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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你,我装的(爆炒小黄瓜)


管家微笑着点头。
埃里克的房间在顶楼。之前,切莉一直没时间好好欣赏它的布置,今天终于有空完整地观赏一遍:四壁贴着玫瑰色天鹅绒的墙衣,上面用金线绣着藤蔓枝叶的图案;她忍不住走过去摸了两下,指腹沾了一点儿亮晶晶的闪粉。天花板是一幅金碧辉煌的装饰画,水晶吊灯犹如硕大晶亮的葡萄串,折射着明晃晃的日光。
她闭上眼,展开双臂,在吊灯下转了一圈,心想:“就像在加尼叶歌剧院一样。”
公寓里有三架三角钢琴,一架在起居室,一架在书房,还有一架在露台的玻璃房里,被厚重的遮光布盖着。切莉在每架钢琴前都停留了片刻,用手指头戳了一段杂乱无章的音乐。她察觉到了管家鄙夷的目光,但不在乎,她沉浸在得到这幢公寓的狂喜之中。
鄙夷又怎样?
这钢琴,这吊灯,这沙发,还有那张软绵绵的大床,都是她的,她的,她的!
她再也不用在咳嗽声、争吵声、洗漱声、箱子滑轮滚动声和电梯嗡嗡运行的声音里睡觉了!
埃里克是一个讨人喜爱的男人,还在卧室的床头柜上留了一个信封,里面装着一万五千法郎,让她用这些钱去买点儿喜欢的东西。
一万五千法郎!十五张一千法郎的钞票!
管家离开后,切莉踢掉拖鞋,拿着信封,扑到床上,高兴地哭了起来。
她完全没想到自己有一天能过上这样的好日子,手里能攥着一万五千法郎的钞票,还能住进这样豪华的公寓里——哪怕埃里克面具下的脸孔丑得像个魔鬼,她也绝不会嫌弃他,再没有人比他对她更好了!
她不是一个好女孩,在很小的时候,就知道怎样利用自己的美貌了——男主人一直没有子女,总是坐在花园里,望着荡秋千的她出神。他看着她的眼神没有肮脏的欲念,只有孤独、苦涩和绝望。当时,她尽管只有六岁,却明白在那幢别墅里,男主人的地位最高,于是一天午后,她故意在男主人的面前哭了起来,呜咽着问他,为什么自己没有爸爸。
她一点也不想知道那个抛妻弃女的男人是谁,只想从拥挤、吵闹的佣人房离开,住进三楼那些安静、舒适的房间里。
她成功了。
男主人怜爱地擦掉了她的泪水,喃喃说:“我可以当你爸爸。”
要不是他后来被一个交际花勾走了心,她本可以一直待在那幢别墅里,成为他名正言顺的女儿。
切莉没有过分纠结往事,是不是好女孩无所谓,反正她已经过上好日子了,不是吗?
等她成为埃里克的妻子,她也会让她妈妈过上好日子的。
一万五千法郎,切莉数出十张钞票,塞进行李箱的夹层里,然后把行李箱藏在衣橱的最底下。
她爱钱,绝不大手大脚地花钱。几十法郎的裙子已经很好了,没必要像那些奢靡的交际花似的,穿几千甚至几万法郎的裙子。但她也没有一昧地节省,埃里克是个有钱人,有时候会出席一些奢侈的场合,作为他的女伴,她总不能穿得像个寒酸的乞丐——要是他一个不高兴,收回了公寓,那就糟透了。
于是,切莉货比三家,买了一条闪耀但并不昂贵的钻石项链,又买了一条两千法郎的绿缎裙子。她试穿的时候,时装店老板一直推销一条四万法郎的裙子,切莉面上微笑着应付,心想:“傻子才买这么贵的裙子。”
接着,她又去百货公司买了一些中档的衣服和首饰。切莉斜戴着白色宽檐帽,上面镶嵌着几簇美丽的橙花,戴着钻石项链,穿着那条价值两千法郎的绿缎裙子,双手叉腰,当众和老板讨价还价起来。她不怕丢脸,只怕花了不该花的钱。最后,老板在路人的起哄声中,悻悻给她少了六法郎。
回到家后,她先在梳妆镜前,凝视了一会儿焕然一新的自己,然后给埃里克打了个电话。接线员慢腾腾的动作也没有破坏她的好心情。几分钟,一个低沉、动听的声音响了起来:“喂。”
切莉倚在电话柜上,对着听筒甜蜜地低语:“今晚可以过来陪我吗?”
他顿了片刻,答道:“可以。”
多么纯情的回答啊。要是个情场高手,肯定会问她,“为什么想要我陪你”,然后她就能顺水推舟地说道,“因为我离不开你”或是“你说呢,当然是想你了”。
不过,纯情也有纯情的好处,她可以尽情地对他讲甜言蜜语:“谢谢你留下的一万五千法郎……你知道吗?我已经很多年没有买新衣服了,今天却穿上了两千法郎一条的新裙子,别提多开心了。亲爱的,你得过来看看,那条裙子真的漂亮极了。你的小樱桃会一直在你送她的爱窠里等着你。”
“好。”
挂掉电话,切莉轻快地走向盥洗室,对着镜子涂口红。她挑了一个最鲜艳、最醒目的红色,配上墨绿色的裙摆和手套,犹如绿色花萼上两片娇嫩的红。她迫不及待地想让埃里克看见这样的她。
让她没想到的是,一个小时后,埃里克才来到公寓的门口,手上拿着一个金黄色的礼盒。她打开一看,里面竟然装着时装店老板极力推销的那条四万法郎的裙子。
“送你的。”他说。
切莉看着那条裙子,看了又看,咬住下嘴唇,喜悦又痛苦地闭上了双眼,扑簌簌流下了两行热泪。
有那么一瞬间,她简直心如刀割——要是它不是一条裙子,而是一捆钞票,那该多好呀!
埃里克这个大傻瓜!
他预料了她会很高兴,但没料到她会这么高兴。
她泪眼朦胧地望着他,扁着嘴,红彤彤的鼻子抽动着,眼睛水汪汪的。她似乎真的很高兴,脸颊和耳根都涨红了,像是发了高烧,整张脸闪现着美丽、惹人怜惜的红晕。她把裙子放在沙发上,握住他的手,抽抽搭搭地说:“求你了……下次别再送这么贵重的礼物了……”
她不喜欢?
他眉头微皱,她不是喜欢钱么,为什么说这样的话?
他用大拇指擦掉她鼻子旁边的泪珠,低声说道:“你不是说很久都没有添置新衣服了么。我只是想哄你开心。”
“那也不用买这么贵的呀!”她呜咽着,几乎是哭着喊出这句话,“几十法郎的就够了,不用买这么贵的……真的,求你了……我妈妈以前是当女佣的,从小就教育我要勤俭节约。这么贵的裙子,我穿着都心慌。求你了,拿去退了吧。”
他有些迷茫了:“真不要?”
“不要。”她斩钉截铁地说,“我只想要你……你这大傻瓜,买这么贵的裙子,就没想过万一以后没钱了,我们怎么生活吗?就算你没想过和我有以后,也该为自己的将来考虑考虑呀。”
将来?连他自己都没有考虑过将来,她却帮他盘算了起来。
他一直不在乎金钱,就是因为自认为是一个没有未来的人——不会有人爱上他,也不会有人愿意与他组成家庭,他极有可能到死都是孤身一人。为了补偿这种没有未来的人生,他像隐士一样视金钱如无物,像国王一样挥金如土。这个女孩,这个吝啬得连1法郎15苏的车费都不愿意付的女孩,却在为他考虑以后,还说不要这条四万法郎的裙子,只想要他。
看来那个梦,真的是一个预言梦。他真的遇见属于自己的爱情了。
他垂下头,轻吻了吻她脸颊上的泪珠,低低地说道:“要是你不喜欢的话,明天去退了它吧。知道在哪里退吗?
“知道,我也在那家店买过衣服。 她小声说,“那你明天晚上记得过来,我把钱给你。
“不用。 他摇摇头,“你留着买自己喜欢的东西吧,这点儿钱不算什么。
话音落下,她扯住他的领结,迫使他的头低垂下来,重重地吻上了他的唇。她面色绯红,鼻翼上还挂着一颗亮闪闪的泪珠。他看着那颗泪珠和旁边浅色的雀斑,回想起昨天狂烈的结合,心跳从胸腔蔓延到太阳穴。她一只手勾着他的脖子,另一只手利索地拉下了自己裙子的拉链,穿着束腰跳到了他的身上。她的吻简直犹如热情而鲁莽的烈火,烧得他头脑昏沉,她的舌头似乎也带着亮蓝色的火花,令他理智全失。
她用牙齿轻咬着他下颚的胡茬,含糊地问道:“我的小狗,你想骑马吗?
他没听明白:“骑马?你想骑马?
她嘟哝:“你好傻,不是这个骑马……我的意思是,把我当成一匹结实的小母马。
他明白了,耳朵顿时红得像玫瑰色的墙衣。与此同时,切莉两只胳膊背到身后,解开了束腰的带子。
他看着她娇小而优美的体态,忘了去深究她为什么不愿意收下四万法郎的裙子,却愿意收下四万法郎的钞票这回事。!

没办法形容她的魅力。
他在昏黄色的卧室里,打开一本书,却久久没能看到第二页,因为眼里早已都是她的睡容。
她就躺在他的身边,被子遮住微微隆起的胸部,裸露出两个圆润的肩头。被子里,她因为怕冷,两条腿犹如藤蔓缠结在他的腿上。从来没有哪个女人给予过他这么复杂的感觉,亲密、炙热、甜美。她既是鲜嫩的雏菊,又是邪恶的罂粟,令他躁动不已,令他欲罢不能。
她只有躺在床上时,那双绿褐色的眼睛才会散逸出妩媚的女人味,更多时候,她更像一个天真无邪、只知道跳绳和捉迷藏的小姑娘。不过,这个小姑娘什么都懂,知道每一种避.孕工具的用法。她教他说情话,教他用舌头接吻,教他怎样系女士的束腰带子,教他用餐时把手放在她的膝盖上。她告诉他,她还是个处女,没有处女.膜是因为小时候爬山撕裂了。她是他的小仙女,她不管说什么他都相信。
她喜欢吃洋李,一种紫红色的水果。尽管冬天这种水果还没有开出白色的小花,但他还是想办法给她弄到了新鲜的洋李。她总穿着白色的晨衣,坐在他的腿上,眯缝着眼,啃咬着硕大的果实。
她吃洋李时,总吃得满手都是甜滋滋的汁水,散发出一股古怪而诱人的魅力。有时候,她会把沾满果汁的手指放在他的唇边,撺掇他去舔。
他从来没有被女人这么亲昵地对待过,迟疑着不敢张口,她就紧盯着他的眼睛,咔嚓咬下一块果肉,搂着他的脖子,直接喂进他的嘴里。
一个星期后,他们同居了。
和女人住在一起的感觉奇妙极了。他不喜欢开灯,一个人的时候,总是待在琴房里,与自己黑暗的影子对视。多了一个切莉后,哪怕她不在公寓里,他也能感受到她的存在——浴室里她放得歪歪扭扭的淡紫色香皂、乱丢在沙发上的白色长袜、枕头上的深褐色发丝。他很少再注意到自己丑陋的影子,眼中取而代之的,都是她鲜活而迷人的身影。
他是一个阴晴不定、喜怒无常的人,但她总有办法安抚他。她的笑,她的睫毛,她饱满的额头,凹陷的锁骨,温热的皮肤,颈后几根必须用发油才能梳上去的发丝,都是能让他充满戾气的情绪平复下来的良药。和她在一起的那段时间,他前所未有的心平气和,逐渐变得像一个普通男人。
在一起的时间越长,他对她的占有欲越发强烈。每次与她亲热时,他想起她说的那句话,“有四个男人亲吻并抚摩了我”,都会不可避免地妒火中烧,想找到那四个男人杀了他们。
到后面,除了她的前男友,他对每一个看向她的人都会生出忌惮。他们无论去哪儿,都有人盯着她,街上、电梯里、歌剧院里、百货商店里,每个人都在看她粉嫩的嘴唇、涂着红色指甲油的手指、浓密得惊人的鬈发,而她非但不反感那些痴迷的目光,还会笑盈盈地对视过去。
病态的妒火烧得他头脑空白,呼吸冰冷,想拿起绳索,去捆绑,去绞断那些曾抚爱过她的男人的手脚。
但他知道,不能那么做,一旦那么做,就会失去切莉,失去这个小妖精似的美人儿。
他只能像一个沉默的疯子,压抑着内心躁动而暴戾的冲动,在它彻底失去控制之前,抓紧每一分每一秒亲吻她,拥抱她。
切莉对埃里克的想法一无所知,她最近遇到了点儿麻烦。
第二个前男友找到了她,一个苍白、瘦削的画家。他们认识的时候,她为了生计,正在给一个美术学校的画室当人体模特,而他是那些描摹她身体的学生中的一员。
她在裸露身体这方面毫无羞耻心——她知道这是一种艺术,也知道自己的身体美得像艺术,更何况当人体模特还有钱拿,便心安理得地脱下了衣服,站在画室的台上。
她原本对那些呆板的艺术青年完全不感兴趣,但其中一位艺术青年主动找到了她,开始热烈地追求她。他带她参观奢丽的卢浮宫,赞颂她的相貌像名画《贝阿朵莉切·桑西》一样美丽,还给她取了个“小桑西”的昵称;又称赞她的五官像波提切利《玛尼菲卡特的圣母》从左往右数第二个天使般灵动无邪。切莉却毫无艺术修养地提醒他,她的鼻子并没有那么长。
他们火速地相爱了,又火速地分开了——倒不是因为他破产或是没钱了,而是他的占有欲影响了她的正常生活。在一起后,他自作主张给她辞掉了人体模特的工作,要求她在太阳落山前必须回家。若是她有事耽误了一两个小时,他就会像疯子一样歇斯底里,质问她是否不忠,还去她常去的舞厅大闹了一场。
她原想跟他和平分手,但分手的话刚说出口,就被他打了一巴掌,威胁她不准离开。
切莉不是一个柔弱的女孩——她妈妈身体不好,已经没法干活儿,她在家里既是女儿,又是顶梁柱,还是全家的经济来源,走投无路时也曾干过最脏最累的体力活儿,两拳头就能撂倒这位苍白瘦弱的画家。她捋起袖子,把他狠揍了一顿,扬长而去。
这是她四个前男友中,唯一避之不及的一位——不是因为怕他,就是单纯的烦他。
被他找到的时候,她正在挑选新手套,还好了价,刚准备付钱,一个声音在她身后响了起来:“这副手套记我账上。”
她听出来这声音是被她狠揍过的前男友,翻了个白眼,想要离开。
他却快步走到她的身边,声音沙哑地哀求道:“别走,小樱桃。之前是我不对,我不该打你……但你也打了我,不是吗?我们扯平了。这一年来,我无时无刻都在想你,你是我这辈子最爱的女孩……我爱你,我有多爱你,你是知道的,求你了,回到我的身边吧,我的小樱桃,我的小桑西。”
“滚开,不然我打人了。”切莉冷冷地说。
“你打我吧,只要你下得去手——”
话音未落,只听“啪”的一声,他被她一巴掌狠狠打歪了头。
前男友有些难堪,但因为打不过切莉,就没有还击,只是捂住脸,讪讪地说:“你还是这么火辣,像墨西哥辣椒一样……”
她呸了一声,往前弯腰,发出一声表示反感的干呕声:“你还是这么无赖,像无所事事的瘪三一样。”
“无赖?”他急切地叫道,“你怎么能这么评价我,我可是图卢兹美术学院的学生——”
切莉毫不客气地讥讽道:“我管你是什么学院的学生,在我眼里你就是个白痴,一文不值的白痴。我记得你跟我在一起的时候,把我画得像个臃肿的海豹,我虽然不懂画画,但长了眼睛,就你那个画技,再读一百个美术学院也是庸才。你不仅是个无赖、庸才,还是个连女人都打不过的废物。别再来找我,不然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我可不是那些走两步路都会喘气的贵族小姐,我能打四个小时的网球,就能打四个小时的你,你再找我麻烦试试。”
前男友被她说得脸红脖子粗,张了张口,想要反驳,却因为想不出更有力的言语而作罢。与此同时,周围人听完切莉的话,竟看热闹不嫌事大地鼓起了掌。
切莉本想在掌声中优雅地离开,走了几步后,想起了什么,又回到了服装店,拿起那副看中的新手套,指了指旁边的前男友:“他说的,这副手套记在他账上。”然后才离去。
原以为这事就这样过去了,没想到他歇斯底里到了疯狂的地步,竟会选择绑架来报复她。!

那天,切莉刚从旧公寓里出来,就被两个男人挟持到了一辆马车上。
她蜷缩在车厢的角落里,手脚有些颤栗,头脑却相当冷静,垂着睫毛,尽量不去看这两人的长相,小声说:“你们别打我,我跟你们走。”
其中一个男人笑了,拿出烟斗,用火柴点燃:“这妞儿挺识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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