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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宋 (衣山尽)


  王慎心中暗想:那就难怪了,要知道这五百人以前可是宗泽的中军主力,一军之精华,一下子都被那女罗刹带过来,李成自然要大加笼络,收为义女了。世界上的事情,脱不过一个利字。换成我王慎,如果陈兰若带这么多人马来投,就算她貌似无盐,也要娶了……当然,人家可不肯嫁我。
  老郭也跟着长叹:“大小姐自家夫君死在杜充手下,心中自然痛恨,连带着也恨上了宋朝的官家,不然她也不会投到李天王这里。可是,这回咱们却要受招安,衙内你是朝廷派来的大使。此番我军和刘光世休战,都是衙内一手促成,你说她能不恨你吗?”
  “原来这样啊!”王慎恍然大悟。
  老郭一脸的伤感:“大小姐也是个可怜人,衙内你是不知道,她平日里看着好象没事人的样子,可一直贴身戴着重孝,夜里没人的时候也不知道偷偷哭过多少场。衙内,大小姐以后若是寻你晦气,还请你让她一让。”
  王慎:“那是自然。”开玩笑,我让她,人家咄咄逼人,我怎么让?
  该死的,只希望尽快寻到李昱,打完这一仗,咱们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后会无期。
  正在这个时候,小丁突然道:“衙内,老郭,这湖直他娘好象走完了。”
  听到他喊,王慎才猛地发现脚下的地好象坚实了许多。到处都长着芦苇,这玩意儿一般来说只生长在湖边。
  那么说来,这洪泽湖可算是被大伙儿走穿了。
  用尽目力朝前望去,依稀能够看到远方有一片灯火,长长地铺出一大片,占地极广。
  那是李昱的老营。
  三人面上同时露出喜色,小丁的面皮紧了:“直娘贼,那鸟毛李昱可算被咱们给逮着了,前方三十里就是他的老营,操,起码有两万人马。走,靠过去看看。”
  “自该如此。”老郭点点头,和二人一道翻身上马。突然间,他竖起耳朵,朝二人摆摆手:“有动静。”
  话音刚落,前方的芦苇猛地如浪头朝两边翻开,白色的芦花如大片大片雪花飞起。
  一声长嘶,黑压压的骑兵瞬间占据了眼帘。
  瞬间,王慎的头皮就炸了,敌人在此伏击,显然是先一步发现他们三人。
  “直娘贼,李昱斥候,迎上去!”老郭发出一声低沉的怒吼。
  “杀!”小丁也发出喊声。
  是的,三人行藏已经暴露,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敌人,务必不漏过一人。李成骑兵穿越洪泽湖偷袭李昱大营这个行动何等隐秘,如果让敌人斥候跑回去报信。就算李昱是个傻子,也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只需谨守营寨,龟缩不出,陈兰若区区三百骑兵又岂奈他何?
  李昱的骑兵队一共有五人,这一仗倒是不能打。
  在低吼声中,有两骑朝他径直冲来。
  老郭也抽出腰刀,朝二人猛扑。
  堪堪在双方即将接触的时候,突然,那两骑朝两边一分,闪到一边。
  老郭的吼声戛然而止,整个人腾空而起。然后像是被一双无形的手攥住,在地上哗啦地拉出去两丈远,就直接扔到草丛里。
  “鱼网,贼子有鱼网。”小丁话音尚未落下,“刷”地,惊心动魄的声音响起。原来,就在这个瞬间,另外两骑飞奔而来,一把雪亮的刀子斩在他的背上。
  小丁闷哼落马。
  一切发生得实在太快,在王慎刚上马,抽出横刀,转眼老郭和小丁就已经躺在地上了。
  眼前是疯狂冲锋的敌骑,以一抵五,怎么看都毫无胜算。
  老郭还在叫:“衙内,快逃,快逃呀!”
  逃,这个字传来,王慎心中一个激灵。是啊,现在只能逃了。
  可是,我这一逃,这场军事行动必然失败,以至动摇李成的整个作战部署,安娘他们怎么办?我这一逃,老郭和小丁必然活不成,我就算勉强留得一条性命,日后也必将受到良心的熬煎。
  直娘贼,死则死尔,管不了那么多!
  一口血气涌上心头,但心中却突然有主意。
  王慎偷偷抽出横刀,藏在身后,故意惊叫:“老郭,对不起,我回去了!”
  突然两腿一夹,马刺狠狠刺入马腹,一人一马如风前冲。

第四十四章 疾如风(求推荐票)

  不愧是久经训练经历过无数次战斗的战马,速度和反应都比后世赛马俱的马儿快上一分,转眼马速就放到了最大。发出一声长嘶,黑影如同一块巨大的广告牌飞来,空气也被这凶猛的冲刺搅乱了,漫天都是芦花,白茫茫一片遮人眼目。
  “杀!”王慎大喝一声,趁敌人的视线混沌,右手一翻,横刀借马力在为首那个敌人的颈上一划,瞬间和敌人骑兵群错身而过。
  双方都跑得极快,转眼就分开了。
  为首那个敌人还坐在马上,须臾,脑袋朝后一翻,以一种诡异的肢势挂在背后。原来,刚才王慎这一刀乃是借着腰力和马力,力量何等之大,瞬间就切断了敌人的颈椎,只留薄薄的一层皮和身体连接在一起。
  这个时候,只听得“噗嗤”一声,鲜血才从断颈处喷出来,染得芦花纷纷坠地,红艳艳一片。
  “关三被杀了!”
  “关三!”
  众贼军斥候纷纷惊呼。
  “杀了他,杀了他!”众贼军纷纷拨转马头,手中的马刀亮成一片。
  这个时候,他们距离王慎有大约五十米,可见刚刚这个冲锋快成何等程度。
  老郭确实是被一张鱼网罩住了,此刻已经被裹得如同一个粽子,再动弹不得。只不住喊:“衙内,快走,快走!”
  王慎飞快地扫视了一眼,见他无碍,心头稍安。但小丁背心却中了一刀,也不知道轻重,背心的皮甲已破,有血沁出来。须臾,身下积了一滩红色的液体。他没有死,趴在地上,竭力抬头看过来。
  “走不了,某是不会放弃自己的袍泽弟兄的,老郭,小丁,照应好自己,我带你们回家。”王慎冷冷地看着前方,又夹了一下马腹,让战马冲起来。
  风呼呼地从身边掠,冷得一身都要僵了。白刃战一般来说,交换比都是一比一。也就是说,在如此高速的冲刺下,你的刀子砍中敌人的同时自己身体也会中一刀。
  刚才一个起落杀了一个敌人本是攻其不备,接下来以一对四只怕没有那么好的运气……早知道就带上弓箭了。
  但是,王慎却没有丝毫的畏惧。这个时候,也顾不得害怕。他大口大口地呼吸着,竭力使自己平静下来,让心绪变得古井无波。
  而且,最重要的是,骑兵只能进攻。
  不停进攻,杀死敌人,或是被敌人杀死。
  马速快起来,双方都在对冲,三十米距离转瞬就到。眼前的敌骑组成一个半月阵,使得他们看起来黑压压一片。要想从中间穿过去,必须找个空隙。如果被人家围住,便是乱刀分尸的结局,失去速度的骑兵只不过是骑在马上的步兵,甚至还不如。
  瞳孔放到最大,用尽目力看过去,前方是一条不大不小的缝隙,足够一人一马通过。
  缝隙边上是一个瘦高个的贼骑。
  “死去吧!”用尽丹田之力吼出这一声,顾不得调转横刀,只将刀刃横在胸前,朝前推出。
  那瘦高个看到突如其来的刀光,面上闪过一丝惊骇,手中刀胡乱地兜头砍过来。
  不用猜,看他的动作就是个生手,搞不好没有正经做个骑兵。王慎刚这么想,身体一矮,连人带马就从他身下钻了过去。仿佛是打篮球时的得分后卫带球突破,推出去的横刀,已经划过敌人的腰肋。
  时间好象慢了下来,王慎能够清晰地感觉到横刀割开敌人的麻布衫子,分开敌人的皮肉,从两条肋骨中进去,那么地流畅爽利。
  横刀乃是武士刀的前身,刀如其名,乃是直刃。老实说刚开始的时候还有点顿挫,等到了刀尖,整把刀好象活过来,顺势将王慎连人带马朝前一带。
  “呼!”王慎已然透阵而出。
  实在太快了,转眼,王慎奔至三十米开外。战马长嘶,前蹄高高扬起,在高速运动中猛一转身,停住了。
  这个时候,中刀的瘦高个贼军被破开的身体才从鞍上落下,跌入芦苇冲中,一动不动,想来是已经死掉了。就在方才,王慎这一刀在割进他胸膛之后准确地找到了里面的心脏。只一瞬间,贼骑就停止了呼吸。
  “高兄弟,高兄弟死了!”
  有贼军在大叫。
  风大起来,空中荡漾血腥味,片片芦花已红,一片血雾,有些看不清楚前方的情形。
  “都不要乱。”所剩三人中一个军官模样的人大叫:“列队,列队,贼子也受了伤,支撑不了多久。”
  骑兵乃是一军中最剽悍的勇士,李昱军虽然烂,但基数摆在那里,军中斥候还是有几分战斗力的。
  这个军官见王慎一个照面就杀了自己两个手下,心中顿时一凛。看来,对方是个老手啊!如此骑术,如此狠辣手段,也只有在女真和西军精锐身上能够看到。
  而且,这厮实在凶悍,冲阵之后并不逃跑,反扭转马头,准备再一次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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