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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小姐 (小米)


  一种持续的车轮钢圈磨地的声音缓缓远去。
  我坐在车里。
  虽然我熟悉这辆车的模样,但真正坐进来还是头一遭。
  套用卡不起挪小姐在轻小说《海生糖》中的一句口头禅:“舒服得让人想去死!”
  车速一直保持在惊人的三十迈,旁边无数自行车和滑板少年掠过,有几个回头窥视时撞上了电线杆。她不为所动,安全驾驶。之前的某些早晨,这辆车也是以这样的速度跟在我车后。三十迈很难发生刚才那种碰撞事故,我不是傻子,猜得出自己摊上事儿了。
  她的右手落在我左腿上方的左手上。
  以她的车技居然还能空出一只手来做其他事情,女人当真是复杂而奇妙的物种。我没有抗拒,因为她的手只是静静地搁着,冰凉得吓人。记得《恶魔的右手》中,母亲那只右手因为种种原因渐渐变冷,直到脱离身体也没有得到一丝温暖的安慰。我觉得有义务做一次暖手炉。
  但这毕竟是一只美丽的、洁白的、成熟而柔软的女人的手。
  而我也只是一个平凡的、单身的、成熟而坚硬的健康男性。
  我开始有点心神迷乱。虽然这个年纪的女人能够给予的应该是慈爱和关怀,然而我还是感受到一种让人呼吸粗重的气氛。
  她果然提出了要求:“去收这本书。”
  收书?跟踪我这么多次,撞歪了我的破车,强押着我上车,还把手放在我腿上,说出的第一句话居然是“去收这本书”!没有请求,没有修饰,连个基本的称呼都没有!
  去你奶奶家收!
  我还没来得及骂出口——其实我怀疑自己根本不具备骂人的潜质。记得那本很恶搞的《世界粗俗语言大典》开头就写了一个老人游历世界多年,归来著书演说,立志向世人传达世界的美好。然而抑郁加狂躁病症突然降临到他头上,家人束手无策。弥留之际,他忽然清醒坐起,运用各种来路不明的语种狠狠地骂了一天零一个晚上,待他心满意足地咽气时,整座房子似乎不堪羞辱,垮塌下来。“编辑从废墟里爬出的家人口中辑录了所有珍贵的粗口”,这当然是鬼扯,但整本辞典般的厚书啃下来,我的确丧失了骂人的能力,因为这个领域实在是太过精深广博,寻常人根本难以掌握其精妙之处,遑论灵活运用了。所以现在我顶多在三代以内的伦理学上找找素材,“你奶奶”已经需要鼓足勇气才能说得出口。
  我刚张开嘴,就看到了她伸过来的修长手指——上面戴着一枚巨大的骨瓷戒指,其薄如纸,几乎透得出光线。戒指上有一个奇怪的手绘纹样,像一只岩洞壁画上挥动的人掌。她的手指比骨瓷还要莹白,我的指头禁不住贴上去。
  她的手迅速抽回去,我手里只留下一张卡片。卡片上印着三个橄榄灰色的古体字“密紋會”,还有网址。是家名字古怪的美体俱乐部吗?没听说过。卡片空白处有两行手写的文字,看来是地址和书名。
  “Dionysus”?魔法图鉴?我想象自己扛着麻袋在夜店迷幻的吧台前要上杯gimlet边啜饮边翻动黑魔法图册的情景,很蒙克,很寺山修司。
  “我,我没、没空!”这三个字被我说得夹枪带棒含糊不清。
  “去替我收来。”她不再看我,彻底收回了右手,专心开车。我用余光瞥见她墨镜下的小半截侧脸,被朝阳勾上了淡金的边,尖俏的下巴冰冷如卡瓦格博,神秘而高傲,只能膜拜,无法征服。
  “凭什么?我又不是你的奴隶!”这话出口我又后悔了。《人体素描》中的男孩说完这句话后就被比他母亲还要年长的老师踩在脚下玩弄,他心甘情愿成为奴隶的那刻又被她用更加另类的方式彻底抛弃。记得那本书漆黑的封底还用血红色的小字写着:“你也可以认为书中的记录全是想象的产物”。
  她扶了扶墨镜,继续用没有丝毫感情的冰冷语气说:“我需要。”
  她的小动作使古怪的手纹丝巾向两侧滑开,露出半截胸口,那里雪白的皮肤上浅浅地文着一只古怪生物。
  最难沧海意,递与路旁花。
  愿为波底蝶,随意到天涯。
  名叫《桃花鱼》的怪词我只顺序倒错地记着这几句。它们描写的就是这种一生处于“悬命”状态,飘浮无着落又倔强地妄图征服四海的生物。
  生长在这座海岛之城,对于水母自不陌生,但把它文在身上的人这还是生平仅见。
  “下午三点,冰蓝大厦顶层见。”她甩来一个信封,摸上去钱不多,不过足够办张“Dionysus”的VIP卡片。
  好吧,看来魔法书我是不得不坐上扫帚去收回来了,可惜大白天的“Dionysus”里肯定没有“饕餮”的影子,不然也许有一窥芳容的机会。


第四章 乌有
  9:30
  我在“莫须有书店”的柜台里按照《龙象五行功》中记载的秘法头下脚上倒立着运了一会气,丹田没有什么异象,万幸今天的早餐里并没有过分不妥的材料。
  忽然眼前出现了一截紫红色的小短裙,两只浑圆白皙的美腿因为倒挂在空中显得有些怪异,双腿尽头的隐秘部位高悬于头顶。有部电影叫《密阳》,本以为这个让人想入非非的片名是对女性用双腿之间的私密之处散布光芒照耀雄性大地的隐喻,没想到居然只是个小村庄的名字。
  “你疯了!”
  腿的主人大叫着用手护住胸口和下身,倒立着的我受到惊吓精血逆流,一下子栽倒在地。当然还是要庆幸来者不是林警官,要不然我应该已经被蹬着腰眼踹进柜台深处了。
  这个眼睛细长、脸上仿佛永远挂着笑容的女孩叫玫瑰,是“莫须有书店”的第三任店员。
  史上最伟大的书店店员之一乔治·奥威尔说过:“打我一进书店做事起我就不再买书了。当海量的书出现在你面前的时候,一次少了五千本,多了一万本,那书就变得有些讨厌甚至恶心人了。现在我只是偶尔买本书,不过也仅仅是在这本书我想读但是又借不到的情况下,而且,我再也不会把钱花在旧书上了。那些沧桑的书页所发出的迷人的香味已经不再吸引我了。在我脑海里,它们已经和那些妄想狂以及死苍蝇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了。”
  我曾经深以为然,不过自打“莫须有书店”开始雇用店员后,我才发现奥威尔先生叙述的是个人感想而非普遍真理,至少并不适用于“莫须有书店”的店员们。
  我的第一任店员是个瞎子。
  用一个瞎子做书店店员并非为了彰显个性,他的确身怀绝技。
  他只在书店里待了三个月,那是书店开张以来丢书最少的三个月。
  他的披肩长发、从来不摘的墨镜和耳朵上挂着的大黑耳机第一次出现在眼前时我疑心见到了被人追杀的丐帮长老,当他用手里的打狗棒敲着柜台告诉我想应聘店员时,我和当时跪在地上帮忙擦地板的她四目相对,张口结舌。
  “这个人不应该出现在这个地方,至少不应该在这个时间出现在这个地方,或者说,这个人在这个时间出现,这个地方就自行崩坏无形了。”这是刘小夏在《柳城暗杀录》中描写盲刺客的话,很适合用来描述当时的情景。
  不过试用期仅持续了一天,我就觉得这世上不会再有人比这个盲眼大汉更适合做书店店员了,如果他有意长久停留,我甚至会把整个书店拱手交与他管理。他至少有四项明眼人也不具备的能力。随地搭帐篷睡觉和从早到晚哼唱不知名的苍凉歌曲权且算作怪癖吧,能够用独门语音软件操纵电脑也只能算他安身立命的手段,最绝的一项是超群的听力。他能凭脚步声判断来人的形貌、身份,甚至能分辨出重量差异。我亲眼看到一位穿着单薄入时的小妹空手出门时被他一棒挡下,羞红着脸从裙下掏出一本书口烫金的韩文版《圣经》扔掉逃走。后来他说他戴的不是播放声音的耳机,而是先进的收声设备,算是耳朵的延伸。这世上有太多东西的作用与外表相反。
  我甚至没有问过他的真名实姓,大侠总无名。他穿的一件肥大黑衬衣背后大书“可汗”二字,我便叫他老汗。老汗说他是个不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的人,就像一种会行走的植物,每次吸饱汁液只是为了积聚再次启程的力量。他临走时没要工钱,只拿走了店里仅有的几册盲文诗集,还唱了一首听上去很“荡漾”的老歌——
  春风多情的徜徉 挽着嫩柳轻舞在飞扬
  这莫名欢快的心啊 像收到情书的姑娘
  无边无际的欢畅 像孩子一样放声歌唱
  那天真烂漫的笑容 像盛开的花儿一样
  第二任店员的故事我始终没有勇气回顾,她带来的不只是一场库存损失三分之二的灾祸,也让我的生活在一段时间里钻入了一条幽暗、血腥的隧道,并且从此喜欢与怪奇凶险之物做伴。也许哪天我快要疯掉的时候才会把那事情写给蚊子般的猎奇者们。“那是你无法一耸肩就摆脱的负担。”
  现任店员就是眼前的玫瑰,一个难以形容的女孩。
  她第一次穿着无比清凉的短小衣服出现在书店门口时我指了指对门,说瑜伽班在对面,可她眯着好看的细长眼睛直接哀求我收留,说是她必须要成为“莫须有书店”的店员,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控制住日益膨胀的偷盗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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