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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小姐 (小米)


  信息五:
  经搜查,机组人员与乘客均未携带足以造成B颈部割伤的利器。
  信息六:
  经侦查发现,A数年前曾为杂技演员并曾与魔术演员B在同一时间段于同一地区演出,但没有证据显示两人曾经有过直接接触。


第五章 笔记
  10:20
  我被迫从不知名案件中寻找刺激和安慰,却受够了那些天花乱坠的推理小说,它们与现实世界如此格格不入,总是预先确定读者是一群傻子。
  “读者是不负责任的傻子,作者是含辛茹苦的保姆,他们不但要提供奶水和食物,还要承受无端被打骂甚至囚禁到地下室里的危险。”作家老灰说完这段既自大又自黑的话后不久就销声匿迹,不知是不是被哪个狂热的傻子读者碾成了饲料。
  不过我似乎没什么资格谈论现实。这颗项上人头终日被别人的思想和不相干的事件满满占据,就像《走错楼层的加百列》里的怪男,有眼难睁,有口难开。
  有时候我企盼沉陷入梦境,因为那是专属于我的珍贵时间。然而在梦中我经常穿越一些纸房子,它们由各种厚书砌成,俯仰都是能够穿透眼皮的文字,空气中嗡嗡轰响,全是巨大的蠹鱼和碎纸机互相拼斗的声音。
  尽管如此,我还是强迫自己生吞活剥了许多推理小说。
  最令我感到压抑的就是被粉丝们奉为乐趣之源的“密室”和“不可能犯罪”,PLOT和TRICK中有一样编造得靠谱就该大烧高香,大多数时候,博闻强识的作者们都会不停地追逐前辈们留下的或浅薄或魔幻的诱饵,私心揣测着读者的兴奋点,结果真是极度糟糕,书中人物的性命就像纸一样薄,而侦探们的脑袋就像过年的花炮,开始时糊满了大黄泥巴,后来只要一点点火星,“嗵”,满天烟火,恶灵退散,名侦探诞生——“凶手就在我们中间!”当然还有所谓的“叙述性诡计”,头顶着“逗你玩”的大标语耍文字流氓,让人浑身恶寒。
  这些思想源自一种奇怪的心态。对于一个经常分不清纸面上平滑虚幻世界和空气中肉欲现实生活的人来说,无力解决假想的谜题比摆脱不了现实的困境更加绝望。
  “我飘飘无所适,不过幽幽一身影。”
  当然,后来的经历还是让我感谢自己没有把这些硬啃下去的推理小说呕吐出来。现实中无法解决的案件往往比书中的更加不真实。
  我倒是挺喜欢老布的马修·斯卡德系列,这个醉鬼与酒精对抗的漫长故事总让我想起自己。从本质上讲,过度阅读和酗酒、吸毒、滥交这类事情并没有太大区别。
  “我就这样儿。”
  把这句话甩得最帅最响的人应该是丁东未发表的剧本《月光灿烂》中那个大胸女孩,她指着爬到她床上的父亲鼻子说他像个老太监,而她自己绝不会帮助他那无能的烂肉块做任何事情。
  档案翻看结束。
  我摘下眼镜掐掐眉心。
  好家伙,虽然“文风”朴实得有些过分,而且根本不符合证据标准,但其中记载的内容确实比劣质推理小说还要狰狞。
  “三万英尺的双重密室杀人、失踪事件”,要是以这个题目写篇推理小说出道,是不是也能得个横路敬二新人奖什么的?
  据《TT日知录》记载,这个国家的文学奖项比每年出版的像样文学作品还要多,“粥多僧少”。组织者和评委们捧着证书到处围堵新人作家,说是只要能出得起赞助费,什么授奖、出版、通告、书托全都可以提供一条龙服务,其中最古怪的一个轻小说奖居然每年颁发四次,每次都用上一届得奖者的名字命名,直到后来锒铛入狱的王小炮获得“童菊花文学奖”的那届终于停办。
  莫林奖。嗯,听上去还不错,不过还是等我百年之后再设立吧。最近很火的作家银发三少在唯一一次接受平面媒体采访时说,他最恐惧的事情是自己的名字被印在成千上万的海报上,掉落地面任人踩踏千万遍后再捡去糊墙,那感觉就像被活祭。
  回到案件中。
  档案里惊鸿一瞥的妖狐面具和制服下的魅惑女体是最吸引我的环节。
  《山海经·南山经》有云:“青丘之山,有兽焉,其状如狐而九尾,其音如婴儿,能食人,食者不蛊。”《山海经》一直被当作地理学作品解构,但我感觉它更像一撮吃闲饭的古人捣鼓出来的科学幻想加密码学著作。书中猛禽异兽无数,但追究起来,真正以吃人为生活目标的却极为有限,远不如西方著述中随便哪个林子里都潜伏着一堆食人魔来劲,也许因为彼方人体长而多毛,兽怪们“以其为同类而食之不疑”,换到东方,再凶悍的怪物见到这些手比刀快、心比手狠的黄皮小人儿都得望风而逃。
  其状如狐的凶手,婴儿般的怪叫,食人魔肆虐过一般的血腥现场,这一切倒真如按图布景,打通了传说与现实的界限。然而凶手(假定凶手真的存在。统计数据表明,大部分所谓密室杀人事实上都是自杀)这样做的意义何在?难道他或她与我一样,是个嗜书如命以至于分不清现实与虚幻差别的怪人?
  我脑中的狐妖形象渐渐与航空公司广告中笑靥如花的青磁色空中小姐重叠,飞出窗口,化作清晨那个“咯噔咯噔”远去的背影。按照《无意识论》的说法,这应该是一种意识叠加现象,这种现象的出现通常会扭曲周围的能量场,使思维与或然性事件产生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简言之,有一定概率出现类似俗称的“第六感”或“预言”的现象。几分钟后,我震惊地发现这本一百年前曾经被大量散发的类似邪教读物的科普小册子居然切中现实。这就是文字的力量,它们只要以某种形式留存下来,就可能拥有独立的“格”,在另一个时间另一个地点成为圣谕或者真理。
  把思路拉回来。
  拿到那张“密纹会”名片时我突然想到了这起案件,飞行与狐狸,简直像是刻意与宗教扯上关系。“空行母”!
  数年前商人圈子里曾一度小范围流行供奉荼吉尼天,可完全不理会其源流与含义,淫祀泛滥,结果发生了不少令人谈之色变的诡奇事件,妖风才渐渐止息。荼吉尼天本是源自印度教的神祇,后来渗入密教和东洋,流变极其复杂,最初传说她是啖人血肉的伽梨女神侍从,必须以鲜血牲祭,在可考的记载中,也传说其“有自在之神通力,能于六个月前得知人之死期,遂预先取食其心,而代之以他物,直至此人合当命终时,始告败坏”。后来在流传演化中其形象渐趋温和,传至东洋与民间传说结合便有了坐骑白狐,号曰“白辰狐王”。当然这儿的狐狸已经由妖入仙了。
  荼吉尼天实为音译,意译的版本应该是“空行母”。这个“空”当然并非局限于天空,然而有学者干脆将其转译为“Sky Dancer”,取“空中舞者”之意,倒也贴近佛旨。骑狐而来的空中舞者,凶手是以此自喻吗?
  然而空行母的早期传说多与啖肉取心相连,若凶手有意制造宗教氛围,现场的偏差也实在太大了些。
  在我的印象中,狐狸并不经常与血腥的食人场景相联系,它更多时候代表了一种“熟女之魅”。这并非是欲望煎熬下的杜撰,我清楚记得曾经在一沓古代砖画的拓本中看到过一种极为写意的九尾狐形象,它与其他瑞兽一并拱卫着莲座,挺立的乳房下隐隐有代表儿童嬉戏的纹样,应该含有护佑的意味,或是一种繁衍生息的象征。如此看来,它妖异的头颅与空中小姐曼妙的身姿织合在一起这种超现实主义情节竟也有典可依。
  为何渐渐从食人怪物转化为祥瑞征兆的妖狐形象会出现在这场杀戮当中呢?可能仅仅是偶然,但经验告诉我,怪力乱神不会无意义地凭空显形,它们通常既是罪犯头脑中的狂暴原点,也是将案件引向终结的重要突破口。
  突然想起另一件与妖狐有关的事情。
  先前提到过的《不成村夜谭》是本看上去经历了几个朝代之久的破旧手抄本,在某起怪异事件中偶然落于我手。其中十三段文字无不荒诞离奇又各有难解之处,看上去可能是古人搞的原创笔记体恐怖小说习作之类的东西。可是偶有几次翻看史书,竟屡屡遇到与此书所载内容联系密切的真实事件,只是人物地点不同,时序混乱颠倒,事件结果也语焉不详。
  其中有一则名为《食喉》的记录因其内容淫邪古怪而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摘要如下:
  一玩偶师夜宿不成村,于溪边濯足时撞破二女沐浴,女羞遁,后携酒菜至其借宿之废宅共饮。酒至酣时,二女分着黑白纱丽起舞,明言其可择一而取之,偶师笑而不言,分赠二女一人偶,抚掌嘬唇作啸声,二偶忽忽抬首如生,与二女相拥疾转,偶师捻线大乐。天既明,二女返,言当夜仍至,其时必有一随其归者。偶师日访村中大户之家,遇富家子三,言明是夜可扮偶人随其去,将得桃色之遇,三子大喜,以百金谢之。是夜二女果至,偶师遂命二女与三子所扮偶人同饮并共舞,至酒酣处,偶师与三子强与二女做猥戏,一子汗热,忘情作人声,偶师所施咒法遂破,二女惊起,化为黑白二狐,股生数尾,作怪声长吟,探爪取四人喉骨,掷之于篝,煎而食之,咝咝有声。次晨村众寻三子至废宅,宅门深锁重锈,越墙而入见三子与偶师尸,喉皆去,杯碟间血可盈盆,皆大惊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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