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驭君(坠欢可拾)


程廷捏着鼻子,恶声恶气:“打!留一口就行!”

程廷放下灯笼,率先动手。
他抬起腿,连着踢了王景华好几脚,其中一脚,不知是踹进了王景华的哪一根骨头缝,登时疼的他变了声音,在米袋子里疯狂蠕动。
“谁?谁敢打我!知不知道我爹是谁!我爹是知州!”
“程三!我知道是你!你装神弄鬼,我饶不了你!”
“放开……嗷!哎哟!!”
程廷收了脚,一屁股坐在米袋子上——他份量沉重,一屁股就把王景华坐了个半死。
“是我又怎么样,”他套米袋子,是为了让朋友不露面,他自己则是半点不慌,“打的就是你!”
他拎起拳头,看准王景华脑袋,一拳砸了出去。
“我让你说媒!让你做保山!让你绑人!小爷我的人,你也敢欺负!我打死你!”
他方才已经打听出来邬瑾是让王知州抓了去,又让自己的老爹保了出来。
越说,他越是怒不可遏,骑着王景华,攥着拳头,使出打虎的力气,一阵暴揍。
王景华起先还在麻袋里大喊“程廷不得好死”,很快就开始叫人“救命”,等程廷一通老拳打下去,就只下了呻吟之声。
一旁的朋友已经将孙景和毕老四从头到脚收拾了一遍,站在一旁等了片刻,见程廷气喘吁吁,还不松手,王景华就是铜皮铁骨也让他揍瘪了,连忙上前拉开他。
程廷站起来,又踢了他一脚:“早就想打你了。”
王景华不动了,呼吸微弱,胸膛缓慢起伏,大黄狗隔着米袋子嗅了嗅,见还活着,便“啧”了一声,摇头晃脑退至一旁。
程廷从朋友手掌中挣出胳膊来,擦了把汗,扭头扯下孙景头上麻袋,见孙景昏迷不醒,面目全非,没有他再下手之处,才罢休。
就连毕老四也晕了过去,身上一股尿骚味,臭不可闻,让人痛殴之下,撑到嗓子眼的食物也原样吐了出来,麻袋内外一片狼藉。
程廷有心想补一脚,愣是没有找到个干净地方下脚。
他重新走回王景华身边,蹲下身去,扯开麻袋,看王景华晕的彻底,两个眼睛肿的比核桃还大,脸上红肿一片接一片,鼻孔翕动,里面流出来两管硕大的鼻血,不必再揍。
“父债子还,”程廷拍了拍他的脸,“你们父子两个,再动小爷的人,小爷把你给拆了。”
说罢,他站起来拍了拍手,扭头对着扮鬼的那三张大白脸道:“找个地方洗洗,改天我请你们吃席面。”
“改天干什么,就今天,走,咱们听曲去。”
“就是,三哥怎么还和那些伪君子似的,竟说空话。”
“走,现在就走。”
程廷摆手:“我是真君子,坦荡的告诉各位,我不仅没银子,还不能挂我老子的账。”
三个朋友立刻笑了起来,各自从身上掏了掏,凑出来一两银子:“那就别去听小曲了,咱们找个小脚店,喝几杯去。”
程廷一听,立刻两眼放光:“行,走,喝几杯去,不过得先去报个信,别把人冻死了。”
“我去,等我洗把脸。”
“去什么去,路上找个巡夜的衙役说一声不就行了。”
“蛤蟆精皮糙肉厚,不至于就冻死了吧。”
四个人勾肩搭背,先去洗脸,再去寻找脚店,大黄狗摇尾跟上,蹭吃蹭喝,只是路途之中,迟迟不曾遇到衙役,在脚店里才看到坐着喝酒的四个衙役。
衙役们一听知州之子有难,放下酒碗就走,才免去王景华冻死之苦。
原来不知哪个路过之人,见了王景华三人惨状,不仅没有报官,还将他们三个扒了个精光,连尿了裤子的毕老四都没嫌弃,袜子都没给这三位留下一只。
王景华今天夜里先是受到了惊吓,随后遭遇了一顿痛殴,屋漏偏逢连夜雨,还让人扒了个精光,遭受了风寒,刚一回到家,就浑身滚烫,如同火炭,很是凶险。
王夫人连夜请来李一贴,就连王知州这样不大爱儿子的,也从爱妾的床上爬了起来,跑到夫人院子里,握着儿子的手,说了几句父爱如山的话。
王景华烧的嘴唇干裂,面颊通红,一时醒一时昏迷,醒的时候,身上的伤也跟着醒,痛的他涕泪交加,昏迷的时候,噩梦连连,鬼影重重,妖魔鬼怪们全都顶着程廷的脸,在梦里都没轻饶了他。
再醒来时,他抓着父亲的手,气若游丝:“爹……是程三……程三害我……”
王知州前不久才让程泰山将了一军,心中的怒火还未消散,得知程廷打了自己的儿子,“蹭”地站了起来,目光阴骘,要让前衙去捉拿程廷,然而走到门口,目光一动,就变了主意。
若真是闹上衙门,程泰山免不了又要说是孩子打架,让他大人不计小人过,迫使他心胸开阔。
他的肚子里,实在撑不上一条这么大的船。
他低声对心腹道:“去找程三,套上麻袋往死里打,丢到程家门前去。”
心腹低声道:“会不会已经回去了?”
王知州道:“先去找,找不到,我明日亲自带着景华他们三个去程家,讨回公道!”
心腹点头,立刻召集打手去办。
程廷此时还在脚店中痛饮,喝的头重脚轻,直到子时,才在脚店外分道扬镳。
他心情愉悦,领着狗,慢慢往家里走,嘴里还哼唱小曲:“浓云压碧瓦,黛笔画翠眉,点红唇,换新衣,郎啊郎,何时归……”
一曲未曾唱完,大黄狗忽然“汪”了一声。
吠过之后,大黄狗咬住程廷衣袖,用力往回拽,程廷不明所以,顺着力道歪歪扭扭走了两步,他伸出食指,学着莫聆风的样子对着大黄狗一点:“不许胡闹。”
大黄狗急了,连撕带拽把他往岔开的路口拖,程廷有五六分酒意,软绵绵的随着它走过去。
结果刚到不知道哪户人家的屋檐下方,杂乱的脚步声就滚滚而至。
先有的脚步声,再有的火光,墙壁、屋宇都投落下斜长的黑影,紧接着,几个手持长棍的人和火光一起靠近,略过了已经钻进另外一条路,站在一户人家屋檐下的程廷。
这些人来势汹汹,走的也快,一边走,一边道:“当真在脚店?”
“是,有人说看到他在脚店喝酒。”
“快去,见到人,立刻动手,往死里打。”
“万一……”

几个人越走越快,说话的声音也逐渐远离,最后街道上又变得安静起来。
冷风飕飕,刮着程廷,他的酒意化作冷汗消散,弯腰搂着大黄狗,低声道:“好狗子,明天奖励你吃个大鸡腿。”
他直起身,认为回去的道路必定也让人堵住了,现在去就是自投罗网,不能回去。
不回去,去哪里?
不到片刻,他就想到了去处。
一人一狗,贴着墙根开溜,避开了好几波找他的人,一直走到十石街外,才松一口气。
松开大黄狗,程廷让它回州学去,自己捏着鼻子往里钻,里面黑灯瞎火,只有邬家所住之处,还留着一点火光。
他伸手拍门,结果门一拍就开,天井里静悄悄的,没有人影,廊下留有一盏油灯,似乎还有人未归。
程廷轻手轻脚进入天井,刚想开口叫邬瑾,就听到外面传来了脚步声。
他吓了一跳,以为敌人已经追到了这里,随后一想,十有八九是邬瑾。
伸出脑袋去一看,果然是邬家兄弟。
邬瑾穿着一身短褐,扛着饼笼,走的心无旁骛,邬意跟在后面,拎着饼笼夹子,埋头走路。
程廷看着这两兄弟,就不禁感慨,邬母怀着邬瑾的时候,不知是不是吃了灵丹妙药,生出来的儿子丰神俊朗,脑袋灵光,放在图南书院里也是难得一见的人才。
而到了邬意,没有灵丹妙药可吃,生出来的孩子就打回了原型,一看就是个卖饼的。
邬瑾走到门前,看到了程廷,先是一愣,随后露出一个笑脸:“今天回来的?”
邬意在后面抬起头,规规矩矩叫了一声“程三爷”。
“今天回的,”程廷从门口退开,让邬家兄弟进门,压低声音,以免吵醒邬父、邬母,“你不是在聆风家里当差?怎么又卖上饼了?”
邬瑾把蒸笼放到水缸边,揭开蒸笼布,冲洗一遍:“老二总也不回来,我去找他了。”
邬意取了帕子擦脸,耷拉着嘴角:“饼本来就不好卖,咱们这里又闹蝗虫,一料都没收上来,大家都吃糠咽菜,买饼的人比起刚开饼店那两年,少的多了。”
“没事,明天少做些,”邬瑾拍了拍他,“去睡吧。”
邬意嘟囔了一句:“还要还债呢。”
程廷蹲在蒸笼旁:“啊?什么债?”
邬意瞅了哥哥一眼:“没什么。”
他匆忙搓脸:“哥,我饿了。”
邬瑾放开水瓢:“去烧火。”
程廷打了个喷嚏,熟门熟路去找马桶撒尿:“冻死小爷了,今晚我跟你睡。”
邬瑾点头:“你爹娘知道吗?”
程廷摇头:“不要去送信,现在外面有人找我,我出来的时候,门子知道的。”
邬瑾皱眉,走到门外,站着逼仄的街道上左右看了两回,并未见到人影,只在不远处有嘈杂之声由风送到,他倾听片刻,未能听出叫喊的是什么,便退回家中,关上门,放下门闩,落了锁。
他挽起袖子走进厨房,程廷比他快一步,像一只巨大的秃毛鹰,蜷缩着翅膀,蹲在灶膛前,给邬意递柴火。
火光把他的面孔映的通红,他抬头看一眼邬瑾,给他一个大大咧咧的笑:“我也吃点。”
他今天晚上在家里吃了顿饱的,在庆北又吃了半顿,刚才在脚店连吃带喝的,也往肚子里吞了不少,结果这一顿打、一通跑、一泡尿,又饿了。
邬瑾打开矮橱,拿出来两个鸡蛋,煮了一锅滚热的鸡蛋汤,又将邬母包的杂面干菜包子热了一盘,就在灶旁摆开桌子,三人围着桌子坐下,吃一顿简陋的饭。
程廷一口咬下半只包子,杂面粗糙,但是混合了肉油和干菜的香气,偶尔一尝,也算是美味。
程廷吞吃了一个包子,喝了一大碗滚烫的鸡蛋汤,对邬瑾讲今晚上的壮举:“老东西到处找我呢。”
邬意瞪大了眼睛,扭头看一眼邬瑾,见邬瑾镇静听着,就把嘴里的话咽了回去——他怕程廷会连累他们家。
“这包子不错,”程廷伸手再拿一个,“就是有点剌嗓子。”
邬瑾起身给他添了碗汤:“杂面,粗糙些。”
程廷俯身在碗边嘬了口汤,吃了一半包子,捏着剩下的半个包子,他吃的眼皮子直往下掉,怎么都撑不开,上半身开始往下倒,一直伏到桌上。
他挣扎着撑开眼皮,眼前是昏黄的火光,厨房里又温暖又干净,这一碗鸡蛋汤胜过美酒,一个干菜包子,胜过佳肴,邬瑾身上有一种熏香,像是春日的花,在他眼前徐徐绽放。
这香气他在莫千澜和莫聆风身上都曾闻到过,好像是十分名贵的百花蒸香,但是在莫家兄妹身上,这香气就阴郁凌厉,像是一张网,但是在邬瑾身上,就温和柔润,微风熏人。
大约是因为邬瑾并未浸染在其中的缘故。
他不知不觉睡了过去,不知过了多久,他醒了。
醒来时,他睁眼看了一眼,光线朦胧,天光是碧玉颜色,他思索了一阵,才想起来自己是睡在了邬瑾家里。
而且是吃着包子睡过去的。
拥着被子坐起来,他打了个寒颤,转身下床,穿上鞋,他没看到屏风,更没看到自己的衣裳挂在了哪里。
他打开门,迎着冷冽的晨风打了个巨大的喷嚏,就见邬瑾坐在廊下,正在理柴火,自己的外衣挂在竹竿上迎风招展。
他抱着膀子走过去,取下外衣套上:“伯父伯母呢?”
“饼铺去了。”
“这么早?”
“不早,鸡叫过了,厨房锅里有早饭,你去吃。”
程廷搓手进了厨房,里面收拾的干干净净,不见半点杂乱,他揭开锅盖,锅子里腾起来一大股热气腾腾的白雾,烫的他往后一缩,热气散去,才看到里面放着一摞鸡蛋饼,足有四五张,还有一碗萝卜汤。
他冲着外面喊了一嗓子:“你吃了吗?”
“吃了。”
“那我不客气了。”
他把蒸锅里的东西吃干净,摸着肚子出了厨房,见邬瑾正把一捆细细的柴火捆到一起,便问:“这是干什么?”
“给你用的,”邬瑾抬头看他,“负荆请罪。”
“嚯——”程廷想象了一下王知州的反应,“你真坏——不,聪明,太聪明了!”
随后他“啧啧”两声:“我也挺遭罪。”

辰时,正是朝食之际。
开门声此起彼伏,一盆盆残水从前门、后窗泼至街上、阴沟中,桂花头油和胭脂水粉的香气充斥在水中,很快就被朝食的香气掩盖。
馄饨、饼、包子、油炸鬼的香气,顺着叫卖声传开,脚店中的羊肉汤、灌肺、炒肺、早酒,气味更为浓郁,浮荡在进进出出的人周围。
吃朝食的人嘴也没闲着。
“昨天夜里下了霜,今天够冷的。”
“我是添上厚夹衣了。”
“这时候就穿这么厚,过了霜降不得裹被子上街?”
“昨天上半夜什么动静,你们听着了吗?”
“好像是在找人。”
“莫管他人瓦上霜,咱们活命都难呢,现在去送报都要托人。”
“炭又涨了……”
闲话入耳,流水一样在大街小巷流转,忽然之间,这种平静中投入了一块大石。
嘈杂之声蜂拥而来,声音的中心变成了一个漩涡,还在不断游走,卷着满大街的人都跟着转动。
漩涡正是程廷。
程廷在这寒冷天气,未戴幞头,赤裸上半身,露在外面的皮肤冻的通红,鸡皮疙瘩遍布全身,鼻头也是通红,口中呵出一团团白气,看着都替他害冷。
他背上还背着一大捆荆条。
他块头壮实,但并非皮糙肉厚之人,荆条在他背上磨出条条红肿痕迹,看着触目惊心。
“程三爷!”
“这是负荆请罪呢。”
“去哪里请罪?跟他爹?”
“程知府恐怕不吃他这一招吧。”
今日旬假,学子们都在外闲逛,听到程廷大名,全都涌了过来,围着程廷打听他犯了什么错。
看热闹的人越聚越多,到知州衙门前时,连小摊贩都赶了过来,在此地叫卖。
程廷冻的嘴唇发紫,只着膝裤跪了下去。
膝盖甫一落地,彻骨寒意就立刻从石板上钻了进去,程廷暗暗叫苦,眼泪哗就滚了下来。
趁着这来之不易的眼泪,他放开喉咙,声震屋瓦地认罪:“王伯伯!王知州!景——华!我错了,昨天夜里,我为了一点小事,把景华打伤,我有错,特来认罪!”
他涕泪横流:“王伯伯!!你罚我吧,抓我去坐牢!”
王知州在这一片鬼哭狼嚎之中走出门来,看着程廷那张无比虚伪的面孔,整个人都像是吞了死苍蝇一样恶心。
看看,程廷已经负荆请罪了,他还能怎么办?
他只能强颜欢笑,走上前去,假模假样的把程廷搀扶起来,还要叫一声贤侄,说一句“知错就改,很好”,最后脱下身上鹤氅,给程廷披上。
他应该这么做,在围观的百姓、下属面前,把心胸撕扯开来,让肚子能撑上程家这几条破船。
难道他还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不依不饶?
他一步步走出去,走向程廷,咬牙切齿地扶起程廷来,忍住怒火,叫了一声“贤侄”。
缺德贤侄还要和他执手相看泪眼,热情地叫了两声王伯伯。
“伯伯,我错了。”
王知州五内翻腾,面孔因为生气而变得潮红,牙齿咬的死紧,半个字都吐不出来。
一颗心在腔子里跳的乱七八糟,满身的血都往脑袋里蹿。
他竭尽全力露出一个笑容,心想:“从前不知道你这傻小子有这样的智慧。”
为官数十载,当着众人的面,他还不至于过分失态,松开程廷的手,拍了拍程廷的肩膀:“你知错就改,很好,华儿病在床上起不来,我这个当爹的心里也很不是滋味。”
程廷说了什么,他是一个字都没听清楚,脑子里气的嗡嗡作响,目光在四周扫了一圈,看到了在人群中带着弟弟卖饼的邬瑾,
邬瑾用一张油纸包,熟练地给人包饼,收下六文钱,放回钱袋子里,咄咄逼人的苦难和贫寒,并未在他身上留下捉襟见肘的痕迹,反倒让他越发沉静。
王知州暗想,负荆请罪,必定是邬瑾想出来的高招。
否则凭着程廷这个榆木脑袋,怎么能想的出来。
他收回目光,麻木着面孔,又说了几句安抚程廷的话,脱下身上鹤氅,给程廷披上,让手下送程廷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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