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不说话的爷爷余三贵却突然开口,嗓子是老烟嗓的沙哑,但说话的语气有农村里一家之主一锤定音的冷漠,“这种事,到底要问过老二媳妇。”
他看了王爱花一样,“别做的太过。”
余三贵能这么说,看似公道,其实已经是一种默许了。
王爱花笑了笑,松弛的皮肤笑成一块,“你放心,我知道。”
另一边的余禾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所谓的亲人盯上,正琢磨着,怎么拿她换最多的钱。
她等着点过名以后,就照着杨怀成的眼色,在村口老树附近等着他。
刚好大家都各干各的活,基本也不怎么经过村口那块,那里有棵快一千年的老树,枝叶茂盛,能遮荫乘凉。
比起旁人,余禾还更多一项快乐,让她等的不会太单调。
她可以和这棵老树聊天。
都说树老成精,看似是比喻,但余禾感觉却很深刻。
当余禾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想要和老树交流的时候,她发现老树像是有了智慧一样,而且如同历经岁月的老者,宽厚包容,比起只是有好感的普通花花草草,她觉得老树像是她的家人一样亲切和蔼。
当余禾把自己的心神传递给老树的时候,她能感受到透过沉甸甸的岁月,老树沧桑而宽和的声音出现在自己的耳边。
“我的孩子,你有什么烦恼吗?”
老树的枝叶晃动,像是为余禾带去凉风。
“如果你有烦恼的话,可以像人类一样,和我许愿,尽管未必能实现,但人类都喜欢这样。”
感觉到老树的宽慰,余禾只觉得心情一阵荡漾,像坐了秋千一样高高荡起。
她在心里和老树对话,“不,我没什么烦恼,这里的人我都可以应付得了。不过,您为什么认为我不是人类。”
尽管老树是没有表情的,可余禾却能感觉出来,它似乎在笑,“人类是无法和一棵树说话的。”
到了这个时候,余禾突然有点意识到自己的能力并不仅仅是变得越来越漂亮,或者是无聊的时候和植物牛头不对马嘴的说话套情报。
在年长到开了灵智的植物面前,她会如同得到良师益友一般,受到启发。
这种感觉很神奇。
她不论走到哪里,都会有许多朋友,能够倾听她的所有思绪,也不用担心背叛。
大概因为余禾是靠心声来和植物对话的,所以当余禾这么想的时候,老树同样也听见了。
它很惊讶的告诉余禾,“我的孩子,你的能力并不止这么简单。”
余禾耳朵一动,当她还想继续问下去的时候,越来越近的脚步声打断了一人一树的谈话。
杨怀成步履匆匆,他速度很快,却是用走的,如果是余禾的话,肯定追不上。
但不得不说,他的体态很好,宽肩窄腰,脊背挺直,不像姚望伟那些人,早早的弯腰驼背,看起来就不精神。
这应该是得益于杨怀成从小跟着爷爷奶奶长大,他爷爷对他管教非常严格,站军姿什么早已是家常便饭,站如松坐如钟的习惯刻在了骨子里,不管是什么时候都不会变。
他一见面,脸色就温柔了起来,“等久了,累不累?”
换成寻常的恋爱对象,这时候不说关心他,至少也要甜甜的笑一笑,说自己不累,但余禾不走寻常路,她敷衍微笑,张嘴就要说自己累。
可当她一张嘴的时候,杨怀成就突然给她投喂了什么。
她闭上嘴巴,发现竟然是甜的。
“糖?”她鼓着一边腮帮子问。
杨怀成眼底都是笑意,“嗯,你最喜欢的大白兔奶糖。”
不用杨怀成说,余禾也渐渐品出了味道。
不仅是在这个物资贫瘠的年代,就算是在现代的时候,她最爱吃的也是大白兔奶糖,就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些年大白兔奶糖越做越硬,渐渐没有了以前的味道。
杨怀成是找了理由出来的,他不能陪余禾太久,哄好了女朋友,就不浪费一点时间的告诉了余禾,他昨天晚上已经把猪草割好了,就放在前面基本没什么人经过的小山坡后面。
她可以找地方休息,下工之前把这些陆陆续续交上去就可以。
虽然杨怀成确实做的很到位,但是余禾忍不住提出一个小小的疑惑。
她睁着水灵灵的大眼睛,认真的注视着杨怀成,“你不会是熬大夜割的吧?
那你以后也帮我割猪草吗?”
杨怀成已经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了,但他仍旧如实回答,“还好,不算太晚。以后也是一样的,我割好了放在后面的小山坡。不过我没有割满十捆,你病刚好,活做太多了不大像。”
余禾没有夸奖杨怀成的细心,更没有感动于他甘愿把她的活也一起做了的心意,而是非常非常讶异的说,“假如这样的话,你不是要天天熬夜吗。
虽然但是,熬夜可能会英年早秃,还可能英年早逝,你还是小心一点,不用这么拼。”
不是余禾太敏感,也不是她良心发现,关键她就是熬夜猝死的呀!!!
她有利用杨怀成的念头,但没有冷漠绝情的资本家风范,把人当成牛马007的想法。
该怎么说呢,杨怀成知道余禾估计说不出什么好话,也勉勉强强能把这话归纳成在关心他。
但能不能不要一边说这话,一边总往他的发顶瞅。
他头发茂密,往上数三代也没有一个秃的,就算是他的爷爷风华不在,但头发仍旧很牢固。
杨怀成……
主打一个心情复杂。
就自家女朋友好不容易关心起了自己,但总觉得关心的点歪了,应该怎么办?
余禾成功把杨怀成这样的人也弄到一时语塞,最后只能委婉解释了一下他家男性目前发际线完好的情况,并且他熬的不算太晚,当年他爷爷和父亲为了作战,常常整宿不睡打埋伏,如今也活的好好的,吃嘛嘛香。
余禾得知这一情况之后,勉强安静,不再关注杨怀成茂密浓黑的头发,就是偶尔看他的眼神总有点泛酸。
人比人真是不公平,他家里人经常高强度通宵没事,为什么自己不过是常常熬夜氪金,就猝死了……
除了交代割好的猪草被放在哪里,其实也没什么事了,余禾就想让他先走。
并不仅仅是因为嫉妒对方顽强的生命力和茂密的头发,也有点心虚,原本专注事业,哪怕种田都不开小差的男主,因为自己已经私底下离开两次了,她总有一种把好学生拉去打架蹦迪堕落的愧疚感。
所以解决了问题,立刻就催杨怀成走。
杨怀成确实也准备走了,他做事极为认真,出来这一会儿,能把余禾的事情交代清楚,就不会用这个借口逗留。
可当他准备走的时候,目光不经意间扫到余禾的鞋子,不是他昨天送她的那双。昨天他亲手把这双鞋洗了,现在一眼就能认出来。
对余禾一贯予取予求,从来没有意见的杨怀成,这时候不免皱了眉头,“你穿湿鞋子?”
余禾见他看见了,也没有隐瞒,主要是她在现代的时候,父母亲人早亡,就给她留了不菲的遗产,她过日子很糙,也很随心所欲,如何爱护自己的身体健康,很少被她放在心上,横竖她也继承了遗传病,怎么保养都活不久,还不如快意人生。
她就坦然的对上杨怀成不赞同的目光,“对啊,有什么不行的吗。”
杨怀成没有因为她随意的态度而略过这一茬,他蹲下来,帮余禾把半干不湿的鞋子脱下来,他发现余禾连袜子都浸湿了,于是也一起脱下来。
现在还是初春,风里透着凛冽,今天的天气还算不错,有薄薄的阳光落在地上,但仍旧是冷的。
杨怀成把余禾的鞋子和袜子都放在能晒到少得可怜的太阳的风口处。
然后难得的板下脸教育余禾,“当然不行。
你是女孩子,身体本来就寒凉,再穿着湿袜子湿鞋子泡一天,对身体影响很大。你忘记了生理期肚子多疼吗,我问过医生了,平时要多注意保暖,不能受凉,生冷的食物也要尽量少吃。”
如果杨怀成扯什么大道理,余禾是一定不会听话的,但他甚至细致的提到了生理期,仅仅是只言片语,余禾也能听出来,他是用了心的。
所以余禾罕见的没有和杨怀成对着来,而是沉默了,若葱白般细嫩的手下意识的交缠,和主人的内心一样。
她小小声的回应,“嗯,知道啦。”
难得见余禾这么乖巧安静的一面,杨怀成怎么可能还能继续说什么苛责的话。
此时此刻,饶是铁石心肠,也会被化作春水,更遑论是一直喜欢她,把她当成心尖尖,只觉得万事皆好的杨怀成。
她闹腾起来虽然确实让人疲惫,但乖乖坐着,睁着水汪汪湿漉漉的眼睛望你的时候,什么疲倦都消散了,比吃仙丹还要让人心里高兴。
见她的表情确实是知道的样子,杨怀成没有再说什么教育的话,他是她男朋友,不是她的老师,对女朋友是不能总说教的。
当然,杨怀成也怕余禾脾气上来,到时候处处和他说的反着干。
睿智如杨怀成,很懂得适可而止四个字的精髓。
在余禾等着杨怀成回应的时候,他突然起身,一只手放在余禾的肩膀后面,另一只手穿过余禾的腿窝,直接将她公主抱起来。
余禾措不及防,鼻尖离杨怀成的下巴很近,她愣了愣。
等她回过神准备斥责杨怀成的时候,已经被抱到避风处放下。
他先余禾一步解释,“那边风大,吹多了容易头疼。”
说完,他又把身上的外套脱了下来,半蹲下来,握住余禾洁白削瘦的脚踝,用外套包裹住余禾的脚和脚踝,然后再轻轻放到旁边一块干净的石头上。
做完这一切,他才抬头,和坐在石头上的余禾平视,他浅笑,目光柔和,仿佛只能看见余禾一个人。
“三阴交暴露在外,容易受寒,你身体本来就不好,还是要小心一点。”
“那你呢?”余禾问。
现在还是初春,虽然不像冬天寒风刺骨,可空气里仍然透着寒,穿一件单衣根本抵御不住寒冷,一个不好就很容易感冒。
在没有特意和杨怀成对着干的时候,余禾温声细语,白皙小巧的脸就这么盯着他看,他的心仿佛要被甜到化开,止不住的暖流。
他笑了笑,眼里尽是春光,“我一会儿回去还要干活,用不了多久就能热起来,横竖也是要脱的。”
余禾这才放心,她又恢复到先前娇俏蛮横的表情,昂着下巴点头。
杨怀成把她的变化看在眼里,心下了然,却只觉得这副模样怎么看都可爱,恰到好处融进心坎。
因为她是余禾,所以不管乖巧也好,娇蛮也罢,都在他的心尖上。
他嘱咐余禾不要乱走,等快中午的时候,鞋子估计就能干了,刚好也能避开下工的人。
再三叮嘱之后,杨怀成才走回去上工。
余禾是想利用男主,但不代表她是不知好歹的人,所以她按着杨怀成说的那样,坐在石头上等鞋子干。
就是时间流逝得太慢,她真的好无聊。
也不能总和花花草草聊天,再聊下去,她连附近地里有几个老鼠洞都要知道了。
无聊的余禾目光落在一朵长在石头缝里,因为背阴总是晒不到太阳,快要死掉的白色小野花上。
大约是受精灵族卡牌的影响,余禾只觉得心里一阵怜惜,她甚至强烈的希望小野花能恢复生命力。
在余禾这么想了以后,目光不经意的扫过白色小野花上。
她惊奇的发现,刚才还蔫巴,随时要枯萎的小野花,枝叶和花瓣重新舒展,瓣瓣末端的枯黄也消失不见了。
如果非要形容的话,余禾觉得它现在的状态是精神奕奕的。
余禾心里一阵惊诧,所以说,她从卡牌里得到的能力,并不仅仅是变美和能与植物沟通,她甚至可以救活植物?
余禾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精灵族天生亲近自然,能操纵植物,她的能力或许并不只是这些,只是她还没有发现所有的用途。
看着虽然恢复生命力,被救活过来,但仍旧孱弱细小的白色小野花,余禾突然浮起一个念头。
她闭上眼睛,屏气凝神,聚集注意力,默念着希望小野花能继续生长,持久的心念,让余禾突然感受到了一种玄妙的状态,尽管闭着眼睛,她也能感受到小野花的存在。
余禾亲切的呼唤它 ,给它力量,希望它能茁壮生长。
慢慢的,小野花舒展枝叶,根系生长,往更深的土壤延伸,花苞迅速成长盛开,叶子肥大。
就像是倍速生长一样。
第10章
然而当它不断生长的中途,余禾突然觉得脑袋刺痛,一股被抽空的虚弱感席卷余禾的全身。
她不得不中断脑海中玄妙的状态。
当她睁开的眼的时候,发现小野花也随之停止生长,但已经从孱弱短小,不到一根手指的长度,变成足足到她小腿高的大野花。
它甚至能随风摇曳,绿油油的叶子跟着起舞,余禾能感受到它愉悦的心情,和对自己的亲近,它的每一次动作,都像在对她撒娇。
余禾也不由自主的露出一个笑脸,心情随之变好。
穿书的是是非非,还有各种烦恼,都被抛之脑后,难以影响她,她感受着身边的微风,植物们的呼吸,它们在欢呼,在享受,甚至是野草上一滴滑落的露珠。
余禾觉得自己似乎也融入大自然,成为其中的一份子。
虽然身体处于脱力的状态,可心情却不受影响。
只要能和它们相处,感受大自然的一切,余禾觉得自己一定就是最幸福的人。
这样仿佛微醺的状态,持续到了快中午。
要不是理智还在,她就要沉浸在大自然的鸟语花香之中忘了一切。
余禾抓紧时间穿上袜子,换上鞋子,果然和杨怀成说的一样,都干了,甚至还带着点阳光的余热,穿起来很舒服。
余禾收拾好就准备回家,但是看见了被杨怀成留下来帮她暖脚的外套。
一件灰色的上衣,有点像中山装,但却没有那么多个口袋。
按余禾的眼光来看,这件衣服委实不太好看,可穿在杨怀成身上,因为他的仪态很好,身板直,长腿宽肩,和行走的衣架子没有区别,所以还挺好看的。
属于靠身材和美色拯救了一件衣服的典型。
不过,现在这件衣服倒是成了烫手山芋。
她现在带回去倒是没什么问题,毕竟还没有到下工的时候,动作快点就不会有人看见。
可问题是,她把衣服带回去,又用它裹了脚,总要洗了再还给人家吧,她倒是能偷偷洗,可洗了放哪晒。
晒上几个小时一般是很难干的。
再久一点,何春花肯定会发现。
想到这里,余禾不免有点头疼,但她还是决定先把衣服带回去再说。
车到山前必有路,现在就不自寻烦恼了。
余禾先回了家。
回家以后,她虽然不懂得做饭,但也把米找出来,放在水瓢里淘洗了两遍。
等到何春花回来的时候,看见被余禾洗好了放进大铁锅里,只等着她回来就能煮上的米,不由得笑了,“我的禾禾真乖,现在都会帮娘做事情了。
等将来肯定能寻个好婆家。
凭我们禾禾的长相,以后啊,指定得挑个县里的工人家庭。”
何春花从水缸里舀了一瓢水洗手,但因为干了一上午活,手仍旧热乎乎的,还很粗砺。
她把湿漉漉的手往土布做的深蓝色上衣正反一擦,就那么爱怜的摸着余禾的脸,又抓住余禾娇嫩的柔荑,“到时候你们直接吃食堂,我家乖囡囡这么嫩的手指可不能干粗活。”
余禾从来不会妄自菲薄,甚至有时候还有点小自信,但就算这样,她也觉得现在的亲娘何春花有点太亲妈眼了。
在何春花眼里,她闺女天生就是享福的命。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具身体的亲生父亲很早就过世了,何春花觉得愧对她,不仅以寡妇的身份撑起了一个家,不肯改嫁,甚至能在操持家里家外的同时,把她养得十指不沾阳春水。
就算余禾想做点什么活,何春花也会一边喊祖宗,一边把她赶去玩。
看着何春花这么笃定的夸自己,余禾都忍不住心虚。
可多年守寡养孩子的不容易,除了让何春花变得泼辣精明,也很强势执拗,余禾很清楚,哪怕现在她跟何春花说那不太可能,何春花也会一脸小孩子不懂事的表情,让余禾不要乱讲。
所以余禾……
选择安静,只要何春花开始畅想的时候,她就不说话。
把闺女养大,将来嫁给吃公家粮的好人家,一辈子享福,已经成了何春花的执念,更是她支撑着么多年的畅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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