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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夜并无别事(七穹烬)


叶恩弥刚进门,眼睛就被晃了下。
入户门附近,辟出一整个房间,三面墙打满到顶的玻璃柜,单独用来装她的鞋子。
这些年来,她有收集鞋子的癖好。从一些较为基本的秀款,到限量收藏的版型,乃至古董孤品,合眼的就一定要拿到手。
盛凌薇半靠在他身上,手指尖慢慢往他腰腹肌肉之间浅划,说:“不记得了?小时候我出院,你送过我一双鞋。”
那时她腰腿受了伤,走路还成问题,叶恩弥偏要送她一双鞋。
找约克郡老鞋匠手工制作的牛津鞋,远渡重洋送到北京。卡其色牛皮鞋面,刻着精细漂亮的布洛克雕花。特地垫了两层柔软的羔羊皮里衬,是每只小羊羔身上仅有寸余的、最细嫩的部位。
叶恩弥笑笑:“怎么会不记得。当时爷爷还说,你腿脚不好,不可能喜欢这种礼物。”
重逢以来,还是第一次听他提起家人。
当初叶恩弥在游戏上天赋异禀,在最顶尖的高中成绩中游,远远比不上沈恩知的优异。在沈家人看来,是极端出格的叛逆。
盛凌薇有时会想,是不是薄嘴唇的男人天生都寡情,可以那么干脆地放弃一切,和亲人、和她一刀两断。
而她做不到。
过去几年了,还暗自惦记着家里的母亲,和不让她进门的父亲。
窗外已是深夜,没有云和风,天顶站着很好的月亮,是最适合亲热缠绵的晚上。
底下是敞阔拥挤的长安街,然而公寓在最顶层,总有稀雾飘在窗沿,掩映着人间浮世,纸醉金迷。
盛凌薇正在窗前看着繁华街景,忽然被勾了腰按到落地玻璃上。
叶恩弥把她下巴一掂,低头索吻。
怎么回事,那一夜之后,仿佛身体深处的冲动被彻底唤醒。只要她一个眼神,他就几乎完全失控,没了熟年的理智从容,和往日游刃有余的把握,仿佛初经人事,成为一个莽撞少年,在她唇齿间迷失地喃喃着:“薇薇,薇薇,宝贝……”
她一口咬在他浮凸的喉结上,惹来一声性感的低吟。
叶恩弥也没想到自己会如此低声下气,眼角红得发烫,几乎是恳求地磨她:“这次就让我进去……行不行?”
盛凌薇呼吸也热得厉害,但是摇头的动作却坚决:“不行。”
叶恩弥不明白她为什么总是拒绝,可他别无选择,只能顺从她的意愿。
或许这是她有意的惩罚,就是不让他好受,要报复他过去离开家、离开她的那个决定。
他垂首,予取予求:“那就让你舒服吧,薇薇。”
依然是妙不可言的一夜。强烈的、迷失的,狂乱的一夜。
眼光在空中接火,紧接着密不可分。嘴唇撞到一起,在相同的韵节里产生呼吸,彼此黏连的肌肤上全是对方的重量与体热,因为过分愉悦和快乐发出细颤。
直到再承受不住更多刺激,知觉发送出接近于疼痛的警告。她昏睡过去,又醒来,发现他在窗边抽烟。
侧脸英挺的轮廓短暂浮现,又迅速消隐在朦胧雾气里。
叶恩弥注意到她醒了,掐了烟回过身来,摸索进软被之间捉住她的手,弯腰深深吻她。
纠缠的呼吸里全是辛辣。盛凌薇仰着头闭着眼,用嘴唇去寻找他的薄唇,吞咬他的舌头,咽下他的气息,烟味渐渐混上腥味,不知道是谁流了血。
他哪里来的这么多精力?盛凌薇没空去想,大脑和身体全被他强硬地占据。
最后她深深入眠,而叶恩弥醒到天明。
喉咙实在焦渴得难受,他简单穿了衣裤,去厨房接凉水。
门厅传来响动,有电梯抵达,他抬眼去看,和一个圆圆脸的年轻女孩对视。
“……”
叶恩弥还没开口,助理小鹿已经自然而然把他认作沈恩知,张嘴就打招呼:“您也在啊,起得真早。没事儿,我就是来整理东西的,当我不存在就行……”
叶恩弥有些意外:“你认得我?”
“肯定认得您呀。”
小鹿觉得今天的沈先生有点怪。
要是连老板的未婚夫都不认识,那她还做什么私人助理。
不过小鹿没想到,沈先生没戴眼镜的时候,原来是这样的气质。
额发凌乱,眉目浓而飞扬,显得不羁又随性。
杯子放在顶层橱柜里,他手伸高去拿,衣服下摆卷起来,露出一点微汗的腹肌。
小鹿马上转开头,匆匆进了走廊尽头的储藏室。
脸上有点热。沈先生以往穿西装,看着还略显单薄,原来这么有料……
盛凌薇睡得不够安稳,没多久就醒了。
叶恩弥不在枕边。
披了睡袍走出卧室,见他正在厨房岛台前,切一片洋红的半熟牛肉。手背上长筋掀起,刀工齐整,姿态稳定。
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学会做饭的。
“哪儿来的肉。”她问。
“打车去金购地下买的。”叶恩弥说,“房子怎么买在这儿,周围没个像样的超市。”
她肩骨往上一耸:“我又不会做饭。下楼走两步不就是西单了么。”
他于是笑了:“行,以后我做。”
盛凌薇垂眼,没看他表情。
他们这样的关系,要谈什么以后。
未免破坏氛围。
她没接腔,而是纠正说:“这房子不是买的,合同签了十年。”
十年……
那么等他在亚运会拿到冠军,可以把公司总部迁回北京。这里离金融街不远,附近有不少办公的好地点。
心里估量着,手上同时给食材调味。
与家里决裂之后,最难的一段时间,他在西餐厅打过短工。如今依照她以前的口味,简单配菜,精巧摆盘。
“尝尝?”叶恩弥把餐盘推到岛台另一侧,她的面前。
澳洲牛肉品质上佳,切成几页粉透薄片,沁着罗勒叶奇异的香味。伊比利亚火腿佐以甜菜和苦苣,淋半圈黑醋。
盛凌薇半晌没动,眼神意外的很淡,看着他说:“我现在爱吃中餐了,叶恩弥。”
似乎是在提醒着他,身体虽然密不可分,心灵却还横亘了那么多年的距离。
叶恩弥沉默片刻,忽而轻轻笑起来,低眉颔首:“那就算了。”
他神色如常,故作洒脱,演一出并没有特别在意的模样。
只是心口实在闷得难以忍受,像犯了烟瘾。
“今天街上人不多。随便找家店?”他问。
盛凌薇想了想:“出去走走吧,买点回来吃。在外面容易被拍。”
叶恩弥“嗯”了一声,转过身,回卧室去拿手机。
他小时候总被沈爷爷罚跑五公里,有时跟部队一起拉练,现在应该还保持着健身习惯,肩背略宽,腰处窄下去,肌理线条分明。
实在性感的一具躯体,不怪她心猿意马。
叶恩弥走回卧室,在凌乱的床被之间翻找手机。
一夜没休息,肩背微微酸沉。指尖触到床单上残剩的一点濡润,他站在原地,心跳有如重锤。
还好最后,她回到他身边。
上次回北京,和盛凌薇共度那一夜,他也几乎没怎么合眼,心头已经把什么都筹划好了。
三年前因为手伤,不得不宣布退役,去年刚拆掉骨头上的钢板,还有一年时间恢复状态,在亚运会拿下冠军。
想娶她,必须得回到沈家,否则根本过不去她父亲那一关。
身披国旗的亚运冠军,分量到底不一样。这是至高规格的荣誉,沈家想必终于能够认可他。
拿了手机往外走,叶恩弥余光不经意间落向一旁,意外发现步入式衣橱外的地上,掉了条男士领带。
哑黑色的暗面质地,镶滚着一圈手工缝制的银纹。不难想象,该是用以出席多么体面高贵的场合。
脚步就生生硬滞在这里。他走进衣橱,发现里面整整齐齐,挂满量体裁成的各色西装,式样无不优雅。
站在这一排西装前面,叶恩弥自嘲地笑。
本以为盛凌薇的蓄意接近,是想与他破镜重圆。
原来在她如今的人生里,他只配扮演这种角色……
难怪盛凌薇总不愿做到最后一步,因为他不过是个见不得光的第三者。
他还在兀自规划着未来,而她根本已经不再想和他有什么未来。
她的正牌男友,这间公寓的男主人,又会是谁。
盛凌薇已经穿戴整齐,脸上墨镜口罩,遮得严密。
久等不见人,在门厅抱怨:“叶恩弥,你怎么这么慢啊?”
他强迫自己维持原样,声腔一如平常,说:“就来了。”
电梯里,叶恩弥强自压抑,没有再和她亲密。
没来由地,忽而问她:“薇薇,如果回到以前,你真会跟我一起走么?”
叮的一声响,电梯抵达地下车库。
盛凌薇撕开步子往外走,留给他一个背影,声音漫不经心:“十几岁的时候会,现在不会了。”
未久,有敲门声传来。小鹿出了里侧储藏间,快步赶去开门。
眼前的男人身量高,形致清瘦,隔着一副金丝窄边眼镜,平静与她对视。
他不是刚刚跟老板出去了么?
小鹿奇怪地问:
“沈先生,您怎么回来了?”
【📢作者有话说】
因为不可抗力,文名文案都改了,设定没变~
另外请闭眼默念:和弟弟在一起期间和哥哥没有实质上发生关系,和哥哥在一起期间和弟弟没有实质上发生关系。
(虽然这不是薇薇和作者的底线,但是大家要尊重晋江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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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换了拖鞋,向公寓里面走去。
客厅依稀浮荡着甜香,是盛凌薇最偏爱的花木味道。他走进那香气里,如同走进一场有她的梦境。
可是打开卧室门,沈恩知又闻到另一种气味。
是谁抽了卷烟,淡淡的烧呛,坎坷不顺滑,仿佛结满疙瘩。
男人的气息,侵略性极强,蛮横地冲进鼻腔。
沈恩知站在原地,只觉得有苦凉之意,一寸一寸,从脚边浸润上来,把心脏泡透了。
这是他所熟悉的感受。从十八岁那年,无意间窥见她和叶恩弥接吻开始,等到叶恩弥走后,又眼睁睁看她交往不同的男友,如今回想起来,都是相同滋味。
他蓦地勾了勾嘴角,说不清为什么,竟露了一丝黯然的笑。
沈恩知抬手摘下眼镜,按了按轻颤的眼皮,尽管四下无人,依然竭力保持风度。
缓步走进衣橱里,拨开规整垂挂的一排西装,在抽屉中找到袖扣和领带夹,垂首戴上。
沈恩知此番借故回到公寓,乘电梯上来,有意没提前和盛凌薇打招呼。也是存了一份私心,期待自己会不会撞破一场,她和别人晦秘的情潮。
或许只有这样,当面拆穿她的谎言,他才有勇气把一切都说破。
回到楼下,上了黑色商务车的副驾驶席。沈恩知迅速调整状态,所有情绪封在深处,按下没言明,让司机开车。
未久,他接到一通电话,低声讲过几句,转而面向后座,温言道:
“刘公使,爷爷让我代他向您问声好。”
后座上的刘骞良抬目,颔首:“改天我再去拜访他老人家。”
他眼睑折出垂老的绉纹,目光却洞察如昔,又说:“恩知啊,这次的外派机会,不再考虑一下?现在去了,提到一等秘书,再过两三年,你就是部里最年轻的参赞。”
沈恩知沉在职业化的镇定和肃静里,连瞳孔也纹丝未动,声气清朗:“您的赏识,实在不胜荣幸。”
刘骞良见他言语谦逊得体,但心思坚定,没有分毫动摇,直叹口气:“以你的资质,实在是可惜。怎么一定要留在国内?哪怕不问仕途,年轻人多出去历练历练,也是有益处的。”
去年年底,沈恩知接到一纸调令,有意将他提级派遣去比利时使馆。周围的同僚纷纷道贺,称赞他年少有为,又说待他一朝平步青云,可不要忘了曾经共事的伙伴。
就在这时,收到盛凌薇从巴黎发来的消息,是一条语音:
“恩知哥,我过段时间准备回国,以后应该就不走了。”
说得平缓简略,如同只是知会他一声。
接下来,沈恩知在同僚们的诸多不解和议论中,连夜赶出一份报告。
甚至罔顾大领导的好言劝告,顶着来自爷爷的压力,放弃了人人艳羡的外派机会。
而到她面前,只云淡风轻地回一句:“好,我去接你。”
当时在他看来,盛凌薇回国之后,会与他顺利完婚。两个人独属于彼此,开始全新的生活。
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是不是从一开始,就有什么地方错了。
沈恩知从小身体孱弱,时常生病卧床。后来他性格里的一部分温吞犹豫,该是源于那时候经久的歉疚与愧怍。
少年时他觉得自己是个麻烦,累赘,家人的负累。正因如此,后来家里的旧司机疲劳驾驶,撞上人行道旁一棵绿植,母亲下意识扑向哥哥那侧,用怀抱单单护住一个叶恩弥,沈恩知也没有表露怨怼之意。
后来他听人说,双胞胎兄弟有一个不够健康,多半是因为另一个在母体里就开始抢夺营养。
事实似乎的确如此。哥哥完全是他的反面。他有健康强壮的身体,完整齐全的人格,所以也可以叛逆,放肆,拥有胡作非为的权利。
甚至因为早出生五分钟,天然地被爷爷冠以家族的姓氏。
那时候哥哥叫沈恩弥,而他是叶恩知。
他的乖巧,温顺,谦和知礼,被视作理所应当,也就理所应当地遭到忽视。
是他的孪生兄弟夺走了一切。
第一次见到盛凌薇,是沈恩知十岁那年。他沉静稳重的性格,在少年时期已经初现端倪,模样也挺拔俊秀,可以看出日后的风雅面貌。
盛凌薇还是个珠圆玉润的小女孩,才搬离大院,失去所有朋友,半瞪着一双大眼睛,拼命掩盖里面的惶恐与惴然。
她实在娇蛮任性,沈恩知却看得出,其实不过是小女孩对新环境难以适应。
于是沈恩知主动去拉她攥圆的、背在身后的手,体贴照料,低柔细语,终于让她放下戒备和心防,第一次展露笑颜。
后来沈恩知发现,她的手只给自己牵着,对哥哥从不多看一眼。
是他短暂人生中,唯一一个眼里只有他,从未有过叶恩弥的人。
五年。沈恩知拥有这个眼里只有他的小女孩,不过五年时间。
直到他十五岁,上初三那年,盛凌薇摔断了腿。
大人们都相信,事故的始作俑者是叶恩弥。他承受了最重的体罚,膝盖都在沙袋上跪烂了,硬是一声没吭。直到被押去医院,才向病床上的盛凌薇低头致歉。
可她从此变得不一样。到底发生了什么,沈恩知至今不得而知。
只是自那以后,沈恩知逐渐意识到,盛凌薇每天来沈家找他,日常话题拐弯抹角,终归要抵达叶恩弥。她问起他的行踪,探究他的偏好,后来还让沈恩知帮忙打掩护,去叶恩弥的房间和他私会。
而沈恩知不擅长拒绝。温和细致地回答她所有的问题,沉默着注视她越来越远。
抢回来。
每一个辗转难眠的深夜,他撑起身体,湿热喘息,脑子里只装一个念头。
抢回来。先从他的姓氏开始。
让家中长辈对叶恩弥彻底失望,并不是什么难事。
那日改过了所有身份文件,他回到书桌前,下笔很沉,庄重地默写自己的新名字。
沈恩知。
少年的他,一手字迹已是风骨秀致,笔触横展亭匀。
一遍又一遍地写,直到沈恩知三个字,将一整面白纸覆满。
不知是出于什么目的,下次照常和盛凌薇一起学习,他有意打开抽屉,把写着名字的课本借给她看。
少年人心思单纯,仿佛这样就能让她知道,如今他才是沈家名正言顺的继承者,是足以配得上她的那个人。
盛凌薇果然注意到这个变化,眼露讶然:“恩知哥,你怎么改姓沈了?那……”
这时叶恩弥偶然经过,从后面伸来手臂,随意翻了翻书页就放下。
他仍是慵懒的声腔,张口就打趣,对沈恩知如此看重的姓氏,根本浑不在意:
“要我说,跟薇薇姓也可以,那我就叫盛恩弥吧,也挺好听。”
当时他不经意间提起盛凌薇,在沈恩知看来,却无异于炫耀和挑衅。
抢回来。都要抢回来。
下一个,是他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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