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飞云大笑逍遥侯被他们耍了,连城璧根本不是他的儿子。
“萧十一郎才是我和小婉的孩子,是吗。”
沈飞云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睛,转头看向了萧十一郎,众人显然也很惊讶,萧十一郎看着连城璧和逍遥侯,失去了言语。
清静师太沉默地点头,逍遥侯大笑,要连城璧和萧十一郎杀了他们报仇!
却不想连城璧和萧十一郎联手对付逍遥侯。
“你们…十一郎你的母亲被他们联手杀害!你竟然护着他们!”转头看了连城璧,眼神有些冷,“城壁,你不是安红莲的孩子,你的母亲应该是圣教上任教主羲昭!你母亲当年为了救我,被武林正道围攻,而后不知所踪。你母亲是我义妹,说来你也应该叫我一声舅舅的。”
沈璧君已经虚弱得没有力气睁开眼睛了,不然听到羲昭的名字一定大为吃惊。
连城璧没有说话,他不能解释他不是羲昭的孩子,这枚令牌也是对方给他的,虽然知道此羲昭非彼羲昭,可是听到自己是羲昭的孩子,总觉得有些怪异。他认识的羲昭年纪应当和他差不多,甚至小一些,却不会是逍遥侯口中的义妹羲昭。
谁也想不到,二十多年了,羲昭的面貌会一点也没有变,而连城璧也不知道二十多年前的羲昭是何模样,逍遥侯也没见过连城璧认识的羲昭,估计见到了也只会和连城璧一般把对方当成是“羲昭”的女儿。
毕竟即使如逍遥侯,也无法容颜不老,一丝不变。
其他人或许不知道羲昭是谁,倒是沈飞云喃喃道:“羲昭,原来是她,你竟然不是师姐的孩子,而是…她的孩子?!”
当初因为逍遥侯受伤,两人才有了一面之缘,她依稀记得那是个美得惊人的女子,如果当年的她站在这里,武林第一美人的称号就不会是君儿的了。
只是她没想到,连城璧不是逍遥侯的孩子,而是羲昭的孩子!
师姐养了二十几年的孩子竟然不是自己的,师姐知道吗?还是被蒙在鼓里二十几年?
沈飞云忽然有些同情安红莲了,她的君儿被下蛊,受了二十几年的折磨,安红莲养了二十几年的孩子不是自己的。
呵,谁更可怜?
连城璧不知道沈飞云的脑补,萧十一郎因为有着逍遥侯的血脉,用自己的血喂给沈璧君,解了她的蛊毒,他却从圣教的典籍里看到过这种蛊毒,解了蛊毒的同时,她会慢慢把她最爱的人遗忘。
二十几年的恩怨情仇一朝了结,沈飞云和逍遥侯同归于尽,天宗主殿坍塌,逍遥侯临死前把小公子交给了萧十一郎,却给了他一本江湖密辛,里面记载了全武林所有人的把柄。
……
连城璧看着眼前容颜娇媚的沈璧君,已心无波澜。
沈璧君彻底忘记了萧十一郎,她只记得沈家庄被烧了,自己和连城璧有婚约,她无处可去就来找连城璧。可是连城璧却对她说:“你爱上了萧十一郎,我们的婚约已经取消了,你忘了吗?你很爱萧十一郎,为了他连命都可以不要,你离开他,他会很难过的。”
然后没有给沈璧君解疑的机会,命人带沈璧君离无垢山庄足够远的一处宅子安置,派人去通知萧十一郎把人带回去。
这已经是他能做的极限了,沈璧君凭什么认为,失忆了就可以把以前的事当做没发生过?凭什么萧十一郎以为自己会还会毫无保留地接纳沈璧君?
简直就是天生一对奇葩。
萧十一郎放弃了天宗,他利用令牌重整天宗,再加上圣教的势力,整个江湖没人敢和他做对,而萧十一郎,他练成了天宗的所有武功,但他的武功未必比对方差!而且,从他正式接手圣教以后,左商就带着其他三位护法,在总殿举行接任仪式,给了他一个盒子。
盒子里放置着一柄剑,此剑名为纯钧,乃是欧冶子在湛卢山上所铸。在《越绝书.外传记宝剑》中,是这样述它的:“如芙蓉始出,观其纹,烂如列星之行,观其光,浑浑如水之溢于塘,观其断,岩岩如琐石,观其才,焕焕如冰释,此所谓纯钩耶”。
左商说这是上任教主留给他的,其实之前左商他们接到教主的消息的时候赶往竹屋,却没有见到教主本人,只有一封教主的亲笔信。上面写明圣教教主是连城璧,圣教所有人必须听从连城璧的命令。
信旁边还放着一个盒子,里面的纯钧也是教主留给连城璧的。加上上次逍遥侯身死,他们全程在场,连逍遥侯都说连城璧是教主的孩子,所以左商他们全都心照不宣地认定连城璧就是教主的骨血。
因此,就算萧十一郎有割鹿刀,也不一定有胜算。
连城璧武功不到三年便突飞猛进,挤世一流顶尖高手,当今之世已少有敌手,即使逍遥侯活着也未必能有胜算。
而最让他感激羲昭姑娘,却不是对方将圣教拱手相让,而是她救了他的母亲。安红莲没有死,被羲昭姑娘救了,安排在一座宅院,他从天宗逃出来之后就与母亲重聚了。
沈璧君和萧十一郎他并没有特意去关注,他也不关心他们两个的感情如何。现在的江湖才是他想要的江湖,一呼百应,万人莫敌,没有人敢反抗他,也没有人会在他的管辖下阳奉阴违。
很多人敬他,更多人怕他,他将圣教发展到极致,所有人都知道圣教重出江湖,他的威名,竟比逍遥侯羲昭在世时更胜几分!
人至中年,或许看过太多,得到太多,他忽然一直梦到过去。
那时少年意气,鲜衣怒马,初生牛犊不怕虎,遇到了她。
他从不了解她,也从来没有看懂过她。
他唯一知道的,或许是对方很喜欢玉兰花,因为她的每件衣服上,都绣着银丝玉兰花。
然后他在自己住的院子里也种了很多玉兰花,朵朵簇簇,白白嫩嫩一大片,就像她行走间开合的玉兰裙摆。
花枝当头,恰少年,君子端方。
杏花烟雨,问谁家,娇女纤纤。
也曾年少,鲜衣怒马。
岁月荏苒,思念翩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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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扬花鼓【1】
“澄歌,银花鼓!快起来,班主来了!”七八岁扎着两个小辫子的小姑娘摇晃着身边的两个差不多年纪的小姑娘。
“花鼓,我马上起来。”银花鼓小声答应了一句,动作利落地起身漱口洗脸。
澄歌早就醒了,她不习惯和别人同床,一个晚上都在浅眠,更别说这连床都不是,只是一个火炕遮条席子一躺,硬邦邦的咯得生疼。
果然是以前过得太舒服了,念头一闪而过,在金花鼓叫她们起床的时候立马睁开了眼,下床梳洗,脸上习惯性带着淡淡的笑意,唇红齿白,雪肤乌发,看上去就是个太过漂亮乖巧的小姑娘。
随意将头发编了两条辫子垂在胸前,下意识甩了甩袖子才意识到自己的袖子是窄袖的,若无其事地跟着银花鼓和金花鼓两个小姑娘出门。
班主袁平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大叔,脾气不太好,为了多挣些钱经常不顾刮风下雨也要戏班的人去表演,晚上天不黑还不收工。戏班的小孩只有她和银花鼓、金花鼓三个,金花鼓和银花鼓是孤儿,没有名字,因为她们唱花鼓歌,所以戏班里的人都叫她们一个金花鼓,一个银花鼓。她们是没有工钱的,一天供三餐,但不管饱。
不过对待她们倒没有非打即骂,毕竟打伤了还得请大夫,不过偶尔看有谁偷懒自然会打骂几句,只能说为了生活,商人尚且重利,更何况只是一个底层的戏班的班主?
戏班的人都是戏子,而戏子在这个时代是没有多少地位可言的,只不过戏子清白,比花楼姑娘好得多。而且,就那些富家管家而言,听戏还是一门高雅的娱乐爱好,很多有钱人都会花钱请戏班子到家里唱戏。就普通百姓而言,戏曲还是一大传统风俗,不管男女老少都爱看。
“知道现在什么时辰了,才起来!赶快去吃饭,收拾好早点去,今天占了个好位置,你们给我卯足劲了,不然别想吃晚饭!”
袁平警告着敲打了一番话,吓得两个小姑娘鹌鹑似的缩起了脖子,细声细语地说是。
然后看着澄歌,严肃的脸立马变得慈祥,柔声说道:“澄歌啊,一会儿好好跳,你的早饭我叫三子给你留着,快去吃吧。”
“谢谢班主,我会跳好的。”澄歌笑脸盈盈地保证,班主一张老脸笑成了菊花。
三个人去吃饭,其实说是早饭,除了她们三个喝粥,其他人都是两个馒头加粥,澄歌因为班主的缘故,有一个馒头。
对于花鼓她们来说一碗粥肯定吃不饱,澄歌每次都会把馒头分给她们俩,小姑娘不会嫉妒澄歌吃得比她们好,班主对她比她们和善,只会感动澄歌把食物分给她们。
“澄歌,谢谢你,不过还是你吃吧,我不饿。”花鼓喝着粥眼睛看着澄歌手里白嫩暖和的馒头。
一旁的银花鼓也跟着花鼓摇摇头,低头喝粥。
澄歌面上带笑,将馒头分成两半,一人手里塞去一半,边说着:“你们只喝一点粥哪里够,我胃口小,而且不爱吃馒头,你们就替我分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