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儿们说说笑笑的声音一阵比一阵大,只是听听就觉得热闹,魏莱换了个座位,坐到离她们更远的窗边的沙发,望着外面的景色打发时间。
女孩儿说得那么热闹,也有不说话的。魏莱正构思下一篇小说,身边忽然落下一个青色的身影。
一个长得瘦瘦弱弱的女孩儿蛮不好意思地冲她笑一笑,声音温温柔柔的,说她想在这里坐一坐。
魏莱也和气地笑,两人算是认识了。
“约翰逊小姐,你坐那儿干什么?过来跟我们一起玩啊,汉密尔顿小姐刚刚说了一件事,可有意思了,快过来。”
两个人刚知道了对方的姓是什么,那边就有女孩儿叫约翰逊小姐过去。
金斯利小姐得意地望过来,满眼都是得意。魏莱很想扶一扶额角,都是二十岁左右的人了,这种中学女生拉帮结派的小把戏就省省好吗?
金斯利小姐眼珠子一转,又有了想法:“费尔法克斯小姐,你怎么坐在窗边?听说你身体不好,为了你的健康着想,你也应该离窗户远一点,过来一起说说话吧,还有约翰逊小姐,一起过来吧。”
“好啊。”魏莱拉过约翰逊小姐手,大大方方地走了过去。
金斯利小姐一愣,还以为她会拒绝。
金斯利小姐给身边的威尔逊小姐使了个眼神,威尔逊小姐心领神会,她很热情的样子,坐到魏莱身边,直夸她的裙子好看,上面的刺绣精美。
魏莱的裙子是新做的,这匹绸子原本是坎贝尔夫人留给女儿的,狄克森夫妇走得急,没用上,就给了魏莱做裙子。
这是坎贝尔上校的朋友从中国带回来的,魏莱认不出这是什么绣,只觉得一针一线都美得让人挪不开眼。
威尔逊小姐一夸,其他人也跟着夸了几句,就连金斯利小姐也说了句“好看”。
态度转变得太快,反倒让人起疑,魏莱也将她们的衣着夸赞一番,倒真有些其乐融融。
“我们的裙子再漂亮,在费尔法克斯小姐的裙子面前也显得一般了,不过,费尔法克斯小姐,这么漂亮的裙子,你怎么就用一条简单的银项链搭配呢?”金斯利小姐歪着头,像模像样地看了好一会儿,“我觉得应该配珍珠。”
“是的,我也是这么想的。”威尔逊小姐立马接过话,“蓝宝石也很不错。”
魏莱身边的约翰逊小姐小声说道:“银项链也挺好看的。”
威尔逊小姐白她一眼,约翰逊小姐缩缩脖子,不说话了。
“威尔逊小姐一向很有品位,但是我认为珍珠更适合费尔法克斯小姐,蓝宝石太华贵了,倒遮住这条裙子的美。”金斯利小姐指了指魏莱的银项链,“真遗憾,银项链真的不配,我今天戴了一串珍珠项链,费尔法克斯小姐,不如我借给你吧,我是个喜欢时尚的人,实在不忍心这么漂亮的一条裙子没有好看的首饰搭配。”说着,她就要解下脖子上的项链。
她真要有了才有鬼!魏莱轻轻碰了碰她的胳膊,笑说:“很不必麻烦金斯利小姐,比起珍珠,我倒觉得蓝宝石或许更适合,红玛瑙也不错,如果把红玛瑙做成手串的话,很漂亮。”
金斯利小姐动作一顿,打量的目光在魏莱脸上转了两圈,似笑非笑地说:“没想到费尔法克斯小姐还挺懂珠宝的。”
这话乍听没问题,只要一联想到魏莱的出身,周围的女孩儿都笑起来。
莉迪亚想帮朋友说几句,但还没开口,就被阿米迪欧夫人叫走了。
“说不上懂,但是很喜欢,金斯利小姐和威尔逊小姐应该也很喜欢珠宝吧。威尔逊小姐戴的这串珍珠长项链就很漂亮,光泽也好,肯定价值不菲吧。”
威尔逊小姐得意地扬扬下巴:“当然。”
“不过,怎么配了一个镶红宝石的金戒指呢?把珍珠的光泽都遮住了。”威尔逊小姐脸一下黑了,魏莱继续说,“金斯利小姐戴的这枚银戒指就很好,不会喧宾夺主。”
“费尔法克斯小姐真是好心。”金斯利小姐不咸不淡地说了句,回头跟黑着脸的威尔逊小姐说,“你之前不是跟我说你家隔壁新搬来了一户人家,叫什么库克。明明有很多出身低下的亲戚,却总是摆出一副自命不凡,狂妄自大的样子,还想跟名门世家平起平坐。”
威尔逊小姐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是的,是叫库克。金斯利小姐,还好你没看见那户人家趾高气扬的样子,不然你准会气病的。他们刚从利物浦搬来,你们知道的,那个随时随地都能听见机器声的地方,空气糟糕极了,谁也不知道这家人的财富是怎么得来的,不过,我们猜测这一家或许把所有钱都拿出来买房子了,可是他们居然还认为和我们家不相上下。”
两人说话声音有些大,另一边的夫人们都看了过来。
魏莱喝了口茶,起身问莉迪亚:“听说阿米迪欧家的后花园很漂亮,莉迪亚,能不能陪我去看看,约翰逊小姐要一起吗?”
金斯利小姐和威尔逊小姐得意地笑起来。
魏莱扶了扶挽发的头饰:“幸好库克一家不赌、博,要是穷,还好赌,就更让人看不起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想写到6000的,但是,脑子和眼睛都不够用了。
☆、第五十五章
日刚西斜,将要进行舞会的大厅已是灯火摇曳,乐声悠扬。
晚上又来了一批宾客,相比于中午时的冷清,晚上就要热闹多了。
楼下人声鼎沸,魏莱从书房探出脑袋往外瞧了瞧。她与莉迪亚还有约翰逊小姐离开客厅后,去后花园逛了一圈,就来了书房。
约翰逊小姐和莉迪亚是一同长大的朋友,约翰逊家曾住在阿米迪欧家隔壁,但,很不幸,在约翰逊小姐十八岁那年,她父亲投资失败,欠了大笔债,卖掉房子,举家搬到伯明翰投靠亲戚,后来,约翰逊先生带着大儿子去了印度做生意,这才慢慢赚回家业,搬回伦敦。
约翰逊小姐是个温柔的女孩儿,就是胆子有点小,她担心了一下午金斯利小姐会报复魏莱。
“我倒是不担心,我和金斯利小姐没有交情,也没有利益往来,我是个父母双亡的孤女,虽然还有一个年迈的外婆和一个姨妈住在乡下,但那是金斯利小姐一辈子都不会去的乡下地方。”
约翰逊小姐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魏莱挽上她的胳膊:“好了,别为我担心了,今天晚上多跳两支舞才是正经事。”
魏莱嘴上说得轻松,但是心里还是有点担心。要是金斯利一家有心要教训她,是怎么都有办法的。舞会这种场合最混乱,金斯利小姐可以假装失手打翻酒杯,泼她一身酒,还可以假装没站稳,用力踩她的脚,又或许可以装作不经意地弄坏她的衣服,如果不想自己出手,还可以放她的色狼哥哥,总之,金斯利家有地位有名望,要拉下脸来教训她,她多半要吃哑巴亏。
三人进入舞会大厅时,已经跳上了第一支舞。
兰斯和金斯利小姐是七对舞伴中的第一个,金斯利小姐虽然很讨厌,但魏莱不得不承认她的舞姿很优美。周围的宾客一致夸赞这对舞伴,阿米迪欧夫人和金斯利夫人笑得格外开心。
魏莱环视一圈,发现坎贝尔上校站在人群外临窗的地方,正眉飞色舞地和老杰克聊天。
“欧文先生的弟弟曾和我效力于同一支部队,我们还一同作战。”坎贝尔上校说,“虽然我不怀念残酷的战争,可以说是厌恶,但是我真的怀念那段兄弟们并肩作战的日子,简,你的父亲和欧文先生的弟弟曾经是非常要好的朋友。”
“你是费尔法克斯先生的女儿?”老杰克惊讶地张大嘴,他活了几十年,见过不少奇事怪事,但是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巧的事,他弟弟嘴里总是念叨的费尔法克斯居然就是梅耶尔小姐的父亲,也就是说她不姓梅耶尔。
老杰克看了看坎贝尔上校的神情,猜想他应该还不知道费尔法克斯小姐为报社写稿的事,于是,他什么也没说。
第一支舞在宾客们的掌声中结束,金斯利小姐出尽了风头,还想再跳一支舞,但是兰斯婉拒了,他将她的手递给了另一位高大英俊的男士。金斯利小姐不满兰斯的拒绝,但是跳舞的吸引力实在太强,音乐一响,她就转移了注意力。
“你怎么不和金斯利小姐跳第二支舞?”阿米迪欧夫人可就没金斯利小姐那般开心了。现在和她跳舞的那位男士家境可不比阿米迪欧家差,万一金斯利家看上别人了怎么办?
兰斯跳了舞,出了一身汗,灌下一杯葡萄酒,松了松繁复的领结:“亲爱的妈妈,我每个月都要参加很多场舞会,跳的舞都快比一个专业舞者还多了。”
阿米迪欧夫人被他噎得一顿:“那你也不应该把金斯利小姐介绍给詹姆斯先生,詹姆斯家可不比我们家差。”
“那不是两全其美吗?金斯利家要钱,詹姆斯家要地位和贵族血统,我做了一件好事。”
兰斯满不在乎甚至有点讥讽的模样让阿米迪欧夫人气得说不出话,莉迪亚见状不好,赶紧把兰斯支走。
“亲爱的妈妈,抱歉又让您生气了,不过,我想我们还是不要在这里谈论这些,不然让人听见多丢人,更坐实了我要卖了报社迎娶金斯利小姐的传言了。我看见刘易斯先生在那边,我去招呼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