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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宋 (衣山尽)


  在冷兵器战场上,要想想破骑,只能依靠骑兵,或者神臂弓弩阵。而眼前这群流寇有骑兵和神臂弓吗?
  岳爷爷,不,我那未来的老丈人能够做到的事情,某也可以。
  一股豪气从心头升起,直欲大声长啸。
  可一口气刚运起,喉头却是一阵麻痒,就大声地咳嗽起来。
  再咳出一身汗的同时,王慎又听到座下的战马开始大口大口地喷着白气。
  他心中一惊,这才感觉自己手臂因为长时间不间断地挥刀,已经有些发软。而我肺部有伤,再这么下去会有麻烦的。至于战马,已经冲了这么长时间,怕就怕它也支撑不下去。得尽快找到李昱,打掉他的指挥中枢。我等已经陷进敌营,若是等贼军回过味儿,四面合围,这仗就难打了。
  顺手荡开两支长矛,战马高高扬起前蹄将一个贼军狠狠地踩进泥地中。王慎瞪大了眼睛,用尽目力朝前看去。
  就看到在一片朦胧中,前方二十丈有一顶硕大的白色帐篷,帐篷前立着一根旗杆,上面飘扬着一面大旗,霍然写着“李”字。
  同时,身前的压力也变得大起来。从白色大帐两边不断有人潮涌来,眼前密密麻麻全是人,王慎的战马就好象是冲进了一个粘稠的沼泽。
  再看那些敌人,装备被先前所遇到的要好上许多。人人手上都提着象样的兵器,有的人身上还穿着铠甲。
  如果没有猜错,那里就是李昱的中军大帐了。
  不但王慎,正凶猛冲锋的重骑兵们速度也迟缓下来,最后竟然停了。
  无奈之下,他们只得纵起马蹄不住朝前踩去,又提着长长的马槊不住下刺,顿时和贼军战做一团。
  王慎又惊又喜:“李昱就在前面,冲上去,冲上去!”是的,胜利就在眼前。只要杀了李昱,这场战斗就结束了。贼军现在还乱得厉害,到处都是军官们惊慌的叫声,他们挥舞着手中的兵器不住朝自己人身上砍去,试图收束部队。如果让他们整顿好队伍,布下阵势,失去了速度的骑兵呆坐在战马上那就是人家的活靶子。
  必须在最短的时间突进去。
  王慎竭力忍受着嗓子里的咳意,大吼一声,手中朴刀调头刺到战马的屁股上。
  那匹战马发出一声疯狂的长嘶,腾空而气力,瞬间扑进前面的人潮。
  一片清脆声响,几个贼军刚竖起的长矛刺在马甲上,瞬间折断,他们也被战马撞得口吐鲜血委顿于地。
  见王慎如此剽悍,赶来的贼军却是惧了,脚下一个迟疑。
  身前压力顿时一松,王慎猛地咳了一声,放声长啸,手中满是缺口的朴刀化成一团银光朝敌人头上卷去。
  受到他的鼓舞,其他骑兵也是红着眼睛同声大喊:“杀贼,杀贼!”
  战马又开始跑起来,三百条马槊拖出长长的闪亮轨迹,所经之处,喷血的尸体,被斩断的头颅、手臂漫天飞舞。
  这就是一具高速高效的搅肉机,摧枯拉朽,所向披靡。不,这就是一口磨盘,人命不断被投下去,再被磨成烂肉吐出来,成为这血染大地的一部分。
  十五丈……十丈……五丈……
  终于,王慎靠进了敌人的中军大帐。
  “李昱,李昱,李昱!”
  他大声呐喊着,轰然大笑:“龟孙子,怎么,躲着不敢出来吗?”
  眼前全是人,乱七八糟,只要李昱混在人堆来,又如何将他找出来。况且,自己也不认识这厮。
  这就麻烦了。
  他奋起力气,一刀砍在大帐前的旗杆上。
  巨大的旗帜倒了下来,将下面几个贼军砸得惨叫连天。
  突然,一片惊叫。就见得远处一骑悲愤地大吼,策马冲来。
  这人身上穿着华丽的铠甲,背上还披着一袭蓝红相间绣满花鸟的披风,像只骄傲的孔雀,好象是怕别人认不出他来似的。
  他又高又胖,就好象是一座肉山杵在马背上。
  身大力不亏,这一点从他手中的兵器就能看出来。正是一柄顶端装着锤头的枣木长棍。

第四十八章 斩将

  看到他的体形和武器,王慎心头一惊。如果没有猜错,此人的力气定是不小,看他的骑术武艺自然也差不了。
  自家的事情自家最清楚,王慎这人最大的优点是有自知之明。
  穿越到宋朝之后,这一段时间时刻在生死之间徘徊,手上已经沾了十多条人命,每次和敌人性命相搏,表面上看起来都轻松愉快。其实,说穿了不过是仗着厚甲、强弩、和健身房里举铁练出来的力气欺负人,这情形就好象是在网络游戏里穿了一身极品装备。真若说起还算过得去的技术,那就是自己的箭术了。
  那天同李成这个当世一流的高手过招,王慎深刻地认识到这个时代的武人强到何等程度。
  眼前这人一身铠甲,手中使用的又是专破自己身上扎甲的钝器,无论怎么看,自己贸然冲上去好象都不太明智。
  那么,就用箭。
  手头的朴刀已满是缺口,根本就砍不进人体,使到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铁片子。王甚索性将刀一扔,抽鞍边抽出大弓和雕翎,瞄准那人“咻咻咻”就连环三箭射了出去。
  这张弓得自昨夜那个贼军斥候将领,据王慎估计弓力至少在一百磅以上,寻常人根本拉之不动。射杀那人之后,王慎也觉得自己的臂膀酸得不成。也知道这弓不是自己现在能使的,无奈这种复合反曲弓制作工艺复杂,威力也大。于是,王慎就收了起来带在身边。力气这种东西,多练练就有了,但好弓却不容易寻到。
  因为天气不好,弓和箭都用油布捆扎了。
  意识到敌人的厉害,王慎可没有胆子和人家骑马对冲,正大光明较量。如此纷乱的战场,还有什么比箭更犀利的武器?
  心头一紧,也忘记了自己现在的力气还驾御不了这种硬弓,竟拉成满月。
  劲矢如电,在空中拉出长长虚影。
  三箭一前一后,分别射向那人的面门、心脏和小腹。
  好一个动作灵巧的胖子,敌将一声沉闷的大吼,手中长棍舞成风车。
  王慎看得分明,射向胖子面门的那一箭被他长棍顶端的锤头“叮”一声拨开。
  立即吓了一跳,这人动作好快,力气也好生之大。沉重的大棍在他手中如竹竿一样轻轻飘飘。
  拨开第一箭之后,射向胖子心窝的第二箭又至。
  敌将飞快旋转的长棍突地停下,在胸前一横。“笃”,箭射在棍上,颤巍巍嗡嗡乱响。
  这个时候,被棍子带动的雨水才四下散开如孔雀开屏,立于正中的那个胖子看起来直如天神一般。
  双方的战马还在对冲,眼见这就要撞在一起。
  此人惊世骇俗的武艺让王慎禁不住瞪大了眼睛,心中也是一沉,如果第三箭不能射中敌人,自己会死的。
  一股强悍到了极处的气势扑面而来,叫人无法呼吸,这是王慎到南宋后第一次离死亡这么近。
  这个时候,王慎什么也做不了,只能将所有的希望寄托到第三箭上。
  “噗”第三箭射中那人的小腹,三棱破甲锥轻易地刺破敌将的铠甲,深没入体。只剩一小截尾羽留在外面。
  剧烈的痛楚使得那人大吼一声下意识地扔掉手中大棍,伸手去摸他硕大的肚子,他的眼神里全是不可思议,似是在问这一箭是怎么来的。
  王慎心中一阵狂喜,猛地明白,雨实在太大,刚才敌人大棍舞出的水花将他自己的眼睛迷住了,自然没有看到这射来的第三箭。
  趁这个机会,他猛地收起弓,抽出横刀在敌将脖子上一划。
  两匹战马错身而过,然后都撞到前方的士卒,停了下来。
  横刀何等锋利,在划破敌将头盔两侧的皮制护耳后随便将他的颈动脉切断。
  大股红色的液体从敌将的头盔下冒出来,使得他的神情看起来无比凄厉。
  其他贼军也呆住了,愕然看地看他,发出大喊:“李大王,大王!”
  王慎身体一震,大吼:“你是李昱?”
  血水如同瀑布一样流下来,那个胖子悲凉大叫:“你是谁,是李成吗?”
  放眼整个淮西淮北,能够有这么一支重骑兵的,又有如此神射的人,除了李成李天王还能有谁?
  他口中也有血流出来,不住咳嗽,将血点子喷得到处都是:“不愧是李天王,竟然越过大湖突袭我军老营,佩服,佩服。”
  失血的速度实在太快,转眼李昱的脸已经苍白得看不到一丝血色。
  王慎大笑:“某乃淮西军后军辎重营指挥王慎。”
  李昱的眼睛睁圆了:“原来你就是那个以两百人阻我一万前军的王道思……咯咯,咯咯,淮西军竟然出了你这么个人才……轻骑突击,攻其不备,势如闪电,又武艺高强,将来必然是个人物,死在你刀下,某也……也不冤……”话没有说完,他头一低就软了下去,就此停止呼吸。
  王慎见李昱死在自己手上,欢喜的同时也暗自叹息。据他听李成说,这个李昱本是济南府一个普通农户,少年时也是个豪爽的好汉,散家产结交江湖人物。金人入侵,山东沦陷之后,此人揭竿而起,短期内就聚拢了上万人马,一路攻州掠府,就连刘光世的正规军也被他打得异常狼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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