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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故事(多梨)


林格不想被爸妈看到这些。
说起来也奇怪,她小学初中时又娇气又蛮横,稍微磕破点皮就要闹得父母都担心,手上划个口子,膝盖摔些淤青,都要可怜兮兮地摆在父母面前晃啊晃,要爸妈都哄着她、心疼她;等大一些,哪怕是刚刚止住胳膊上的血,眼泪还淌着的呢,龙娇一打电话,她还是开开心心、若无其事地说没事,妈,您别担心——什么?我声音?啊,因为我感冒了,真没事。
她现在也是如此,额头顶着这么一块儿淤青,她第一反应就是去理发店里修修头发,留个刘海,最好做能遮住额头这些。
因而,当她坐上林誉之车后,第一件事,就是让他去最近的一家理发店。
林誉之有些惊诧,但也没问,到达理发店后,才看到已经关门了。
他将车子停在路旁,停了两秒,问:“你今天想要剪头发吗?还是想要洗头?”
格格抬手,撩了一下额前侧边垂下的长发,给他看那个痕迹,不讲话。
林誉之调了一下车内的灯光,调整成温温柔柔的暖黄调光泽。他解开安全带,靠近林格,林格往后仰,没躲开,被林誉之伸手按住肩膀,被迫往他的方向所倾斜——
林格小声:“干嘛?”
“我看看,”林誉之低声,“用眼过度,眼睛看不清。”
“哪里用眼过度,你刚刚打人——”林格讲,又停下,“吓了我一跳。”
她喉咙干巴巴,像是吞下了一整袋干燥剂,贪婪地吸收着她嗓子中的水分,让她那些未能出口的话一并划入干燥的沙砾里。
林誉之不碰她那块儿淤青,拇指指腹轻柔地按在那块儿疤痕的周围,触了触,动作很轻,林格却还是皱了皱眉。这下意识的动作让林誉之放下手,他侧脸,看着妹妹额头上那块儿痕迹。
林格微微发怵,说:“你现在看起来好像是要杀人。”
林誉之说:“这个时间点还营业的理发店,比较少。”
林格用手捏着自己前面那两缕长长的头发,沉思片刻:“难道要我自己剪?”
“……先回家,”林誉之说,“爸妈这时候应该已经睡下了,我帮你剪。”
林格对这个决定没有任何异议。
谈起来或许有些别扭,在很多小事情上面,林格对林誉之有着天然的信任。无论多么小众的技能,落在林誉之身上,都不显得奇怪。
举个例子,假如现在林誉之讲他会茅山术可以驭尸,林格顶多会小小惊讶一下然后平静接受。
他在林格心中,没有什么事情是做不成了。
高中时候林格的校服不慎刮开线,她自己翻出龙娇的针线盒,花了俩小时,缝得歪歪扭扭,乱七八糟;林誉之看了,默不作声,只是拿起来看一看她那如蜈蚣的针脚。
次日清晨,被细细缝补、几乎看不出针脚的校服,散发着合,欢花洗衣液的淡淡清香。
事实上,后来谈起,林格才知道,那是林誉之第一次缝衣服——他在网上找了视频,从头到尾地学了一遍,从今后便包揽了林格校服的“维修工作”。
林格不确定今晚是不是林誉之第一次实施暴力,他就是如此,无论做什么都不紧不慢,油然而生的轻车熟路。
她没提那个被送进医院的人,倒是林誉之主动提起,问:“这个人和你那个主播朋友有过节?”
林格纠正:“是男同事。”
“好,同事,”林誉之说,“我看他像下了狠手。”
林格摇头:“我不知道,我和他平时少见面。”
这是真话,大部分时间,她和艋艋的直播时间是错开的。
“我看你奋不顾身地去救他,”林誉之说,“还以为你们是好朋友。”
“……哪里有,”林格说,“要是被砸的是个陌生人,我也一样。这可是会出人命的事哎。”
“你也知道会出人命啊,”林誉之叹,“有没有想过,万一你今天再受了更严重的伤,我会怎么办?”
“不会的。”
“凡事都有万一,”林誉之说,“我有时候想,劝你冷漠一点,是不是有点不道德。你有你自己的想法,是个独立的个体,不应该听我在这里乱讲——但。”
他说:“我卑劣地希望你自私一点。”
林格缩在副驾驶中,温暖的空气将她柔柔包围,她伸手捧了捧脸,暖热的手掌心熨帖着脸颊,她慢吞吞地问:“那你今天怎么上来这么快?”
“我来接你下班,”林誉之说,“在你公司楼下看着那个人上去,我感觉不对劲,打了你电话,你没接——我就上来了。”?
林格嗯了一声。
“放心,”林誉之宽慰她,“我出发时,爸妈都已经睡下了,不会发现你额头上的东西。”
林格说好。
到家后,父母房间果真是十分安静。林格穿着拖鞋,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挪进去,靠近龙娇卧室时,隐约听见鼾声如雷。她略略放心,转身,看到林誉之去向厨房方向。
他去煮了两个鸡蛋,剥了壳,略略降温后,先在自己额头上试试温度,才示意林格躺在床上,轻柔地给她滚着那几块儿淤青。
林格已经飞快地洗完澡和头发,吹到半干,就这么往枕头上一躺,湿漉漉的痕迹染在枕头上,清晰极了。这种事情,若放在之前,林誉之一定会皱着眉,将她拉起,而现在,他只是离林格更近了一些,说:“如果今天被砸的人是我,你会不会也这样?”
林格说:“你干嘛总是问一些奇怪的东西。”
林誉之笑了,拍拍她肩膀,示意她起来——要帮她剪刘海了。
他已经拿来了梳子和剪刀,还有示意图,有模有样地问她:“小姐,请问您今天想要哪种发型呢?”
林格选了一张。
林誉之仔细看了看,煞有介事地将林格前面的头发梳下来一小缕。林格头发养得很好,她自觉额头长得也好看,饱满又漂亮,平时都露着,在初中齐刘海最流行的时代,也从不遮挡过半分。没想到,现在却又不得不剪个空气刘海,好遮挡额头那块儿淡淡的淤青。
林格心痛死了,林誉之每每挑起一缕,她都眼巴巴地讲,少点,少点,再少点。
林誉之说:“每次不是少点就是轻点,看你,叫这么可怜。”
这样说着,他还是放了一缕头发下来,重新梳,和林格确认好长度后,毫不留情地一剪。
那些剪下的头发,都被林誉之细心地包裹在卫生纸中,甚至连一粒发茬都没留下,俱细心地收拢起。林格没注意他把头发拿去哪里,只捧着镜子,宝贝般地照了又照,惊叹:“林誉之,你真是鬼斧神工。”
林誉之说:“怎么不用精雕细琢这个词?”
林格说顺了嘴:“男人不是听不得’细’这个词吗?”
“越没本钱的男人越敏感,”林誉之泰然自如地将妹妹头发细心装入收纳袋,封好,“格格,可不可以帮我个忙?”
林格歪歪捧着镜子,看他:“什么?”
林誉之放下密封袋,指尖掠过旁侧的剪刀,停下,柔声:“今天我的剪刀有些顿了,可不可以请妹妹帮我润一润?”

第64章 镜子 爱茶
林格手里的镜子还没有放下, 那光洁的镜面中映出她的脸——脸颊还是热的,自然淡淡晕红,介于微弱的、暧昧和温暖间的颜色。
林誉之刚刚修剪过的那些头发末端好似残余他手指上的温度, 她的眼睛就是那敏锐的温度探测仪。林格抬手拨了拨额前的头发, 那块儿淤青被头发遮蔽, 看不清,只要明天再上一层遮瑕,就能将今天的事情完全遮盖:“我都这样了。”
不是埋怨。
是隐晦不清的欲迎还拒,过了水的温柔,石板下的软软青苔。
林誉之站在林格身后,躬下身,自后环抱住她,下巴放在她的头顶, 这个姿势对他的腰和背并不算友好, 但林誉之乐于去迁就、或者说, 适应她。
他没有再讲多余的话,低头去吻她耳朵,先含住耳朵尖, 继而是耳廓,林格这一块儿最怕痒, 忍不住想躲,躲不开,温热呼吸如三月风, 耳后绒绒神经若春草狂生。她一时躲避不开,侧脸, 犹被他侧脸掰回。
那吻要将她掩埋在谷欠海中。
林格在这种事情上不经常拒绝。
林誉之看起来似乎并不懂什么叫做“欲迎还拒”、或“欲拒还迎”, 俩人在恋情初期艰难“磨合”时, 她恼怒地讲一句不做了,哪怕是只差一厘米,林誉之也干脆退出,绝不强迫。时间久了,也贪这份愉悦的林格,开始学会对这件事保持忠诚。
之前作为兄长的林誉之,对她纵容,却又不是那么纵容。他像爱人又像哥哥,像一块儿和钛晶共生的绿幽灵,矛盾的颜色和能量构成磕磕绊绊的两人,唯一不变的是“爱”这一如宝石不可更改的性质。
这段关系也像不健康的油炸碳水化合物,有危害,但好吃,上瘾。林格少用“上瘾”这个词语来形容某些东西,唯独林誉之,和这个词语无比地贴切、吻合。
□□,可可碱,高糖分,具备着成瘾性的食物大多有着刺激的特殊味道,唯独林誉之像茶,柔和的清茶。他作时爱风格也像一杯茶,厚重,滋润无声,后韵极足。年少时两人把每次都当作最后一次,抵死到犹如明天便是世界末日;如今的林格却觉得战栗,几乎要对折的月要,脚背被压下、紧紧贴靠着她自己的肩膀,只有背部和头还与柔软的真丝相接触,被林誉之细心修剪后的头发乱糟糟地贴在额头上,被汗水浸湿。呼吸中开了潮湿的花,缓慢清晰地凿,被不容置疑地打开,倘若人能看清自己的魂灵,她想,一定会艰难地染上对方灵魂的颜色。
?林誉之低头,亲吻她额前那些碎发的断茬。两人都不发出声音,只有圆滑漂亮的胡桃木床被搞到移位,和墙发出压抑的沉重声响。林格的指甲掐着他的手臂,用力掐出红色的痕迹,她仰起脸,终于主动贴了贴林誉之的唇。
这是久违的一个吻。
久到林格自己都有些恍惚啊,她像从高空中急速坠落不见底的花海,当阳光迸发时,无垠花海中,千万朵花朵齐齐怒放,她又惊又懵又怕,无意识地叫了一声林誉之的名字。
回应她的是兄长坚实的温暖怀抱。
这种温暖的氛围在林格喝完水后结束,林誉之拿走她的杯子,放在唇边喝了一口,低声问:“等上班后,你打算怎么和同事介绍我?”
林格说:“不是哥哥吗?”
林誉之问:“仅仅是哥哥?”
林格用苦恼的眼睛注视他,没有再多讲一个字。
这种无言的拒绝令林誉之很快明白了妹妹的想法,他静默地将那杯水喝完,垂眼看着妹妹,笑了:“哥哥也好。”
做哥哥也好。
好过什么关系都没有。
至少还是兄妹。
他坐在床边,还未说话,林格便伸出手,推他一下,似嗔又似责备:“干嘛?回你房间睡。”
林誉之说:“我喜欢你枕头的味道。”
林格老老实实地说:“但我不喜欢被爸妈捉’奸’时的味道。”
她转身把自己枕头抱起,递给林誉之:“拿走,我睡备用枕头。”
林誉之说:“我明天早起。”
“早起搞我吗?”林格说,“不要。”
林誉之笑了,他没再坚持,抱着林格的枕头回房间,离开前,把用过的纸巾等东西也一并收走。和家人住在一起时,林格没有收拾垃圾的习惯。在家里时,之前是龙娇和林臣儒,后来是林誉之,现在是负责打扫卫生的阿姨。
林誉之刚打开卧室的门,还未进去,就听见后面林臣儒咳嗽声。房间中只开了餐厅那边的暖光,林臣儒穿着宽松的睡衣,睡眼惺忪,显然是起夜饮水。
他问:“誉之啊,你怎么还没睡?抱着啥呢?”
林誉之笑着说:“我枕头脏了,换个枕头。”
林臣儒不怀疑,喔一声:“早点睡啊,明天不还是要工作吗?”
林誉之说:“好的,谢谢爸。”
林臣儒没觉得有什么问题,人上了年纪就容易迟顿,他也不例外,且不说腿脚不利索,脑子也不灵活。蹒跚着回到卧室,关上门,哈欠连天地刚躺下,床侧的小灯开了,直直地照着眼睛。
林臣儒眼睛不适,伸手遮挡。
龙娇问:“刚才和谁说话?”
林臣儒说:“誉之。”
龙娇说:“这么晚了还没睡?”
林臣儒说:“你也不是不知道,誉之这孩子有洁癖,他说喝水时把枕头弄脏了,半夜里换新枕头睡觉。”
龙娇说:“他半夜也起来喝水啊……”
没说完,林臣儒睡着了,鼾声震天响。
次日清晨,龙娇去生活阳台,一抬头,看见一新晾的枕头,深蓝色的真丝套,就是林誉之那一套床品。
林格的头发果真没有引起龙娇和林臣儒的注意,她下重手打遮瑕,狠狠地盖着那些疤痕,只说是最近改变下形象。
这个谎言没有被戳破。
她不确定那块儿淤痕什么时候才会消退,但公司很重视,先批下来给她一笔钱,说是医药费;下午选品的时候,直播部的部门经理又把她叫过去,先是慰问,又透露出,因林格及时挺身而出、制止了暴行,且成功地保护了公司的电脑,会给她一些额外的嘉奖,最后又隐晦地告诉她,这件事需要保密。
林格表示理解。
艋艋还在医院里躺着,他被打得有些严重,鼻骨都因暴力殴打而裂开了,需要住院观察。
林格没有在这件事上花太多的心力,她只知道艋艋这次纯粹是无妄之灾。
那个突然闯进来的男人是赵蔷的一个堂兄,有精神方面的疾病,臆想症,曾经臆想过,赵蔷是她的女朋友。他和艋艋关系一直不好,这次也是突然犯病,才过来打人。
赵蔷是和公司合作很久的一个个人摄影师了,和艋艋从去年认识便坠入爱河。
谁也不确定这件事对这段感情会造成怎样影响,只在中午吃饭时,林格听到同事们小声说,艋艋还不是最倒霉的那个,之前赵蔷有个男友更倒霉,被打掉了三颗牙,大拇指差点保不住。
因为有精神疾病做挡箭牌,没蹲监狱,只是在精神病院里住了一阵,又被他家人接了出去。
赵蔷匆匆来办公室一趟,拿走了艋艋放在这里的手机充电线和一些私人用品。林格看她神色疲惫,没多问。
倒是王霆,又发了消息,言辞挺恳切的,问她,林臣儒和龙娇这个周末在家吗?他想要登门拜访。
林格礼貌地说请联系他们,我不清楚他们的具体安排。
王霆发了个笑脸。
傍晚时分,妆有些掉了,林格对着镜子左照右照,皱着眉揉了揉那团淤青。
还没来得及重新上遮瑕,林誉之打电话问她,什么时候下班,他今天来接。
林格说:“不用吧?我打个车就回去了,多方便啊。”
林誉之叹:“我不想再等到半夜,看一个小花猫紧张地捧镜子看脸蛋,生怕我剪坏她的头发。”
林格说:“好吧好吧。”
她还在忙,没有过多分辩。
身后有人叫她名字,热切地说,这是今天晚上的选品单和价格表……
林格匆匆放下手机,说好,我马上过来。
“谣言”这东西传播速度比林格想象中快很多,她自己忙得如陀螺般团团转,等到了晚上,才知道,关于她“勇斗歹徒救朋友”的消息,已经满天飞了。
也有其他原本不熟悉的同事,特意跑过来,聊几句,夸她——
“你最近皮肤状态真的越来越好,做什么项目了吗?”
林格自己不觉,去卫生间中照一照镜子,愕然察觉自己近期状态真的不错。皮肤细腻,连痘也不长一个,熬夜常有的暗沉暗淡一扫而光,白里透着健康的血色。
比先前好了很多。
回家的路上,她将这件美事分享给林誉之,彼时正在等红绿灯,路口排起长队,林誉之听到她这样讲,端详她许久,说:“的确气色更好了。”
林格捂着脸:“是吧是吧?”
林誉之说:“心情愉悦和适当的性生——”
“不要讲不要讲,”林格捂耳朵,“今天不想听这些。”
林誉之说:“我在从生理的角度为我的妹妹分析。”
“你只是想从生理的角度去睡你的妹妹”,林格转脸,看窗外的红绿灯,说,“还要瞒着爸爸妈妈。”
林誉之笑:“没有必要为这种事担心。”
林格:“什么?”
林誉之说:“他们会意识到,我们这个家已经很完美了。”
他说得笃定。
如果不是她和林誉之那磕磕绊绊的不伦情,她也要以为这个家非常完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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