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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宋 (衣山尽)


  此刻的他意气风发,忍不住厉声长啸:“白马饰金羁,连翩西北驰。借问谁家子,幽并游侠儿。金戈铁马,纵横自在,大丈夫当如是哉!”
  “小于,老郭,我答应过要带你们活着回去,走,咱们回家!”
  “袍泽弟兄,袍泽弟兄!”小丁和老郭面上热泪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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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呜……呜……
  远方有狼的号叫。
  这一两年来,淮西处处烽火,百姓路倒,土地荒芜,野物也多了起来,尤其是已经变成一片草海的洪泽湖。
  自进入湖区,骑兵营的汉子们一边行军,一边打打猎,倒是小有斩获。
  吃着野鸭野鹅肉,喝饱了酒,也闹够了,士卒们都横七竖八地倒在地上呼呼大睡,酣畅淋漓的呼噜声此起彼伏。
  只一堆堆篝火还在明灭不定,被风拉扯得呼呼着响。
  陈兰若身上只披了一件薄衫,腰挎两把弯刀在营地边上慢慢地走着,皮靴踩得干裂的湖床沙沙着响。身为一营营官她本可以在自己的小帐里倒头酣睡的,完全不用在这野地里饮风食露。
  可是她不行,她知道这三百汉子都是精锐中的精锐,有的老卒打仗的日子加起来比自己岁数都多。这其中,两百健儿原本是亡夫的老部下,看在我那死去的男人份上,或许还能给几分面子。但其他人,却未必拿她当回事。
  要想掌握这支强军,你就得比别人强。除了用武艺压服他们,做起事来还得比他们更用心。
  呜……呜……
  狼叫声更叫响亮,接着就是一声长长的凄厉的叫声。
  趴在地上的战马竖起了耳朵,躺在身边的士兵伸手轻轻地拍打着马颈,安抚着即将躁动的牲畜。
  突然间,陈兰若心中有些不安。这才想起王慎、老郭、小丁他们那队斥候出去已经快两个时辰了。骑兵营的警戒圈子撒出去十五里路,斥候们沿三个方向巡逻,一个时辰换一班岗。到现在还没有回来,别出什么事才好。
  如果他们真有意外,失去了王慎这个向导,这仗还怎么打,我又该如何向义父交代?
  陈兰若有点后悔了,早知道就不派那姓王的出去了。
  可是,我这火暴脾气自己就控制不住?一看到他那笑嘻嘻的贱样,心头就来气,就想朝他的面上剁上一刀。
  招安招安,招个甚安?
  我家汉子就是死在朝廷手头的,此仇不共戴天。这天下,就是他们赵家人祸害了的。如果没有道君皇帝和赵桓这一对垃圾,这天下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真说起来,表面上看起来,贼汉子死在杜充那畜生手上,实际上却是被赵家人给害了。
  有其父必有其子,有其兄必有其弟,如今的官家赵九我看也不是什么好货……
  是的,贼汉子的是是怪不到姓王的身上去。
  可是……
  想起冤死的丈夫,陈兰若眼睛里泛起了浪花。
  她一把从旁边一个睡着士兵的手上扯下一个酒壶,就要朝口中灌。
  这个时候,狼还在叫,叫得人心烦意乱。
  陈兰若再也忍受不了,骑上战马,夹了弓冲出去,想要将这该死的畜生射杀了。
  冲出去大约两里地,就看到前方黑压压一群战马冲来。
  陈兰若心中一惊,却是不惧,厉声喝道:“谁,报上名来。”
  “大小姐,是我们,我是老郭。”
  接着,就是王慎的急切的大吼:“军医,军医!快叫军医,小丁不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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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篝火的火光中,小丁张大嘴大口大口喘息,面如金纸。
  他背心中了一刀,伤口从右肩直划到腰上,狰狞翻开。血糊糊地朝外涌,有人拿起针线麻利地缝着。
  大约是感觉到痛,小丁口中低低地哼着。
  事情的经过陈兰若已经听老郭说了,她看了看正在给小丁上药的人,问:“如何?”
  那人两手全是血,神色黯然,“怕是……救不转来了。”
  众人闻言心中都是一沉。
  大约是听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小丁身体一颤,虚弱呢喃:“救救我,救救我,娘,娘……我想你了,娘……”
  王慎的眼泪夺眶而出,他从陈兰若手头抢过酒壶,把一口酒灌进他口中:“小丁,好兄弟,我们不会抛弃你的。一点小伤,死不了。马上就要打仗了,我留一匹马给你,天亮的时候你自己回平原镇去等我。等打完仗我去寻你,咱们好好喝一台大酒。”
  “大哥,大哥,谢谢你……我要回家,我要回家,我不想死……”小丁脸上浮现出一丝艰难的笑容,头一歪停止了呼吸。
  终归是失血太多,即便缝好伤口,这个年轻的士兵还是没能挺过去。
  “你死不的,好兄弟,睡吧,睡吧,睡醒就到家了。”王慎的眼泪成串地落下。
  “小丁兄弟啊!”老郭用手捂住自己的嘴巴,压抑的哭声响起。
  陈兰若狠狠抓过王慎手头的酒壶就朝自己口中灌去。
  宽大的袖子退了下来,露出满是长条状纤细优美的肌肉线条,冰凉的酒液顺着手臂流下,上面刺的那头青龙张牙舞爪,仿佛要活过来。
  喝完,她将酒壶狠狠地扔进火堆里。
  火星四溅,随风飘荡。
  “所有人都给我起来,灭火,着甲,上马!”
  大吼声中,士卒们都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扯开了裤子围着篝火就将一股尿标了出去。
  火灭了,腥膻之气弥漫开来,男儿血性铺天盖地。
  陈兰若目光转眼睛地看着手下,等到部队整装完毕,她翻身上马:“小丁死了,直娘贼,咱们要报仇!所有人跟我走,把李昱的老巢抄了,砍下他的狗头!”
  “老规矩,此战结束,大醉三天,所有花消都记在我头上。出发!”
  她那支狰狞的花臂一挥,没有呐喊,没有愤怒的吼叫,队伍雷霆万钧而有寂静无声地朝前移动。
  夜光中粘满露水的铠甲闪闪发亮,如同一道钢铁河流。

第四十六章 奔流

  先前王慎终于摸清楚了李昱老营的情况,就在距离骑兵营五十里的地方。
  暗夜行军,虽说战马夜能视物,虽说道路早已经勘察清楚,还是花了很长时间才赶到地头。
  已经出了洪泽湖,远方就是李昱的老营。
  李昱也肯定在里面,这一点从辕门上那面大旗上绣的那个“李”字就可以知道。
  在骑兵营和李昱老营之间的空地上有一个砖窑,就如同平地里隆起的一个小山包。
  王慎和陈兰若就站在砖窑的顶上观察李昱贼军的情形。
  老实说,对于李昱王慎是非常轻视的。当初在平原镇那一战还真叫他大开了眼界,贼军战术素养极低,好好一场战被他们弄成了水陆道场,又是端公做法,又是道士念经,荒唐到了极点。
  一万多人,没有任何配合,就那么一涌而上,稍有死伤就一哄而散。
  就那现在这个砖窑来说吧,乃是这片旷野上唯一的制高点,站在上面周围几十里地一览无余,你怎么也得放上几个哨兵吧?
  其实,这也是这个时代的农民军流寇的特点,战争的艺术他们还没有能够从战争中学到,王慎也不打算给他这个机会。
  今天的天气非常糟糕,头顶的乌云越发的黑起来。风更大,吹在身上冷得人发颤,谁也不知道这雨什么时候下来。
  眼前是一片空旷的土地,长满黄草,在以前这一带应该都是农田,依稀能够看到纵横交错的田埂。另外,还有不少河流在大地上蜿蜒盘旋,汇入大湖。其中有一条最是宽阔,好象是泗水的一条支流。古今地理差异很大,王慎也弄不清楚。只不过,旱了这么久,那条河也干涸了,只露出河床上白花花的鹅卵石和涓涓细流。
  大军扎营最要紧的是寻找可用水源,因此李昱中军主力就驻扎在这条河边。
  李昱军军势看起来很是散乱,也谈不上有任何归置。不外是大伙儿聚在一起,撑开帐篷,搭起窝棚,然后用栅栏围了遍罢。不像李成军,大军扎营之后要分为东西南北四大块,每个营之间甚至还挖了隔离壕沟和防火带,道路上也放了拒马,又卫兵来回巡逻。
  也大约是因为这样,眼前的李昱军摊子铺得很大,帐篷和窝棚平摊出去,无边无际,看起来就好象是大地上平白地打了千百个补丁。
  营中,李昱手下那群破衣烂衫的士兵乱糟糟地蹿动着,毫无军纪可言。
  陈兰若:“如何?”
  “你是在问我吗?”
  “废话。”女将军显得很不耐烦。
  王慎叹息一声:“至少有两万人马,很多呀!我只是奇怪,李昱竟然靠着这群垃圾部队活到现在,甚至还和淮西军打得有声有色。”
  陈兰若冷笑:“这说明淮西军也烂得很,天王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竟然和刘光世停战,还受招安,听他节制。”
  王慎知道陈兰若对于接受招安一事异常愤怒,不欲对此事发表意见,抬头看了看头,道:“看天气只怕又是一场大雨,本来,旱了这么久,天干物燥,李昱的老营建得也是乱七八糟。只需放上一场火,管叫他一发不可收拾。现在,这火攻的法子是不能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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