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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妻入骨(裘梦)


老人几经纠结,最后还是面带愧疚的收下了,“那小老儿就愧领了。”
“晚生告辞。”她朝老人施了一礼然后转身离开。
钱给多了,怕老人不收,不给一点儿她心里过意不去,所以几文钱就刚刚好。
照着心里的打算,她果断先去买了只书箱,把自己的包袱扔进去,然后将书箱背上了肩,真正负笈。
她之前失血不少,如今身体正虚,不适合远行,只能先在小镇寻家客栈住下,先养养身体再说赶路的事。
会有小说世界最大连锁经营客栈“悦来客栈”吗?
虽然好奇,但是沈琪瑄并没有去多找几家客栈来印证这种事情,她懒,就近找了家客栈就直接住了进去。
虽说财不露白,但她还是没委屈自己,包个独幢小院什么的,太奢侈太作死,她也就只要了一间上房。
“还要麻烦店家让厨房帮着炖煮些补身益气的汤水来,多炖些时间不妨事,我多加钱。”
掌柜看她面带病色,了然地点点头,“客官放心,包您满意。”
“多谢。”说完她转身要跟伙计回房间,走了几步又回头,“我身体不好,畏寒,房里要加一个炭盆。”
“好,一会儿就让伙计给客官送去。”
“麻烦了。”她这才跟着伙计上楼而去。
以前看小说,常说什么百毒不侵的,不过程老头这手艺还是差了些,她虽然没死在那毒药下,可到底亏了气血,损了底子,昨晚又是一夜未睡,现在精神体力都已经到了极限了。
“一会儿再帮我灌个汤婆子来。”
“好的,客官。”
沈琪瑄靠坐在床边,等到店伙计把炭盆、汤婆子都帮她拿来离开后,她这才起身去问了门,稍稍将临街的窗子开了一条小缝,然后脱衣上床钻入被窝睡觉。
这一觉,睡到了下午。
她睡醒洗漱之后到楼下,伙计特别有眼力地替她端来了炖煮了大半天的老母鸡汤,她顺手赏了他几个铜钱。
伙计笑着道谢,“多谢公子,有什么吩咐您就喊我。”
“好。”
鸡汤炖得还不错,味道比侯府的厨娘要差一些,果然这些年被养得娇气了。
沈琪瑄一边慢慢喝汤,一边心里想着事。
一个总是智珠在握的人,突然遇到不在掌握的情况,从而导致事件脱出自己的掌控,估计一定气炸了吧。
不得不说,常平侯挺有想法和行动力的。
也不知道老侯爷是否知道自己这个儿子的打算,那么老谋深算的一个人,沈琪瑄笑眯起了眼,估计现在侯府应该挺热闹的。
她可不认为龙锦昱会轻易放过常平侯府,反正他都已经搞垮一个伯府和侯府了,再加一个侯府又有什么好奇怪的。
冲冠一怒为红颜估计谈不上,极大可能是自己威严被冒犯的大动肝火,等到龙锦昱回京,估计京城会有好大一场热闹。
可惜,她大概是看不到了。
再一想,也没什么可惜的,清清静静过自己的日子就好,她向来没什么追求。
沈琪瑄很努力,也才勉强啃了一只鸡腿就吃不下了,但剩下的她也不想浪费,就打算等晚些时候再热来吃,一会儿让店家送只小茶炉到自己屋里去。
正所谓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到她这里就是一来长膘,二来暖身,最终目的,养好一身膘,来年可御寒。
不期然间,她想到了曾经无比嫌弃她身材干瘦的话。
呵!狗男人!
深吸一口气,她下意识平复了一下心情。
她不想那个神经病,但又不由想到了程老头,如果这一局真让他趁乱混了过去还好,若被那男人抽丝剥茧找出线头来——她多少有些担心。
那男人的独占欲和掌控欲太强,不是个好相与的。
程老头冒了这么大的风险救她,她也不能转过头去拆他的台。
既然活下来了,那就只好努力活着,否则终是辜负了程老头的一片苦心,再说万一不小心就让他们这么混过去了呢?
人生还是要有一点儿期许的啊,否则跟咸鱼有什么不同。
拿帕子擦了嘴,她走去跟掌柜说小茶炉的事。
银钱给到位了,什么都不是事!
伙计高高兴兴替她端了喝剩下的老母鸡汤送回客房,不久又送了一只茶炉过去,出乎意料地又得了几文打赏,伙计更高兴了。
虽说每次赏的都不多,但架不住次数多啊。
打发走了伙计,沈琪瑄再次问好门,往炭盆里加了些炭,便又歪到了床上去。
这么多年身边一直有人随侍,突然只剩下了她一个人,她是真的有些不习惯,果然由奢入俭难啊……
火树银花不夜天,上元佳节京城街道人潮汹汹。
百姓携家带眷上街赏灯,大姑娘小媳妇才子佳人应有尽有,每逢此时,都是纨裤好色之徒呼朋唤友出游之机。
常平侯世子今夜也出了府,却并没有跟府中家眷一道,而是中途独自去了一个地方。
一座偏僻的茶楼,一间清静的雅间,站在窗边还能看到远处的灯火繁华,人间热闹。
他不是来私会佳人,但确实是来会客。
从那人回京,他就已经尝试投帖数次,但对方一直避而不见,越是这样,常平侯府越是不安。
当初知道二妹身死之时,事已无可挽回,祖父勃然大怒,大骂“蠢货”,祖母更是对母亲一顿斥责,直言蠢妇误家。
可错误已经铸成,还是得想办法弥补。
想起身故的二妹,沈琪玤神色黯然,她在沈家存在感稀薄至极,他这个大哥对她也极是陌生,仔细回想,他竟然没有什么关于对方的记忆。
心中不由一叹,是沈家对她不起,愿她来世安乐无忧。
屋外廊道传来脚步声,他立即收敛心神,起身面对门口。
那人一身月白织锦长袍,头戴玉冠,腰垂龙佩,一双桃花眼激滥生光,无情也似多情样,让人想到诗经所言: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见过世子。”沈琪玤极是恭敬。
龙锦昱随手挥了下,微笑,“口头恭敬就免了。”
沈琪玤心头一凛,“在下惶恐。”
龙锦昱依旧面带微笑,语气颇为玩味,“所以阿瑄死了吗?”
把他的未婚妻害死了,还想再塞个沈家女来,当他是什么了?沈家人就是这么惶恐的,倒也是让人眼界大开呢。
沈琪玤后背倏忽一凉,一时不敢开口接话。
龙锦昱却没去看他,迳自到一边坐了,伸手挥了下袍角,漫不经心地道:“我今天心情好,不介意过来听听你讲一讲废话,有什么想说的现在可以说了。”
“二妹之死是家母自作主张,此事常平侯府必会给世子一个交代。”
“没必要。”龙锦昱拒绝得很干脆。
“世子……”沈琪玤心中有些不解。
他语带缅怀,“佳人已逝,万般徒然,终归是我和她有缘无分。”公道他自己会替她讨,不用旁人操心。
沈琪玤急忙道:“我三妹倾心与世子,两家还是可以延续姻亲之谊。”
龙锦昱终于抬眼朝他瞥了一眼,右手食指在桌上轻扣,语气平淡,闲话家常一般说:“沈世子莫不是点错了鸳鸳谱?”
沈琪玤不明就里。
龙锦昱叹气,忽有沧桑萧索之意,“舍弟倒是对沈三姑娘情有独钟,身为兄长怎好横刀夺爱,理该成全才是。”
沈琪玤忽有不妙之感。
龙锦昱悠悠说下去,“既然常平侯府执意要与我们庆王府结两姓之好,我也不便强行推拒,如此便替舍弟谢过了。”
沈琪玤呆若木鸡。
不,不是,他不是想撮合妹妹和庆王幼子啊,那个纨裤如今恶疾在身,母家失势,如何配得上他们侯府嫡次女?
“世子,舍妹尚且年幼……”
龙锦昱却微笑如故,语气温和,“再过一年便是及笄之年了,当可出嫁。”
沈琪玤只觉手足冰凉,心中念头飞转,口中却苦涩难言,如此之局,如何可解?
龙锦昱却忽然叹息了一声,语带困惑,自语似地说:“怎么常平侯府的灵气都跑到阿瑄一人身上了吗?唉,果真是慧极必伤啊。”
他可以断定,若阿瑄今日与眼前人位置互换,她会有自己的破局之法,而且绝对不会令人失望,或许还会相当精彩。
可惜,难得一个心思灵慧的妙人,就这么被家人当做一颗不值钱的鱼眼珠舍弃了,反而将那颗鱼目捧做了掌上珠,心瞎眼盲至此!
沈琪玤额头泌出冷汗。
“沈家既然有心示好,我庆王府也有接纳之心,常平侯世子还有何不满?”
沈琪玤只觉口含黄连,苦不堪言。
“此事我需回府请示长辈。”最后,他硬着头皮挤出一句话。
龙锦昱很是新奇地看了他一眼,不无感慨,“原来常平侯世子也还是有兄妹手足之情的啊。”
沈琪玤整个人如坠冰窟,他听明白对方的话中之意了,两个妹妹一样是与他一母同胞,待遇相差何止天壤?
自从二妹死后,直到庆王世子回京,其实庆王府一直未曾做过什么,顶多也就他们投帖被拒罢了。
祖父坚信此事有回旋余地,毕竟到他们这个阶层的男子有几个深情不悔的情种?权势地位在手,什么样的美人不可得?
二妹之事许是伤了世子颜面,但只要他们侯府处置得当,依旧是一桩美满姻亲,庆王世子不动声色,那就是等他们上门递台阶。
可万万没想到祖父让自己递上台阶,得到的却不是他们预想中的结果。
龙锦昱轻抚着腰畔的龙佩,一脸诚挚地说:“之前我愿意认与常平侯府的亲事,只是因为阿瑄恰好是我中意的那个人。如今她不在了,庆王府愿意冰释前嫌,是因为舍弟钟情于三姑娘,只是如此而已。”
沈琪玤悄悄蜷缩了指尖,他听明白了,不是是个女人对方就会接受,沈家的筹码不够,有现在的结果便该见好就收。
他们沈家扫落对方面子,极度恶心了对方一次,那么对方现在回敬过来,同样恶心他们一次,又有何不可?
这门亲事真的要结吗?父亲、母亲舍得吗?但是不舍得,可以不结吗?
沈琪玤突然有些不敢想。
“常平侯世子还有话要说吗?没有的话我就走了,元宵节的花灯还是很值得一看的。”
“在下送世子。”沈琪玤的心沉甸甸的。
龙锦昱一脸轻松地起身,“那咱们回头见。”
“送世子。”沈琪玤作揖道。
龙锦昱背负双手,轻松迈步而去,口中喃喃道:“如此家人,也难怪你死都不愿以侯府嫡女身分嫁我。”
庆王世子夫人的娘家,就算只是个名儿,常平侯府不配。
可如果能如愿娶到她,他也不是不能让他们占这么个名头,可他们终究将路走绝,没留一点儿余地。
这样也好,他下起手来更俐落。
沈琪玤听了个明明白白,心如雷震。
缓步走出僻静的茶楼,龙锦昱慢慢走向热闹的花灯夜市。
上元佳节是个好日子,只可惜身边少了一个原本应该在的如花美眷。
满目繁华的灯市,突然在龙锦昱眼中变得可憎刺眼起来,可他嘴角上仍是挂着一抹女子望之心动的微笑。
“庆王世子。”一个华服锦饰,貌美如花的少女朝他盈盈下拜,满目皆是情丝。
龙锦昱轻瞥一眼,温文尔雅,礼貌颔首,“沈三姑娘。”
沈琪珍笑靥如花,犹带几分少女的羞怯,“世子怎么一个人来看花灯啊?”
龙锦昱看向一旁的花灯,淡淡开口,“原本应该陪阿瑄一起来的,可惜……”
沈琪珍一下攥紧了手中的帕子,轻轻咬住了唇,垂眸掩下眼中的情绪,藏起自己的心思,她一点儿忧伤也不想假装。
死便死了,死了她也没让她落个全尸,哼,真可惜没能把那骨头也烧成一把灰。
龙锦昱没有跟她告辞,只是抬步径直往前而去,身后的侍卫默默跟上,并且主动隔绝了旁人再靠近。
街市灯如昼,身旁人笑语,龙锦昱心不在焉地一步步朝前走去,路过风景无数,只是没有半点儿落心头。
早知道,婚期应该更早些的,早知道他就不出京了,早知道……
可惜,这世上没有卖后悔药的。
她身边伺候的三个丫鬟,死了一个,两个得了自由身,已离开京城,另谋生路,不用想也知道,那个死了的,一定是知道了什么不能说的秘密,说不定阿瑄之死便有她的手笔。
死得早了,否则他会让对方生不如死的。
呵,敢在他心头扎一刀,不会真以为他就轻轻撂开手,就此放过了吧?
好戏还在后头呢。
不过,还有一个人,他抽空还是得去会会。
程济世这个老头一直想让阿瑄脱身而去,难道真什么都没做吗?
老家伙跟沈家打了这么多年的交道,肯定有自己的后手,否则不会一直试图怂恿阿瑄放手一搏。
老家伙是真心希望她从那泥淖一般的侯府脱身而去,从此天下任遨游,只可惜阿瑄看淡了生死,什么都无所谓,就这么把自己生生困死在侯府那座小院。
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一个丫头,偷走了他的心,然后就这样无牵无挂地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地走了?
真是个狠心的丫头!
目光落在夜空中的某一处,他心中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可怎么办呢,他好像真的没办法放下她呀。
他已经这么不舒服了,让他不高兴的人,怎么还能舒舒服服地活下去?
不过,大过年的,大家便都好好过个年吧,有什么都等年后再说,反正有些人债多了不愁不是嘛。

距离京城遥远的某地,沈琪瑄这个年却过得并不那么美好。
没办法,体质太差,到底是被毒害了十几年,伤了根本,好好一个年,陪伴她的就是一天三顿苦涩难咽的药汤。
以前是没办法只能等死,可如今机缘巧合摆脱了京城的一切,她就不想浪费自己的命,病了就得吃药。
这个时代就这点不好,一不小心就容易挂掉,吃药还不是药丸,多是汤药,苦哉!
沈琪瑄现在待的镇子不大,但在上元佳节也是有连续三天的花灯夜市的,客栈里的伙计都会换班去街上凑热闹,客栈中的客人没特殊情况的也都会出门逛一逛,年节凑个热闹嘛。
只有她,难得有机会到街上观灯,结果却只能病恹恹抱着手炉窝在客栈昏昏欲睡。
打了个小盹醒来,沈琪瑄掩口打了个呵欠,看看脚下的炭盆中炭火烧得正好,把双脚烘得热呼呼的,难怪睡得挺舒服。
今年冬天真挺冷的,最冷的时候堪称滴水成冰,她这孱弱的身体怎么可能禁得住此时的长途跋涉,自然是挑了个镇子暂时住下。
千小心,万小心,结果临近年关,不小心中了招,偶感风寒,咳嗽不断,反覆发烧,原本就清瘦的人就越发清减了,沈琪瑄差点儿都要怀疑自己挺不过来。
掩口轻咳了几声,她从一旁的机子上提壶倒了杯水润喉。
不点炭冷,点了炭对嗓子不太好,或许这也是她的咳嗽一直没好利索的原因吧,但她真的很怕冷啊……
喝完水,沈琪瑄感觉肚子好像有点儿饿,天冷果然很消耗热量,她身上没有足够的脂肪可供消耗,就只能时不时地补充热量了。
整了整衣襟,摸摸头,发髻没乱,很好,可以出门下楼去找伙计要碗热面汤吃。
当然,出门的时候她没忘拿上自己的小手炉。
对于在自家客栈住了近一个月的这位游学书生,掌柜和伙计跟他都已经很熟悉了。
对他们来说,沈琪瑄是个待人很和善的读书人,而且长得还好看!长得好看的人,总是很容易让人心生亲近之意。
“沈公子,要去看花灯啊?”看到他下楼,守在楼下看店的伙计不由开口问了一句。
沈琪瑄摇摇头,“肚子饿了,厨房有什么东西吃吗?”
伙计一下笑起来,“巧了,老板娘在灶上给公子煨了一锅鸡汤,说是等公子饿了好拿来填肚子。”
沈琪瑄忍不住笑,“劳烦老板娘挂心了。”
伙计客气道:“老板娘说了,沈公子是厚道人,银钱给得足足的,她费些心是应该的。”
沈琪瑄随手朝伙计扔过去两个铜钱。
伙计喜笑眉开地接住,“我去给公子端鸡汤。”
“有劳。”
沈琪瑄在大堂挑了个地方坐下,看着门外斑驳的灯光,听着遥遥传来的欢声笑语,不自觉露出笑容。
人间烟火最动人心,看着这样的烟火气,她才会觉得活着真好!
果然远离了那个令人窒息的常平侯府,空气都变得清新自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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