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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得卧龙者得天下 (依何)



乱世多难,但机遇也多,浑水中最好摸鱼。刘曦充分利用先知先觉的优势,小心运作,隐忍厚积,每每能赶在新掌权的将军、司马、刺史等以肃清乱党为名行排除异己之实前将心腹之人放出宫去,渗透到各行各业。这些人能入刘曦法眼,自然不缺胆识才干,得到刘曦的指点后,更是如虎添翼,可堪大用。因此,等到建安五年我们终于假扮太监逃离宫廷时,他们已经为刘曦在民间攒下一笔非常可观的家业。

但是,还不够。

刘曦要争的是天下,所需者众。兵马、粮草、将领都不会凭空而来,无一不需要费心经营。华夏纵横万里,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偏偏挑中徐州作为发迹地,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会将最后起势的地点选在新野,我只知道,他是我历经两生在人世间唯一血脉相连的亲人,手足难弃,骨肉至亲。

当年刘曦的重托犹在耳边:“我计划在建安十二年起事,恐怕赶不及孔明出山。你得帮我阻止刘备三顾茅庐,顺便收拢以水镜先生为首的一干荆州名士,等我去南阳相请。——名士嘛,总是要上位者亲自登门才显得贵重。”

如今八年光阴如流水滑过,我已做足功课,将荆州名士的喜好生平记录成册,只待刘曦临门一脚。水镜先生不好为官,但他心软宽厚,只要刘曦放下脸面死缠烂打,他终会松口。崔州平、孟公威、石广元不为刘备所动,历史上都在魏国出仕,却都碌碌无为,乃是存了“找个还像样的官职撞撞钟”的惰政心思。他们没有似孔明这般建一番盖世功业的大志向,虽怜悯百姓劳苦,却深知历史的车轮不可阻挡,因此寻一个相对安稳的后方谋个小官,得过且过,明哲保身。刘曦根本不需费心思招揽他们,只需摆明扫榻相迎的积极态度,请求他们给他一些时间发展壮大,大大方方地任由他们挑拣决定即可——倘若刘曦势小,就是耗尽口舌也不可能说服他们替他来当撼大树的蚍蜉。可一旦刘曦成事有望,即使没有请荐他们也会想方设法倒贴上门。尤其是性格跳脱、头脑灵活的石广元,审时度势、趋利避害的本领早已修炼地如火纯青。这三人不适合开疆辟土,但以他们之能,当父母官理顺内务,造福一方百姓绰绰有余。

至于孔明,理论上他既然能因感念刘备三顾之恩而出山,只要刘曦做到同样的礼贤下士,他没有道理拒绝。但是,在得知了他离开黄月英的真正原因之后,如果我还以为他是能为情谊所动的人就太天真了。想了想,我在他的名字后面又加了一条批注:诱之以贤名,许之以重信,动之以不疑。

这世上人间百态,逐权者机关算尽,追利者碌碌计较,二者均为世人不耻,但视权、利为粪土的人也不见得就有多高尚。是人就有*,孔明不在乎财物不在乎美色不在乎权势,但我暮然回首,他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背后,可能隐藏着最大的私心。

几年前的夜话浮现眼前。

我:“先生常自比管仲、乐毅,但此二人不过人臣,难道先生就未曾想过更进一步,站得更高,看的更远吗?”

孔明:“治世的是能臣,窃世的是国贼。前者为百姓辛劳,后者为私利奔波,史家自有公断。”

诸葛多智,却从未想过为君,非不能尔,实不愿矣。

我又问:“先生此生抱负,便是终结乱世,救万民于水火吗?”

孔明轻笑:“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朝代更迭,百姓生死,兴衰自有其道,人力难及。但大丈夫既然降生于世,总得风过留痕,雁过留声,略尽绵力,在天地间留下些许痕迹,得后世景仰,方不枉来世间走这一遭。”

一语道破天机。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孔明与崔州平等人为友,本质上与他们也没有什么不同。他同样不认为刘备有改天换地的能力,但却欣然接下替他打江山的邀请——并非真的心怀万民,救世只是顺带,他要的只是史书上的几笔“痕迹”,是流传千古的功业,是流芳百世的美名。

他的目标从一开始就如此清晰,因此最后得偿所愿,名垂青史。

蜀汉匆匆四十载,因孔明之智谋兴起,因孔明之疏漏败亡,连开国皇帝刘备都由于中途离场而无法贯穿始终,真正成就的,其实只有一个孔明。

他求仁得仁,但是窥见其中真味的我只觉脊背生凉,好似一副名家的字画,价值千金,众人吹捧,令你思之若狂,但等到真的费劲心思取来细观,却发现其笔锋轻浮,色泽艳俗,名实不符。此时,未见过画的外人仍在极力夸赞字画的巧夺天工,而你午夜独自画上笔墨,几乎能将肠子毁青。

倘若早知孔明褪去光环后的模样,我绝对不会孤身一人奔波千里,见证一场偶像的幻灭。

出发前,刘曦恐我辛苦,曾想将我暂时安置在洛阳附近一个安全的所在。他说:“我知道历史的发展,打败刘备并非难事。等我杀了刘备,接收了他的遗部,孔明自然也就归入我麾下,其他荆州名士,也自有收服的办法。”

当时我回答:“看历史上孔明明知刘阿斗不堪为君还一力扶他上位就知道,他是个重情愚忠的人。他出山是为了报知遇之恩,如果你杀了刘备,他说不定也抹脖子追随而去,或者学他的好友徐庶,一辈子不献一策,岂不是得不偿失?”

我真是脑补太过,累及自己!

照现在的情形推测,假如刘曦杀刘备后劝降孔明,他顶多辛苦一下陪孔明演一场“诚心相邀,盛情难却”的戏码便可以如愿。孔明还未达成他名垂千古的志向,既舍不得去死也舍不得躲去山里隐居,顶多别扭一下,将事二主的因由粉饰地好看一些,而所谓的“三顾之情”,恐怕他从头到尾都不曾放在心上过!

那我这些年的辛苦算什么?简直能被自己蠢哭!我气狠狠地把衣服塞进包裹里,恨不能当即启程去新野向刘曦忏悔。

上月,曹操任命曹毅为抚南将军,从豫州、司州等地调兵十万,浩浩荡荡开向新野。刘表虽恨刘曦强夺其地盘,但大敌当前,唯恐曹操灭完刘曦顺手又进犯荆襄,压下不快勉为其难透出要与刘曦结盟的意思,希望能集两家之力共同抵御曹军。自刘曦进驻后便成为禁地的两家边境,也有了开放通商的迹象。我托了茶馆的小二时刻帮我留意消息,一旦关境打开,即刻出发。

茶小二应允下我的请托,奇怪道:“你之前不是孔明先生的丫头吗?为何此时不想着替他料理后事,反倒急着出行,也忒……呵呵……”

我懵然,以为自己听岔了:“什么后事?”

“你竟不知?”小二不可思议地惊呼一声,快语道,“镇上都传遍了,昨夜卧龙岗草庐大火,孔明先生连着他的书童奉茶,两个人都烧死了,人骨都被熏地黑漆漆的——哎,你往何处?小心脚下,别摔了!”

我已经听不到他的嘱咐,耳边只有无尽的风声无情划过。

天旋地转,地裂山崩。

第28章 嚎啕

我赶到草庐的时候已近饭点,围观的人群散去,只留下两具面目全非的尸体孤零零地躺在屋前的空地上,显出阴沉的冷清。

我强忍着心中的惊惧走过去。

向地上看。

血肉粘连着焦黑的骨骼,眼睛抽象成骇人的窟窿,两具尸体的五官全被烈焰焦灼成一团,像糊满了淤泥的土块,散发着刺鼻难闻的焦味,令人作呕。眉眼早就辨不清了,狰狞的炭黑填充了脂肪燃烧后留下的空白,其中一人的腿弯曲成不可思议的角度,另一人五指紧握,颌骨大张着,几乎占据了一半的脸,露出黑漆漆的牙齿。

他们死前必然承受了极大的痛苦。

这不是我第一次接触尸体。前世长辈火化前,也曾经目送他们走完人世间的最后一程,但那是一种与世长辞的泰然安详,而非眼前所见的惶恐惨烈。

“身量较高的是孔明先生,另一个稍矮些的是他的书童奉茶。”衙门的仵作听闻我是诸葛家的旧婢,走过来指着尸体给我看,“都快烧化了,只剩个骨架……”

我闭上了眼睛。

一切发生地这样猝不及防,震地我全身麻木了一般,连哭都哭不出来。怎么可能?孔明惊才绝艳,天赋异禀,像他这样的天之骄子,生来就该立于高处,意气风发,受万人敬仰膜拜,怎能如此屈辱可笑地躺在肮脏低贱的泥土地上,赤身*,以天为被,连张遮盖的旧席都没有,任乡邻随意指点嘲弄,仿若一个天大的笑话。

耳边传来长舌妇的闲话:“那是孔明先生哩,啧啧,呜呼哀哉,竟至活活烧死!都是穷的,你瞧,一样的火劫,旁边他弟弟家的瓦房就无甚事,只烧坏了两间牛棚,熏黑了半间厢房,孔明先生这边儿,却是连房子带人都没了。我就说,老头子,咱们家也得攒钱盖瓦房,这关着命呐!”

从地面留下的痕迹推断,大火最先是从孔明的寝室蔓延开来的。隔壁林家的仆从因林月洁姐妹都随诸葛均去了江东,懈怠了精神,前一晚赌钱至三更才歇。他们居然没有及时听见孔明与奉茶的呼救,等到被灼热的气温憋醒连连起身救火时,火势已经几乎吞没草庐,无力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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