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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春知处(风歌且行)


她在院中没坐多久,头发就干了,她也不敢吹太久的夜风,起身洗了手,站在檐下望向栀子树。树冠上已经满是洁白的花苞,有些隐隐盛开了,芳香扑鼻。这几日便正是采花的正好时机,回去将花浸在水里,会慢慢开花,香味持续能很多天。
“可以摘去卖了。”纪云蘅喃喃自语。
从十四岁起,每年五六月,纪云蘅都会摘栀子花去街上卖。
泠州是民风开放的繁华之地,遍地都是生机活路,不管做什么都能吃上口饭,到了夏季走街串巷卖花的人很多,且大多都是家境贫穷的丫头出来卖,若是被富贵的人家瞧上了,还能买回家去当丫鬟。
纪云蘅每年都会被问,有时候别人瞧她生得漂亮,还会多买一些栀子花。
当初遇见薛久的时候,纪云蘅就是在卖花。
薛久说她站在路边,顶着大太阳晒出了满头的细汗,黑葡萄似的眼睛盯着来往行人,明晃晃地写着“来买一朵我的花吧。”
屠夫虽然膀子硬,但是心软,买了她所有的花,再聘请她做自己的账房先生。
纪云蘅卖栀子花挣不了多少,十朵也才一文。
她不是为了挣钱,只是想把满树的芬芳分享出去。
纪云蘅打了个哈欠,进门前对小狗说:“学学,不要再离开了。”
许君赫将两只前爪交叠,头压在上面,对她的话置之不理,只给她一个桀骜冷漠的背影。
纪云蘅不觉得她的小狗是疯狗,因为小狗白日里都是很正常的,几乎黏在她身边,只有到了晚上才会变得疯癫。
或许是小狗生病了。纪云蘅在心中猜测,到了晚上它身体不舒服,所以总是龇牙咧嘴,兴致缺缺。
纪云蘅很是惆怅,决定明日去给小狗买些药。
是她捡回来的小狗,既已决定养活它,自然要对它尽心尽力。
隔日纪云蘅一大早就出门了,去医馆给小狗买药。而许君赫回去后大发雷霆,要将那老住持给的佛珠摔得稀巴烂,再去掀了那诓人的破庙,被殷琅抱着大腿又是哭又是求地给拦住了,在寝宫里闹了好一通。
最后还是皇帝去瞧他,才将此事平息,许君赫无他法,当务之急便是找出那小破院究竟是什么地方。
“把贺尧叫来。”许君赫下令。
寝宫内门窗大开,没燃熏香,燥热的风穿堂而过,纱帐随风飘摆。
伺候的太监们大气都不敢喘一声,便是寝宫站了那么多人,却也寂静得落针可闻,毫无杂音。
很快殷琅就领着贺尧进来了。
贺尧是许君赫的随身侍卫,身形健硕,眉眼生得平平,乍一看十分不起眼。
但他却是当年自皇帝亲自培育的暗卫中厮杀得胜之人,这才有了保护许君赫的机会,多年来只要许君赫外出,贺尧便一直如影子一样跟随在他身边。
许君赫要人办事,轻易不会动用贺尧,但现在他需要立马找出那个破落的小院。
“你去查一处地方,那里地处偏僻,远离闹市,风大的时候周围有很响的树叶声,应是在林边,院中有棵栀子树。住在里面的是个模样十六七的姑娘,左眼角有颗黑痣。”许君赫回想起那姑娘的容貌,又添了一句,“模样生得尚可,只是看起来有些呆傻。”
泠州如此之大,许君赫这样没头没尾的描述,找起来宛若大海捞针,但贺尧没有半点迟疑,待许君赫吩咐完之后,便领了命离开。
当然,能不能找到,许君赫心里大约有底,他所知道的信息太少,就算是贺尧在泠州手眼通天也不一定能找到,但目前也只能如此。
夜晚穿成小狗时,正是非常不巧的时候。
纪云蘅用布把小狗给包了起来,发带一圈一圈地缠着,许君赫只感觉两手被捆得很紧,半点挣扎不得。
随后就见她不知从哪里拿出个牛皮水囊,然后将许君赫抱在怀里,一边掰着他的嘴一边往里面灌。
许君赫勃然大怒,全身都用上了力挣扎扭动,却被纪云蘅用大腿给夹得死死的,紧接着一股苦涩浓郁的汤药就猛地灌进了嘴里。
小狗到底还是崽子,纪云蘅又将它全身给捆起来,许君赫挣不脱,被强行灌了几大口酸苦的汤药。
“没事儿的,学学,喝了药你就好了。”纪云蘅说:“乱咬人的是疯狗,你可不能是疯狗,我舍不得丢你。”
这是她今日一大早跑去买的药,还费了很大的劲儿解释这是给小狗喝的,最后许是郎中听得烦了,又赶不走她,就给她抓了些药。纪云蘅去了楚晴的豆花店,熬出好的药放凉之后,被楚晴用一个水囊装起来,纪云蘅带回来特地等到傍晚才给小狗喂。
纪云蘅坚信吃了药就能好。
这些年她每次生病,都是如此。
许君赫却被折磨惨了,这回杀人的心都有了,肚子被汤药灌得圆滚滚的,硬是喝完了汤药,被纪云蘅放下来后就开始吐,喝进去的大半都吐了出来,纪云蘅颇为心疼。
随后就是他追着纪云蘅咬,吓得纪云蘅躲回了寝房里。
接下来的几日,纪云蘅在太阳落山之后,与小狗的关系都降至冰点。
小狗只要看见她就龇牙咧嘴,怒叫不止,但是白天的时候又主动蹭在她身边,有时候将小狗关在院中时间太久,它还会用爪子刨门,在门口嘤嘤叫。
只是一到夜晚,小狗就卧在树下满眼戒备,莫说是让她摸了,就是叫破嗓子,小狗也不会应答一声。
纪云蘅摸不着头脑,明明捡回来的时候还好好的,怎么这几日越发奇怪了。
不过她倒是没再给小狗买药了,平日里照常是四日去一次集市给薛久记账,闲来便在街上卖栀子花。
纪家的人并不知道她偷跑出去的事,纪宅位于泠州的北城,所以纪云蘅每回都要走上很久去东城,一是为了避免撞上纪家的下人,二则是她所认识的几人皆在东城区。
几日后,纪宅的下人来敲门,说是给纪云蘅裁的新衣好了,要她去前院试试。
纪家主母因为早年时,总是被纪云蘅的娘压一头,所以后来被扶正后,也没怎么关心过纪云蘅,表面功夫都懒得做,只让下人每日送饭过去,免得人饿死。
新衣也是会做的,只不过是每年快要过年的时候才有,从不会量纪云蘅身上的尺寸,只会讲成衣送来,每年都或大或小,瞧着也并不崭新,总之不合身也不漂亮。
纪云蘅随着下人去了前院的厢房,进去时纪老爷也在,身边坐着前些日子刚及笄的纪盈盈,而王惠的身边则坐着一个少年。
那少年身量不算高,身着锦衣腰佩玉环,生了一双狭长的眼,正是纪家的二少爷,纪盈盈的同胞兄长,纪远。
他比纪云蘅小一岁,颇得纪老爷的宠爱,平日里不去官署之时就将他到处领着,于是在外也结交了不少泠州的世家子弟。
纪云蘅听得他们聊得正热闹,便在进了房后识趣地站在一旁,并不打扰。
“日子可定下了?这回消息保真吗?”纪老爷问。
“九成九的真。”纪远的声音往上扬,语气里满是兴奋,眉飞色舞道:“就是明日,场地早前几日就定下了,听闻是皇太孙先前身体不适,才拒了周少爷的宴请,后来周少爷又请了一回皇太孙便应了,明日就会开宴。这些日子我随李少爷前后忙活,今日他许诺开宴时会带着我一起过去。”
纪老爷闻言,当即就抚着胡子笑起来,满脸都是满意的神色。
王惠赶忙问,“这李少爷,可是你先前说过的泠州通判家的那位?”
“正是呢,他与周少爷交好,又爱喝酒,喝多了总是会多说一些,所以我才能从他那里得到这些消息。”纪远眉飞色舞道:“若是明日运气好,或许能结识些京城来的子弟,更甚者有幸能在皇太孙面前露露脸,再攀谈个一两句,就更是了不得了。”
“不可贪心。”纪老爷虽然高兴,却还是压着语气教育道:“我听闻这位皇太孙向来飞扬跋扈,在皇城中便是谁的面子都不给,是个无人敢开罪的小霸王,又常伴君侧,想来心深似海,若太孙殿下问你话,你便答,不问你,你也别上前乱开口,免得惹了他不悦。”
话里话外满是敬畏。
纪老爷的这个小官,到底也是当年他爹打通关系得来的,整日就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因着家中人捧着,才称呼一声官老爷。
实则出了这纪宅,他半点说话的分量都没有。
与那些天潢贵胄隔着天堑,多一分贪心的肖想,就多一分危险。
“哥哥真了不起,若是能与京城来的世家子弟结识,将来高中入了朝堂,仕途之路必定也顺风顺水。”纪盈盈拍着手给兄长道贺。
此话一出,王惠便是满脸的自豪得意,赶忙吩咐人催一催新做的衣裳,好让明日儿子赴宴时能拿得出手。纪老爷则一再嘱咐纪远,让他明日赴宴行事说话稳重些,一定要恭恭敬敬,不可冒进。纪盈盈也连声道喜。
一家四口便在这小小的厢房里,做起了一飞冲天的美梦。
纪云蘅站在门边始终安静的,仿佛左耳听右耳出,目光怔然地落在一处,毫无存在感一般。
等他们聊够了,纪老爷起身带着纪远去书房,纪盈盈也去学琴,逐一从厢房离开。
他们从纪云蘅的身边路过,却目不斜视,谁也未曾停留。而纪云蘅也早就习以为常,沉默地走进去,向王惠请安。
王惠刚得了好消息心情极好,满脸慈爱的笑容看着纪云蘅,拉起她的手坐在身边的长椅上,将她上下打量着说:“一不留神也长得这般大了,过了年虚岁该十八了吧?当年姐姐逝去时,将你托付给我,让我替她照看你长大,我便有心留了你两年,眼下瞧着你出落得这般标致可人,是该择一门亲事了。”
纪云蘅并不接话,用那双墨黑的眼睛看着她,脸上虽没有笑意,但也并不显阴沉,有一种乖顺的安静。
王惠给她裁衣的目的便是这了。
纪云蘅这些年虽然被锁在后头的小院里,从不见外客,与纪家这些亲戚也都不熟识,但她到底是纪家的嫡长女。
纪盈盈已是及笄年岁,年后就要开始留心亲事,有纪云蘅压在上头,她怎么也不能越过长姐去议亲,所以王惠打着算盘,先将纪云蘅嫁出去,再仔细为自家女儿择一门好亲事。
“我先前帮你留意了,那张家的第三子,虽是庶出但文采好,王家的独子虽平庸,但性子温和好相处,年纪大些也懂得疼人,西城木材家的少爷家底殷实,又是独子,不过前两年结过一门亲,妻子没多久就病死了,也没留下个一儿半女,你若是嫁过去做续弦,也不会吃苦。”
王惠语气缓慢,怕纪云蘅听不懂,反复地说了几遍。
按理说纪云蘅再如何不受宠,也有个纪家嫡长女的身份,自然不可能做妾室或偏房,但她脑子有些痴傻,于是处境就尴尬起来。
门当户对的人家里,不会有人愿意娶个痴傻的人回去当主母持家,门户低一些的,条件又不能太差,否则传出去纪老爷要被诟病。
纪老爷有官职在身,又要面子,总是要顾虑这些的。
挑挑拣拣,王惠只找出了这三个。
“你也不必急于回应,今日先将新衣裳试试,瞧瞧合不合身。”
纪云蘅从头到尾没说一句话,被秋娟带去试了新衣。
是鲜艳的桃红色,衣料比从前的摸起来好了些许,但也没好到哪儿去,大小倒是合身。
十七八岁的姑娘,正是亮丽的年纪,这些鲜亮的颜色不管怎么穿都好看,纪云蘅换上之后王惠就笑着夸赞,又送了她一根木簪,簪子头挂着红色的绒花。
“回去好好想想。”王惠将簪子插在她的发上。
纪云蘅木讷不应,王惠也并不计较,温和地拍了拍纪云蘅的肩膀,然后让她穿着新衣回去了。
人还没走远,秋娟的声音就飘过来,“夫人,大姑娘哪里懂这些,何须问她,定了亲事将人嫁过去就是。”
“你懂什么,这傻子到时候不愿意闹起来,丢了老爷的脸面才是坏大事呢……”
纪云蘅回了小院,赶忙烧水沐浴,将新衣泡在水盆里,收拾完之后天色渐黑。
她将今日刚洗干净的小狗抱起来抚摸,小狗的毛蓬松柔软,两只耳朵耷拉着,粉嫩小巧,雪白的毛不含杂质,极为漂亮。
纪云蘅把它抱在桌子上,它就乖顺地卧下来,静静地陪伴着主人。
房间昏暗,纪云蘅点上灯,提笔写字。
太阳落下地平线的一瞬,许君赫睁开双眼,正听见耳边传来纪云蘅的声音,在极近的地方。
许君赫已经习惯了,显然在白日里,这小姑娘经常将小狗抱进屋玩,有时候许君赫穿过来,不是在床上,就是在桌上,要不就被她抱在怀里。
即便是再凶戾的叫喊,纪云蘅也从不生气,吵得厉害了,她才会将许君赫放回院子里。
眼下,她正伏在岸边,烛灯给她的侧脸轮廓勾上一层金线,她提着笔,正念念有词道:“张家的第三子,虽是庶出但文采好,王家的嫡子虽平庸,但性子温和好相处,年纪大些也懂得疼人,西城木材家的少爷是独子,前两年结过一门亲,妻子没福气,没多久就病死了,也没留下个一儿半女……”
纪云蘅正认真写着,余光看见小狗站了起来,便转头,用笔杆点了点小狗的鼻子,轻声问,“学学,你说我选哪一个好呢?”
许君赫偏了下头躲闪,耳朵也跟着抖了一下,心中骂声一片。
就这么几个歪瓜裂枣,也值得她如此认真挑选?这番说辞根本不是能从她这个半傻子口中出来的,想来是白日里有谁将她喊过去说了这些。
在如此不受待见的家中,能给她择什么好亲事,不外乎是一些明面上还看得过去,实则一团烂泥的夫家。
若是能开口,许君赫会建议她选择削发为尼,免得嫁过去受罪。
正想着,却见纪云蘅忽然搁了笔,发着呆不知想些什么。
房中静了片刻,才又听她的声音响起来,“你说,那皇太孙究竟是什么人物呢?为何他来了泠州,身边的所有人都会说起他?”
许君赫瞥她一眼,并未有什么反应。
他自幼受封,是储君,声名远扬,名声传到泠州也是常事,这里的百姓提起他,不外乎也是一些年少有为,举世无双之类的谄媚话,他听得太多了。
谁知纪云蘅却说:“他当真如旁人所说的那么跋扈吗?”
下一刻,响亮凶蛮的狗叫声响起:“汪汪汪汪汪汪!”
纪云蘅吓一跳,猛地站起来,后退几步惊道:“学学,又怎么了?”
许君赫要气疯了,冲纪云蘅吼了几声,一个纵身从桌子上跃下,不承想这桌子对他来说太高,当即摔在地上,下巴仿佛摔得裂开!
剧痛加剧了他的怒火,于是更加大声地追着纪云蘅狂吠。
纪云蘅吓得往院子里跑,被许君赫从前院追到后院,追了一圈又一圈。
泥人也有三分性子,纪云蘅这下真的有些生气了,扑上去将许君赫按倒在地,用手捏着小狗的后脖子。
这是薛久教她的,说提这个位置,小狗咬不到她。
果然不论许君赫如何挣扎,都无法咬到纪云蘅。
她拿了麻绳套住了小狗崽的脖子,再提着小狗去了树下,单手将麻绳缠绕在树干上。
皇太孙被这么拴起来,气得几乎吐血,发疯地咬麻绳,却因为小狗的牙齿并不锋利,无法咬开粗粝的麻绳,便有转头冲纪云蘅叫。
纪云蘅这么一折腾已经浑身是汗,皱着眉头道:“学学,你真是太不乖了,今日就罚你在这里好好反省。”
说罢,她不管小狗再如何狂叫,径直去后院烧水洗漱,而后回房睡觉。
这绝对是许君赫生平头一遭,若是搁在平日里,他下令拆了这小院都是一句话的事,但此刻他困在小狗的身体里,再是如何生气,也没有丁点办法。
骂累了,气疯的许君赫慢慢安静下来,心中一连道了三声好,心说你最好别让我查到这是什么地方。

隔日,纪云蘅早早就起来了。
她今日穿着稍有不同。上衣着雪白色的窄袖衫襦,腰身收束,配上黛绿色的百褶罗裙,行走时轻盈的裙摆随着风动,隐隐露出一双绣花短靴。
纪云蘅不会梳什么漂亮的发髻,平日里只随意用发带绑起来,或是半绾着,今日却上手给自己编了两条小辫子。半绾着的发插了根雕花木簪,浓墨顺滑的发散在肩头,更衬得衫襦白,发丝黑。
折腾一番,出门时已经是天光大亮,小狗还被拴着,但一听见纪云蘅出门就立即坐起来,用枣子大小的眼睛巴巴地看着纪云蘅,尾巴也摇得飞快,扯着脖子上的麻绳嘤嘤叫,似乎一副很伤心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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