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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零之兽语者 (胡六月)


浣城灭门惨案是范阳平经手,至今未破,令他一直很郁闷。
“你们如果还有什么需要,只管提。但凡我能够做到的,都一定尽力配合。只要能能抓住凶手,让黄永康一家四口瞑目,我就心满意足。你们不知道哇,我当初接手灭门惨案的时候才三十三岁,到现在我都四十一岁了,一点线索都没有。悬案至今,我心不安呐。”
当刑警也有一段时间,夏木繁很能理解范阳平的心情。
浣城灭门惨案现场太过血腥,一家四口倒在血泊之中,气管被割断,鲜血自颈部动脉流出,浸湿了衣服、被子、地板……
可是发现得太晚,现场除了两组男性脚印之外,没有发现指纹、毛发与凶器。
黄永康夫妻俩性情和善,与村民关系良好,谁也不知道他们到底得罪了谁,为什么会惹来这杀身之祸。
夏木繁接过资料,对站在身边的雪糕下令:“坐下。”
雪糕其实已经热得不行,舌头一直伸在外头,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听到夏木繁的话,它乖乖坐下,不喊不叫。
范阳平爱狗,看到这条漂亮的边牧,不由得瞪大了眼睛:“你们这回出差还能带狗?这狗可真听话,纪律性很强啊。”
夏木繁道:“它叫雪糕,是死者白佳萦养的狗,和凶手打过照面,追出去半个小时,但对方开车甩开了它。所以这回我把它带过来,希望能够帮我们辨认凶手。”
范阳平依然觉得不可思议:“啊,它是白佳萦的狗,怎么会这么听你的话?”
夏木繁微笑:“我从小在农村长大,经常和猫猫狗狗打交道,它们都很听我的话。”
孙羡兵在一旁接话:“对,我们组长特别会养猫狗,她有一只猫,叫煤灰,简直成了精,是我们刑侦大队的团宠。”
范阳平冲夏木繁竖了竖大拇指:“厉害!”
夏木繁看雪糕渴得难受,用纸杯装了水放在雪糕面前:“来,喝点水。我们工作,你就等着啊。”
雪糕伸出舌头慢慢舔着杯中水,姿态很优雅。
范阳平的目光一直落在雪糕身上,越看越喜欢,心里暗自琢磨着反正它主人已死,干脆等这个案子破了之后把它领回家去。
安顿好雪糕,夏木繁与组员们开始研究黄仲良的资料。

改革开放之前,浣城只是个小渔村。
黄仲良出生于一个大家庭。他父亲有兄弟姐妹七个,母亲有兄弟姐妹八个,父母又一共生了六个,黄仲良排行老二。若是加上堂兄弟、表兄弟,黄仲良这一辈有五、六十个。
在这么多的同辈兄弟姐妹中,黄仲良个子瘦小、其貌不扬,并不被长辈们看好,想着他能读一点书,认得几个字,有力气能撒网时,跟着父辈一起打渔养活自己就行。
没想到偏偏是这个最不被看好的黄仲良,走出了小渔村,借着改革开放的东风,成为当地有名的企业家。
在夏木繁等人查看资料的同时,范阳平上前想要和雪糕互动。
可是雪糕经过一路上夏木繁的“急训”,感觉自己是一条合格的警犬,自控力极强,喝完水就眼观鼻、鼻观心,端端正正坐在夏木繁身旁。任范阳平怎么撩拨都无动于衷,颇有种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庄严。
范阳平看着,越发有些心痒痒,正要上前摸摸雪糕的脑袋,夏木繁抬眸看了他一眼。范阳平有些讪讪地收回手,这才想到正事:“夏警官,黄仲良这个人在你们那里可能没人认识,但在我们当地挺有名的,不仅有钱,还做慈善,华良小学就是他捐钱建起来的。”
夏木繁看一眼手中资料:“华良小学?良,是从黄仲良的名字中截取的,那华字呢?”
范阳平道:“黄仲良的妻子叫莫玉华。”
龚卫国一听,顿时来了兴趣:“莫玉华的名字竟然放在了黄仲良的名字之前?你们这里女性地位这么高的吗?”
对啊,华国多年封建时代传来的旧思想,夫为妻纲,夫在前、妻在后,怎么黄仲良家里竟然把莫玉华的地位抬得这么高?
范阳平听他们这一说,八卦之心熊熊燃烧。黄仲良本来就是浣城名人,他的家庭一直都被大家所关注,范阳平作为浣城本地人,知道些八卦也正常。
这些八卦,通常都不会写进正式文本。
“说起这个莫玉华,也是个传奇式的人物。”
“她是个杀猪匠的女儿,有一把子力气,又生得粗壮,脾气火暴,没人敢惹,更别说求亲。不过她是家里唯一一个女儿,上面有三个哥哥,父母、哥哥都很疼她,也不着急嫁她出去,就让她在家里自自在在当闺女。”
“不知怎么地,莫玉华看上了黄仲良。那个时候浣城还没建市,黄仲良在镇上打工,瘦骨嶙峋,土里土气,莫玉华的家里人横竖看不上,可莫玉华却死活要嫁给他。莫家人拗不过女儿,贴补了不少嫁妆,让小两口在镇上安下了家。”
“黄仲良自从和莫玉华结婚之后,就好像突然开了窍一样,做什么生意都赚钱。他一开始做电子产品,从深市那边进货拿到镇上卖,后来浣城建市之后,他发现这里人工便宜,就学台商的操作模式,在浣城开电子厂、在羊城开店。”
“你们别看我们浣城以前是个不起眼的小渔村,但因为靠深市、羊城都近,交通也方便,八十年代生意潮一来,浣城一下子就出了好多有钱人。黄仲良做生意稳、准、狠,从电子厂到服装厂、食品厂,在浣城开了三个大厂,店面开了十几个,全国各地的商场、超市都有他们家的产品,家里不知道有多少钱。”
“不过,黄仲良惧内。做生意的人是黄仲良,但管钱的人一直都是莫玉华。一开始黄仲良做生意的钱就是她们家出的,莫玉华又是和他一起从苦日子打拼过来的人,所以黄仲良对她一直很感激,什么都听她的。我们浣城很多女人都羡慕莫玉华,说她慧眼识英雄,是个好命女人。”
听到这里,冯晓玉撇了撇嘴。
感激?什么都听她的?只怕这些都是假相吧?黄仲良都已经在荟市养了个小蜜,还生了个儿子,惧内个屁!
冯晓玉忍不住打断他的话:“莫玉华真的好命吗?”
范阳平叹了一口气:“婚姻嘛,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吧。莫玉华生在杀猪匠家中,从小就不缺油水。困难时期好多人饿死咧,偏她吃得一肚子荤腥,不知道多少人羡慕,这算是好命吧?她嫁给小两岁的黄仲良,夫妻生意越做越大,开豪车、住别墅,两人一起出席酒会都是她走前、黄仲良在后,家庭地位很高,这也算是好命吧?要说遗憾呢,也就是他们俩只有一个女儿,莫玉华怀二胎时正赶上建厂区的时候,她天天盯工地,摔了一跤,滑了胎,从此不能再生。”
现在夏木繁关心的是,杀害白佳萦的那两名杀手是谁,黄仲良有没有把瑞瑞抱回来。至于莫玉华是不是好命的女人,夏木繁觉得并不重要。
夏木繁问:“如果管钱的人是莫玉华,那黄仲良哪来的钱养小三?”
范阳平笑了:“男人嘛,总会藏点私房钱。莫玉华管公司的帐,但黄仲良在外面奔波,身上肯定也少不了钱。像他这样的大老板,公关费用肯定不少,每个月漏个万把块钱出来,不难。”
是了,黄仲良每个月给白佳萦五千块钱生活费,白佳萦每个月给家里寄一千块。
一千块足够白佳萦的父母慢慢攒起来盖房子、娶媳妇。
五千块足够白佳萦在荟市这么一个不繁华的城市过上富足日子。
可是,对于黄仲良这样一个在全国各地到处都有公司、门店的大老板,这五千块钱只不过是他从指缝里漏出的一点私房钱罢了。
夏木繁沉吟片刻:“买房子、安家、生孩子,这些都要用钱,而且数额并不小,难道莫玉华真的一点也不知情?”
买房子、装修,生孩子,算下来怎么也得十万,这么大一笔钱,势必会惊动莫玉华。如果莫玉华眼睛里容不下沙子,那她也有作案嫌疑。
先前夏木繁一直将视线集中在黄仲良身上,但听范阳平这么一介绍,开始对莫玉华也产生了兴趣。
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位女性,能够让自己的名字排在丈夫之前?
孙羡兵在一旁说了句:“我估计,黄仲良是真的惧内。”
冯晓玉有点不服气:“为什么?他都在外面找女人生孩子了,还惧内?”
孙羡兵道:“我先前一直奇怪,咱们荟市既不是经济发达的大城市,又不是风景优美的旅游城市,更不是白佳萦的家乡,为什么黄仲良要把她安顿在荟市。现在听范警官这么一说,我大概明白了。”
所有人都看向孙羡兵,听他继续分析。
孙羡兵继续说道:“黄仲良明显是在躲着莫玉华嘛。他找了个女人,但是害怕老婆知道,所以琢磨着把白佳萦藏在一个莫玉华发现不了的地方。荟市距浣城八百多公里,也不是什么大站,物价水平比较低。把房子买在荟市,一来房价相对便宜,花不了多少钱,五千块钱就能养一个家。二来荟市经济、交通都不算发达,不会遇到熟人。”
这样一说,冯晓玉连连点头:“你别说,黄仲良为了把白佳萦藏起来还真是动了心思,看来他是真怕老婆。”
可是龚卫国却有不同的意见:“也不一定是躲着莫玉华。有可能这小子一开始就没有安好心,打算去母留子,所以才想方设法遮掩形迹,生怕被人发现他的存在。白佳萦生孩子他不在,一年也只看望过她几回,平时联系从来不用大哥大拨打白佳萦家里电话。这回要不是他动手之前用了酒店电话,我们还真找不到他。”
这个理由,也说得通。
范阳平道:“管他是为了什么躲着人,反正不是个好东西。莫家对他恩重如山,莫玉华是和他一起吃苦的糟糠之妻,可是他却背信弃义,在外面养小蜜。现在还闹出人命,可耻!”
龚卫国冲着范阳平竖了竖大拇指:“范警官是性情中人。”
范阳平爽朗一笑:“看你们都比我年纪小,你们就叫我一声老范吧。现在资料看完了,后面你们打算怎么办?要不要传唤黄仲良?”
夏木繁皱眉思索了一阵,摇了摇头:“不,暂时不惊动黄仲良。我们先摸一摸黄仲良的社会关系,等找到实锤证据再抓人。”
不管主犯是黄仲良还是莫玉华,他们都是夫妻,夫妻一体,利益捆绑紧密。一旦惊动了任何一个,两人就会结为同盟,迅速处理所有证据,到时候可能什么都查不出来。
就算黄仲良承认案发时到过荟市,怎么证明是他害死了白佳萦?
他是买凶杀人,不是亲自动的手,他会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据。
有杀人动机,并不能说就一定会杀人。
瑞瑞已经被人抱走,说不定黄仲良还可以倒打一耙,说白佳萦不过妇道,和别人生了儿子,现在她被野男人杀了也是活该。
如果主犯是莫玉华,只要警方传唤黄仲良,她可以立刻壮士断腕,将所有罪名都推到黄仲良身上。
黄仲良只要一入狱,公司、工厂、钱……所有的一切都将是她和女儿的。这样的报复,难道不完美吗?
女人的恨,有时候会比爱更刻骨铭心。
重案七组向来都听夏木繁的,龚卫国问:“那,我们现在要做点什么呢?”
夏木繁站起身,弯腰牵起雪糕颈上绳子,微微一笑:“找个地方住下,每天遛狗吧。”
遛狗?所有人的目光里都带着疑惑。
只有雪糕欢喜地吐了吐舌头。

第114章 逛街
龚卫国、孙羡兵和虞敬他们跟着范阳平开着车到处跑,调查黄仲良与莫玉华的社会关系,夏木繁则和冯晓玉带着雪糕逛街。
南方城市的骑楼建筑很适合这里湿热的天气。
两、三层的小楼,底层沿街面后退,留出公共人行空间。人在檐廊下行走,上面有楼板遮阴挡雨,就算是夏天逛街也不会觉得热。
浣城这十几年发展得非常迅速,老建筑都焕发出勃勃商机,骑楼的一楼改造成了商铺,卖什么的都有,电器、服装、鞋袜、雨伞、玩具、小吃……
冯晓玉本就看美,只是因为工作性质不好穿得太花哨。沈奕彤案子结束之后她和税务局的小伙子相亲,两人一见钟情,正在甜蜜的恋爱期,对自己的形象特别在意,一看到商场里的漂亮衣服就挪不动脚步,拉着夏木繁便往店铺里走。
夏木繁虽说性子野,但也是个女孩子。她现在找回母亲,又拜了师父,在重案组工作如鱼得水,日子越过越顺心,内心渐渐柔软起来,被冯晓玉这一拉,兴致勃勃地进了店。
至于雪糕,它并没有跟着进店,而是乖乖地蹲在门口,一动不动地看着来往的人群。
雪糕是只纯种边牧,毛发黑白两色,油光发亮,眼睛明亮、举止有度,引来不少路人的夸赞。
“这是谁家的狗?这么听话。”
“应该是经过训练的狗吧?坐在那里一动不动的。”
“这只边牧真漂亮,养得好啊。”
雪糕虽然不似煤灰那般鬼机灵,听得懂人话,但它能从人们的表情中猜到他们的善念与喜欢,虽然有心矜持,但到底还是年纪小没城府,嘴一咧,笑开了花。
忽然,一缕熟悉的气息飘到鼻端。
雪糕嗅了嗅,耳朵竖了起来,从喉咙里发出一道低沉的声音:“汪!”
【夏夏!】
【我闻到了。】
【在马路对面,不过我没找到人。】
夏木繁和冯晓玉看中了店里一款吊带无袖长裙,这里的小姑娘都爱穿,单穿清凉俏丽,外披一件小披肩则显得温婉雅致,正打算试穿,听到雪糕的叫声,夏木繁立马放下手中裙子,走到雪糕身边。
“是谁?在哪里?”
雪糕听到夏木繁的问话,双眼闪着亮亮的光,专注地盯着斜前方。
【踢我一脚的那个人。】
【他就在这里。】
夏木繁原本以为雪糕最早发现的那个人会是黄仲良。
她和冯晓玉现在逛的这条商业街是浣城最早、最热闹的所在,也是黄仲良发家的地方,有几家店面就是他开的。
所以,在这里偶遇黄仲良很正常。
至于进屋杀人、抢孩子的那两个歹人,夏木繁想过他们会是浣城人,但没想到这么快就遇上。
夏木繁牵起雪糕,轻声道:“别急,别叫,别惊动他。我带你一起过去找。”
冯晓玉也跟着从店里出来,见夏木繁牵起狗绳,有点紧张地问:“怎么了?是不是雪糕发现了什么?”
夏木繁点了点头:“雪糕好像找到人了,我们走。”
冯晓玉一听,神情顿时兴奋起来。这么快就找到人了?雪糕果然有用!夏夏的决策是英明的。
雪糕目光炯炯,不断吸动着鼻子,顺着那缕气味找了过去。
边牧的血脉中自带牧羊天赋,纪律性强、服从性强,天性爱奔跑。如果依雪糕的性子,此刻它已经挣脱狗绳,快速奔向气味的源头。
但雪糕很听夏木繁的话,压制着那股疾驰的冲动,一步一步走向对面。
夏木繁逛的这条商业街以服装鞋袜日用品为主,对面则小吃、饭店、糕点比较多,雪糕闻到的那股气味,自是从一家熟食店里飘来。
混合着卤肉、烧腊的香味,这股气味雪糕早就深深刻在记忆之中。
就是股味!
它追着这股味跑了几条街。
一边走,雪糕一边在喉咙里发出低而闷的声响。
【我看到他了。】
【黑色短袖衫、花短裤。】
【瘦,壮,手指头有一个大金戒子。】
雪糕的话,让夏木繁迅速锁定来人。
熟食店里电扇风呼呼地吹着,靠里摆着几张条桌、板凳,看着有些简陋。
门口左边一个全玻璃的明档,里面用盆装着各种熟食,以猪肉类为主。叉烧、卤肉、卤排骨、卤猪耳、卤猪尾……
一个五十来岁的黑瘦男子,打扮很随意,穿着双夹指软底拖鞋,慢悠悠地走进熟食店里。熟食店老板熟络地和他打招呼:“莫老大,今天吃点什么?”
男子抬手摸了摸脑袋,手指头那个大金戒子耀眼得很:“老规矩。”说罢,他走进店找了张桌子坐了下来。
莫老大?
夏木繁第一时间,便想到了莫玉华的三个哥哥。
雪糕带着夏木繁刚来到熟食店门口,店老板忙推开玻璃隔挡,大声道:“姑娘,狗可不能进店里。”
夏木繁笑着摆了摆手:“我们不进店,买条叉烧。”
店老板这才松了一口气,从架子上挑了一条叉烧称了称:“要不要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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