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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莺请闭眼(钟仅)


经历过两段婚姻,养育了三个孩子的护工,听着年轻的先生清越绝尘的嗓音讲着动人心选的片段,只觉得自己早就埋葬了好几十年的少女心都快要复活了。
也逐渐理解了那群年轻人说的什么“耳道经济”崛起的原因。
她要是年轻二十岁,她也“追更打榜”。
护工听完最后一句,先生照着书里念的温柔告白,脸皮突然有点热。
她若无其事地偏过头掩饰,扫了眼每天这个时候都面无表情的林女士。
下一秒,她忽然看到林女士悄悄扶着自己那条硬邦邦的伤腿,艰难地翻了个身,而后把脸埋了一半在被子里,轻轻咬住了指关节。
那张苍白漂亮的年轻面孔上,嘴角一点点上扬。
一贯死寂淡漠的双眼也亮晶晶的。
好像在笑。
那一瞬间,护工突然愣了愣,旋即眼眶蓦地发热。
她忍不住走过去,在满室静默里,轻手轻脚地替这个只比她女儿大了几岁、听说跟歹徒搏斗后跳楼求生、四肢几乎碎了一半却又坚强地活过来的姑娘,掖了掖被子。
就好像精心照料了一个半月的,一株原本已经从根系开始腐烂、几乎每天都可能会枯死的花草。
在这年十二月末的深冬里。
忽然冒出了一点点嫩绿的新芽。
那天晚上,等人都散了。
护工从走廊里过来,想要进门收吃剩的餐具。
可下一刻,她庆幸自己没直接推门而入。
隔着病房门的玻璃,能看到窗外在下雪。
这年冬天昼山的第二场雪下得很大,安安静静,汹涌庞大,似乎想将整个昼山城都掩埋于其下。
而同样雪白的病房里,调得暗黄的灯光下,他们坐在床沿接吻。
姑娘仰着头,撑在被子上的手指微微动了动,而后悄悄地,一寸寸地,攀上她爱人的肩膀。
护工转过身,暗道非礼勿视。
她静悄悄地走回隔壁的休息间,不忍打扰他们。
嘴角却忍不住勾起来,年轻人的恋爱啊,真好,可真甜。
作者有话说:
这个心理疗愈的过程在我脑子里实在太漫长太虐了,不忍心从循循和沈少爷的角度写,所以换了个轻松点的视角。
今天写的时候,窗外正好在下雪,今年的第一场雪,好应景。
明天循循就出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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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前夕, 林循终于拆了左腿上的石膏和钢板。
她下了床,光脚走了几步。将近两个月的时间,左腿长期没有使用, 肌肉萎缩后比右腿细了一圈。
习惯了好一会儿, 才总算能两条腿均匀使力。
除了左腿之外,她整个人都比受伤之前清瘦了很多。
姜老太在旁边看得直叹气,嚷嚷着好不容易之前喂上去的几斤肉全掉光了。
出院这天正好是元旦,下午,沈郁和姜老太去帮她办出院手续。
“一只夜莺”的所有人都来了, 还给林循买了一个大大的蛋糕。
大家在病房里把蛋糕分了,一人一口吃掉,说是要帮她把这次苦难统统吃光。
林老板看着周洲狼吞虎咽的样子,没忍住乐出了声。
一旁李迟迟吃了口蛋糕,抬头恰好看到她的笑,怔怔地同汤欢交头接耳:“哇, 我觉得我快一个世纪没看过循循姐笑了。前阵子每次开会,除了给反音意见之外, 她基本都不怎么说话,就像变了个人。”
李迟迟说到这, 有点难受,又小声说:“我大学还没毕业就来这里了, 循循姐给的工资比别人的高, 我就卯着劲想要好好干, 怕被开除。有天晚上熬夜做后期到两点多,胃疼, 还是她来我家照顾我的……她不会煮饭, 就去敲楼下早餐店的门, 给了人家一百块钱帮忙炖了一碗鸡汤粥……一边喂我吃一边骂我脑子有包。”
“这样的人,”李迟迟塞了满满的蛋糕,恶狠狠咬着,“怎么能遇上这种事呢。”
汤欢听着她说,远远靠着沙发扶手站着,手里也端着块蛋糕。
谁说不是呢。
林老板看着总是冷冰冰的。
却比绝大多数的人都要心软。
她跟林循认识这么多年,却从来不知道她的这些往事。
要不是发生了这次耸人听闻的案件,上了昼山的社会新闻,还因为性质太过恶劣在热搜上挂了好几天,估计这些包袱,她一个人得背一辈子吧。
大家在旁边分吃着蛋糕,程孟一边帮林循整理行李,一边跟她讲案子的进展。
这个案件的关注度很高,电视台专门设了专案项目组,她也是其中的一员,所以对一些最新的进展,甚至比林循本人还清楚——之前的一个月,林老板对案子压根不闻不问,大家也不太敢当着她的面讨论。
但最近这半个月,程孟眼看着她精神状态有在慢慢变好,她也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赵帆之前还不认罪,找了律师硬扛,说自己就是想威胁你一下。但现场痕迹实在太多,而且又有你清醒后的证词,他狡辩也没用。他前几天在最后一次审讯中已经交代了犯罪动机,就是因为赵一舟减刑受阻的事。他对犯罪事实也供认不讳……”
程孟深吸了一口气:“……这样的恶性报复杀人未遂,起码也得判八年以上。而且这件事现在引起了广泛关注,在媒体的呼吁下,赵一舟前几次减刑的过程也被要求进行公示,基于他之前写的那些‘威胁信’,应该会重新审核他的悔改态度。”
林循“嗯”了声,倒是没什么太大的反应。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
之前那么多年,支撑着她活着的大半勇气,都来自满腔的恨意和不甘。
但这次彻彻底底放弃之后,那些恨意似乎也跟着一起泄了劲。
躺平的这两个月里,她每天都能感觉到。
心脏竟然在自主地,有意识地,一点点复苏。
但不甘和恨,似乎并没有跟着回来。
公道这种东西,她控制不了,也拯救不了她。
程孟又想起了什么,问道:“对了,循循,你跟孙律师联系了没,你要找他帮忙诉讼嘛?前两周他过来探望你,但那会儿正好你在睡觉,我们就没叫醒你。”
她想了想,又接着说道:“孙律还挺关心你的。”
林循颔首道:“我昨天拆完石膏给他打过电话了……”
算是报了平安,也跟孙律师聊了挺久。
这案子发展成如今的样子,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料,孙律师也唏嘘得很。
林循安静了片刻,接着说道:“不过因为这次证据确凿,我就没请孙律帮忙辩护,大材小用了。”
程孟点点头,表示理解。
七八年过去,孙律师的名气比当年更盛,几乎都是接的刑事犯罪中很难追踪证据的难案重案,甚至是冤假错案。
这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则是,孙律师如今的报价比起七八年前更高了。
而显然,林循并不希望他因为人情关系而少收费。
该说的大致说完,程孟不再聊这么沉重的话题,帮着她一起将带来的换洗衣物放进行李箱。
她忽然想到什么,又对林循说:“对了循循,你可能不知道。前阵子宁琅来过——”
林循蓦地抬眼看她,眼底有些微讶,下意识问:“他来干嘛?”
她可不认为宁琅会关心她。
自从听汤欢说宁琅好像在睿丽遇到了一些麻烦之后,他就没再往工作室送过花。估计自己都焦头烂额的。
“——不过沈郁没让他进来。”
准确的来说,沈少爷连话都没跟他说半句。
程孟想到那天宁琅来的时候还带了一束花,结果愣是连病房门都没能进。
门口两个穿黑衣的保镖像直两尊铜像一样,把她都骇了一跳。
程孟想到这,忽然压低声音问林循:“……你之前说,沈少爷从一中退学后被沈家赶出来了,这几年一直生活得很窘迫?所以你才想到请他帮忙配音?”
林循点点头,反问道:“怎么了?”
程孟面色有些古怪。
她这些天三天两头往医院跑,跟沈郁也算是挺熟了。
程孟是昼山本地人,家里做小生意的,从小家境殷实。
陈诺之也是个小富二代,他们俩平常的消费水平跟林循不是一个层次的,又哪能看不出来——哪怕比高中时候更低调内敛、没那么骚包了,但沈少爷如今的吃穿用度,仍然没有一样不讲究不矜贵的。
更别说前两天,她在楼下亲眼看到沈郁从一辆豪车上下来。
林循却没注意到她的脸色,以为她是在替自己担心医疗费的事,笑道:“这医院费用还挺合理的,我刚刚看了眼账单,这些天的医药费和各种检查费、人工费,一共也没多少。我把卡给沈郁了,让他帮我去交费。放心,我不会破产的。”
程孟:“……”
她忍不住打量了眼这宽敞的顶层vip病房,心想那账单上估计没有包含这些。
说实话,要不是这次林循住院,程孟都不知道昼山人民医院的住院大楼里竟然还有这样的病房。
就……还蛮刷新认知的。
只不过循循从小到大几乎没怎么去过医院,住院更是第一次,所以才没发现吧?
她欲言又止了一会儿,觉得这种事情自己没必要多嘴,再说了,有钱不是好事么。
程孟想到这儿,放宽了心,忍不住道:“循循,你之前不是说你跟他在一起不是因为互相喜欢嘛,其实我感觉……沈少爷很喜欢你。”
而且,很有可能,不是现在才喜欢。
她话音落下,床边的人忽然弯了弯眼睛。
“嗯,我知道。”
他上次就说过了。
不是心软。
她虽然那会儿听着没什么感觉,但没有忘。
林循把最后一件毛衣叠进去,程孟还在一旁喋喋不休地跟她说这两个月娱乐圈的一些八卦。
两个人头对着头。
林循抬眼,看到对面女孩笑起来眼角有一丝干纹。
比起十六岁刚认识的时候,她还是有点变化的。
林老板忽然打断她,声音低哑却又真诚地说了句:“孟孟,这么多年,谢谢你。”
程孟愣了愣,偏过头去,没吱声。
过了一会儿,她才说道:“有什么谢的……我和陈诺之的婚礼定在一月底,你给我好好的,养好身体,到时候来当我的伴娘就行。”
“好。”
又过了蛮久。
程孟把行李箱盖上,眨掉满眼的湿热,说:“其实我挺害怕的,高中那会儿总是你在保护我,我也习惯了依赖你。但是你大一那次,我就发现我好像帮不了你什么,这次也一样。”
“看你醒来之后那段时间的样子,我真的以为……”
她说不下去,放眼四顾,看着满屋子一口一口帮忙吃掉“苦难”的蛋糕、吵吵嚷嚷的人们,又突然笑道:“还好,总归不是只有我一个人——”
——试图将你拉回来。
出院之后,林循先回盛霖苑放了行李,然后请大家一起吃了一顿饭。
跟两个月前生日那天相比,她今天反而心情更好。
她想偷偷从周洲的酒瓶里蹭了点酒喝,却被沈郁按住。
林老板盯着自己杯子里倒着的那一丁点啤酒,又看了眼他按在杯口上的手,有点无语。
这人这会儿倒像是视力恢复了。
还面无表情地嘲她:“遵医嘱啊林老板,医生说了,忌烟忌酒。”
“……”
林老板愤愤不平地看着他把那个杯子拎走,换了个新的给她,又帮她倒满果汁。
吃完饭,两个人一起打车回家。
路上,林循实在没忍住,凑过去他身边问了句:“你怎么发现我倒酒的?”
沈郁挑了挑眉,伸手戳戳她脸颊:“你就当我有超能力。”
“哦,”林循反应过来,“闻出来的?沈郁,你嗅觉这么灵么,那……”
刚受伤的一个月,因为浑身上下都包着纱布,不能洗澡,只是每天让护工帮她简单擦洗身体。
头发几乎有两个星期没洗过。
那会儿她哪有心思管那些。
但现在,林老板忽然后知后觉地,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我之前是不是……臭臭的?”
她自己是没怎么闻出来。
但他鼻子这么灵……而且动不动靠她很近。
沈郁闻言眉尾微扬,唇角勾了勾,承认道:“是有点。”
林循瞬间垮了肩膀。
稍稍挪得离他远了一点。
又做贼心虚般拉了自己的头发过来,若无其事般很轻很轻地闻了几下。
只有洗发水的味道。
她昨晚拆掉石膏,刚洗过的,还洗了两遍。
应该不会因为太久没洗,腌入味了吧?
然而下一刻,身边的人却忽然毫不在意地伸手薅了把她的脑袋,揉乱她披散的长发。
“暗戳戳闻什么呢?”他笑,“你是不是忘了?我除了嗅觉很灵敏之外——”
“——听觉也很灵敏?”
等再次回到盛霖苑,已经是晚上了。
她有两个月没回过这里,下午匆匆回来放行李,也没仔细打量。
这会儿反而觉得还是有些变化的。
小区楼下成排的冬青都被薄薄的残雪覆盖,门口卖五颜六色六块钱一碗的冰淇淋的老奶奶改卖烤红薯了。
生计逼着人转行。
人们也都穿上了羽绒服和棉袄。
林循身上这件还是前两天快要出院的时候,沈郁带给她的,不知道什么牌子的,反正穿着很舒服暖和。
比她自己买的要好。
不知道为什么,林老板有点开心,她玩了一会儿羽绒服的衣袖,又去玩他的大衣袖子。
手指正拨弄着他的袖口,手却被一把扣住,握紧。
正好快要走到单元楼下。
沈郁握着她的手,停下脚步,语气忽然有点正经:“林循,要不再重新找个房子?我帮你把这里处理了。”
林老板怔了怔,半天才反应过来他是什么意思。
她拉着人走进楼道里,慢吞吞说道:“不用……赵帆不是被抓了么,不会有危险了。而且刚刚下午回来的时候,我发现门口的保安亭多了好几个,安保团队好像也换过了。听保安说,自从那件事发生后,这个小区有个贼有钱的富豪业主直接拨款升级了整个安保团队,连带着小区房价都涨了一点……也不知道谁这么有钱,不会是老李头吧?”
林循想起之前见过的老李头手里那一整挂、起码几十把的钥匙。
觉得极有可能。
某沈姓年轻富豪业主:“……可能吧。”
林循想到这,忽然又问:“对了,之前我那个跳到你们家院子里,老李头没难为你跟姜奶奶吧?有没有涨房租?”
“……”
沈郁觉得她因为这点小事着急的样子有点好笑,又很珍贵,“没。”
这会儿站在没有消毒水味的楼道里,听她絮叨这些小事,才终于觉得她好像真的回来了。
“那就好,”林老板啧了一声,“看来老李头还算是个好人……那我上楼啦,你进屋吧。”
楼道里依旧是昏暗的灯光以及绕着这残旧的温热飞舞的蛾子。
墙也同两个月前一样斑驳。
“好,”他拉起她的手,亲了一下她手指头,站在楼梯口没动,“你上去吧,我听着。”
林循一步三回头地走到三楼。
忽然弯腰往下看,他还在楼梯口站着,似乎是听到她停下脚步,他微微仰起了头。
她忍不住牵了牵唇角,掏出钥匙打开房门,走进玄关里。
等关上门,又熟稔地打开灯,换上拖鞋往里走的时候还没觉得有什么。
毕竟是住了一年多的家。
但快要走到客厅里的时候,看到被换掉的崭新地毯和明显清理过的地板与沙发,突然明白过来刚刚沈郁为什么要让她换房子了。
不是危险不危险的事。
起码不是物理意义上的。
脑海里不受控制地想到了一些恐怖的画面,她站在厨房和客厅的交界处,竟然一步都不敢往里迈。
放眼看去。
阳台外空空荡荡的,漆黑一片。远处的山描摹出诡异的轮廓,凶恶毕现。
汹涌的风刮起雪白的窗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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