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不会。”扎卡赖亚斯承认说。
“我问过你关於你们的战争计划吗?是的,肯定地说,它们是最有趣的理论上的演习,我可能认为它们是一些令人陶醉的战争游戏。可是我并没有问这方面的问题,是吗?”他的声音就像一位耐心的教师。
“不,没有,柯里亚,这是真的。”
“”罗宾,我不是为B-五二担心,我担心的是中国的轰炸机,我的国家在为此做战争准备。“他低头看了一眼水泥地面,抽了一口烟,继续轻言细语地说着:”我记得在我十七岁的时候,德国人打到了莫斯科附近,当时不到一百公里,我父亲加入了运输团,那支部队都是由大学教师组成的,有一半人都没有回来。我同母亲疏散离开了城市,到了东部的一个乡村,我现在记不清叫什麽名字了。当时一切都十分混乱,什麽消息也没有,我们都很担心父亲的安危。他是位历史教授,负责驾驶一辆卡车。在德国人手中我们损失了两千万人,罗宾,两千万人啊!有些是我认识的,我的朋友们的父亲,其中包括我岳父,都在战争中牺牲了。我的两个叔叔也死了。我同母亲穿过雪地,我暗自下定决心将来要保卫自己的祖国,所以找现在成了一位战斗机飞行员。我不会去侵略,也不会去进攻别人,我只是在自卫。你懂得我的意思吗,罗宾?我的职责是保卫我的国家,使其他的孩子不会离乡背井,在严寒的冬季不受风雪的侵袭。我的有些同学当时就是死在雪地,那时天气多冷啊!
这就是我要保卫我的国家的理由。德国人想夺去我们所有的东西,现在中国人也想这样做。“他用手朝地窖的门口挥了挥。”那些人……像这些人一样的黄种人。“没等扎卡赖亚斯开口说话,柯里亚已经看出他已经征服了这位美国人。格里沙诺夫想,几个月的工作终於有了成效,就像诱惑一位处女一样,但情况却要痛苦得多。这个美国人将永远不能再回到自己的祖国和家庭。当这些人失去了利用价值之後,越南人一定会杀死他们。这是一种人才的巨大浪费。他对这位假设的同盟者的同情心是显而易见的,已经没有原有的虚情假意。从他到达河内那一刻开始,他就看到了越南人那股高傲的态度和令人难以相信的残酷本性,也看到了他们的愚蠢。
他只用了一些温柔的话语和不到一公升的伏特加,所取得的成效就远比他们所使用的酷刑所获得的成果要高出许多倍。他没有增加对方的痛苦,而是和他分享痛苦。
他没有侮辱身旁的这个美国人,而是以仁慈相待,尊重他的道德观念,尽力抚慰他的痛苦,保护他免受更大的痛苦,他还为自己不得不充当越南人的翻译员和他谈话,和他讲这些表示深深歉意的话。
然而,事情也有不利的一面。为了打开这个美国人思想的缺口,他不得不敞开自己的思想,把许多真实情况告诉了对方,同他讲述了自己痛苦的童年,重新阐明他参加军队的真正原因。他尽了一切可能,想了一切可以想到的方法,因为他知道,坐在他旁边的这个美国人注定要孤独地、无声无息地死去,因为对他的家人和他的国家来说,他无疑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了。这个人并不是个希特勒主义者。他是个敌人,但他是一个直率的敌人,对非战斗人员来说不会有多大的伤害,因为他本人也是一个有家室的人。在他身上没有种族的优越感,甚至对这些北越人也没有任何仇恨。这一点是十分重要的,因为连他格里沙诺夫本人也已经开始讨厌起这些北越人了。扎卡赖亚斯不应该死,格里沙诺夫真觉得这是一种极大的讽刺。
柯里亚。格里沙诺夫和罗宾。扎卡赖亚斯现在成了朋友。
“你觉得这东西如何?”道格拉斯把酒瓶放在雷恩的桌上问道。酒瓶是装在一个透明的塑胶袋中的。酒瓶光滑透明的表面上很均匀地罩有一层薄薄的黄色的尘土。
“没有指纹。”艾米特仔细看了看酒瓶,也感到十分吃惊。
“连一个污点也没有,什麽也没有。”其次是那把刀。那只是一把弹簧折刀,上面也满是灰尘。
“这有个污点。”“大拇指的部分指纹,与受害者的指纹相同,对我们毫无用处,指纹分析部的人说,上面还有一些污点,分布很均匀。有两种可能,一是他自己刺中自己的颈背,否则,就是凶手戴有手套。”
可是现在天气这麽热,还不是戴手套的时间啊。艾米特。雷恩靠在椅背上,两眼凝视着桌上的证据,然後又看了看旁边的汤姆。道格拉斯。“好,说下去,汤姆。”
“我们现在有四个犯罪现场,共有六个被杀,都没有罪证留下。其中五个死者是毒贩,发生在叁起谋杀案之中,使用的是两种不同的方法。但每起案件中,都没有见证人,案发时间也大致相同,地点相距不远,不超过五个街区。”
“枪法高超。”雷恩点点头,补充说。他闭上眼睛,想像着各次不同的作案现场,然後归纳情况。抢劫、没有抢劫、变化手法,但最後一次有一个见证人。回家吧,夫人。他为什麽这样彬彬有礼?雷恩摇了摇头。“实际生活并不像克莉斯蒂的侦探小说,汤姆。”
“艾米特,谈谈凶手使用的方法。”
“刀子插在脖子後面,我很久没见过这种情况。凶手一定年轻力大。我见过一次,那是五八年还是五九年。”雷恩停顿片刻,回想了一下:“一个水管工,大个子,身强力壮,发现他的妻子和别人睡觉。他让那男人离去之後,拿起一把凿刀,抓起他妻子的脑袋……”
“用那种残忍的方法,简直是疯了。是气极了,对吧!为什麽要那样做呢?”
道格拉斯问道:“把喉咙割破不是更容易些吗?反正都是一死。”
“可能会弄出响声……”雷恩一面想,一面不由自主地说。用刀割喉咙会弄出很大的响声,那不可取。好比说如果打开抽风机,一定会发出很大声音,被杀的人会拼命叫喊的,而且那样会流很多血,会喷得满身都是,衣服上、手上都会沾满血迹。
另一方面,如果仓促中杀人,就像关上电灯开关一样,而且如果凶手身强力壮,先把受害者打伤,头骨底部——脊柱同大脑的连接处——就是下手的最好地方。迅速,没有响声,也不会出血。
“两个毒贩死在两个街口以外,时间大致相同。我们那位杀人凶手一定是先杀死这两个毒贩,然後走开,转过街角,看见查尔斯夫人正在被勒索。”
雷恩巡官摇摇头。“他为什麽不继续走自己的路呢?穿过街道,那不更聪明些吗?
为什麽要介入呢?难道这个凶手具有崇高的品德不成?“雷恩提出了问题。上述推理不能成立。
“如果这位凶手要清除毒贩,他的动机是什麽?除了昨天晚上死的两个之外,其他凶杀案看上去都像是抢劫。这两个人的情况,也许凶手还没来得及抢劫他们身上的钱财和毒品,有什麽动静把他吓跑了,比如说是马路上开来了一辆汽车,或是听见有人讲话。如果他是个抢劫犯,查尔斯夫人的情况又无法解释。汤姆,你的看法只是一种推测。”
“四件单独的案情,没有具体的物证,一个戴手套的人,一个街头流浪汉或酒鬼会戴手套吗?”
“没有足够的证明,汤姆。”
“我将要求西区警局协助侦破此案。”
雷恩点点头。那样做很好。
午夜时分,他离开了自己的住所。这个区域的夜晚安静宜人,老房子的住户们都忙着自己的事,很少彼此往来,凯利除了和房东打过一次交道,几乎没有跟其他人握过一次手。至多是友好地点点头,如此而已。这座楼房没有孩子,只有中年人,多数是结了婚的夫妻,还有少数的鳏夫寡妇。他们主要是一些白领工人,其中大多数乘公共汽车进城上班,晚上守在电视机旁,十点至十一点上床睡觉。
凯利悄悄走出大楼,驾驶自己的福斯车沿洛奇。拉文大道疾驶而去,经过了教堂和其他的住宅区,以及城市的体育馆。这一带住着各色人等,从中产阶级到工人阶级,从工人阶级又到贫民阶层。最後,他驶过了黑漆漆的办公大楼,进入市区。
但是今晚情况有些不同。
今天晚上将是他的第一次高潮。那意味着冒险。但是,凯利自己在想,又有哪一次不是在冒险呢?他的双手灵活地掌握着方向盘。他不喜欢那双橡皮外科手术手套。戴在手上双手发热,虽然手上的汗并不影响驾驶,却使人感到不舒服。但是,又没有别的办法。他想起自己在越南战场时,就做过许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比如说那些水蛭。想到这,他不禁打了几个寒战。那些东西甚至比老鼠更令人讨厌,至少老鼠不吸人血。凯利一面不慌不忙地开车,漫不经心地绕着自己的目标行驶,一面也在对情况做出估计。今晚有点不寻常,他看见两个警察正在和一名街头流浪汉讲话,一位离得近些,另一位有两步远的距离,看上去样子很随便,但这两位警察之间的距离告诉他,他们是有所准备的,彼此可以随时互相接应。他们把那位杀人的酒鬼看得十分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