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少折腾,当心撑开创面!做什么手术啊,你命硬,只不过被子弹擦破点皮而已。”
“可是我流了那么多血……”
“大夫说,男人也需要经常淌淌血保持健康!”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个污力天使,她轻啐一声转身离去,在门槛上还绊了一个风情万种的趔趄。
只是擦伤而已!果然命大。既然性命无虞,多事的“脑兄”马上开始运作。医院的消毒水味道和伤口的真切疼痛告诉我,之前发生的一切并不是梦。
“喂,你等一下!”
小护士一个急刹车转回身来,又是一个趔趄。
“有没有一个,嗯,跟你年纪差不多的女孩,她可能受伤在——在这里。”我迟疑着抬手在前额比画了一下。
她脸色一变,沉吟着回答:“哦,有的,有一个。”
“她伤势如何?在哪个病房?现在可以探视吗?”我边说边在脑袋里搜索林莫失的面孔,却只记起她小时候的样子。长大后的她总像被雾气笼罩着,轮廓模糊不清。这几年虽然时常联络,但面对面交流的机会却是罕有。
全家人也该正经坐下吃顿饭了。她们姐妹俩也都已经老大不小了,总不能一直像斗鸡一样血拼下去。
前提是大家都能够从这里活着回去。
“不行不行!”
“为什么?!”
“因为、因为,她、她已经……”小护士显得有些慌乱,圆脸通红,双手撕扯着衣角。
“橙子!橙子!”走廊里传来叫声,她吐了吐舌头,似乎是庆幸有人解围,立刻转身跑开了,临走又是一个趔趄。
我一把扯下手上的吊针,蹬上鞋冲出门口。双腿有些发软,不过还能保持平衡。走廊里大夫护士和病人来来往往乱成一团,地上还残留着未擦干净的血迹。
“对某些人来说,医院不过是顺利抵达地狱前的发卡机构。”我原本很喜欢奥兹女男爵的这个比喻,但对于此刻不想死、不必死、不能死也不该死的她来说,这种便捷服务显然太过残忍。
一个背对我蹲着的人突然站起身,我绕不过去,只得猛转方向撞到墙上。原来是林莫忘,她披着件不知从哪借来的制服衬衣,肥肥大大极不合身,怪不得没认出来。
她眉头紧锁,一双大眼睛有些空洞,右手掐着一根香烟。我本想问她何时学会了吸烟,可看了一眼就知道没有开口的必要。那烟根本没点燃,而且根本没法点燃。它吸饱了液体,已经扭曲发皱。
“他死了。”
我浑身一震,几乎要坐倒在地,嘴里叫出了林莫失的名字。
“不是她。是救了我的MATATA。他死了。”
“啊,是他?他挨的那刀应该不重……”
“是后来那一枪。瞄得很准,可能他的‘同伴’一直在等待狙杀他的机会。”
“同伴?”
“他是我师傅发展的‘专案特情’,结果直到师傅去世也没端掉毒窝,跟他联络的人就变成了我。”
“他为什么要主动暴露身份?”
她没回答我的问题,扭头盯着窗口说:“他如果闪开,死掉的就是我。”
“你一向运气好。”
她的肩膀在肥大的衬衣下明显抖动了一下。
“我运气很好。是啊,我的运气总是很好。”她的声音发颤。
这一瞬间我才真正感觉到,那个指头修长、小手冰凉的女孩儿早已进入了危机四伏的成人世界,再也回避不了那些永恒而无解的话题。
手术室外,林莫忘和我各踞一边,一蹲一站。
绿岛医院的手术室大门厚重,丝毫没有窥探内部情况的可能。
我靠在墙上,墙插进地面。眼前从人来人往到悄无声息,时间毫无感情地流逝着。剧本《左死右生》里的逗逼大夫只说过一句正经台词:“你要是觉得时间这个东西对你不公平就到手术室外看看,那里的人时刻盼着门打开,又唯恐手术时间不够长传出来坏消息,他们才是时间的奴隶,你——还不够格。”
现在我的心情果然是这样。
生与死的审判用不着法官和陪审团,结果总是确定无疑,并且不可逆转。我沉默地数着脖子因为剧痛而痉挛的次数,林莫忘则一次次用眼神中凌厉的杀气逼退以各种理由凑近的同事。
肩膀一沉,扯得颈侧伤口一阵撕心裂肺的疼。接着,胸口被紧紧锁住。我一惊抬头,走廊空旷,林莫忘不知道去了哪里。阿曼巴说杀手最忌讳暴露给别人三件东西:颈后、脊背和悔意,我若入行大概一笔买卖都没完成就去见收尸人了。
不过惊慌很快转变为惊喜。
熟悉的木莲花香气。
“你回来了。”
“嗯。”
“她情况不太好。”
“我知道。”
“我……不,她说过,她很想你。”
“我知道。”
“她说她一直写信给你。”
“九十九封。”
“可她不知往哪寄。”
“我收到了。”
“我可以转过身来吗?”
“不。”
她把头搁在我肩膀上痛哭起来,这情景与初吻那夜一模一样,美好而不真实。
那夜,不知道灌下了多少酒的宁把我当作了橡木桶,双手从背后紧紧环绕在我胸前,用力吸吮着我瘦硬的肩膀,可能因为一滴酒也没吸到,哭得稀里哗啦。我脖子因为落枕疼得厉害,像铁皮人那样用尽全力缓缓扭过头去张口欲言,她的唇和舌头却一股脑儿地塞过来。愣了很久我才明白,这世界上绝大多数的酗酒者缺少的不是酒精,而是爱情。
当泪水和其他分泌物从脖子蔓延到腰眼时,我忍不住问她为什么哭得这么凶,她说因为喝醉了头疼,我又问她为什么要喝得这么猛,她说哭得太狠要补水。这答案让我头疼,索性带她去了一个真正有酒桶的地方。
第二天在离家十几公里外的派出所里醒来后,我们傻笑着接受了警察叔叔的再教育,他说如果当时是冬天,我们俩一定会五脏成冰冻死街头。我们痛不欲生地拼命点着头,痛心疾首地表示一定痛改前非。走出局子时正午的阳光大好,索性牵着手摇摇晃晃走了下去。
那幸福的感觉只持续到沃尔夫突然出现的那天。
她的目光被深深吸引过去,我毫无理由阻拦。沃尔夫虽然岁数比我大一半,但高大帅气,更重要的是除了舌头,其他所有身体部件都与我们的色彩不同。
此后发生的事情反复在我脑海里翻滚,却始终纷乱复杂,缺少回忆必需的细节。人生需要细节。没有风油精、咸湿汗水和冰啤酒的夏天就只是段平庸的时间,是蚊香、冰棒和人字拖让欢愉的季节复活。当然细节太多也是场灾难,自作主张贮藏大量垃圾信息的“脑兄”、马赛克般随机拼贴的阅读习惯、在故事主线程之外无休无止拉扯的小说,都是以堆叠信息碎片吞噬生命力量的可怕之物。
那个下午书店里难得阳光清亮,外国人沃尔夫掐着一本旧外文杂志说着蹩脚的中文打听“药王庙”的方位,我茫然不知,而她仔细看了杂志上的照片才知道那地方的正确名称是“阎王庙”,在距此地一千公里之外一个北方小县城下辖的镇子里。有些外国人放着皇宫城墙不拍,偏要深入到穷乡僻壤去寻找“真正的东方”,他们的镜头因为记录陌生而凸显真实,因为敢言无忌而更能震撼人心,沃尔夫显然是其中之一。她问沃尔夫为什么会把目的地定在如此偏远的地方,外国人没说话,只向旁边一闪,我们这才看到在高大身影的护佑下,一个瘦弱的白人小男孩正瞪大一双血红的眼睛用力打量着四周。
他是沃尔夫的小儿子,名叫Immanuel,宁说用中文该叫他“以马内利”,我坚持按肤色叫他“小白”。在文字这件事情上,她这种顽固老编辑有时候比我这个书贩子中毒还深。
沃尔夫摘下了小白的棒球帽,我和宁同时倒抽一口凉气——这是个怎样的脑袋瓜啊!稀疏的金发被纵横交错的疤痕侵占得无处生根,很像漫画《救世主》中超期服役一千三百年的机器“信使304号”的废铁头。小白在一年前被查出得了古怪的脑部肿瘤,沃尔夫尝试了所有的治疗方案,得到的结论却是根治无望。肿瘤生长迅速,通过及时手术不断切除可以延缓病情,但高频率的手术和可能出现的并发症会让小白痛苦不堪,在周而复始的折磨中走向生命的尽头。经历了几个月地狱般的拉锯战,沃尔夫决定放弃手术。仅依靠药物维持,专家认为即使做最乐观的推测,小白最多只余一年的生命,并且肿瘤会在几个月内侵蚀他的视神经造成失明。
沃尔夫做出了一个艰难而伟大的决定,在这最后的几个月里,要带着这个对远方无限好奇的地理迷儿子周游整个世界。这里是他们的第十七站,既不是起点也远非终点,小白想看的不是挂着“文化遗产”的历史余孽和壮丽的虚假景观,他喜欢一切古怪好玩的东西,比如“阎王庙”里那个做出匪夷所思手势的泥塑神像。
在我对这个故事的真实性表示怀疑的时候(这样说来,小白那血红色眼睛后面隐藏的也许不是肿瘤而是吸血鬼家族的疯狂基因呢),沃尔夫对宁说了一段话,声音很清晰,语速很缓慢,但我听不懂。“啊,你这个巴别塔内的囚徒!”她居然马上下定决心,打点行装,决定亲自带他们去寻找那个偏远小镇。我惊讶无比,就凭这个听上去很蹩脚的悲惨亲子故事,她就能放下眼前稳定的生活和……我?她没有理会我的问题,只是给我翻译了一遍沃尔夫的话:“我是个孤独的人,从来不需要伴侣,但孤独不能带给我的孩子一个母亲,我感到罪孽深重。”这种从随便哪本蹩脚诗集里摘出的句子就能让她决定进入一个陌生异国孩子的生活?一个做饭比林阿姨更具有突破性、喝酒永远不知道种类和节制、走路经常左脚绊到右脚、买不到心仪的洗发水就一直忍受油腻、为了组稿永远凌晨睡午后起的女人,能够突然变身成合格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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