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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雪覆盖里士满(lobaby)


在里士满,她是合唱队的领唱,参加过大大小小的歌唱比赛。在这个小镇的学校,她却被无情地嘲笑。唐仲樱在众人的哄笑中面红耳赤地坐下,内心充满了屈辱与不甘。
忽然,唐仲樱感到有人轻轻戳了一下她的胳膊。她往回一看,斜后方的男孩子递给她一张纸条。
男孩之前从来没和她说过话,她甚至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只记得他成绩很好,个子很高,做早操的时候总是排在第一个。
男孩朝他笑了笑,笑得很和善。唐仲樱触到了他的指尖,温温热热的。
唐仲樱接过来,打开纸条。上面的字迹工工整整:
“唐仲樱同学:
这首歌我在电影频道上听过,中文是不是叫做《友谊地久天长》?你唱得比电影里还好听。”

第15章 昨日樱花
唐仲樱感到自己在冰天雪地里忽然握住了一根火柴。在这个小镇上,居然还有一个人能懂得她唱的歌。
唐仲樱很感激他,却蓦然发现自己居然还不知道对方的名字。她又一次转过身去,小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男孩并不因为唐仲樱不记得自己的名字而生气,反而好脾气地笑道:“我叫顾由。”
“你也喜欢这歌?”唐仲樱问。
顾由点点头:“喜欢。我也喜欢你上次写的作文,讲你想当飞行员那一篇。我也喜欢飞机,我买过波音787的飞机模型,只不过从来没坐过。”
“你还记得我写的作文?”唐仲樱惊讶地问道。
顾由不好意思地笑道:“记得。整个学校,只有你会写这么有意思的东西。你懂得多,我很羡慕你。”
唐仲樱朝顾由笑了笑,表示感谢。波音787,唐仲樱坐过太多遍了。而现在,她不知道何时才能重新坐上飞机回到大洋彼岸。想到这里,唐仲樱不禁叹了一口气。她把那张小纸条仔细地叠起来,放到书包里。直到那天放学,这张纸条仍是她最大的安慰。
放学铃声响,唐仲樱收拾书包准备回家。其他同学早已飞一般地离开,唐仲樱却还在细细地整理东西。她不像其他人一样把所有东西一股脑全扔进书包,而是一样一样极有条理地收拾,作业本课本不能有一个折角。她正要把铅笔盒放进书包,其他班的几个男生忽然闯进教室,一哄而上,抢走了她粉色的笔袋。
“你们干嘛?还给我!”唐仲樱立马站起来,大声喝道。
为首的是一个高个子男孩。听见唐仲樱的话,他不仅不还,反而打开了她的笔袋,拿出了唐仲樱一直用的那只墨绿色万宝龙钢笔。钢笔是唐伊川送给唐仲樱十岁的生日礼物,笔盖上还刻了唐仲樱、叶申和唐伊川三个人姓名的缩写。
“其他人都用圆珠笔写字,就你特殊,用这个矫情的钢笔。我倒要看看有什么特别的,这支笔今天我拿走了。”高个子笑嘻嘻地说道。
唐仲樱伸手要去拿自己的笔袋,却被旁边一个戴鸭舌帽的男生一下子推倒在地上。
“还给我!”唐仲樱依然倔强地喊道。
高个子把笔袋扔给其他几个男孩,说道:“你们自己也选选,有喜欢的就拿走。”
“你凭什么拿我的东西?”唐仲樱从地上站起来,冲到几个男孩中间。但这里不是里士满,这里的对手身手更敏捷,最关键的是,她形单影只,没有snow club的姐妹帮助她。
唐仲樱很快又被推倒在地上。为首的高个子站在她旁边,毫无顾忌地说道:“我听我妈说了,这女的就是个私生女,她妈妈就是个不要脸的小三。这种人,打死都没关系的。”
听到“私生女”,唐仲樱怒火中烧。这是她最为敏感又脆弱的地方,是她拒绝任何人触及的角落。她跳起来,在高个子男生的胳膊上用尽毕生的力气狠狠咬了一口。男生大喊着甩开唐仲樱,一把又将她推倒在地上。唐仲樱的额头磕到了课桌的角上,她感到有什么温热的液体从额头渗漉出来。她伏在地上,感到一阵眩晕。
“哎,她流血了。”旁边矮一些的男生小声说道。
高个子把手一挥,说道:“就该让这种私生女流流血!你看,她还盯着我们看,一副不服气的样子。我今天就要教训她。”
高个子四下张望,终于找到了一样满意的武器。高个子举起旁边的一只椅子,往唐仲樱走过来。
唐仲樱趴在地上,狠狠地直视对方的眼睛,并不向他求饶。
在即将把椅子扔向唐仲樱的瞬间,高个子的眼里忽然闪过一丝慌乱。他把椅子扔到一边,其他几个男孩也跟着在后面跑着离开了教室。唐仲樱的笔袋掉在地上,笔滚了一地。
唐仲樱正觉得疑惑,忽然感到身后有人。她定睛一看,发现是顾由拿着一块板砖站在她身后。
“别让我再看见。否则我见一次打一次。”顾由朝着几个男孩仓皇逃跑的背影喊道。
“板砖砸下去,没有人不怕的。”顾由一边说,一边把唐仲樱扶起来。
唐仲樱摸了摸额头,发现额头流血了。
“痛吗?回去以后,你就说刚下过雨,在操场上摔倒了。”顾由把唐仲樱的笔一支一支捡起来,装进她的笔袋里去。
“不痛。”唐仲樱逞强道。
“你这个人挺倔啊,求饶一下不就行了?现在受伤了,知道疼了吧?”
“求饶?绝不可能!我打架很厉害,在里士满从来没输过。”唐仲樱一脸不屑。
顾由无奈地笑道:“哪里厉害了?你连打架的终极奥义都还没学会。”
“什么终极奥义?我只知道,打架要拿出不要命的劲头来。打不过也要打,气势不能输。”唐仲樱对自己的打架理论依然自信。
顾由认真地说道:“不对。打架真正的奥义是,一旦发现自己打不过,赶紧跑,跑得越快越好,不要让自己受伤。我怕他们路上报复你,我和你一起回家吧。”
顾由给唐仲樱递了一条手帕,示意她擦一擦额头上的血。伤口不大,但总归显眼。唐仲樱用手帕捂住伤口,去一年级教室接唐季杉。唐季杉孤单地坐在教室里,看见唐仲樱便飞一般地跑出来,紧紧抱住她。他看见了姐姐额头流血,却也不敢多问什么,只是更用力地握住了姐姐的手。顾由跟着姐弟二人后面,刻意保持着一段距离。
“你帮了我,我该怎么感谢你?”眼看着家门口就要到了,唐仲樱停下来问道。以前母亲告诉过她,接受了别人的馈赠,是一定要有所表示的。
顾由赶紧摇了摇头:“不用不用,没帮什么,只是不想你被那些人欺负。”
唐仲樱坚持道:“不行,我必须得感谢你。你看看你有什么喜欢的,除了那支墨绿色外壳的钢笔,你都可以拿走。”
顾由没有接唐仲樱递过来的笔袋,而是站在原地笑道:“那你以后多跟我讲讲飞机的事,就当你感谢我了。你跟我说说我们是要怎么上飞机的,飞机里面又是怎么样的。我喜欢听这些。”
唐仲樱回到家,外婆看见了她头上的伤口。
“操场太滑了,摔倒了。”唐仲樱故意装作轻描淡写的样子。
外婆从衣柜里翻出一个布包,从里面抽出两百块钱。
“是鞋子太滑了吗?拿去买一双好点的鞋吧。”外婆把钱塞到唐仲樱手里。
按照唐仲樱以往的认知,两百块钱是不足以买一双好鞋的。但她知道这对于外婆来说,已经是强烈关心的表达。外婆对母亲冷漠,对她这个外孙女倒是含了许多温情的。外婆的价值观无法传递给母亲,因此只好移植到唐仲樱身上。
“阿樱,做了不道德的事情,的确是有报应的啊。”外婆望着窗外喃喃自语。
在唐仲樱眼里,母亲的报应,是绕了地球一圈之后又回到了这个她想逃离的小镇。母亲的骨灰被外婆带回,放在镇上统一的祭祀祠堂里。她生在这里,葬在这里,最终还是没有逃离小镇女孩的命运。
唐仲樱摸了摸额头,还有些隐隐作痛。不过好在有顾由,只要不是形单影只,被欺负被针对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唐仲樱开始每天与顾由结伴上下学。每天早上顾由会在唐仲樱外婆家不远处的巷子口等她,手里拿着两份早饭。一份给唐仲樱,一份给唐季杉。唐季杉感到高兴,姐姐的新友谊也惠及到了他身上。顾由带来的早餐,可比外婆每天一成不变的烧面条好吃多了。早餐有时候是包了肉松和腐乳的糯米饭团,有时候是炸得酥脆的油条,有时候是浸出肉汁的大包子。唐仲樱悄悄朝顾由看一眼,发现顾由也在看她。他们互相对视一眼,露出一个默契的笑容。
然而顾由带来对一点点温暖与友好并不能驱散这个这个小镇带给她的失望,这样的生活终究让她身心疲惫。唐仲樱的太妃糖终于全部吃完了,她的心也彻底变得空荡荡的。
又是一个放学日,唐仲樱攥着唐季杉的手,慢慢走出巷子。巷子口停了一辆黑色的轿车。她下意识停下了脚步。车上下来一个面目和善的老人,比外婆的年纪似乎还要大一点。
唐季杉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唐仲樱的手心却冒出了汗珠。她记得这张脸,在父亲的相册里见过,在母亲放在家里的杂志里见过。她紧张而忐忑,一动不动地望着眼前这位和父亲长相极为相似的老人。
“你是阿樱吧?这是阿弟吗?”老人走上前,蹲下来和姐弟二人说话。
唐仲樱半张着嘴,却说不出话来。她记得外婆对她的期待,她记得外婆念叨了许多次的“堂堂正正”和“有骨气”。外婆是绝对不希望她再和唐家人扯上关系的,但眼下她实在是无法再在这个潮湿的小镇生活下去。她不习惯这里的气候,不习惯这里的学校,不习惯这里的同学,更重要的是,她答应了弟弟,要带他回里士满。
“阿樱,你知道我是谁吗?”老人用手拍了拍她的肩膀,语气温和柔软,和父亲一样。
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上。这是唐仲樱昨天上语文课学到的一句话。而此时此刻,唐仲樱下定决心,她要为自己和弟弟选择之后的命运。
“对不起,外婆。”她在心里默默地向外婆忏悔。
她往前一步,像以前对着父亲笑那样对老人笑了一下,轻轻地喊道:
“爷爷。”

爷爷和外婆约定,接姐弟俩去唐家住一个星期,一个星期后再送回去。
这看起来像是个简单无比的协议,但在唐仲樱眼里,这七天不是普普通通的度假,而是对他们姐弟俩的考验。如果爷爷喜欢他们,他们能待在唐家的时间就不止七天。如果爷爷在这几天里没有对他们产生什么特别的感情,那么七天后他们将再一次回到那个潮湿的小镇,回到那个巷子尽头的房子里,那里有一个坐着轮椅的外婆在等着他俩。
司机载着爷爷和唐仲樱唐季杉回学校请假。时隔八个月,唐仲樱又坐上了私家车,这件小事竟然使她有点想哭。小小的学校门口,第一次停了一辆黑色的宾利轿车,引得老师和同学都从楼上探出来看。爷爷牵着唐仲樱,径直走向办公室。在办公室所有老师的惊讶与羡慕的眼光下,爷爷在家长栏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唐则浚”——这是爷爷的名字,唐仲樱以前在杂志上见过。她回到自己的班级,收拾课桌里的物品。顾由坐在座位上默默地看着她,她抬起头,目光与顾由撞在了一起。
这是唯一能在这样的环境中算得上她朋友的男生。唐仲樱心里升起一股莫名的惆怅,她拿出了笔袋里另一支黑色的万宝龙钢笔,递给了顾由。
“送你的,谢谢你这段时间送我回家。”唐仲樱轻声说道。
顾由惶恐地拒绝道:“不行,我不能要你的东西。这个……应该很贵吧?”
唐仲樱坚持道:“给你,你拿着。是不便宜,但你值得。”
倔强如唐仲樱,顾由只好接过那只钢笔。唐仲樱收拾好书包,并没有给周围的老师和同学任何眼神,只是单单对顾由说了句:“再见。”
唐仲樱离开了外婆的小镇,在爷爷家开始了崭新的七天。
这七天里,唐仲樱终于有了自己的房间,不用再像在外婆家里那样,和弟弟睡上下铺。她的房间是个套房,宽敞而明亮,是她在温哥华那个房间的两三倍大。衣帽间连着洗手间,洗手间的浴缸就布置在窗户旁边。浴缸边放着成套的香氛和洗护用品,是母亲很喜欢的那个瑞士牌子。窗外是一颗巨大的栾树,结着形状可爱的橙红色果实。房间里床的大小令她震惊,她坐上去,柔软得就像是商场里新打出来的白色棉花糖一样。床头放着一盏水晶台灯,底座十分厚实。她轻轻地打开,台灯即刻发出流光溢彩的光。她好奇地拿起来,发现台灯的底座上刻着一行小字。
“伯槐十二岁生日留念。”
唐仲樱这才知道,这个房间以前是唐伯槐的。她原本以为自己在里士满的生活已经算得上是奢侈,但没有想到和真正的唐家小孩比起来,她和唐季杉拥有的不过是些边角料。唐仲樱终于明白母亲最后为何不满足于偏安一隅,为何要带着她和弟弟回国放手一搏。
她把手伸进口袋,触摸到了两张一百块钱的纸币。爷爷和外婆的协商,进行了几个小时之久,最后以外婆的妥协而告终。而外婆给出的条件,唐仲樱也是听得清清楚楚。
“七天后必须把阿樱和阿弟给我送回来!”
外婆的声音斩钉截铁。唐仲樱却有些心虚,觉得外婆太过于相信自己这位外孙女,认为她一定愿意回来。临走前,外婆把唐仲樱叫到一边,偷偷塞给唐仲樱两百块钱。怕唐仲樱弄丢,外婆便用针线将这两百块钱缝进她的口袋里。一边缝一边唠叨:“带点钱在身上,遇事不慌。我们自己有钱,就不用看别人脸色了。”
但是爷爷奶奶家,哪里用得上钱呢。换句话说,这两百块钱,在爷爷奶奶家算得上什么呢。唐仲樱把这两百块钱小心地取下来,和上次外婆给她买鞋的两百块钱放在一起。纸币上还留着外婆家衣柜里樟脑丸的味道,和外婆一样,是严肃而可靠的味道。
唐仲樱不想再在小镇生活,但她和外婆之间还是产生了感情。母亲已经去世了,使唐仲樱和外婆这两个女人之间产生血缘关系的另一个女人已经不在了。虽然外婆对唐仲樱留恋的温哥华生活充满鄙夷,毫不掩饰地在她面前说那是见不得光的日子,讽刺母亲没有骨气,一脸不屑地表示这些年都没接受过母亲物质上的赠予,因为那都是母亲卖乖得到的“嗟来之食”。但这些话伤不到唐仲樱。她的内心饱满而强大。外婆想让唐仲樱也加入批判的队伍,但唐仲樱总是会对外婆说,那都是母亲以前做的事情,当母亲做这些的时候她还没有出生,因此无法劝阻。当她有意识的时候,已经承受了母亲太多的恩惠,因此也没有资格再去审判她。
唐仲樱想,外婆虽然总是在言语中透露出对母亲的鄙视,但外婆肯定也是爱着她和弟弟的,这种爱克制、无奈却深沉。十三岁的唐仲樱显然还无力承受如此沉重的爱,她更想要的是回到里士满,回到那个卖美味太妃糖的商店,毫不犹豫地让店员将糖罐子装满。
爷爷和奶奶带唐仲樱和唐季杉去游乐场玩了一整天。唐季杉快乐得无忧无虑,而唐仲樱在努力扮演一个欢乐女孩的同时,总是忍不住忧虑。她想,要怎么做,才能使爷爷奶奶更喜欢他们一些呢?唐仲樱的笑容下是少女的心事重重。她知道,只有让爷爷奶奶更喜欢他们,才具备留下来成为唐家小孩的可能性。
从游乐场回来,唐季杉累得在车上睡着了。唐仲樱没有睡着,她靠在唐季杉旁边,闭着眼睛,思忖着接下来几天该如何应对。
唐季杉趴在唐仲樱的肩头,呼吸均匀而平稳。八个月来,他终于痛痛快快地玩了一天,终于快快乐乐地吃了一顿西餐。唐仲樱闭着眼睛,听见坐在前排的爷爷和奶奶在说话。爷爷是和爸爸很像的,对她温柔和善。奶奶没有那么和蔼,对他们姐弟两个总有点居高临下的意思,但出去玩的时候也给唐仲樱买了不少东西。都是贵的,和外婆家小商场里的货色是天壤之别。
两人以为两个小孩已经睡了,于是便提高了说话的音量。
“你觉得什么样?”
“还行吧。姐姐挺不错,人看着也聪明机灵,嘴巴甜,长得和我们儿子很像的。我蛮喜欢。弟弟憨一点,也不讲话,感觉不怎么聪明,连爷爷奶奶也不叫。而且,这个姐弟俩长得一点都不像。姐姐长得漂亮,笑起来我也喜欢的。弟弟怎么一脸苦相,和他爸爸一点都不像,问他问题也不回答,动不动就哭,我看着心里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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