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男生小说女生小说纯爱耽美

当前位置:趣书网 > 女生小说 > 全文免费阅读

宠妻入骨(裘梦)


毕竟是个姑娘家,将来总归还是要嫁人的,不能一点儿给人打听的余地都没有。
茶寮的厨子手快,没多久工夫,他们要的三菜一汤就上桌了。
葱炒肉片,香椿鸡蛋,外加一盘清炒齐菜,还有一盆简单的蛋花汤,上面飘着些翠绿的香菜碎。
这个时节的新鲜时疏尚且不多,多是些田间野菜,厨子手艺好了,做得也别有风味。桌上就主仆两个,也不讲究什么,便一起吃。
沈琪瑄尽管一直努力来着,但吃得仍然不多,饭桌上的主力军一直是张胜这个老当益壮的家中老仆。
茶寮离着官道近,故而一旦道上的往来车马疾驶,难免会有灰尘落碗的事发生,不过一般而言大家都会注意,毕竟做这种惹人厌烦之事,说不定哪天就会碰上一个大铁板。
沈琪瑄放下碗筷的时候,正有一队车马从远处驶来,速度很快,扬尘无数。
到得近前,就能看清这是一个大车队,看模样似是携带家眷返京的官员。
这群人接近茶寮也没有放慢速度,故而一时之间烟尘扑面,很多坐在茶寮外的打尖行人碗中都不免落了灰,不少人开口低骂出了声。
沈琪瑄皱了皱眉。
张胜用袖子挥了挥浮尘,不在意地笑言,“不打紧不打紧,干粮掉地上沾了土也不是没有吃过。”
那队车马在官驿前渐渐停了下来,车队逶逦了好大一段距离。
是真正的大户人家啊,但是……
张胜瞄了一眼自家少爷,果然面无表情,是种看浮云般的淡漠眼神。
有一辆马车离茶寮就十几步的距离,一个妇人被一个小丫鬟扶下马车,随后又有三个小丫鬟从车里跳下来。
那妇人身材胖硕,头上金钗银簪的,一抬手,指间腕间明闪闪的,是个财不怕露白的,显得很有几分暴发户的意思,却绝对没有她自以为的雍容富贵态。
“到了姑娘跟前都小心伺候着。”
妇人一边说一边领着身边的四个丫鬟往前面走,到了算是车队居中的那辆马车,那辆车看着规格便要高级几分,此时有丫鬟从车上跳下,车夫又摆了下马凳恭候车里的人下车。
似曾相识的画面啊,沈琪瑄心中不免生出几分唏嘘。
但等车里的人出来,又换了一个原因让她心中感慨——
玉指纤纤嫩如笋,乌鬟鸦鬓神仙颜,就算同样身为女子,沈琪瑄也觉得自己眼前为之一亮,倍觉惊艳。
真是位天生丽质、明艳动人的女子,这姑娘要是随家人入京,京都美人榜立刻得重新排名。
抬头望天,太阳明晃晃的,看久了眼疼,沈琪瑄于是淡然地收回目光,又去看远处原野的风景。
四下有不少窃窃私语声响起,美人嘛,天生就是话题,但如果换成沈琪瑄自己,她下车前肯定就会老实往自己头上扣上一顶帷帽。
太过光芒万丈的美丽,有时伤人亦伤己。
迎着周遭人群明晃晃的眼神,那位姿容绝丽的少女盈盈秋目落在了茶寮外侧身而坐眺望远处山野的书生身上。
美姿仪,好容貌,若是生在王侯勋贵之家,便是那玉郎公子风流种。
钟婉儿心里叹了口气,贫富有距,门户有别,否则这样的少年郎何尝不是一个好归宿。
一想到自己入京要面临的事情,她心中就有万般的苦楚。
重活一世,她真的不想再重复前世的经历,不管那个男人如何爱慕她,终究是个可怕的疯子,只知道终日将她拘在身边做那羞人的事,丝毫不容她拒绝。
她跑过,闹过,可终究还是只能被困在那人身边,最后竟然还跟他圆满结局了!
重生醒来后,钟婉儿回顾上辈子的人生,觉得自己就是个脑子有病的,才会爱上那个男人,而在她知道自己所在的世界不过是一本书后,就更觉得写书的那个人才是真正有病的。
那么一个不懂得尊重女人的男人,有什么值得托付终身的,她是被他蹂蹒得脑子坏了才自欺欺人觉得自己是爱上那个人了吧。
一本书,满篇的不堪入目,处处都是鱼水之欢,无论怎样的开头,最终都会变成颠鸾倒凤……钟婉儿只要一回想书中的内容,便不由心肝颤,头皮发麻。
她是男人行走的春药,只消碰上便是一场无法控制的男欢女爱,那分明就是一本极致的艳情话本。
不是没想过早早定下婚约,可惜因为长得太好,家人待价而沽,根本不允许有其他意外发生。
她坐困愁城!
如果非要选一个男人托付,皇城里那个权力最大的才是最好的,而且还可以为家中谋个长久福荫。
或许上一辈子入京父亲便是奔着送她入宫去的,只是人算不如天算,她先被一个可怕的男人看上了,破了身子,最后几经波折还是跟他纠缠不休。
钟婉儿抬头看天,太阳好大,可心好凉。
张胜终于将桌上的饭菜一扫而空,手一抹嘴,说:“少爷,咱们走吧。”
沈琪瑄直接起身朝自家马车走去,张胜在后面付了饭钱,然后大步跟上。
这次,沈琪瑄没有再坐在车辕上,而是直接进了车厢。
那位女子看她的时间有点儿久,她可不想惹来一桩无谓的桃花债。
张胜一脸看好戏的笑,故意慢悠悠地解缰撵马,果然见那位姑娘又忍不住朝他们这边看过来。
张胜的动作有些过于慢了,然后引来了那户人家护卫的持刀相向。
“诸位这是何意?”张胜一脸惶恐。
“赶紧滚,什么样的破落户也敢观觎我家姑娘的美色。”
张胜大开眼界,见过不要脸的,真没见过这样不要脸的,明明就是他们姑娘一直在看他家少爷,好一番颠倒黑白,不分是非的说辞啊,佩服!
马车内传出一道清冽的声音,“是非公道,自有天知,先声夺人,未必占理。”
不少围观路人都不免心生同感,这户官家着实是有些不讲理了。
再说了,你要是不想别人看到你家姑娘,让她戴顶帷帽很难吗?
既然允许大家看,大家看看而已,又怎么了?
更何况不是人家少年郎盯住你家姑娘不放,事实是反过来的嘛,而且人家都已经避而要走了,怎么还这么蛮不讲理?
护卫恼羞成怒,“我们与你好好说话,你就好好听,再要叽叽歪歪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
话音未落,那几个腰佩长刀拦路放话的护卫便被一条马鞭拦腰横扫,有一个算一个,悉数倒地。
张胜若无其事地甩着手里的马鞭,一脸的和善,“对不住,手滑,手滑。”
四下一时静默。
这叫什么?这就叫不小心踢到了大铁板!
车里传出一声叹息,似乎有些无奈,“张叔,还不走?”
张胜马上一脸恭敬,“是,少爷,老奴这就驾车离开。”他跳上车辕,朝那几个从地上爬起来的护卫笑道:“行走江湖,要有礼貌,否则很容易被人打死的。”
随着一声轻叱,拉着青幔车厢的马撒开四蹄奔跑起来。
目送马车离开的人作何感想,沈琪瑄不知道,她只知道自己差点儿就因为家中老仆毫无预警就出发的举动颠得七荤八素的。
她抓着车窗艰难地稳住了身形,不由破口大骂,“臭老头,策马狂奔前就不能打个招呼吗?我差点儿直接摔出去,还能不能好好当主仆了?不行的话咱们就直接拆伙,各奔前程去。”
若是真从疾奔的马车上摔出去,估计怎么都得半残废吧,就她如今这破身体,都有可能直接报废。
车外传来张胜不甚有诚意地道歉,“不好意思啊,少爷,怪我,怪我一时忘形,忘了少爷您纸片似的柔弱,不压秤。”
“滚!”
“谈,好的。”
伴随回应的是凌空的甩鞭声,真是极其没有诚意的了,让沈琪瑄一肚子气。
与那处官驿拉开一段不短的距离后,马车的速度渐渐平缓了下来,最终恢复到平素的慢吞吞,犹如老牛拉破车。
沈琪瑄又一次坐到了车外,脸色有些苍白。
张胜瞅了她一眼,“少爷,你这身子骨是真差啊。”
“那是,我这可是千娇百宠出来的矜贵身子。”沈琪瑄随口附和着。
“少爷,说真的……”
“说。”
张胜朝后面远远瞥了一眼,一脸真诚地问:“对刚才见的,少爷就没啥想法?”
沈琪瑄远远看着田野绿意,一脸漠然,“祸福皆由人自招。”
“少爷曾经也是吗?”他有意无意地试探着。
沈琪瑄瞥了他一眼,抖了抖自己的袖子,淡声道:“你家少爷还要脸,人家长得天仙似的,是咱能比的吗?”
“话不能这么说。”张胜一脸不赞同,“在老奴看来,少爷可比那人更有吸引力,这叫内秀。”
“呸。”鬼的个内秀,老不正经的。
“再说了。”张胜振振有词,“少爷您这是男女通吃啊,肯定要比她强得多得多。”
“滚!”
张胜直接就给了马一鞭子,“慢吞吞地做什么,跑快点,少爷都生气了。”
这装疯卖傻的,沈琪瑄简直要被气笑了。
张胜又转过脸来笑呵呵地说:“少爷,老奴发现您最近越来越不讲究礼仪了,要老奴说,多少还是要讲究讲究的,明明是端方君子,就不要口不择言嘛。”
沈琪瑄冷笑,“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谁叫我如今跟你是主仆呢。”
来呀,互相伤害啊,怕了算我输。
张胜一本正经地点点头,“少爷说的也是很有道理的,原来是老奴拉低了少爷的气质啊,是老奴的错。”
沈琪瑄不想搭理这老家伙了。
张胜也没再去挑衅自家少爷,老老实实地赶自己的马车。
主仆两人坐在马车上,顺着官道继续前行。
如今,他们自己都不知道将会在哪里落地生根,人如浮萍,江湖飘泊。

薄雾在晨曦中渐渐散去,露出小镇山清水秀的样子。
一大早河畔便有人挑水、浆洗,水边渐渐变得热闹起来。
“听说你们家那边新搬来户人家?”
“嗯,是对主仆。”
“那姑娘真长得那么水灵啊?”有人挑起了话头子,便有人立马跟着八卦起来。
“水灵。”说话的妇人眉飞色舞,“知书达礼,一看就不是小户人家出来的。”
“那怎么只有主仆两个人啊。”
“这年头谁还没个时运不济的时候啊,投亲不遇,便在他乡落地生根了呗。”
“也是怪可怜的。”
“再落魄,也比咱们这些土里刨食儿的人强。”
“倒也是。”
离河不远桃叶巷中一户人家,白墙青瓦,院中养了些花木,如今开得正艳。
穿着短褐,挽着袖子的霜鬓老者正手执利斧在柴房外面劈柴。
木头被劈开的脆响一声接一声,十分有节奏,劈柴人的动作干净俐落,带着力量美。
主屋门打开,白衫青裙的沈琪瑄走出来,看到院中劈柴的张胜,神色有几分无奈,“张叔,不用这么早叫我起床吧。”
张胜回道:“家里柴禾不多了,我得准备些,要不少爷怎么生火烧水做饭。”
他绝不承认自己是故意的,年纪轻轻的,天天睡懒觉,像什么话,尤其还是个姑娘家。
虽然知道沈琪瑄的性别了,可张胜还是喜欢叫她少爷,沈琪瑄也听得很习惯,算是主仆俩的小乐趣。
至于旁人觉得怪,那也跟他们没太大的关系。
沈琪瑄懒得跟对方废话,挽了袖子,系上围裙,往厨房走去。
坐吃山空终非长久之计,主仆两个在江湖上飘了几个月,不久前才在这个小镇安定了下来,买了宅院田产,日后就是名副其实的小地主婆了。
这处宅院挑得也巧,家中有现成的牲口棚,院落算宽敞,有正房有偏厢,住他们主仆两个绰绰有余,日后便是再买几个下人也是够住的。
房子是石头打基,土坯瓦顶,价格也公道,他们简单采买了几样家具便住了进来,然后蚂蚁搬家日后再慢慢添补东西。
灶房升起袅曼炊烟,慢慢有葱花饼的香味飘散满院。
对自家少爷竟然会下厨,一开始张胜其实挺惊诧的,后来想想,好像又没什么好惊讶的了。
进得厨房,出得厅堂,对聪颖不凡的少爷是事儿吗?
那当然不是啊。
院子里有石桌,饭好了,主仆两个就坐在石桌边一起吃。
粟米粥,葱花饼,外加一个拍黄瓜,一碟酱菜,简单、朴实、管饱。
沈琪瑄因为吃得少,向来撂筷子比较早,张胜饭量虽大,但吃得快,倒不是太拉长用餐时间。
“少爷,我打听了,今儿镇外青阳山下有庙会,去逛逛不?”不等他家那懒骨头娇少爷拒绝,张胜跟着又说:“多走动走动对身体好。”
“行吧。”沈琪瑄不是很情愿地点了头,然后收拾了碗筷去洗涮。
家里缸里的水几乎总是满的,就算一时少了,只要老仆有空,很快就会把水挑满,跟有强迫症似的。
果然,等她收拾好厨房,他们离家之前,家里的水缸就又都满了。
行吧,也算是个好习惯。
出门嘛,男装到底更方便些,所以沈琪瑄又换上儒衫变成了一个眉目清俊的俏书生,张胜套好马车,拉上自家主子慢悠悠地往镇外晃。
青阳山是这里远近驰名的地方,山上有寺庙,有道观,还有庵堂,挺齐全。
观名青阳观,在半山腰,占地规模不算小;寺名青阳寺,在山顶,较青阳观规模要小些;庵名青阳庵,位于青阳观和青阳寺之间,是三者之中规模最小的。
但三家香火都不错,每逢初一、十五山下都会有庙会,附近的百姓会来赶庙会,通常都会很热闹,今天也不例外。
沈琪瑄主仆两个出门的时候就不早了,路上走得又慢,到青阳山下庙会集市时差不多都要到饭点了。
张胜甚至觉得少爷就是掐着饭点来的。
这边因为经常有庙会,山下也是有酒楼、茶楼和客栈的,平时亦不会缺少客源,好多来上香的香客便经常会光顾落脚。
将马车寄存到客栈,主仆两个就去逛了。
庙会上货物琳琅满目,看得沈琪瑄双眼放光,她倒也知道手中银钱有限,必须节制,不随意购物,主要是逛个热闹。
逛得累了,饭点到了,两人便就近在一处面摊坐下,要了两碗面。
纯手工,无机械,现场制作,吃的就是那口原汁原味,浇头不够还可以再加,老板是实在人,浦汁不是那种念死人的咸。
沈琪瑄等面上桌,直接先挑了两筷子到老仆碗里,没吃蒜,只往碗里加了杓辣椒。
七月分虽然入秋,但事实上还是满热的,尤其是中午吃热汤面的就尤为考验人,幸好她有带折扇,一边据风一边吃,没花太长时间就吃掉了自己那份,然后,便悠闲据着风坐在一边等家中老仆。
张胜吃一碗不够,又加了一碗,她由衷感叹胃口真好!
这几个月跟着老仆风餐露宿,不但学了不少走江湖的技巧,还学会了骑马和赶车,估摸着就算这老家伙哪天不告而别了,她都可以自己独自跑江湖了。
当然了,这是玩笑话,跑江湖她可真没那兴趣。
但不得不说,身子骨经过这一番磨砺是比以前强了些,同时她也比以前黑了些。不过,等过个冬天,应该就又白回来了。
帐是老仆结的,出门在外得讲尊卑——老家伙自己说的。
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主仆两个慢吞吞顺着人群往山上走,半路还在歇脚亭坐了会儿。
“少爷,你这体力是真不行啊,这才走几步路。”张胜日常吐槽。
沈琪瑄已经是死猪不怕开水烫,眼皮都没搭他一下,理直气壮地说:“少爷我是用脑做事的人,不像你那么皮糙肉厚的有什么好奇怪的。”
“好歹平时多锻炼一下,也不至于爬个山三步一停,五步一歇的。”
“过分了啊。”没有这么夸张形容的,三步一停五步一歇,林妹妹都不会这样吧。
说归说,张胜还是将一个水囊递到了她面前,“少爷,喝口水润润嗓。”
沈琪瑄拿过去喝了两口,塞好塞子又递还给他,张胜再次挂到自己腰上。
顺着山道往上,半路有处茶棚,登山的百姓走得渴了便会花钱买碗水喝,沈琪瑄忍不住朝老仆瞥了一眼。
张胜笑呵呵地说:“少爷是讲究人,哪能随便喝外面的茶水。”
沈琪瑄撇嘴,又拐着弯讽刺她,呵,她怕吗?
两人于是没买茶水,直接到了青阳观,青阳观外人不少,沈琪瑄抬头多看了一会儿匾额上的“青阳观”三字,有些神游。
未来她多半还是会当个在家居士,好歹是个不婚的借口嘛。

首页推荐热门排行随便看看 阅读历史

同类新增文章

相似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