈先生,你已经尽力了,不要把命运的无常都归咎到自己身上。我想阿沁小姐也是,她也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
沈从之垂眸,目光回落在相册。
他默想着苏青瑶的话,许久,叹了声:“是啊——就是不公平的,这个世界。”不再继续这个话题。
相册再度被翻动。
翻完了阿沁的相片,后头便是他们大学时期的照片。
苏青瑶这时候才探头过去看。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大合照,像在礼堂拍的,两排长桌,依次摆着圆盘与刀叉。出席的男大学生统一衬衫长裤,有的打了领带或领结,正交头接耳。
“这应该是大一的时候,学校过圣诞节。”沈从之单手捧着相册,指道,“霜月在这里,这儿。”
苏青瑶循着手指,看到挤在右上角的四个男人。
一个把腰弯得很低,她猜是沈从之,他右手边与他说话的,应是张文景,穿着全套量体剪裁的西服。徐志怀应是注意到这个方向有摄影师,才将脸转向镜头。在他身后,有个男人夹在沈从之与徐志怀之间,正起身,把调味碟里的东西往外倒,露出半张脸。苏青瑶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依稀想起,自己很多年前曾在徐志怀收藏的照片里见到过。
“沈先生,旁边这位是?”她问。
“哪位?这位?”沈从之手指朝旁边移了移。
“对,”苏青瑶颔首,“这位先生我好像没见过真人,也是志怀的朋友?”
“啊……霜月居然没和你说,”沈从之声音忽而放低,几近是自言自语。他往后翻了两页相册。圣诞节之后是运动会,操场立着高高低低的旗帜。刚巧,这张照片再度出现了那位苏青瑶不曾见过面的男人。是单人照,他穿一件汗衫,肚子上别着号码,立在横杆后,正欲助跑起跳。
“他叫周常法,名率典,江西人,跟我们是同一个宿舍的,与霜月上下铺。”沈从之简短地答。“后来因为在公共租界发传单,反对四提案,被英国捕头当街枪杀了。”
“什么时候的事?”
“我们要毕业那年……”沈从之轻声说。“很多年前了。”他说着,从相册里抽出照片,递给苏青瑶。“这张麻烦您一起带给霜月吧,有什么问题,可以问他。问他比问我好,他跟常法是好兄弟,一起蹲过拘留所的交情。”
苏青瑶接过,紧紧捏着相片一角,不知说什么才好。
沈从之却已经翻页。
他告诉苏青瑶,相册里只有一部分照片是学校请的摄影师,比如耶稣圣诞节的晚宴。余下大部分照片都是张文景拍的。他有个小照相机,斥重金购入本意想跟女生搭讪,结果进了交通大学电机工程系这座彻底的和尚庙,莫说女性,宿舍楼下的野猫都不见得有母的。
不知翻找几页,沈从之停手。“找到了。”
苏青瑶回神,又凑过去看照片。
原来徐志怀要的是一张合照,在某家工厂的大门口拍的,四人并排站立,都穿着方便活动的宽松西服。与圣诞晚宴的坐位一致,沈从之与周率典居中,张文景在沈从之身旁,徐志怀在周率典旁边,站在最右。他个头高,腰板子挺得很直,又背着手,绷着脸,派头十足,跟谁欠了他二五八万死活不还一样。
“我们都说难得拍照,笑一笑,但他不肯,非说笑起来不正经。”沈从之指着他,微笑道。“结果你看,不笑,不笑看起来不也是个憨批。”
苏青瑶被逗乐,含笑问:“你们去工厂做什么?”
“大三出去实习,”沈从之说。“在虹口那边。我记得刚好碰上虹口游泳池开业,霜月闲的没事干,就托承云的关系,喊我们去那里游泳。”
“虹口游泳池?我好像也去过,”苏青瑶低头看照片,在淡漠的树影里寻出些许关于虹口的记忆。“继母带我和弟弟去过几次。”
“我们读大三,那苏小姐应该是——”
“读高小,差九岁嘛。”
沈从之愣了愣。
他当然知道苏青瑶比徐志怀小差不多十岁,但想到徐志怀已经开始实习,准备步入社会,而眼前的女人还在常识课上认识火星、木星和天王星,有种说不出的恍惚。这要是办婚礼,徐霜月当伴郎,她还可以勉强当花童呢。一场婚礼,伴郎娶花童,听起来就十分诡异了。
沈从之抿唇,遏制住乱想,道:“苏小姐,我其实比霜月还要大一岁。”
“啊?我还以为……”
“没想到吧,论岁数,他才是最小的那个。”沈从之说。“我和承云早他一年出生,常法与他同年,但要大他三个月。”
“所以论年龄,志怀才是小弟?”
“当然,要不然我们会那么宠他。”沈从之挤挤眼。
苏青瑶噗嗤笑出声来。
是时,耳畔又响起一阵爽脆的脚步声。

第两百章 蓦然回首 (五)
房门始终开着,小玉径直闯进来。她单手叉腰,问他们在聊什么乐事,笑得这么厉害,都不带她。沈从之说在看相册,问她要不要看,里头有老爸年轻时的样子。小玉切一声,说:“没意思,我才不和你们玩。”然后一甩头走了。
“这孩子,一点礼数没有。”沈从之搞不定女儿,只得叹气。“见笑了。”
“没有的事,小玉还是个孩子呢。”苏青瑶暖融融地笑。“小孩活泼点好,等长大,就没那个精气神了。”
“不小了,过完年就十七岁了。”
沈从之本是随口一说,苏青瑶听了,却有片刻的失神。
她垂眸,也稍稍低下脸,唇角仍是上扬的,但那笑看着总觉得透着一种难言的戚戚然。
沈从之莫名联想到自己适才花童与伴郎的比喻,思绪如同被绊了一跤,踉跄着踉跄着,回想起与她第一回 见面——在大红桌布铺成的圆桌前,她摇摇摆摆地迈着碎步,被徐志怀领到桌前。两人挽着手,但不像夫妻,像大哥带小妹,也像父亲带女儿。
近到跟前,男的穿黑西装,女的着白婚纱,都是新派打扮,却处处洋溢着古中国的乱伦性。张文景先起身,沈从之记得很清楚,他是听到身旁椅子刺耳的摩擦声,才回过神,着急忙慌地去拿酒杯。
“我的大学同学——张文景,沈从之。”
一声板正、庄重的介绍。
将新娘摆到沈从之眼前。
小,这是他的第一感受,恐怕也是其他人的。玫#瑰
全方位的小。
唯一庞大的是婚纱。
为父母而举办的婚礼,一切都是那样的潦草、糊涂。沈从之打从收到请柬到出席婚礼,不过两周,险些买不到合适的贺礼。为他们满打满算,恐怕也就一个多月。这样短的时间,裁缝把缝纫机踩冒烟,都来不及做礼服。徐志怀是从衣柜里拿了一件,而她,就租别人的凑活。
她体格比原主人小,比一般的女学生也小,套在身上,分明是孩子偷穿大人衣裳。为强求合身,不叫人走到半途,衣裳掉下来,背后弄了三个别针。但领口依旧很大,围着脖子,像水桶里竖着一根竹竿。
尽管如此,她还是很茫然地在笑,好像逢年过节,被大人推到跟前展示才艺,胸口挺得鼓鼓的,眼睛直盯着他和张文景,要竭力来一出能赢得喝彩的表演。
然而开口就泄气。
她双手托着小小的瓷杯,嗓子嫩嫩地说:“张先生好,沈先生好。”
“好,好,”沈从之点头喝酒的同时,暗自怀疑了一下,这姑娘确定能喝酒?
目送他们去到下一桌,他落座,那一刻突然非常担心徐霜月。这人自诩绝顶聪明,怎么到了自己的终身大事,竟会处理得这样不明不白!就在那时,张文景凑过来,问他知不知道新娘子的来头。沈从之摇头,他也不知道。周率典去世后,徐志怀就有意躲着他们。这次结婚是实在没办法躲了,才给他们下请柬。
张文景又说:“下面就等着吃百日宴了,现在回去准备起来,明年刚好能送。”
沈从之却喃喃:“这也不一定……”
“什么不一定?”
人家婚宴上,沈从之不好把丧气话说得太明白,便含含糊糊道:“婚姻这个事,谁也说不定。”
“别人不一定,徐志怀是一定。他这种人,结了婚就是一辈子,不可能休妻。”
沈从之对大局的判断总是糊涂,但对人,一贯看得准。
他摇头道:“不是这样讲。霜月的脾气太硬了,向来只有别人顺从他,没有他听从别人。”
张文景顺着话头说:“那打赌?”
“赌多少?”
张文景竖起食指。
“一百?”
“一千。”
“行。”
“哈,输了裤裆别哭鼻子。”
事实证明,他赌赢了。
如今,当了许多年父亲的沈从之,再度面对眼前这位步入中年的女人,突然感觉残忍。
“苏小姐,”他开口。“我有个问题想问你。”
“您说。”
“你觉得霜月……是个什么样的人?”
“很强。”
这个近乎脱口而出的第一反应,令她眉头微蹙,无奈又苦涩地微笑起来。
苏青瑶低下脸,抚一抚鬓边的碎发。
短暂的停顿后,她接着说:“也可能是因为太好强吧,所以他受不了自己软弱的那面,世俗上、情感上……各方面的软弱都是。他一旦察觉到自己可能处于弱势地位,就会立即警戒起来,为了保护自己,故意去说不中听的话,伤害身边人,或是干脆不说话,扔下一句‘你爱怎么想这么想,随便你’,好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很孩子气吧——不过,这话不能对他说,说了他也不承认。他肯定会拉下脸反驳,哪里像小孩子,你不要乱讲,都一把年纪了。”
说着,她又笑了。
这回不是苦笑。
“我知道,”沈从之轻轻答。“也习惯了,这么多年……唉,谁叫徐霜月就是这种人。”
“是啊,他就是那样的人。”
苏青瑶叹了口气。
“其实苏小姐,在你们离婚后,承云——就是在国民政府工作的那位,给霜月介绍过很多与他相配的小姐。”沈从之看着她,继续说。“我当时极力反对,不愿看他一错再错,为了逃避,或为完成虚无缥缈的三十而立,草率再婚,耽误自己的人生。”
苏青瑶记得这件事。
当年谭碧来信与她说过,他要与一位姓姜的小姐订婚。对方家里做香烟生意,应当是模样、人品、家世,样样都出彩的名媛。那会儿,他家里还传出不少流言,说她勾结情夫,企图害死亲夫霸占财产,堪称当代潘金莲。幸好徐老板英明神武,及时将她赶走。
她低眉,听沈从之继续说。
“他起初不听——我的劝告,霜月从前都不怎么会听。在他眼里,我不是个男人……虽然我是男人,但在他的世界观里,我不够男人。对徐霜月来说,全世界可能就他一个够男人。”这话有点绕,绕到沈从之把自己说乐了。“所以他无头苍蝇似的折腾了一年多,请人吃饭,请人喝咖啡……好在,他没相出什么名堂,连手都没拉上,还把做媒人的承云惹急,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后来上海沦陷,他辗转逃到重庆,与我住在一起,一呆就是七年。”他说。“这七年,霜月变了许多,性子平和不少,很多事情的看法,也和从前不一样了。说心里话,苏小姐,作为霜月的朋友,我那时真心希望他能重新开始。毕竟活在战争中,谁也不知道未来如何。既然他已经想明白、想清楚,那么试着去找一个相爱的人,在看不到头的战火中相依偎,对他是有好处的。”
苏青瑶默默听着,点头应:“对的,我明白。”
“期间承云也张罗到了很合适的人,家世、外貌,各方面,承云甚至专门为此列了一张清单,”沈从之道,“但霜月一概拒绝,说没必要……真不像他,对吧。”
他笑了。
苏青瑶怔了怔,看向沈从之。
他也与她对望,温声道:“真没想到你们会重新在一起。”
“我也没想到。”几秒的无言后,苏青瑶如实地答,嗓子有一点涩。“其实这么多年,我一直以为,按他的性格,应该早已经再婚了。毕竟当年他娶我,是为了圆他母亲的心愿,与我并没有多大关系……就像沈先生您说的,那样做更像徐志怀……所以我来香港后,去找他,主要是想再见一面,确认他还活着,以及还掉欠他的支票……”
假如没有她的大病,也没有那场暴雨,他们恐怕会继续僵持下去。
“那苏小姐呢?为什么没有再婚。”沈从之反过来问她。“你还年轻,也很优秀,而且一个女人——没有冒犯您的意思,只是我觉得,抗战这些年,到处兵荒马乱,如果有个可靠的伴侣在身边照顾,身体上、心理上,都会好很多。”
苏青瑶沉默。
她本想找借口说:因为没有合适的。
但其实有,在南京的四年、在昆明的七年,都曾出现过不错的异性。
她的理性也曾千百次地告诉她,她应当埋葬过去,去寻找一个新的人,开始全新的恋情,过全新的生活,而不是出于愧疚选择于锦铭,更不是再去想徐志怀。尤其是徐志怀。事实也确实如此。她不说,又有谁知道她的过去。昆明与上海一西一东,找个爱她的体贴的好男人,在大后方结婚、生子,至少不用在空袭时,跟腐烂的骷髅躺一个棺材,饿到急眼,满地抓田鼠炖汤喝……于情于理,这都是最佳选项。
那为什么没有那么做呢?
没有再嫁,甚至连新的恋情都没有过?
到底是在坚持什么呢?
她问自己。
沉默间,喉咙忽然哽住了,热泪涌上眼眶。
为遏制这突如其来的失态,苏青瑶眼眸微微睁大,小口地吸着冷气,薄薄的身板也因此不自知地颤动,如同小小的铃铛,在时代的乱风中喊、喊,喊出一个同样小小的答案——
因为那不对。
因为那都不是她想要的。
安稳、金钱、地位、名望……世俗的一切,本质都不是她想要的。从前她不明白自己生活的这个社会是什么样子,也没机会明白——还未成人便先嫁人,终日躲在门缝里看世界,如惊弓之鸟,恐惧一旦离开丈夫,妻子就无法生存。
不光是她,无数年轻的生命就这样被轻易葬送了。
但现在她明白了,也成为了一个能对自己负责,对社会有益处的人。
她早就不需要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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