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杨怀成将来倒是很符合何春花女婿的标准,家里条件好,他回城以后,还会吃几年公家粮,然后趁着时代东风下海经商。
而且杨怀成在北平的家里,还有保姆照顾一家人,门口站岗的还是警卫。
如果真的能嫁进他们家,完完全全符合何春花的预期,甚至远超。
可正是因为这样,余禾才不愿意。
何春花膝下只有自己一个女儿,杨怀成的家庭很复杂,又是高嫁,恐怕很难把何春花带在身边一起生活,就算真的跟着去了,何春花也不会自在。
总不能她一个人去北平,把何春花留在万里之外的小村子里。
何春花本来过得就不容易了。
她享受了何春花的母爱,就一定要为何春花养老,照顾何春花。
余禾没有应何春花,却在心里做足了打算。
好不容易等到下午上工的时候,余禾随便找了个没人的地方休息。
她其实很想试一下上午让植物生长的能力,但是上午带来的脱力感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消失,她可以大胆预测,如果自己现在再试一次,很可能体力不支昏过去。
所以余禾想了想,就又放弃了。
可以等明天精力恢复了,再试一试。
余禾熬到下工的时候,因为杨怀成帮她割了七捆猪草,所以给了七个工分。
比起其他人,余禾的工分真的来的很容易,哪怕不算杨怀成的帮忙,这份活本身也轻松很多。
私底下不少人都悄悄议论,觉得余禾是因祸得福。
好不容易记完工分,大家都陆陆续续的回家,余禾也跟着何春花身后,准备回去。
比起他们,知青们做活要慢一点,基本都排在后面,何春花都和别的婶婶婆婆寒暄过一轮要回家了,知青们才刚刚记完工分。
有时候关系匪浅是很难一点破绽都不露的,譬如这种时候,即便余禾装作不在意,目光也会不由自主的多落在杨怀成身上。
这一落就发现不对劲的地方。
她之前很有印象的一个女知青,就是那个头上夹着塑料花夹子,样貌也很有城里人养尊处优白皙肤色的女知青,站得离杨怀成很近。
他们似乎有说有笑。
女知青笑得花枝招展,眼袋都笑出来了,还用手捂住脸。
如果是在以前,这位女知青在村子里绝对是耀眼的存在,还有不少村里的青年争着讨好她。但是现在余禾越来越美,比起高傲的女知青,他们反而更愿意把目光落在余禾身上。
不过女知青的目标从来都不是其他人,而是杨怀成。
假如真的不能回城,比起找一个农村里的男人,随便嫁了,品貌俱佳的杨怀成才是上上之选。
余禾这时候也从印象不深的原书剧情里想起了这位女知青究竟是谁。
她应该是原书里的女四吴燕晴,在下乡的时候认识,算是见过杨怀成最微末的时期,痴恋杨怀成。
大概是因为共同下过乡,所以吴燕晴知道杨怀成和余禾的故事。
每当有新的人爱慕杨怀成,想要靠近杨怀成的时候,吴燕晴就会露出轻蔑的笑容,居高临下的告诉她们,杨怀成心里有一个早逝的白月光,不管是任何一个人都走不进他的内心。
而她,始终陪伴在他身边。
其实余禾不太明白吴燕晴的心态,杨怀成不喜欢她,有早逝的白月光是件很令她有优越感的事情吗……
作为当事人,余禾心情复杂。
但仔细思量,也不是不能明白,毕竟余禾死了,就算吴燕晴自己走不进杨怀成的内心,至少其他所有人同样没有机会,而她知道杨怀成和余禾的故事,所以她是不一样的。
不管怎么样,余禾作为那位渣了杨怀成,又早逝的白月光,感觉都不是很得劲。
她没有再看杨怀成,很快把目光移开,跟着何春花走了,所以她没有看见背对着她的杨怀成对吴燕晴的态度始终冷淡。
而在转身看见余禾的背影时,眉眼俱是温柔。
第11章
大约世上的事情总是有找补的,当余禾遇见杨怀成和别人相谈甚欢的时候,她也被别的男青年献殷勤了。
吃过晚饭,她坐在院子里的老榕树下乘凉,抱着她装在盆里的牵牛花聊天。
何春花早早就到村口和一群大妈蹲着,聊村里的八卦。
也就是上工的时候,余禾敢呆在那里,下工的时候,哪怕是村里的大黄狗,经过这个全村妇女情报交流地,都要抖三抖,连它是哪只狗和哪只狗,怎么凑在一块,什么时候生出来都能扒出来。
比起被一群人评头论足,甚至拿去调笑,和人拉郎配,余禾还是愿意和她的牵牛花进行儿童版的聊天,慢慢教她的花花。
这种感觉颇有点像教自家猫猫上厕所、乖乖听话。
很有成就感,而且时间流逝的很快,不管是余禾还是花花都很开心。
然而这个时候,她家篱笆上装了的两块木板做的简陋小门被敲响。
一个黑壮腼腆的男人,穿着对襟带补丁的宽大褂,手上拿着一个煮好的水煮蛋,大男人走出了扭扭捏捏的姿态,“余禾,我家里多煮了鸡蛋,这个、这个是给你的。”
声音也很憨厚。
余禾一听就知道他是撒谎。
现在大家都不怎么富裕,别说是大队,就是公社里最富裕的人家,也不可能随便煮鸡蛋。
不管是劳动力充足的农村家庭,还是家里有好几个工人的家庭,吃的东西都是有数的。毕竟农村都是拿工分,工人都是拿工资和各种票。
现在又不能做买卖,想要达到随意吃鸡蛋不看数的条件,基本排除余禾待的公社。
那就只可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只是简单的示好,但是在看到黑壮男人打补丁的衣服,还有腼腆的神情时,余禾心里就有了清晰的认知。
她站起来,走到男人面前,她先是道谢,然后礼貌拒绝,“不好意思呀,我刚吃完饭,这个鸡蛋你还是送给别人吧。”
男人一听就着急了,“吃过了没事啊,你可以留着明天吃,不会坏的,鸡蛋香,你刚生完病,吃鸡蛋可以补一补。”
余禾摇头,美丽的面容上浮起一缕无奈,“真的不用了,我不喜欢吃。谢谢你的好意,还是送给别的人吧。”
男人还想说什么,结果就又来了个小伙子。
新来的小伙子和男人对比明显,矮瘦矮瘦的,眼睛总是转悠,看起来鸡贼精明。
矮瘦的小伙子一上来,就凭借身材优势,挤过男人,笑嘻嘻的献上手里的饼子。目光贪婪的扫着余禾精致漂亮的脸,“余禾,这是肉馅的饼子,可香了,我姐姐回娘家特意带来的一块大肥肉。
我娘一做出来,我就想着一定得给你,你这么瘦一定要多吃一点。”
余禾对这个矮瘦精明的小伙有印象,他好像是叫狗蛋,还是狗剩来着,村里对他的评价不是很好,贪小便宜,不务正业,头上有五六个姐姐,都叫他们家当货物一样买了,拿了很多彩礼钱,还总叫出嫁的女儿贴补娘家。
想到这里,她对矮瘦小伙的观感一下就差到极致,吸姐姐血,还视为理所当然的废物。
所以余禾这次态度就没有那么客气,她扯了扯嘴角,语气淡淡,“不用了,我不爱吃别人手拿过的东西。”
矮瘦的狗蛋却不肯就这么走,他不相信在人人都饿肚子的时候,会有人抵抗得了带肉味饼子的诱惑。他甚至把饼捧得离余禾更近,神色殷勤,“这有什么,饼子可香了,你尝尝就知道,不用和我客气。”
余禾看他说话的时候,口水都快喷上去了,脸色更差了。
她冷了神色,“谢谢,但是不用了,我不想吃。”
余禾也不给他们挽留的机会,直接把篱笆上的门关上。
虽然这个破木板做成的门就是个摆设而已,但是她重重的关上,脸色冷若冰霜,等同于直接表明了她的态度。
现在天色还只是昏暗,他们也不至于乱来,只好讪讪离开。
余禾摇摇头,继续抱着她的牵牛花吐槽,她突然间有点理解原书里的白月光在余秀兰的恐吓下,离开了杨怀成之后,会选择姚望伟了。
在没有上帝视角的情况下,害怕被杨怀成连累,所以分手。而姚望伟在大队的青年里,算是难得的好家庭,长得又周正,婚前看不出什么乱七八糟的毛病,几乎是这种处境下的最优解。
而且留在大队里,还能照顾何春花。
余禾摇摇头,决定不要想这些,越想越烦心。
等到天黑了的时候,何春花就回来了。
她虽然泼辣,但是因为丈夫早亡的原因,又一个人带着女儿生活,所以很多地方都小心谨慎,不敢太晚回来,生怕被人盯上。
要知道余大壮刚走的时候,王爱花这个婆婆,在短暂的伤心过后,就琢磨着要把何春花送去改嫁。到时候余大壮的抚恤金都是她的,说不定还能拿到点何春花再嫁的彩礼钱。
毕竟当时的何春花还算年轻,有点小姿色。
要不是何春花娘家给力,直接带着一堆亲戚杀过来,何春花的亲妈吴贵兰甚至直接坐在余家的门口,逢人就哭就撒泼,还有五大三粗的亲哥哥何有根瞪着铜铃般的大眼睛坐镇,只怕现在是什么光景真的难说。
何春花还带着余禾回娘家住了一段时间。
后来为了房子不被余家人趁势霸占,又带着余禾回来,几乎都不敢串门。
也就是如今年纪大了些,渐渐脾气也练出来了,从丧夫的年轻妇女变成战斗力不凡的婶子,所以才会出门聊聊八卦,听听村里的消息。
要不然,活得就真是没有滋味了。
何春花回来以后,余禾就安心了,她洗漱完,把牵牛花放在床头,安心睡觉。
可是等到半夜的时候,睡得正熟的余禾,突然感觉耳朵一阵刺痛,传来花花疯狂的尖叫声。
余禾迷朦的睁开眼,她神智回笼之前,还在担心是不是自己不小心压到花花,或者花盆碎了。
然而等她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牵牛花完好,半点事都没有,甚至花瓣和叶子都尖利起来,像是人体的紧绷状态。
“啊啊啊啊啊!”
“啊啊啊啊啊啊!”
牵牛花持续尖叫。
余禾不解,她抱住花盆,试图和它交流,“花花,你怎么了,不舒服吗?”
牵牛花的声音像是稚嫩的女童,正常的植物交流,余禾是感受不到它们有什么类似人类的声音特征的,除了村口的那颗马上要上千年的老树。
在这之前,哪怕是朝夕相处的牵牛花也没有。
可是她现在竟然能感受到牵牛花的声音特征,余禾越发觉得不对劲,于是又重复问了一遍。
牵牛花似乎被余禾的不断沟通弄得回神,用极为紧绷的声音说,“呜呜,有坏人,花花害怕。”
余禾知道牵牛花不会无的放矢,她抱着牵牛花的花盆,立刻下床,连鞋子都不敢穿,生怕发出动静。
她小心的靠到窗户旁边,掀开糊窗户的报纸一角,朝外望去。
是两个鬼鬼祟祟的身影。
余禾不知道他们是谁,天太黑了。
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一定不是好人,就算有什么急事的话,也不会偷摸进人家的院子。
余禾唯一庆幸的是她家除了外面围篱笆的地方有一个木板做的门之外,屋子里面也有一个大门。
因为何春花谨慎的性格,每天都要把里面的门关起来,还要拴上。
除非有人从里面打开,否则的话,从外面没有那么容易把门打开。
余禾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场面,她以前住在高档小区,人员排查很严格,而且是一梯一户。
就算她盛行聪明,也没有料到自己第一天当众露面,到了晚上就有人想摸进家里,巨大的恐慌将余禾笼罩住,她觉得呼吸都不畅了。
可就算这样,余禾也很清楚,自己不能坐以待毙。
她一个人的力量太微弱,而且现在这具身体过于娇柔,只怕还没等她做什么,就被人掀翻在地。
在黑夜的吞噬中,余禾告诫自己一定要冷静,她深呼吸,强行平复自己恐惧的情绪,忽略胸腔跳得飞快的心脏。
尽量让自己冷静下来以后,余禾开始能思考,她知道自己不能一个人行动,所以慢慢走到何春花的房间,在屋子里面的房间倒是没锁,何春花就怕余禾突然有什么事,万一她锁门了,余禾找她不方便。
余禾推开门进去,悄声走到何春花的床边。
她轻轻推何春花的肩膀,用极轻的声音在何春花耳边呼唤,“娘,娘,你快醒醒。”
何春花睡得迷迷糊糊,她睁开眼睛,看到余禾焦急的面孔一下在眼前放大,立刻就被吓到了,想要说什么,却被余禾捂住嘴。
余禾把食指放在嘴前,做了个噤声的动作。
何春花这才安静下来。
余禾指了指外面,凑到何春花的耳边,小小声说,“娘,外面有人。”
何春花残存的睡意一瞬间就消散了,她被岁月搓磨过的脸,在瞪眼的时候,露出了凶相。哪怕五官底子姣好,可在护女心切的时刻,只会显得狰狞,甚至透露出遇神杀神遇佛杀佛的狠意。
她握住余禾的手,厚厚的茧子磨得余禾手背发痒,但是在这个时候,她不需要强迫自己冷静,就已经感觉到了无比安心。
这是母亲给她的安心。
哪怕外头黑漆漆的,哪怕有不知底细的人影,哪怕外面有能吞噬人心的巨兽,余禾也不再害怕。
何春花在床底下摸索,从里面拿出了一把磨得很锋利的砍柴刀。
余禾不知道何春花的床底为什么会有砍柴刀,但她多少能猜出来,年轻貌美的寡妇,是怎么熬过被人觊觎的黑夜。
她跟在何春花的身后,也在出房门的时候,顺手摸了根木棍。
余禾手握木棍,心情紧张而忐忑,唯独没有恐惧,她甚至有点激动。
余禾紧紧握着木棍,手臂上柔软的肉紧绷着,整个人蓄势待发。她在脑海里不断设想,等会自己应该怎么挥棍打在坏人身上。
一二三!!!
在轻轻的脚步声靠近门的时候,踹啦一声,何春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把门哗的打开。
第12章
何春花还是心里还是有数的,没有直接用柴刀砍到要害,但直接就挥向对方的手臂,传来一声惨叫。
有何春花的开门红,哪怕她们是两个女人,可还是在气势上震慑住了对方。
余禾也挥舞木棍,密密麻麻的打在对方的身上。
何春花深谙气势的重要,她大喝一声,“他娘的,哪来的小贼,看老娘打不死你们。
睁大你们的狗眼!!当老娘是好惹的不成!!!”
两个成年男人,因为何春花这么个主力军,加上余禾的从旁协助,被打得毫无反手之力。
别看何春花只是个妇女,可她是做了许多年农活,身体康健,还经常和各路老太太长舌妇掐架,并且常常能赢的中年妇女,战斗力非同小可。
何春花带着余禾好好打了他们一顿,然后大声喊,“来人呐,抓贼啦~~”
她的声音又洪亮又高昂,在寂静的黑夜里被传出很远。
打破了赤嵩大队的安宁,还有附近睡梦中的人们。
不断有人推门而出,甚至连衣服都不披一件,举着煤油灯就往这边走。
因为天黑,也不知道是谁家,于是就有人大声吆喝,“谁啊,谁家遭贼了!”
何春花大喊回应。
于是陆陆续续有人出门,他们围住何春花家的大门,虽然都是村民,但很有防范意识,也不知道是从谁开始,有人喊,守住大门,别让贼跑出去,我们一部分人进去。
现在是即将黎明前的黑夜,是一整日里天色最黑暗的时刻,但在蜂拥而入的村民手中的煤油灯或是木把的照耀下,再想隐匿的黑暗也都暴露在人前。
大家手上都抄着家伙,有拿菜刀的,也有拿锅碗瓢盆的,主要是匆忙之下,也顾不得太多,就想着出来帮忙。
最开始进来的村民还没有注意到,看到小贼的身影就跟着挥拳的挥拳,拿东西砸的砸,等到人多了,煤油灯照得雪亮了,也就有人注意到小贼的面容。
“诶,等等,这贼怎么眼熟着呢。”
“哎呀,他、他不是村里的狗蛋吗。”
“旁边这个是虎叔家的鼻涕虫。”
“咋回事这是……”
随着一声声的惊呼,闻讯而来的村民议论纷纷。
何春花抢在两个人开口之前,大哭大喊,“我的个老天,这是要逼死我们孤儿寡母啊,半夜鬼鬼祟祟摸进我家,要不是我醒的早,谁知道他们要做什么。”
何春花一边哭喊,一边坐到地上,时不时伏到地上痛哭哀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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