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薇仿佛没听到斯芬克斯的诘问,自顾揉了揉眉心:“你怎么在这里?”
这话听得斯芬克斯更加来气:“还不是你男人,居然胆敢把我骗到这里来,太过分了!你,赶紧的,让他放我走。说好了等你出迷宫,就放我自由。”
白薇一愣。是诺兰吗?
她当即起身,就要往小楼跑去。
“等等!”斯芬克斯一勾尾巴,将白薇拖了回来,“谜底呢?你问到那家伙的谜底了么?”
白薇正要将口袋中的黏土玩偶拿出,下一刻却改变了主意:“当年女巫先祖给你谜语是什么?”
原本处在暴怒边缘的狮身人面兽突然哑了嗓子,竟露出几分扭捏的神色:“你管那么多,直接告诉我谜底啊。”
“不知道谜面,怎么知道我理解的谜底对不对?”白薇不紧不慢道。
斯芬克斯挠了挠头,很是不情愿地把谜语念诵了出来。
什么东西,脾气既好又坏,个头既高又矮,
既馋嘴又挑食,既不讲道理又好面子,
最爱臭美,又最是嘴臭,
胡搅蛮缠,撒泼耍赖,
却有一副柔软的好心肠。
斯芬克斯念完,露出了一言难尽的表情:“天底下哪有这样奇葩的东西,那女人非说我肯定猜不出来。”
白薇听罢,一时有些恍神。半晌后,她忍不住笑了起来:“噢,大约这个世上还真有这么一样东西。”
“快,谜底是什么?”斯芬克斯的耐心即将告罄。
白薇将黏土捏成的狮身人面兽放在它跟前:“喏,你要的谜底。”
斯芬克斯与那黏土小玩偶大眼瞪小眼对视了半天,紧接着,一阵怒吼响彻整个鸟居:“什么东西!这个臭女人,我就知道!我就知道!”
“她人呢?让她出来,我要好好和她吵上一架!”
“她死了。”
一时间,草地上落针可闻。
斯芬克斯的怒火瞬间熄灭了,它不可置信地看着白薇:“这个玩笑可不好笑。”
白薇看着它,没有说话。
下一瞬,她第一次从这只顽劣的古兽脸上看ῳ*Ɩ 到了受伤的神色。它似有一瞬迷茫,又有一丝愤怒,更多的是无所适从的慌乱。
“她怎么会死呢?”它喃喃,“既然躲进了迷宫,难道不应该好好活着吗?”
“怎么就死了呢?”
心脏仿佛空了一块,这又是为什么呢?
白薇默然。
她留下了独自伤心的狮身人面兽,转身走向了鸟居42号。
明明只离开了一个月,却仿佛经历了一个世纪那样漫长,她走进熟悉的大厅,再也控制不住,飞奔上楼。
房间内,诺兰倚在躺椅中,沉沉睡去。他的膝盖上,还摊着一本未看完的古籍。
她离开得太久,多伦钟内的火种几乎抽干了他的能量。她端详着他的睡颜,片刻后俯下身吻了吻他的唇。她的动作轻极了,好似担心把他吵醒,哪怕她知道,他此刻不会从睡梦中醒来。
“诺兰,我回来了。”
你想成为千面吗?
成为千面, 你将拥有无法想象的强大力量,你将获得永生,在漫长的余生中你就能等到你想见的那个人。
但是, 你会失去成为千面之前的全部记忆。
阿方索思索许久, 问道:“世上只有一个千面,如果我成了千面, 那么你呢?”
瘦高的男人双手交叉枕着后脑勺, 惬意地眯起眼睛:“我吗,我会去到我应当去的地方。”
“你不想当千面神了么?”
“我活了太久,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什么能牵动我的情绪。或许曾经我也有过喜欢的东西,但是太久了, 那些东西早就消散在了时间洪流中。”
“没有尽头的旅途,实在太孤独了。”
“但你不一样。”千面转头,笑眯眯地说, “你有一个渴望见到的人, 只要这个希望在, 你的旅途就不会无聊,而且那个人或许能陪伴你一直走下去。”
“但是, ”千面难得收起了玩笑的面孔, 敛容道, “你会失去你和她的那段记忆, 失去记忆的你能否再和她重逢, 那就是未知数了。”
“不会的。”阿方索的语气淡而坚定, “我不会忘记。”
千面闻言, 笑着摇了摇头:“小子, 不要高估自己的定力,也不要低估那些古老魔法的力量。”
“你好好考虑, 不用这么急着给我答复。”
“不用考虑,我答应你。”阿方索毫不犹豫地说,“只不过再给我一些时间。”
千面挑眉,不免好奇:“你要做什么?”
“我想先学机巧之术。”阿方索说,“请你教一教我。”
千面一愣,接着很是开怀地笑了起来:“好啊,再好不过。不如,你便从这三个小东西学起吧。”说罢,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三块魔方。
“这是她留下来的东西,我一直没能琢磨透,或许你能弄明白它们的构造和窍门。”
阿方索垂下眼,摩挲着那三块彩色的魔方。
“五年。”半晌后,他抬眸,“给我五年时间,五年后,我成为千面。”
“这五年里,虽劳烦你教我机巧之术,但你也不必日日都在这里,如果你还想见什么人,便去见吧。”
千面没想到,眼前的少年竟能说出这样一番话。他一时触动,却依然大笑起来:“难为你替我考虑,但我确实没有什么人要见了。”
或许曾经有过,但如今这世界,他已无人可告别。
虽然嘴上这样说,千面心内还是升起一股莫名的怅惘。
他留在这幢小楼里,悉心教授了阿方索一年。
第二年,他离开了厄尔蒂斯。
五年不过弹指一挥间。
期间,魔法元素飞速扩张,万物生灵的觉醒达到了一个高峰。山间蝶,林中鸟,涧边兽,皆发生了不为人知的变化。
发生异变的族裔也包含了人类。隐有传闻,厄尔蒂斯南部崛起了一个族裔,自称血族,以吸食人血为生,族徽是一簇三叶藤。血族首领是个年纪尚轻的少年人,据传他就是当年王城剧变中王后的私生子。
传言虚虚实实,但厄尔蒂斯再未发生过血疫。
第五年的某个黄昏,千面风尘仆仆地回到了花鸟市集。
那幢三层小楼依旧静静地矗立在小巷尽头,如一方净土,等着它的客人。
小楼内,金发碧眸的青年已等候多时。
时光镌刻了昔日少年的容颜,他越发沉稳,令人捉摸不透。
千面的眼里映满笑意:“这五年,你准备了什么吗?”
阿方索淡道:“我将我的记忆储藏在了一处地方,等我与她重逢,再来取。”
“你说什么?”千面愕然,怀疑自己听错了,“承载记忆的容器可不是那么好造的。若是取死物作容器,那么不得有一丝裂缝和开口,而且必须足够坚固,才能保证未来你取的时候,记忆完好无损;若是活物,那么它不能开口、无法呼吸。”
“死物造成的容器,需要的材质极为罕见,仅凭你一人怎么可能收集到?如果是活物,那更加不可能,不能说话,没法呼吸,这分明就是个死物了!”
“你造的容器到底是什么样的,快拿出来我瞅瞅!”
阿方索却道:“那个东西既不能算活物,也不算死物,只是现在不好拿出来。”
千面瞪眼:“你这是给我留了一道谜语么?”
阿方索笑了:“如果你想知道谜底,请务必活着看到它。”
千面愣了愣,不自在地别开目光,挠了挠脸道:“也不是很稀罕……”他的目光胡乱飘着,突然落在了桌上一物。
“这是什么?”千面走到桌前,将桌上一本厚厚的书拿了起来。他翻开一看,书页上空空荡荡,一个字也没有。唯有扉页上,画着一个女孩的肖像,黑发黑眸,五官灵动,左眼角一颗红痣娇俏而生动。
仔细一听,书本中隐隐传来齿轮转动的声音。
竟是一本精妙的机巧之书。
“这是我留给自己的。”阿方索说,“我要确定,我能遇见她。”
哪怕失去了所有的记忆,他也必须确保自己在未来的某个时间点与她相遇。
千面狐疑:“你怎么确定,留下的那些指示是有用的?”
“我演算了很多年。”阿方索目光平静,“从与她分别之后,我就开始推算了。”
从她同他说的那些故事里找到蛛丝马迹,再一步步推演。
他知道,那从来不是童话,那是她经历过的人生。
“可是书里什么也没有。”千面越发不解。
阿方索说:“等时机到了,书里的内容就会显现。”
“你在书里留下了什么?”千面十分好奇。
阿方索默了默,他自然不会告诉任何人,他在书里留下了怎样的指示。那是他卑劣又不可告人的私心——他要赶在那个叫诺兰的男人之前遇见白薇。
如果可以,他应当杀了诺兰。
这样,她便不用总因那个人而伤心。
“没什么。”阿方索轻描淡写地说,“只是留下了一些线索,去她生活过的地方碰碰运气。”
千面不疑有他。
“好吧。”他说,“既然你都准备好了,而且也不打算改变主意,那不如,我们开始?”
临到这一刻,阿方索有了新的担忧:“千面拥有上千张面孔,怎样才能让她认出我?”
但这个担忧或许多余,在那个时间点,“她”未必是“她”。
“既然千人千面,那么能不能让她看到我本来的样子?”阿方索忽而灵光一闪,渴求地看向千面,“无论我的样貌怎么变换,她都能看到我原本的模样,能办到吗?”
千面从未遇到过这样的问题,这似乎有些棘手,但他不忍阿方索失望:“我试试。”
傍晚的夕阳温和又绵长,小楼里安静极了。
千面垂头问:“你想好了?”
“想好了。”阿方索答。
阿方索以为,成为千面应当要经历一番疼痛,但是没有,仿佛一场漫长的梦境过后,一切便结束了。
不知过去了多少时光,当他再度醒来,眼前已是陌生的街巷。
他坐了起来,微微松动筋骨,抬眼看向周边的世界。
“你是谁?”耳边传来一道声音,“我这是在哪儿?”
他低头一看,一只黑色的怪鸟茫然地坐在一旁,似乎也和他一样,失去了记忆。
“不对啊,”黑鸟看了看自己的羽毛,目露不满,“黑糊糊的也太丑了,五彩斑斓、油光顺滑的才好看嘛。”
说罢,它用力一憋,竟真将通身的羽毛变了颜色。下一瞬,它已变成了只虎皮鹦鹉。
“嘿!”鹦鹉扭了扭圆滚滚的身躯,十分满意。
“你叫什么名字?”虎皮鹦鹉问。
他愣了愣,他只知道自己是千面,可是名字……
他皱着眉头想了半天,可是一无所获。半晌后,他忽而舒展了眉目。
“诺兰,我叫诺兰。”
——卷六·《斯芬克斯迷宫》完——
她从窗台跃出,险险落入钟楼内, 只这几步便令她忍不住喘气。
钟楼内悄无人声, 唯有火种燃烧的毕毕剥剥声敲碎此间寂静。
这里的动静惊醒了趴在壁炉边的骷髅猎犬,它弓起了背, 正要露出尖牙, 却冷不丁嗅到了熟悉的味道。
是白薇的气味。
白薇熟门熟路地走了过去,摸了摸猎犬的脑袋。骷髅猎犬瞬间得到了安抚,温顺地趴回了壁炉边。
随着白薇的靠近,多伦钟内的火种开始蠢蠢欲动。
它们感知到了白薇右眼中新鲜的火种。
寄宿在右眼中的火种也躁动起来。
眼眶内的疼痛令白薇麻木。
她压制住体内的涅槃火, 耐心地将右眼中的火种引入多伦钟。
不知过去了多久,当新生的火种与多伦钟融为一体,白薇已被冷汗浸湿。
吞噬了新生力量的火种陡然窜高数米, 飞溅而出的火星将古老的时钟染红。沉重的齿轮如梦方醒, 咔咔地转动着, 好似欢快地吟唱。
下一瞬,悠长的钟声响彻了多伦城的上空。
当——当——
随着钟声四散回荡的, 是崭新的充满力量的魔法元素。
枯萎多年的魔法源重新焕发了生机。
这一日, 整片大陆的族裔都感受到了新的能量。
查令街58号, 原本在院子中忙碌的黄金谷马戏团的成员们也感知到了这股不同寻常的力量。
“安格鲁, 我感觉我现在浑身充满了力量, 马上就可以从喷泉里走出去绕着院子跑一圈!”希德兴致勃勃地说。
缝衣针搓了搓脸颊, 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我感觉我现在能一下子缝制一百件礼裙。”
蹲守在塔楼多日的莱昂微微一愣, 乱糟糟的卷发下, 一双眼睛逐渐明亮。半晌后,他捂着脸笑了起来:“她回来了……她回来了!”
那只小猫, 当真带着火种从斯芬克斯迷宫里回来了。
多伦钟内,白薇力竭,腿一软瘫坐在地。
“你竟当真找到了火种。”虚空中,一道低沉的声音传来。
白薇抬头,便见格兰的魂体漂浮在半空中。
格兰眯起眼,打量了白薇片刻,继而摇头:“但你付出的代价未免太大。”
“你可知道,眼睛对地藏意味着什么?”格兰神色严肃。
白薇无奈地笑了笑,过去她不知道,但经此一役她知道了。
格兰冷哼一声,接着似乎想起了什么,又长长叹了一口气:“地藏虽有九命,但总是这样草率地把一次次机会用掉。你同你的母亲,实在像得很。”
“你为千面舍掉一条命,把自己弄得这样狼狈,到底值不值?”格兰的声音越发冷冽,“你以为只要重生就好了么,你失去了一只地藏眼,即便重生,也无法生出新的地藏眼来。”
白薇一愣,竟这样严重么?
格兰看到白薇茫然的模样,更加来气,只恨不能将她提起来好好数落:“地藏眼是多么珍贵的存在,曾有多少人求也求不到,你就这样轻轻松松糟蹋了。”
“还有补救的办法吗?”白薇缩了缩脖子,虚心求教。
格兰沉思片刻:“要么去到东国,地藏主的故乡,他们或许有办法。要么,”他顿了顿,没好气地继续道,“要么你去找那只凤凰,他或许有办法。”
“不过,”格兰脸色缓了缓,语重心长道,“奉劝你别去东国。若是去了,大概是有去无回。还是那只凤凰好些,就算不认得你了,也不至于难为你。”
白薇不由苦笑,自翊冲破多伦钟离去,她再也没有听到关于他的消息,她又该上哪儿找他?
“路易快要回来了,你要见他么?”格兰忽然道。
白薇站了起来:“那么我先走了,多谢。”她现在这个样子,不便与路易见面,免得徒增担心。
她跃上窗台,连同鸟居一起消失在了虚空中。
当白薇再度回到鸟居,立刻感觉到了房间内的变化。
那张躺椅轻轻摇晃着,椅子上的人不见了。
她猛一抬头,便见诺兰站在书架前,正要将一本古籍放回去。
他也听到了窗台的响动,于是转过身来。
“回来了?”诺兰笑看着她,浅碧色的眸子温和缱绻。
她呆愣在原地,胸中涌上复杂的情绪。
似酸似涩,似苦似甜。
似乎与他分别了许久,又分明昨日才相见。
诺兰见状,放下书走了过来。谁知近前一看,他不禁蹙眉:“你的眼睛……”他伸手抚了抚她的右眼。
“是不是很丑?”她乖顺地蹭了蹭他的手掌。他曾经赞美的那对黑眸,再也没有了。
诺兰张开双臂,将她从窗台上抱了下来。待她落了地,他却不肯松手,反而搂得更紧,似要将她揉进身体里。
“谁说的,只要是你,都好看。”
诺兰喟叹一声,将连日来的压抑与焦躁统统咽了下去:“以后再也不能让你离开。”说什么也不能让她再乱来了。她身上的伤,他只一眼便了然,而他的耳朵又捕捉到了她孱弱的心跳。这一趟迷宫之行,竟损掉了她的半颗心脏。
心疼与愠怒几乎要烧毁他的理智,他恨不得将那头狮身人面兽捏死。
但终究,理智占了上风。
他轻声哄着怀中人:“要不要睡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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