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她随陶谦来到此地,过往一应属于宁不羡的古怪生活习惯通通被抛弃。她好似一张刚晾干的宣纸,其上所有一切都从空白开始重新书写。
 她终于有了自己爱吃的东西。
 “哇!酿豆腐、盐酒鸡、火腿煨鱼脍……是我刚来这里的时候,你带我尝的第一顿好吃的吧。”她笑眯眯地拎着筷子,手上的镣铐当啷作响。
 “嗯,当时你要扮演陶娘子,长在洪州,总要有几样爱吃的洪州菜吧?”
 “结果没想到洪州菜这么合我的口味。”她笑道,“我不爱吃膻味重的东西,可惜京城内多食羊肉……以前,我还真以为自己对口腹之欲毫无欲望呢。”
 陶谦淡淡一笑:“怎么可能会毫无欲望呢?”
 她记得,那时她和陶谦坐在洪州城郊的亭子里,对,就是她后来约见沈明昭的那个。第一次去那里,是陶谦带她去的。
 那时她觉得自己好像一只刚出栅笼的飞鸟,向往着远方的天空,却又不知自己该飞往何处。
 是陶谦,他用手指指着亭外的远山田野,问她:“想要那些吗?”
 风中送来清新的草木气息,她含笑点头:“想啊,怎么,你要送给我?”
 陶谦摇了摇头:“我?我送不了你什么。想要什么,不是应该要自己去拿吗?”
 她点头:“你说得对。”
 他们,拿到了。
 “还回来吗?”陶谦夹起一筷火腿,放入她不方便动手的碗中。
 “当然,这可是我的茶庄。”她挑眉,“我愿意给你抵罪,那是因为我还有一个可以替换的身份,两条命掉了一条,下次就能拿你的命充数了,不然你以为什么?”
 “没什么,你要是不回来也好,洪洲城里的生意,这几年,就多谢二姑娘眷顾了。”
 “你做梦!”宁不羡扬眉,“布庄、酒楼的生意可都是我一手做起来的,都在我名下!我以后每半年来查一次账,你多吞我一个子儿,我就拿官家夫人的身份找茬抄了你的茶庄!”
 “好啊。”陶谦淡淡一笑,“那你可千万别忘,但凡忘了,我可绝对不会补。”
 “哼,奸诈!”
 “你说的,无奸不商。”
 “哼!”
 “阿羡。”他忽然开了口。有月光自他的眼底涌动出来,银冷冷的,却照得人并不难受,一如那总是掩盖在月色中,蒙着夜雾般看不清的瞳孔。
 宁不羡捏着筷子的手僵了一下:“嗯?”
 他见她那副紧张的神色,忽然意识到了什么,一笑。
 他知道,她在担忧什么。
 有些事情虽然从未出口,但敏锐如她,未必没有察觉。
 只是她从不点破,那么,他也就没有再开口的必要。
 不会有回应的话,从来就不应该说出口。
 他们是如此相像的两个人。所以,有些事情,也许,早在第一次相遇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
 陶谦陪着她,用完了在浮云茶庄内的最后一顿饭。
 “浮云茶庄永远是你的家,你也……永远是我的小妹。”他放下了手中的筷子,站起身来,如第一次相遇时那般对她躬身。
 “二姑娘,一路顺风。”
 次日,几驾马车自浮云茶庄出发回京,洪州府派出府兵,与两位西北军将领一并护送几人回京。
 车马离开洪州,进入江南西道湖州境内时,车队于郊野休整。
 深夜,押解女囚陶氏的马车无故失火,而此时看守她的洪州府兵们正值轮换,不在车旁。待归来之时,车内早已火势熊熊,难以靠近,大火烧着草甸,险些引发一场山林大火。耗时近一个时辰,大火才被完全扑灭,未酿成大祸。
 然而,被锁车内的女囚因手腕被铁链系于车座上,无法逃脱,不幸获难,在大火被扑灭后,只留下了一具烧焦的残尸。
 据换班回来的洪州府兵报,他们回来时,只有杨侍御史说听到了瓦缸或瓮罐碎裂的声响出马车查看,一个人清醒地在马车旁站着,其余大人们均在梦中,尚未被惊醒。
 而马车内本不该有火源,却最终落下了一枚自京城而来的火折子,以及萦绕着焦臭味的烈酒煞气。
 这场无故失火案,以杨况有重大放火杀人嫌疑落下帷幕。圣上虽未大肆追究,但朝中却由此传出杨家与敬王一党的流言,毕竟,几年前,杨家就曾属意过敬王妃一位。
 至于敬王殿下,他不知从何处闻得风声,早在西北军堵住府门前,便抛下家眷一人偷偷出逃,目前不知所踪。故而敬王府内最终落网的,只有敬王妃秦氏,以及其余一干家眷。
 敬王失去行踪后,久病于东宫的太子不得已带病出面,重新主持大局。
 相较于身强力壮,却狂放无礼的敬王,大臣们忽然觉得,这个病秧子太子……似乎也,还不错?
 起码进退有礼,也不想着叛国上位。
 太子奉圣上命,在全境内缉捕出逃的罪人李珏。
 当年腊月,圣上下令征讨突厥,于明年开春发兵。
 同月,户部尚书沈明昭因再度触怒圣上,贬谪为苍州刺史。
 而于行庄内休养足有六年之久的沈少夫人,终于病愈,重回京城。
 江南茶庄篇番外 陶谦篇上·陌上花早
 陶谦第一次见到宁不羡,是在秦府的回廊旁。
 一撞之下,她身上的腰牌滑落在地。他俯身弯腰捡起后,抬眼就对上了那双好奇打量他的眼睛。
 不,其实与其说是好奇,不如说是探究。
 他一直知道自己相貌不错,也很擅于利用这点优势。可对上那双眼睛的那一刻,他就很清楚,这个优势似乎对她没什么用。
 她的眼中也有惊艳和欣赏,但却并没有什么迷恋,那种程度的欣赏就好比对着一个精美的古董花瓶,而更深的,则是那种了然之后对于同类的会心一笑。
 她一眼就看穿了他。
 他稳住身形,假装毫无察觉,温声细语地将东西还给了她。她也并未深究,匆匆道谢便离去了。
 她在那日的秦府宴席上大放异彩,而他却转头被她撞破了与秦萱的龃龉。
 发现尴尬躲在角落的宁不羡的一瞬间,他心中是有过慌乱的,但很快,这股慌乱被理智所取代。
 他赌这位夫人不敢造次胡说,因为她是个聪明人。
 事实证明,她确实是。
 那一日的插曲并未成为流言,目睹一切的人纯当自己瞎了,什么也没看见,他觉得她很识相。而后,他知道了她的生意,她的铺子,他觉得这姑娘更有趣了,比秦萱有趣多了。甚至有时候会觉得,这姑娘困在内宅里做个无聊的官家夫人真是可惜了,若她出身商贾,想必是个经商的奇才。
 这就是他们的第一次见面,以意料之外开头,以意外之喜结束。
 那时,他其实陷入了泥泞之中。
 生父死后产业尽落入了叔伯手中,徒留故土,他没有任何倚仗。
 他上京是为了求存。
 他靠着相貌攀附了毅国公府大小姐,秦姑娘果真上钩,将他引荐给了敬王。可惜敬王殿下对一介商贾出身的他并不感兴趣。
 他必须要与敬王交换才能获得他的青睐。可是,他一介商贾,能够与之交换什么呢?
 这时,他想起了她。
 吏部尚书之女,户部侍郎夫人,宁不羡,宁二姑娘。
 她那日遗落下来的腰牌,他也在事后打听清楚了,腰牌来自西北军,是吏部尚书夫人娘家的东西。非夫人所生却拿到了夫人的家族印信,这位宁二姑娘是个聪明人,而且是个聪明且很会讨人欢心的姑娘。
 对敬王的投诚,忽然就有了眉目。
 他想到了接近她。
 假借着道歉的名义,将那日咽入腹中的龃龉重提,他送去了致歉的礼物——一盒浮云茶。是礼物,也是隐约的期待和试探。
 她给出了回应,甚至是,比他想象中的,更加惊喜的回应。
 她约了他在景云楼见面。
 席间算是宾主尽欢,但却是各怀鬼胎。但他却完全没想到,她居然会想到要他给她做什么店铺掌柜,这实在是令人哭笑不得,简直让他想剖开那颗脑袋看看,里面装的都是些什么?为何一会儿精明,一会儿又莫名其妙令人摸不着头脑。
 可他自然是应了。
 做掌柜,无疑是最好的接近方式,他将一切上报敬王,作为自己对其有用的第一次交换,帮助敬王监视沈家与沈侍郎。
 计划实施得很顺利,直到沈明昭越过所有人忽然发难收线,敬王势危,便毫不犹豫将他推给了沈明昭处置。他首尝失败,满腹牢骚上门对着那位他以为被“蒙在鼓里”的沈少夫人发作,讥讽她如自己一般被人蒙蔽。
 可她什么都知道。
 她从最开始就知道他的目的,也知道沈明昭私下所为。
 他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是该骂她愚蠢?她不蠢。不愚蠢?明知有难却还等待着回心转意,而不反抗?
 这就是女子吗?
 再精明的女子也不过就是个被情爱所拖累的蠢货?
 他有些挑衅地留下话,问她敢不敢同自己一并出走?
 京城虽败,但他总能找到机会与叔伯抗衡的。几年过去,他早已不是当初那个初出乡野的毛头小子了。
 金光门旁没等到人,他便以为她离开的话只是戏言了。
 也是,纵使被丈夫算计,但只要就此乖乖听话,待在后宅,想必当一个养尊处优的官夫人到老还是没问题的。
 然而她又追了上来。
 湖州官道上,一辆马车在尘土飞扬间赶上了他们。
 车帘被一双青葱纤指猛的掀开,露出一张似笑非笑的脸:“陶掌柜?跑这么快,是生怕我追上你吗?”
 他径直笑出了声,恐怕这辈子没见过比这更好笑的笑话。
 毅国公府的那位大小姐,明示暗示他千万回倾慕,百般挽留,却也不敢放弃自己的王妃之位同他私奔。可这位二姑娘,初见的第一眼就看透了他,为什么还真跟上来了。
 “我对你没兴趣。”她上了他的马车,对他眨眼,那双眼睛星子般璀璨迷人,仿佛有光华在内里流转,“我对你的钱更感兴趣。”
 他将自己的白衣白衫将手一摊:“你看,一穷二白。我很好奇,二姑娘,你为何一直觉得,我有钱呢?”
 “因为我有眼光,懂得识得人。相信我,你的未来会大有作为,前提是……”
 他挑眉:“前提是?”
 “……我在你身边。”她笑盈盈地补充道。
 宁不羡的话不是妄言。
 没有她,他不可能将浮云庄从叔伯手中夺回,也不可能重新获得敬王的信任。
 正如他擅长同女子打交道一般,宁不羡于讨男子欢心,从中获益一途上,别具心得。
 首先是身份,她说她必须要和他一起进入陶家,否则,她能够提供的帮助就太少了。
 “你不是说你有一个妹妹吗?就妹妹吧。”
 “也可以是侍姬。”他试探着愚弄她,“这样,也省了很多未来的身份隐患。”
 “你在骗鬼呢,陶谦。”她轻蔑地笑着,“侍姬在你们这些男人眼里算人吗?不过是玩物罢了。你以为我是什么人?帮你,我必须要保证自己绝对获益。我必须得是妹妹,得是你们陶家的一份子。”
 “友情提醒,小妹也是女子,在这种大宗族里,仍然只是可以交换的凭货,并不侍姬好过多少。”
 “可官府并未规定田契、地契凭证必须归于男子名下吧?”
 陶谦气笑了:“你想从我陶家分产业?”
 宁不羡语气悠然:“给我,是一半,是我帮你的合理所得。我会利用陶羡的身份帮你赶走你的叔伯,夺回你父亲的产业,也会私下以沈少夫人的身份为你重新搭上敬王。未来,我帮你得到的,远比你能给我的多。但不给我,我想你的叔伯会很乐意见到你在某次走货中身亡。”
 这女子,眼光总是一针见血的毒辣。
 于是,那一年立春,新茶嫩芽初发,田陌间的花蕊尚且被包裹在骨朵中之时,他和自己的这位“小妹”相携进了陶宅,开始了两人相依为命而又互相提防的,漫长五年。
 江南茶庄篇番外 陶谦篇中·一世兄妹
 一柄金扇别上了她的后脑,他望着她惶恐地对着面前的人往后退了三步,眼中的鄙夷一闪而过,留下如兔子一般惊慌失措的面孔:“表兄!请自重!”
 可她面前醉醺醺的男子却不依不饶地笑着凑上去:“别啊,收了我的东西就是我的人了,来!好妹妹,给表哥亲一口!”
 他这才自阴影处不慌不忙地走出去:“表兄。”
 似乎是见他过来了,眼前被称为“表兄”的人才稍稍清醒了些:“啊,谦表弟。”
 宁不羡灵敏地缩到了他身后,攥住他的一节衣摆。
 眼前的表兄便笑:“表妹还是这么羞涩,将来成亲了可怎么好?”
 “成亲?”宁不羡眨巴着无辜的眼睛,“表兄说的是和表叔成亲吗?”
 “表叔?!”眼前被称为表哥的人看上去瞬间清醒了不少,连带着面孔也有些扭曲,他艰难道,“你……你是说……我爹?”
 “对呀。”宁不羡无视眼前“表哥”愈发难看下去的脸色,“前几日,表叔叔也拦着我说,要娶我,你是来替他说亲的吗?”
 陶谦被她这副装单纯小白兔的模样都快逗笑了,忍着笑意扶过她的肩,装作同她解释的样子,实则却是说给那位“表哥”听:“阿羡,表哥是喜欢你,别胡说。表叔尚有家事,怎可娶你呢?”
 “可他说了他会休掉叔母的呀……难道是我听错了?”
 “这个老混账竟然要休了我娘生别的儿子!”“表哥”一经折腾,再也没了调戏作弄的心思,怒气冲冲地离去了。
 而那作戏的二人自他离去后,对视一眼,忍不住笑出了声。
 “想笑也别在这儿,小心被看见。”
 “放心好了,这大表哥不敢当众调戏你,肯定选了个家里没什么人的地方。”
 宁不羡撇了撇嘴:“真晦气,他若是长得有你一半的相貌,我都能够再多忍片刻。”
 他勾起唇角:“知道你喜欢我的相貌了。”
 宁不羡白了他一眼:“你也就只有相貌拿得出手了。这可是你家,居然还得靠我一个混进来的外人给你从中周旋,你说你顶什么用?”
 “二姑娘忍得这么辛苦,有什么收获?”
 “我从赵为得那里得了消息,官府准备出赁城郊河岸边不能耕种的空地,换些银两,我打算私下将它买下来。三百两银子,足够了。”
 “做什么用?”
 “老活计,染坊。我从京城来时,齐伯母给了我不少图纸,应当有用。”
 “托人给你挂名,偷偷攒银子?”
 宁不羡笑:“对,保证没人知道。”
 她从京城最初带来的那三百两白银顶上了大用。
 这在京城,是一个五品以上的官员大半年的俸禄,而在洪州内,用来买一块不在城内,且不能进行任何耕种的地,更是绰绰有余。
 她用五十两银子的代价就拿下了那块地,三十两买地,二十两给了替她挂名的人。执行进程之快令他咋舌。
 接下来,那块原本无用的空地上很快便起了一座染坊。
 它承接了京城内几近半数绣庄、绣房的染布活,偶尔也会帮忙代煮燃料,代浆洗衣裳。因为地靠河边,一切都变得无比便利。
 城内那些绣庄不仅能够省下挑水的时间,还能节省庄内的用地。
 很快,染坊的进项便开始大幅增加,自半山上远远望去,一片片彩色的旌旗随风招摇。人人都以为它的所有人是那笑脸迎客、招徕生意的老妇,没人知道背后的所有者竟是一位年轻姑娘。
 白银开始如水流般进了宁不羡的荷包,而那些钱也成为了他们最终送走他叔伯一家的最大助力。
 运货的船连主人带货物一起被淹没在波涛中,讣告送至陶家,“兄妹”为表兄悲痛欲绝,而闻得噩耗的老叔父亦在悲痛中病逝,药石无医,就如同陶谦的生父,当初那样。
 大仇得报的夜晚,宁不羡一身露水,有些失魂落魄地进了他的小院。
 蛰伏了整整三年,明日,他们就要成为这座山庄内唯二的主人了。
 他难得弃了茶,开启一坛陈酿,她做了他的对饮人。斟酒的时候,他注意到她的手指在不住地发抖。
 “尸体都冷了才开始后怕,二姑娘,你这反应未免太慢?”
 宁不羡哆哆嗦嗦地将那温好的热酒送入腹中,明明不是冬日,但她却如在冰窖般,瑟缩着身子,神色也有些恍惚。
 下命令的是他,但送钱递刀子的可是她,当时都不怕,现在发什么抖?他琢磨着她这是又有什么新的目的,跑到他跟前演戏来了,正欲开口,却听得宁不羡怅然道:“陶谦,你是我人生中唯二为他手上沾上血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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