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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从深渊归来(黄油柿子)


箭矢准确地穿过了野兔的眼睛,没有伤到皮毛半分——尽管换毛期的兔子皮并不值钱。
事实上,哪怕这是只油亮光滑的上好的兔子皮,对玫瑰夫人来说也算不上值钱。
她可有太多的皮毛了:松鼠、白鼬、狐狸、紫貂、豺狼虎豹熊……玫瑰夫人专用的更衣室里,几乎能找到世界上所有动物的皮毛。只要她想,就连人皮也会有人替她弄到手。
穷奢极欲了十来年,事物的价值对她来说已不再重要,她更看重心意:比如,这只兔子是公爵亲手打下的。
“好啊,今晚就吃烤兔肉。”她晃了晃手里的兔子,露出一个怀念的笑容来,“真巧。你第一次送我的礼物,也是一只自己打的兔子。 ”
格温公爵微微一怔,也露出些许怀念的神色。
“你居然还记得。”他感慨道。
玫瑰夫人便笑了:“那是我人生中收到的第一个礼物,当然记得了。”
上至贵族豪绅,下至平民百姓,北境任何一个人都能说出她的故事:贫穷的渔女与老公爵的独子于集市中相识,彼此一见钟情。
他们的爱情惹来了格温家族的不满,格温公爵(那时他还不是公爵)一度被父母囚禁于家中,而玫瑰夫人也遭遇过无数的威逼利诱乃至刺杀。
然而这些都没能破坏他们的感情,甚至使其愈加坚固与纯粹。老公爵去世后,格温公爵花了三年多的时间将格温一族的权力完全握在了手中,随即便大张旗鼓地将玫瑰夫人迎入了庄园中,给予了她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十数年来,玫瑰夫人始终是庄园中唯一的女主人。
所有见过他们的人都说,他们的爱情就如同童话中描述的那样,永远炽烈,公爵与夫人仍然如初恋的少年少女般甜蜜。
尽管他们早已不是少年少女的年龄。
金钱与宠爱令玫瑰夫人的美貌凋谢得比绝大多数美人都慢,但岁月的痕迹依旧爬上了她美丽的面庞。她这些年愈发不爱笑,因为一旦笑起来,眼角和唇边就会蔓延开细细的纹路。
他们相爱吗?
在集市贩鱼的渔女不在乎,她毫不信任权贵的所谓爱情,坚信自己早晚会被抛弃,并打算在这一天来临前尽可能多的捞钱;公爵之子的情妇会给出肯定的答案,因为这个少年为了她甘愿忍受来自家族的狂风骤雨般的怒火,那时她坚信他们会紧紧握住彼此的手,一直到生命的尽头;年轻的玫瑰夫人不屑回答,在她看来,公爵为她着迷得发疯,她只要勾勾手指,他就会心甘情愿地奉上自己的头颅。
十多年后,开始衰老的玫瑰夫人不大敢回答这个问题了。
诚然,她与公爵间至今还有愉快的夫妻生活(如果忽略掉公爵越来越力不从心这一事实的话),来自远东的货船也依旧昼夜不停地将一树树玫瑰运往她的园子中,她仍然过着当年的渔女做梦也不敢想象的奢华生活,并且相信这种生活会一直持续到她去世——她却不敢断言公爵依旧爱她。
人人都说格温公爵为玫瑰夫人发了狂,却少有人注意到货船里还装满了其他珍贵的货物,这些货物让公爵拥有了数不尽的财富;新航路的开辟使得格温一族在与北境其他商队的较量中占据上风,时至今日已牢牢地把控住了北境沿岸庞大的贸易网络;不少家族试图通过联姻的方式从中分一杯羹,每每都被格温公爵挡了回去——他仔细地筛查婚姻的对象,就像猎人挑选自己的猎物。
是的,婚姻对象,他那么爱她,可依旧要结婚。
这么说来那位已经去世的格温夫人甚至可以说得上聪明,她居然能够通过种种方式骗过公爵的筛查,哪怕只有短短的一小段时间。
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后,格温公爵挑选结婚对象愈发谨慎了起来,不久后他就要结第二次婚了:对方出身自北境的一个小家族,掌握着一支与内陆来往密切的商队,而那位即将成为第二任格温夫人的小姐也是美貌过人、聪明异常。
她还很年轻,不到十六岁,花一样的年纪,比含苞待放的玫瑰更楚楚动人。
比美貌与年轻更重要的是,只要他们结婚,就能构成一个新的稳定的利益同盟,格温家族通往内陆的势力就会进一步扩大。
玫瑰夫人与格温公爵一路聊着年少时的趣事,踩着满地明亮的阳光慢悠悠地返回庄园。或许是天气晴朗的缘故,又或许是格温公爵看起来心情不错,她便壮着胆子开口了:“……亲爱的,你……就不能不结婚吗?”
格温公爵带着笑意的脸立马垮了下去。
同玫瑰夫人一样,他也不年轻了。脸一旦垮下来,皱纹便勾着略显松软的皮肉往下坠,那个年少潇洒的公爵之子的青春面庞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
“甜心,我不可能不结婚。我跟你说过,你有什么要求都可以提,我会满足你。你不用担心自己的地位会受到威胁——你也得明白,你能过上今天的日子都是靠的谁。”公爵用充满威严的声音说,“别跟我闹脾气,你不会想惹我生气的。”
“……如果我说,我的要求只有你不结婚呢?”玫瑰夫人直视着他的眼睛,问道。
公爵的目光更冷了。
他说:“如果你在家里住得不开心,大可以搬出去住。有不少人都想坐你的位置。”
不耐烦地丢下这句话后,公爵用力地一夹马腹,往前飞驰而去,强行结束了这个话题。
玫瑰夫人望着他远去的背影,眼前一片模糊。
她试图从那个逐渐消失的小黑点里辨认出属于当年那个少年的影子——在集市上一把握住她的手的少年、因为一个吻便满脸通红的少年、搂着她的肩膀说我们终于可以在一起了的少年——却发现终究只是徒劳。
如此说来,当年那个少年真的存在过吗?也许他不过是被回忆与自己的爱意一遍一遍美化过的幻影而已。如果一层一层剥掉这些美化,也许当年的他也同现在一样面目平庸,谁又知道呢?
毕竟,玫瑰夫人已经回不到从前了。她无法拨开回忆的迷雾,去凝视年轻的公爵之子真正的面容,也无法让时间倒流,在与他相遇之前巧妙地避开这一场泼天的幸运——或是不幸。
如果没有与公爵相遇,也许她至今依旧做着渔女的工作,并因病痛而早逝;运气好一点的话,也许她能做一名小贩,钱不能赚得很多,至少不必亲自出海捕鱼,不会年纪轻轻就落下一身的毛病。
可是做公爵的情妇,未必就比渔女或小贩来得好。那样她至少有一份养得活自己的工作,不必手心向上、只能眼巴巴地盼望公爵的赏赐。
十数年养尊处优的生活早已让她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只能做一朵依附于公爵这棵大树的美丽花朵。如果哪一日公爵厌倦了她,那么她的日子想必不会好过。
玫瑰夫人曾经是个满脑子粉红泡泡的傻子,不代表她永远都会是。而今日的对话让她明白,以公爵对她的感情来看,他厌倦自己的那一日未必就不会到来。
说得再明白些,自从成为公爵的情妇,她就得小心翼翼地觑着他的神色过活,一点一点拔掉身上的利刺:公爵喜爱玫瑰,却不乐意被玫瑰的尖刺扎手。
看看,他们相爱这么久了,她甚至还不敢在他的面前袒露自己真正的想法。
玫瑰夫人回到庄园后不久,侍女便端来了一盘经过精心烹调的烤兔肉。镶着金边的盘子底下压着一封信,她拆开一看,是订婚仪式的邀请函。
三个月后,格温公爵要在庄园内举行订婚仪式。这是一场性质较为私密的宴会,只有双方的亲戚参与——情妇也算是未婚夫的亲戚吗?玫瑰夫人握着邀请函,笑出了声。
她让侍女替她向公爵道谢,赞扬烤兔肉的美味,并传达对于自己“不合适的发言”的歉意。
侍女退了出去,房间内只剩下了玫瑰夫人一人。她在胸前十指交握,望向半空,如同信徒祈祷一般,轻声呼唤道:“尊敬的魔鬼,我呼唤您的到来。”
玫瑰夫人知道,死去的前任格温夫人把魔鬼送到她的身边,并非出于好意。她恨自己,更恨格温公爵,所以她希望利用她来报复他。
她看破了这一切,本该厉声呵斥那名可恶的魔鬼,戳破格温夫人的阴谋——可是,那天夜晚,当她与格温公爵缠绵后,公爵靠在她的枕边,漫不经心地提起自己正在挑选新的妻子。
鬼使神差的,玫瑰夫人便咽下了拒绝魔鬼的话语。

订婚仪式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里举行。
格温公爵穿着华贵,靠在城堡的露台上远眺。当未婚妻的车队向庄园中驶来时,他便离开了露台,预备着去迎接宾客。
玫瑰夫人穿了件修身的红色长裙,依照公爵的吩咐,没有佩戴珠宝,以免抢了未婚妻的风头。
她只在盘发上插了一朵艳丽的红色玫瑰,跟在公爵的身边,低低地说:“……如果您愿意,现在取消仪式也来得及。亲爱的,你答应过的,你会永远— —”
一旁的仆人好奇地束起了耳朵。永远什么?没想到订婚仪式当天还能听到公爵和情妇的私房话,看来今天没准有好戏看。
令他们失望的是,玫瑰夫人没能说完这句话。公爵转过身,严厉地捏住了她的双颊。
玫瑰夫人的脸上传来骨头的咔吧声,他借此将她的话堵了回去。
“我说过,没人强迫你来参加我的订婚宴。如果你不想来,就回屋随便找个地方呆着去。”他冷冷地说,“甜心,别让我发现你搞什么小动作。我宠着你,可不是让你无法无天的。”
玫瑰夫人顺从地垂下眼眸。几秒后,格温公爵放开了她,大步流星地顺着楼梯向下走去。身旁的侍女露出担心的表情,玫瑰夫人接过她们捧来的镜子一看,她的脸上浮现出了两个清晰的指痕。
侍女低声询问她是否要补妆,她摆摆手,竟然勾起嘴角,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你们现在立刻收拾值钱的东西,离开庄园,跑得越远越好。我的东西随你们拿走,有要好的姐妹什么的也一起叫上,别担心会有人来追你们。也别太贪心,只拿最值钱的,拿了就跑,一定要尽快离开庄园的范围。快跑吧,越快越好。”
侍女们被她的话吓得僵在了原地,久久不敢动弹。
玫瑰夫人走了几步,回过头去,冲她们道:“你们跟了我这么多年,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们?快跑,别耽误时间。”
说罢她不再理会周围一圈震惊的仆人,昂首阔步地走下了楼梯。
你未免也太小看我了。她在心中呵斥丈夫的愚蠢——小动作?我要搞的可是一个大动作。
玫瑰夫人气势汹汹地往屋外走,不小心在楼梯的拐角处撞到了一个小孩。瘦巴巴的个子,不合身的衣衫,叫人想起集市里鬼鬼祟祟的流浪狗。
奇怪,这间屋子里哪来这么一个小灰老鼠似的孩子?
她愣了有那么几秒,才意识到这是已经去世的格温夫人留下来的孩子,格温公爵名义上的头一个婚生子,他财产的继承人。在向魔鬼许愿签前,她承诺过绝不会伤害这个孩子。
他叫什么,约翰,亚瑟,威廉,还是别的名字?她早就不记得了。
曾有一段时间,玫瑰夫人极其憎恶他与他的母亲,在她看来,他们就像两个不知廉耻的小偷,从她的手中窃取了本该属于她的珍宝。
之后这些年,格温夫人缠绵病榻,她的孩子像只小老鼠一样战战兢兢地活在庄园的阴影中,玫瑰夫人的心中便渐渐升起了一些恻隐之心。
另外一个原因是,她也逐渐回过味来,意识到他们和自己在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他们都只能依附公爵活着。
公爵宠爱她,便能把她捧上高位;公爵憎恶自己的妻子与孩子,便能让他们生活艰难。如果明天公爵宠爱别人而憎恶玫瑰夫人,那么她的生活就会立即沦落到格温夫人的地步——决定她们之间巨大差异的唯一因素,只是公爵的宠爱罢了。
而宠爱是会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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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夫人款款走向宅邸的大门,迎上定亲的队伍,如同好客的主人殷勤地迎出门外,要将客人请进屋内。
格温公爵正挽着一位年轻得可以当他女儿的小姐的胳膊,两人有说有笑地走着。见到迎面走来的玫瑰夫人,小姐花一般年轻娇美的脸上先是露出惊讶与困惑的神情,很快她就反应了过来,脸色立刻变得难看起来。
格温公爵一愣,随即皱紧了眉头,呵斥道:“你在这里干什么!”
“我来举办一场盛宴。”
玫瑰夫人露出一个极为明艳的微笑,就如同以往她无数次在庄园中主持宴会时一般,无比大方和自然。
她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走到年轻小姐的面前,轻轻在她额前一点,说道:“好小姐,这场宴会可没有邀请你来,你可以离开了。”
随着她的动作,这位订婚宴的主角之一、公爵精心挑选的未婚妻竟然漂浮在了空中,就像被一直看不见的大手攥住一般。
未婚妻还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便被那双看不见的手拽出了宅邸大门,穿过庄园大门摔向了外边。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她的身影就消失在了众人面前,连同预备和她一同参加订婚宴的仆人与亲人一起。
所有人都因这个突如其来的意外愣在了原地,最终打破沉默的是另一位主角。公爵的脸因暴怒而涨得通红,他捏紧拳头、大踏步地向玫瑰夫人走来。
短短几步的距离,玫瑰夫人始终凝视着他的脸。
她的视线一刻也没有从公爵的脸上移开,直到确认自己终于再没有半分的犹豫和悔恨——于是她抬起手臂,打了个清脆的响指。
烈火轰然而至,如惊雷滚落!
火焰以玫瑰夫人为圆心,向着四周席卷而至,转眼间便咬住了整座宅邸。熊熊烈火在昂贵的楼梯、石头的墙壁与人体上同时燃烧,毫不讲理地吞噬着周围的一切。
大厅内爆发出可怕的尖叫声。宾客们四散而逃,争先恐后地向着大门涌去:跑出大门的人立刻发现,在庄园的范围之外,万里无云、天气晴朗,哪有半点火焰的影子!
可在庄园的范围之内,不知从何而来的大火猛烈地燃烧着,珍贵的玫瑰花圃被火舌舔得焦黑,而为了订婚宴布置的装饰物也在火焰中倒塌,化为灰烬。
人们向着庄园的出口奔去,唯恐落于人后。有的人跑着跑着,突然扑倒在地,一阵令人作呕的烤肉香气后,紧随其后的就是更浓郁的焦臭味。
滚滚热浪与焦糊味交织,入目所见的一切都在燃烧。一时之间,格温庄园便从北境最豪华富裕的天堂,化为了令人恐惧的人间地狱。
玫瑰夫人依旧站在原地。
烈火在她的周围翻卷,她的妆容在热浪中变得模糊。大厅中的一切都在变形、扭曲、倒塌,而她没有逃走或是四处走走欣赏自己的杰作,只是注视着自己身前那个高大的背影,眼神几乎称得上困惑。
格温公爵仍然还活着。
在暴风一般的火焰席卷整个庄园的瞬间,他是第一个遭到烈火舔舐的对象。他的脸已经被烧得融化,难以辨别五官,为了订婚宴而特意准备的华服与冠冕也被烧得黏在了身体上。
他焦黑的皮肤如同因干旱而皲裂的大地,细细的裂痕蔓延在焦脆的皮肤的表面,时不时会有红黄相间的体丨液自裂痕中渗出。
尽管如此,格温公爵仍旧活着。
也许是因为随身携带的魔法护具,也许是因为他在危急关头释放了护身魔法,一些细小的魔力流隐约在他的体表淌过。这一点魔力不足以治愈他的伤口,只是能让他多活个几分钟罢了。
他缓缓地抬起手臂,从喉咙深处挤出沉重得仿佛下一秒就会断掉的呼吸。那听起来像是几个磨损严重的单词,或者仅仅只是因疼痛而发出的呻丨吟。
玫瑰夫人走上前去,握住那只焦黑的手——毫不在意自己的力度是否会将他烧干的皮肤捏碎——放在自己的脸上。
“是我。”她温柔地说。
另一只手臂也抬了起来。格温公爵像是一只年代太过久远的机械玩偶,动作迟缓且无力。
那只如同烧过头的烤肉一般的手抚上玫瑰夫人另一侧的脸颊,接着猛地落下来,毫不犹豫地掐住了她的脖子!
不成人形的格温公爵猛然发力,将玫瑰夫人推倒在地。他一面挤出嗬嗬的嘶吼,一面拼命地扼住玫瑰夫人的喉管,焦黑的手指恨不得插丨入她的血肉之中!
他们贴得很近,这是一个可以亲吻的距离。玫瑰夫人深深地凝视着面前这张融化的脸,确信自己从中再也找不到任何一点爱人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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