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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宋 (衣山尽)

今宋
作者: 衣山尽靖康国耻,宇内尸积如山,白骨于野。王朝兴替,天为之倾,地为之覆。西风,红旗。长缨在手,可否缚得海底蛟龙?看今日之大宋,是谁家天下。第一章 宛如梦

  “这是一场梦吗?”
  烈日高悬头顶,明晃晃的阳光照得人睁不开眼睛。
  所有的一切都在干枯。树木、草叶都变成焦枯的黄色,用手一搓,立即化为粉尘。土地龟裂着,一指宽的缝隙朝远方延伸。
  没有风,枯黄的大地被人脚一踩就扬起高高的灰尘,粘在头上脸上。
  抬起已经变得沉重的眼睑,王慎茫然地朝前看去,口中发出一声叹息。因为脱水,此刻的他甚至没有丝毫的恐惧,有的只是疲惫和麻木。
  实在太热了,身上的T恤在经过两天的跋涉之后已经被泥土和汗垢的混合物凝成一件僵硬的壳子,脚上已经被登山鞋磨得全是水泡。可即便如此,眼前这片荒野还是一眼看不到尽头。
  不,说是荒野也不确切。实际上,放眼望去,荒草中依稀还能看到田埂,在其中还长着几丛稗子,只不过在烈日的炽烤下也同样焉头搭脑了不生气。如果没有猜错,这里曾经是一片良田。大约是干得实在厉害,被农民抛荒。
  野原空阔,天地间仿佛只有他一个人,整个世界好象只剩最后一口气正苟延残喘。
  “好厉害的旱灾啊……不对,如此严重的灾情网络上怎么没有报道,也看不到任何救灾的工作人员。还有我在这么大一片平原上走了两日两夜为什么一个人都没看到,据我所知,这中原腹地可没有这样的地方……真是见鬼了!”
  王慎吞了一口已经变成胶水的唾沫,掏出手机看了一眼,就郁闷地收回背包里。
  还是没有信号,电池的电量只剩百分之五,眼见着就要罢工了。
  去他妈的黄金周,去他妈的人潮人海,再不喝水,老子就要死在这鬼地方了!
  王慎粗鲁地骂了一声,悔恨得想拿起拳头砸自己的脑袋。
  是的,国庆之前他本和美院的几个老同学约好一起去黄山,效当年刘海粟大师描摹了天地之间的巍峨壮丽,搜尽奇峰打草稿。可转念一想,这个时候上黄山,除了看人还是看人,难不成去画游人的后脑勺?
  再说了,古往今来,黄山七十二峰也不知道被人画过多少次,再画也画不出什么新花样。
  作为立志做新时代艺术家的我们,得走到人民群众中去,用画笔描绘他们的喜怒哀乐。
  再说了,洪泽湖这一带水网河流纵横交错,画画渔舟唱晚,画画小桥流水也不错呀!
  就在大前天晚上,他因为顾着写生,错过了宿头在野地里睡了一晚。等醒过来,一切都变了。小桥流水人家、人烟繁盛的水乡美景变成了无边的盐碱地,变成寥无人烟的旷野。
  最要命的是天气太热,已经两天没有喝水。一般人遇到这种情形,早就因为脱水倒毙于地。好在王慎自从大学毕业自己创业成立一家文化公司,在魔都买房买车,成为人们口中的成功人士之后非常注意健身。一有空就去健身房举铁、去赛马俱乐部骑马、去弓箭社射箭,倒也练得一具健康的体魄,这才勉强支撑到现在。
  多想无益,还是快些走吧!
  人不吃饭可以活三十天,可不喝水三天就得了帐。
  咦,有水气的味道,得救了!
  “喀嚓”脚下好象踩中了什么,身体失去平衡,狠狠地摔到在地。一看,眼前的情形惊得王慎惊叫一声,就要从地上跳起来,如果他还有力气的话。
  眼前竟然是一具尸体,不,应该说是一具干尸,正张大着可怕的大嘴斜坐在田埂边上,自己一脚踩上去,恰好踩在他的右臂上,将那条手臂踩成了L形。
  这人干得只剩一张皮蒙在骨骼上,身上穿着一件麻布衫子,手上提着一张步弓,撒袋中插满了羽箭,尾羽上雕翎在风中轻轻颤动。
  再看他的头发上则挽着一个大大的发髻,用一根荆钗儿穿了,做的正是古人的打扮。
  这里是一个小凹地,有两尺高,旁边都是腐烂的干枯的木头。
  “难道我掉进一个古墓里了?”王慎一交跌进来,已经没有力气再爬起来。他脑袋里一片懵懂,已经被摔昏了头。
  目光落到那具干尸上,总觉得什么地方不对劲。
  想了老半天,才凝起深思,背心一冷,千万根寒毛都竖了起来:不不不,这不是古墓中的干尸,而是刚死没两天的新鲜尸体。
  是的,这人身上的衣服很干净,头发也黑油油地在阳光下亮着。而且,他手中的复合弓的弦还紧绷着,作为一个弓道达人,王慎自然知道,像这种复合步弓平日不用的时候需要将弦子取下放好,还得用弓码子给弓臂施加压力保持弹性。如果是古墓,这张弓怎么可能还能新成这样?
  是的,这人死了没两天,只不过因为天气实在太干燥炎热,还来不及腐烂就被太阳烤成了干尸。
  苍天,这是命案啊!
  这人究竟是谁?
  “什么人?”突然间,远处的土坎下跳出五六个人:“出来,我们已经看到你了,休想瞒过爷爷。”
  “咯咯,这方圆百里就这一处泉眼,爷爷们守在这里已经好几天,你还不现形。”
  听到人的声音,王慎心中一喜,可算是得救了。可定睛看去,浑身上下却如同浸在冰水里,禁不住剧烈地颤抖起来。
  倒不是因为恐惧,实际上,作为一个还算成功的成功人士,他在创业之后什么样的大风大浪没有见过,尚不至于怕成这样。
  只不过眼前的情形实在太诡异,诡异得超过他的想象。
  只见,跳出来的这六个人和干尸做同样的打扮,一副古人模样。他们或高或矮,都壮实得跟牯牛一般。再看他们身上借穿着薄皮甲,手中提着雪亮的腰刀,目光里绿油油地亮着如同两头恶狼,在他们的面颊上还刺着青色的印章。
  “这里是什么地方,难道是穿越了,现在又是什么年代?”其实,这两日在旷野上走着,王慎已经有了不祥的预感。
  这几人也不知道是什么来历,听他们话中的意思,这里有个泉水。他们正守在这里,抢劫路人,干没本钱的买卖。
  刚才听到自己跌倒的声音,知道有猎物罗网了。
  罢,既然被他们看到,只能出去跟他们照面,再给些财物,希望他们能给我一口水喝,再放我一马。只要是用钱能够解决的问题,都不算是问题。
  想到这里,王慎摸了摸腰上的皮带。皮带上面挂着一个用来辟邪的玉蟾蜍,是以前去丽江旅游的时候被导演拉进玉器店买的,当时花了两千块。虽然明知这是个骗局,可为了息事宁人,只有破财免灾。没办法,进店之后,人家哗一声就把卷帘门给拉上,不买够预期数额,不许出去。
  回家之后他找人看看,其实这块玉只值一百,但雕工还算不错,就挂在腰上当做一个玩物。这次用来做买路钱,应该能够让那几人满意。一百块用来买一口水喝,也算是值得的。
  正当他要站起身来的时候,突然间,前方传来一声娇呼:“我们这就出来,不要,不要!”
  王慎一惊,前面还有人,年轻软妹子?
  声音好好听。

第二章 小娘子

  “老天爷啊,老天爷,我就这么一个弟弟,如果他死了,我该怎么向奶奶,向爹爹交代。”看着脚边瘦得只剩皮包骨头,有出气没有进气的弟弟,安娘无声地哭泣着。
  她从头上拔下一根银钗,对准自己的心窝。
  是的,弟弟已经没有救了。十天前,他因为喝了脏水,上吐下泻,如果没有猜错,应该是染上了瘟疫。这样的情形,自从她和弟弟从河北南下寻亲,已经见过不知道多少次。得了这种病的人,没有一个能够支撑上五天。阿弟能够坚持到现在,大约是因为他比一般人壮实许多。
  不过,昂扬五尺,一百四十斤的汉子到现在已经拉得小了一圈,用手轻轻就能抱起来。到今天,他已经陷入了昏迷,显然是已经醒不过来了。
  “刘氏你这个臭女人,都怪你,都怪你这个臭女人,如果叫我看到你,非杀了你不可……可是,可是真到那个时候,我又如何下得去手……你毕竟是我的娘啊!”
  没错,安娘口中的刘氏就是她和弟弟的娘亲,一个美艳妖娆的妇人。
  当年,安娘的父亲还在老家的时候,身高臂长,武艺出众,虽然只不过是乡军的一个普通弓手,却是十里八乡有名的俊后生。据奶奶说,当年爹爹走在街上的时候,只要被他看上一眼,无论是婆子还是小媳妇,都会羞得面带桃花心中鹿撞。娘亲能够嫁给他,也算是前世修来的福分。
  只不过,爹爹是磊落汉子,平日只顾打熬筋骨,对于女色却丝毫不放在心上,就冷落了那姓刘的臭女人。
  姓刘以前没有嫁到我家的时候就喜欢和别的后生眉来眼去,被爹爹冷落了自不甘心。再加上父亲大人被朝廷征招从军,一去五年。没有人管束,这女子的心就野了。
  过年的时候竟然和一个路过的军汉勾搭成奸,私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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